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扎心小能手
老大周秉义干咳了两声,然后看着父亲周志刚开口说道:
“爸,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们仨都走了之后,妈那边谁照料?按照秉昆的意思,郑娟是要带着孩子跟他一起走的,大学四年,他不想错过儿子的成长,让父子俩变得生疏。
而且咱们三个在外这么多年,家里一直都是他在操持,妈身体健康,家庭和谐,秉昆功不可没,要知道这是将近十年的光景啊,没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大的辛劳,但是想想都能想得到,所以他提出这个要求,我感觉并不过分。爸,您觉得呢?”
周志刚沉默了片刻,没人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过了许久,叹了口气,笑着说道:
“你和蓉儿在这件事情上还真是亏欠了秉昆,老话说得好,父母在,不远游,虽然你们在外忙碌,是大势所趋,但是秉昆作为家人,对你们的支持也是不可抹杀的。
如果他真的学习不好,那这就是他的命,他也顺理成章的就该继续在家伺候父母,毕竟一个家,总是要有人做出牺牲的,可是现在他在学习方面把你和蓉儿都超过了,我再对他提出要求,那就真成了强人所难了,是在毁他的前程和生活。
作为当爹的,我自认自己也算是个明事理的人,我做不出这种事情来。这样吧,我回去之后,会和领导好好商量一下,相信领导也会考虑咱家的实际情况,批准我回去照料家人。”
周秉义听了父亲的话,嘴唇微微颤抖,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世间万事都抬不过一个理字,对家而言,他和妹妹周蓉确实是亏欠了很多,他这是他想要辩驳都没有任何借口的事实,最终周秉义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此时的他在骨子里还是畏惧自己的父亲的。
周志刚看着老大的这副模样,淡然笑了笑,站起身来,拍了拍周秉义的肩膀,然后说道:
“你和周蓉先回家等着吧,我这边处理好之后,也会尽快的赶回去。
上次咱们家聚在一起,拍张全家福还是在六九年,那是我们第一次面临人生中的分别,这一次你们去北京上学,大家想再聚到一块儿,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哪怕是再忙,大家也回去照张相吧,回头好歹也让我有个念想!”
周秉义听了父亲周志刚的话,心中的愧疚更甚,此时的他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然后就见父亲笑了笑,戴上了他那顶施工用的竹盔,直接朝着屋子外面走去,没在这里继续停留,毕竟外面还有司机在那里等着他呢。
周志刚回来的路上,拉他来的司机看到老头的表情凝重,不禁开口问道:
“周师傅,家里这是出了什么事儿了吗?要不要紧?”
周志刚从沉思中醒过神来,开心的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还真是出事儿了,出了大事儿,我家三个孩子都在今年参加高考,结果都考上了北大,尤其是我家老疙瘩,他考的最好,是我们吉春省的状元,分数最高!”
这大概就是中国式家长,别看他们在孩子面前威严庄重,但是在外人面前,恨不得把自己孩子的全部优点都展露给外人看,这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荣耀,他们与有荣焉!
司机听到周志刚的话,赶紧轻点刹车,将车子停在了一旁,因为重庆依山而建,在这个时候的路况,还不像后世那样,此时的道路不平,出于安全的考虑,司机把车停在了一边,和周志刚说着:
“恭喜啊,周师傅,还是您教子有方,三个孩子居然都考上了大学,这也太优秀了吧!”
