第七百六十一章巨人手指
“老板,这个破罐子要价二十万,这也太贵了吧!我不要了,买不起”?
“别呀先生,那您开个价吧”?
“最多两万我拿走,要不一拍两散,我立马走人”。
“这位先生,您这价降得也太狠了点吧!要不这样,您再稍微加点行吗”?
“一分都不加,就这两万我还嫌贵,刚才说多了”。
“那成,就两万,您拿走”。
…………
“小姐!您真有眼光,这串项链可不简单,乃是埃及艳后曾经戴过的首饰。
至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了,价值连城,现在才卖您一万八,真的不贵。
“切,你当我傻啊!如果真是埃及艳后戴过的项链,才值这点钱,再说真有也轮不到你呀?
一口价一千八,可以我拿走,不卖拉倒,你选吧!别再废话浪费时间了”?
“行行行!一千八就一千八,我也说得口干舌燥,算是怕了您了”。
…………
“老先生请看,这可是伟大的法老王图坦卡蒙,曾经用过的夜壶。
要不是我祖上积了大德运气好,就是专门服侍他的仆人,哪能留存到今天啊!
现在要价一百万真的不贵,前几天一位女士出价一百二十万,我都没舍得卖。
如果不是家里出了点事等钱用,我绝不会一百万出手的,您老真是占了大便宜啊”!
“吹牛也得有个限度,这明明就是一个现代工艺品,估计成本最多也就一百块钱。
你要价一百万,是不是穷疯了,甭废话了,如果没有什么好东西,我只能去别家看看了”。
“有有有,这次绝对不是什么工艺品,肯定是真货,老先生请稍等一下,我这就去里屋给您拿”。
…………
阮凌盘膝坐在屋顶上,释放出强大的感知力,分化成数百个独立的念头。
几乎将古玩市场里的所有人员,全都看在了眼里,对他们的一言一行,了如指掌。
只可惜!稍微有点遗憾的是,他现在的修为境界,还是不够强,稍有欠缺。
因此,仍然不能将目前市场里面的全部人员,统统尽收眼底,一目了然。
不过也无须担心,阮凌虽然实力差了点,能力不足,没法窥探全貌。
但是金丽娜却可以,她此刻足足释放了数千个念头,把所有的人全都覆盖了。
甚至就连那些正在打扫卫生的保洁员,都没有把他们漏掉,悉数包括在了里面。
然而,也不知道是阮凌和金丽娜的运气不好,还是李康雪他们几个,压根儿没来过古玩市场。
总之就是,两个人足足感知了一个多小时,可是却令人失望,并未发现有价值的信息。
全部都是讨价还价的噪音,吵得阮凌头昏脑胀,思维也变得迟钝,实在是有点吃不消了。
不过,就在阮凌觉得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隐隐作痛,即将坚持不下去的时候。
忽然,感知到了异常情况,只见在一处相对偏僻的店铺里,有两个中年商贩正在喝酒。
其中一个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已经喝得脸色通红,有了七分醉意。
而另一个人的身形相貌跟他也差不多,反正给人的感觉,这些阿拉伯人的样子长得都很像。
此人满脸通红,一直在摇头晃脑,一副就快支撑不住,马上便要倒下去的状态。
就在这时,第一个大汉忽然微微起身,拍了一下对面人的肩膀说道:
“老哥,你没事吧”?
“老弟,放心!哥没事,至少还能再喝一瓶”。
第二个壮汉迷迷糊糊,夸下海口道。
“老哥!你知道拉达姆那家伙去哪了吗”?
第一个大汉又问道。
“老弟,这件事情你真的不知道吗?哎呀!你看我这脑子,真是喝多了。
老弟你今天刚从外地回来,不知道很正常,其实哥我也有近半个月没见到他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啊?老哥!到底怎么回事”?
第一个大汉惊讶问道。
“这还得从,从……十六天前说起,那天市场里忽然来了一个乡下年轻人。
以前好像是认识拉达姆,因为他一到这里没去别家,直接就进了他的店铺。
说来也巧,刚好被我看到,再加上当时我也没什么事,所以就跟进去凑热闹了。
一开始,那个乡下小伙子,还有点扭扭捏捏的,后来拉达姆说大家都是兄弟。
没那么多忌讳,有什么好东西就拿出来吧!也好帮着看看货,到底是啥成色?