听着领导司机的恭维话,周志刚的嘴角都噙着笑意,开口说道:
“这都是他们自己争气的结果,这里头最争气的,还要数我的小儿子,他下学的时候,连初中都没毕业,结果就数他的成绩最出彩,想想都知道这个小家伙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小陈啊,呆会儿回去,你直接把我拉到领导那里吧,我这仨孩子走了,家里就剩下我老伴儿一个人,我也该回去了,要不然这个家就彻底散了。所幸咱们这边的工程已经到了尾声,有我没我问题都不大了。”
此时的光字片儿已经沸腾了,当叶晨的录取通知书被邮递员送到家里的时候,几乎是惊爆了所有人的眼球,谁也没想到自己胡同居然出了个考上北大的高材生,后来消息陆续传来,老周家的周蓉和周秉义也都考上了一个学校,光字片儿的这些老百姓羡慕的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人往往就是这样,如果是和你实力相当的人,得到了好处和实惠,可能人们还会有些嫉妒的心理,可是差距太大的话,连嫉妒的心理都不会生出来,顶多是背地里说上几句酸话,已经是顶天了。
没过多久,吉春日报的记者也来到了光字片儿,他的目的是来采访吉春省高考状元的,这下子光字片儿的邻居更是吃惊,谁也没想到平时话不多的叶晨,居然会这么出彩,参加高考居然考出了个状元来,这要换了古时候,那就是文曲星下凡啊。
然而此时的叶晨,说实话,是真没功夫跟这群记者翰旋,他正忙着翻盖家里的房子。好在他面对这个场景的时候,也算是轻车熟路,毕竟在上个世界的时候,叶晨就已经历过一次了,所以处理的还算是游刃有余,这时候的记者,也远没有后世的狗仔那么刁钻,没费多大劲儿就让叶晨给答对的满意离去了。
采访是在周家院外进行的,因为院子里正在施工,乌烟瘴气的实在是不适合采访,容易吸肚子里一下子灰,所以才会远离了施工现场。记者来采访的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一圈儿光字片儿的邻居,大家都在一旁看热闹,这其中就有周家父女。
周蓉在得知自己考上北大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终于能够扬眉吐气了,这几年哪怕是都在吉春,她平日里也不愿意回家,因为当初青春年少时的冲动,让她背着盲流子这个头衔这么些年,她实在是对光字片儿感到一种厌烦。
现在自己成功考上了北大,她终于有底气回家了,这回看看谁还敢在背后嘲笑自己,然而还没等周蓉高兴多久,她就得知自己弟弟周秉昆居然考了个吉春省的状元,这让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要知道在家的时候,她可是没少嘲讽自己弟弟脑子不够用,傻乎乎的。
现在那个傻子居然碾压了自己,这让周蓉的心里极度不平衡,同时她也意识到,自己这时候回家,是没人会在意自己的,人们只会关注最耀眼的那个,自己只会成为周秉昆的陪衬,这让打小就骄傲的周蓉,万万接受不了。
周蓉本打算不回家,直接去学校的,她现在只想早点见到自己这些年成天魂牵梦绕的那个人,结果大哥周秉义拦住了她,说父亲马上就到家,让她再等等,周蓉这才无奈的继续窝在了知青点儿。
周志刚到吉春的那天,周秉义和周蓉早早的就来到了车站接他,二人根本没把这个消息通知叶晨,因为他们此刻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弟弟,实在是叶晨做的太打脸了,让他们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周志刚到站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姑娘,也是一阵喜悦,发现小儿子叶晨没来,老头儿也没怎么在意,左右几步路就到家了,自己又不是什么首长,不用在意那些虚的。
父女三人刚到光字片儿街口,就发现了家门口已经围了一大圈儿人,三人对视了一眼,急忙上前,唯恐家里出现什么变故,仔细跟邻居询问,才知道自己小儿子正在那里接受记者的采访。
周志刚的脸上顿时洋溢着笑容,看着小儿子站在人群当腰,如同众星捧月一般,面对着记者在那儿侃侃而谈,老头儿不禁感慨,自家老儿子都已经这么能说会道了,看把那记者给糊弄的,一愣一愣的。
周秉义和周蓉的脸上,此时却写满了尴尬,本来兄妹俩能够考上北大,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儿,无奈自己的弟弟这一次实在是太过出彩了,自己二人在他面前,直接沦为了绿叶,这让素来没怎么看得起叶晨的二人显得非常的尴尬。
周志刚站在人群里看了一会儿,就往外走去,坐了好几天的火车,他现在是浑身疲惫,只想回家好好歇一歇,洗把脸,烫个脚,再美美的睡上一觉解个乏。结果周志刚朝着家的方向望去,却大吃一惊,因为家里以前他盖的两间大瓦房此时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二层小楼,这眼瞅着都要封顶了。
周志刚本身就是八级瓦工出身,对于这套业务自然是无比的熟悉,看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心疼,因为他太知道自家盖的这个小二楼需要花多少钱了,没个五六百块钱,那是万万下不来的,他现在只想把周秉昆这个兔崽子好好的揍一顿,自己这些年寄回家的钱恐怕都搭在这上面了,仨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可咋办啊!() ()
随着叶晨把记者给打发走,周志刚父女三人出现在了叶晨面前,周志刚脸色此时已经黑到了不行,他直接扔下了手里的包,对着叶晨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抽了过来,叶晨自然是第一时间闪开,然后开口说道:
“爸,你这是干啥?有话不能好好说啊?你动啥手啊?”