那年轻人听了这话后,也没有再说什么,直接取出了一个层层包裹的布袋。
然后他轻轻的放在桌子上,接着轻手轻脚,抽丝剥茧,一层一层的打开。
直到最里面的一张油纸被掀开,映入三人眼帘的是一个弯成月牙状,黑漆漆的条状物东西。
它总共分成了三节,每一小节大约十几公分,总长度差不多有四十公分左右。
最细的前端直径大概有六七公分,而最粗的尾端应该有十公分的样子。() ()
第一眼看到时,我还以为是什么未知野生动物的腿,做成的标本。
但是经过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辨认后,我才知道,那竟是一根人类的手指。
不对不对,应该是巨人的手指,根据它的长度,我们估测这个巨人,少说都有六七米高”。
第二个壮汉说道。
“啊?巨人手指,这个年轻人是在哪里发现它的,老哥知道吗”?
第一个大汉猛的站起,情绪激动的问道。
“这个,好像是在一个山洞里发现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
第二个壮汉打了个酒嗝,醉眼朦胧的回答道。
第一个大汉看着他那半醉半醒的模样,也不知道对方刚才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也不好继续追问。
毕竟同行之间,有些规则还是必须要遵守的,有的话好随便问,可有的事却不能瞎打听。
刚才好在对方是这种神志不清,醉生梦死的德性,要是完全清醒的状态,还真不好问。
所以第一个大汉,只能慢慢的坐下,想了想后,又重拾之前的话头,问道:
“老哥!那后来怎么样”?
“后来拉达姆就收了这根巨人手指,而那个乡下小伙子,没过多久也离开了。
不过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因为仅仅过了一天,拉达姆的店里又来了两个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的是欧美人,身材魁梧,估计有一米九左右,大约四十来岁。
而女的是东方人,身形高挑,长得非常的漂亮,看上去,估摸着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吧……
“老哥以前有没有见过他们”?
第一个大汉听到这里,突然插嘴问道。
“没有见过,肯定是第一次,毕竟那么漂亮的小姐,如果以前来过古玩市场,绝不会忘记。
不过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这并不代表拉达姆,也是第一次见他们。
或许是他的老关系,只是过去那两位老板,没有亲自来过这里而已!
因为我看得出来,双方肯定是老熟人,绝不是什么慕名而来的新主顾”。
第二个壮汉继续回答,一口气说到这里,突然打了一个酒嗝,自己打断了自己。
对面的大汉一看,没有丝毫的犹豫,又心急火燎,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老哥!后来呢”?
“后来那一男一女两位老板,在拉达姆的店铺里,足足待了两个多小时才离去。
不过第二天早上,他们两个又回来了,而且不仅是他俩,还带了几个手下。
接着就分乘三辆沙漠越野车,离开了古玩市场,至今未归,算上今日已有十四天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老哥!你真的不知道拉达姆去了哪里?如果知道还请告诉我好吗?
这家伙欠了我十几万,他可不能出事,否则我这钱就打水漂了,唉!真倒霉“!
第一个大汉听完了对方的话后,没有半点的迟疑,又急不可耐的追问道。
“老弟!不是哥不肯告诉你,而是真不知道”。
第二个壮汉一脸无奈道。
“老哥!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估计这次拉达姆真的是凶多吉少。
他有极大的可能被那几个外国人给害了,就算我们不去找,那至少也得报个警吧”?
第一个大汉急得满头大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他心急如焚,胡乱猜测道。
“老弟老弟!别着急,稍安勿躁,其实拉达姆的家里人,早就已经报过警了”。
第二个壮汉听了对方的话后,赶紧劝说道。
“什么时候报的警”?
第一个大汉追问道。
“拉达姆失踪一个星期后,因为他出发之前,曾经叮嘱过自己的老婆。
如果七天还没有回来就报警,所以一个星期前,拉达姆的老婆已经报过警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那警察怎么说”?
第一个大汗又问道。
“唉!已经一个礼拜了,警察还是没有找到拉达姆,和那一男一女的任何线索。
不过他们倒是根据监控录像,查出了那个乡下小伙子,他叫穆沙维拉。
然而,这个年轻人现在也不知去向了,我估计穆沙维拉,应该是跟拉达姆他们几个一起失踪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老哥!警察有没有查出,这个穆沙维拉他是哪里人,之前又住在什么地方”?
第一个大汗追问道。
“这个穆沙维拉就是本地人,家住吉萨高原以西一个非常偏僻,叫落卡尔的小山村”。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老哥!既然警察已经查到了,穆沙维拉的家就在落卡尔小山村,那他们有没有去查过。
因为穆沙维拉发现巨人手指的地方,很可能就在他家的附近,也说不定啊”?
第一个大汗分析道。
“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毕竟涉及秘密的事,警察也不会告诉我们的了”?
第二个壮汉稍显无奈的回答道。
“老板,这个破罐子要价二十万,这也太贵了吧!我不要了,买不起”?
“别呀先生,那您开个价吧”?
“最多两万我拿走,要不一拍两散,我立马走人”。
“这位先生,您这价降得也太狠了点吧!要不这样,您再稍微加点行吗”?
“一分都不加,就这两万我还嫌贵,刚才说多了”。
“那成,就两万,您拿走”。
…………
“小姐!您真有眼光,这串项链可不简单,乃是埃及艳后曾经戴过的首饰。
至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了,价值连城,现在才卖您一万八,真的不贵。
“切,你当我傻啊!如果真是埃及艳后戴过的项链,才值这点钱,再说真有也轮不到你呀?
一口价一千八,可以我拿走,不卖拉倒,你选吧!别再废话浪费时间了”?
“行行行!一千八就一千八,我也说得口干舌燥,算是怕了您了”。
…………
“老先生请看,这可是伟大的法老王图坦卡蒙,曾经用过的夜壶。
要不是我祖上积了大德运气好,就是专门服侍他的仆人,哪能留存到今天啊!
现在要价一百万真的不贵,前几天一位女士出价一百二十万,我都没舍得卖。
如果不是家里出了点事等钱用,我绝不会一百万出手的,您老真是占了大便宜啊”!
“吹牛也得有个限度,这明明就是一个现代工艺品,估计成本最多也就一百块钱。
你要价一百万,是不是穷疯了,甭废话了,如果没有什么好东西,我只能去别家看看了”。
“有有有,这次绝对不是什么工艺品,肯定是真货,老先生请稍等一下,我这就去里屋给您拿”。
…………
阮凌盘膝坐在屋顶上,释放出强大的感知力,分化成数百个独立的念头。
几乎将古玩市场里的所有人员,全都看在了眼里,对他们的一言一行,了如指掌。
只可惜!稍微有点遗憾的是,他现在的修为境界,还是不够强,稍有欠缺。
因此,仍然不能将目前市场里面的全部人员,统统尽收眼底,一目了然。
不过也无须担心,阮凌虽然实力差了点,能力不足,没法窥探全貌。
但是金丽娜却可以,她此刻足足释放了数千个念头,把所有的人全都覆盖了。
甚至就连那些正在打扫卫生的保洁员,都没有把他们漏掉,悉数包括在了里面。
然而,也不知道是阮凌和金丽娜的运气不好,还是李康雪他们几个,压根儿没来过古玩市场。
总之就是,两个人足足感知了一个多小时,可是却令人失望,并未发现有价值的信息。
全部都是讨价还价的噪音,吵得阮凌头昏脑胀,思维也变得迟钝,实在是有点吃不消了。
不过,就在阮凌觉得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隐隐作痛,即将坚持不下去的时候。
忽然,感知到了异常情况,只见在一处相对偏僻的店铺里,有两个中年商贩正在喝酒。
其中一个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已经喝得脸色通红,有了七分醉意。
而另一个人的身形相貌跟他也差不多,反正给人的感觉,这些阿拉伯人的样子长得都很像。
此人满脸通红,一直在摇头晃脑,一副就快支撑不住,马上便要倒下去的状态。
就在这时,第一个大汉忽然微微起身,拍了一下对面人的肩膀说道:
“老哥,你没事吧”?
“老弟,放心!哥没事,至少还能再喝一瓶”。
第二个壮汉迷迷糊糊,夸下海口道。
“老哥!你知道拉达姆那家伙去哪了吗”?
第一个大汉又问道。
“老弟,这件事情你真的不知道吗?哎呀!你看我这脑子,真是喝多了。
老弟你今天刚从外地回来,不知道很正常,其实哥我也有近半个月没见到他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啊?老哥!到底怎么回事”?
第一个大汉惊讶问道。
“这还得从,从……十六天前说起,那天市场里忽然来了一个乡下年轻人。
以前好像是认识拉达姆,因为他一到这里没去别家,直接就进了他的店铺。
说来也巧,刚好被我看到,再加上当时我也没什么事,所以就跟进去凑热闹了。
一开始,那个乡下小伙子,还有点扭扭捏捏的,后来拉达姆说大家都是兄弟。
没那么多忌讳,有什么好东西就拿出来吧!也好帮着看看货,到底是啥成色?
那年轻人听了这话后,也没有再说什么,直接取出了一个层层包裹的布袋。
然后他轻轻的放在桌子上,接着轻手轻脚,抽丝剥茧,一层一层的打开。
直到最里面的一张油纸被掀开,映入三人眼帘的是一个弯成月牙状,黑漆漆的条状物东西。
它总共分成了三节,每一小节大约十几公分,总长度差不多有四十公分左右。
最细的前端直径大概有六七公分,而最粗的尾端应该有十公分的样子。() ()
第一眼看到时,我还以为是什么未知野生动物的腿,做成的标本。
但是经过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辨认后,我才知道,那竟是一根人类的手指。
不对不对,应该是巨人的手指,根据它的长度,我们估测这个巨人,少说都有六七米高”。
第二个壮汉说道。
“啊?巨人手指,这个年轻人是在哪里发现它的,老哥知道吗”?
第一个大汉猛的站起,情绪激动的问道。
“这个,好像是在一个山洞里发现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
第二个壮汉打了个酒嗝,醉眼朦胧的回答道。
第一个大汉看着他那半醉半醒的模样,也不知道对方刚才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也不好继续追问。
毕竟同行之间,有些规则还是必须要遵守的,有的话好随便问,可有的事却不能瞎打听。
刚才好在对方是这种神志不清,醉生梦死的德性,要是完全清醒的状态,还真不好问。
所以第一个大汉,只能慢慢的坐下,想了想后,又重拾之前的话头,问道:
“老哥!那后来怎么样”?
“后来拉达姆就收了这根巨人手指,而那个乡下小伙子,没过多久也离开了。
不过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因为仅仅过了一天,拉达姆的店里又来了两个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的是欧美人,身材魁梧,估计有一米九左右,大约四十来岁。
而女的是东方人,身形高挑,长得非常的漂亮,看上去,估摸着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吧……
“老哥以前有没有见过他们”?
第一个大汉听到这里,突然插嘴问道。
“没有见过,肯定是第一次,毕竟那么漂亮的小姐,如果以前来过古玩市场,绝不会忘记。
不过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这并不代表拉达姆,也是第一次见他们。
或许是他的老关系,只是过去那两位老板,没有亲自来过这里而已!
因为我看得出来,双方肯定是老熟人,绝不是什么慕名而来的新主顾”。
第二个壮汉继续回答,一口气说到这里,突然打了一个酒嗝,自己打断了自己。
对面的大汉一看,没有丝毫的犹豫,又心急火燎,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老哥!后来呢”?
“后来那一男一女两位老板,在拉达姆的店铺里,足足待了两个多小时才离去。
不过第二天早上,他们两个又回来了,而且不仅是他俩,还带了几个手下。
接着就分乘三辆沙漠越野车,离开了古玩市场,至今未归,算上今日已有十四天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老哥!你真的不知道拉达姆去了哪里?如果知道还请告诉我好吗?
这家伙欠了我十几万,他可不能出事,否则我这钱就打水漂了,唉!真倒霉“!
第一个大汉听完了对方的话后,没有半点的迟疑,又急不可耐的追问道。
“老弟!不是哥不肯告诉你,而是真不知道”。
第二个壮汉一脸无奈道。
“老哥!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估计这次拉达姆真的是凶多吉少。
他有极大的可能被那几个外国人给害了,就算我们不去找,那至少也得报个警吧”?
第一个大汉急得满头大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他心急如焚,胡乱猜测道。
“老弟老弟!别着急,稍安勿躁,其实拉达姆的家里人,早就已经报过警了”。
第二个壮汉听了对方的话后,赶紧劝说道。
“什么时候报的警”?
第一个大汉追问道。
“拉达姆失踪一个星期后,因为他出发之前,曾经叮嘱过自己的老婆。
如果七天还没有回来就报警,所以一个星期前,拉达姆的老婆已经报过警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那警察怎么说”?
第一个大汗又问道。
“唉!已经一个礼拜了,警察还是没有找到拉达姆,和那一男一女的任何线索。
不过他们倒是根据监控录像,查出了那个乡下小伙子,他叫穆沙维拉。
然而,这个年轻人现在也不知去向了,我估计穆沙维拉,应该是跟拉达姆他们几个一起失踪了”。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老哥!警察有没有查出,这个穆沙维拉他是哪里人,之前又住在什么地方”?
第一个大汗追问道。
“这个穆沙维拉就是本地人,家住吉萨高原以西一个非常偏僻,叫落卡尔的小山村”。
第二个壮汉回答道。
“老哥!既然警察已经查到了,穆沙维拉的家就在落卡尔小山村,那他们有没有去查过。
因为穆沙维拉发现巨人手指的地方,很可能就在他家的附近,也说不定啊”?
第一个大汗分析道。
“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毕竟涉及秘密的事,警察也不会告诉我们的了”?
第二个壮汉稍显无奈的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