周志刚气的呼哧带喘,双手反掐着腰,开口怒斥道:
“我动手打你都是轻的,我这些年在外头,累死累活的,从牙缝里往外省钱,寄回家里,结果你可倒好,把家里房子都给推了,盖上了小二楼,你们三个考上大学,我原本指望着用存折上的钱给你们当学费,全都被你给造了,我恨不得抽死你个小兔崽子!你让我上哪儿给你们淘弄学费去?”
叶晨听了周志刚的话笑了,开口说道:
“嗨,我当什么事儿呢,你就放宽心吧,你寄回来的钱我一分都没动,全在那里放着呢,你大可以给大哥和大姐当学费,至于我的,我能自给自足,用不着你负担,至于说盖房子的钱,那都是我自己赚的,我给《人民文学》投了篇稿子,稿费千字三块,我写了三十五万字,稿费一千多块,哪怕是盖完小二楼,也还剩下四五百,足够我这几年的开销了。”
周志刚听完小儿子的话,都恍神了,嘴角抽搐了一下,然后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你说给了你多少稿费?一千多块?”
老爷子没法不傻眼,因为他在外头累死累活一年,都赚不来这些钱,每个月除去自己的开销,寄到家里六七十已经顶了天了,没想到小儿子投了个稿就直接给了这么多的稿费,这完全颠覆了老人对自己这个小儿子的认知。
叶晨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对,我去年六月份投的稿,前几个月稿费下来了,我寻思着我和大哥都已经成了家,大家回来过年的时候,两间瓦房实在是有点挤了,扑腾不开,就找了个靠谱的瓦工,把咱家以前的房子给推了,重新加固了地基,直接起个小二楼,至于妈和我媳妇,我安排到太平胡同那边的房子暂时去住了,等房子封了顶再搬回来。”
周蓉此时也惊掉了下巴,作为一个文学女青年,她太知道这个杂志的含金量了,这是国家一级文学期刊,主要刊登小说、散文、诗歌和报告文学等纯文学作品。
无数的文人墨客都以能在上面刊登个小豆腐块儿挤破了脑袋,筛选标准极其严苛,冯化成曾经无数次投稿都被拒了回来,因为这件事没少背地里跟她说酸话,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弟弟居然能在上面发表文章,这让周蓉感到非常的难以置信,比弟弟成了状元都让她感到震惊。
而且按照叶晨所说,他写了三十五万字,这完全就是长篇小说的体量,而据她所知,《人民文学》这几个月一直都在连载的长篇小说只有一部,剩下的都是中短篇,再不就是诗歌。那部长篇巨著被业界称为伤痕文学的扛鼎之作,评价颇高,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这是自己曾经当成傻子的弟弟的杰作。
周蓉冷笑了两声,带着质疑对叶晨开口问道:
“呵呵,秉昆你蒙的了咱爸,可蒙不了我,《人民文学》我是每期必看,这上面现在只连载着一部长篇小说,叫《蹉跎岁月》,剩下的都是中短篇,再不就是诗歌,你可别告诉我,《蹉跎岁月》是你的大作!我记得作者名是叶晨,跟你周秉昆有半毛钱关系?”
叶晨似笑非笑的看着周蓉然后开口说道:
“不才,正是在下,叶晨是我发表文章的笔名,当初寄来稿费的时候,汇款单取完钱后,我已经留存,这几个月杂志每期都会给我寄回来一份样刊,我也都留下来了,你想看我借你看看啊?”
叶晨的话好像是一道雷一般,径直劈在了周蓉的头上,平时伶牙俐齿的周蓉,此刻被叶晨的这个软钉子给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平素骄傲的周蓉,一直坚信自己是周家最优秀的子女,哪怕这次考的没有叶晨理想,她也一直在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然而此刻,她发现自己都快认不出这个弟弟了,完全被叶晨按在地上爆捶。.
此时周秉义的心里也掀起了惊涛骇浪,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他对这篇文章自然是有所耳闻,并且不止一次的阅读过,他感觉这篇文章,写出了他们这代人的心声,这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共情,他对这部小说的作者感到钦佩不已,让他没想到的是,小说作者居然是自己的弟弟,这让周秉义大跌眼镜。
“这不是周哥吗?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可想死我了!”三人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周志刚循声望去,发现是光字片儿的片儿警龚维则,老头儿笑着说道:
“我当是谁呢,小龚啊,咱们得有几年没见了。”
这时又一个人映入了大家的眼帘,不是别人,正是叶晨的妻子郑娟,叶晨看到郑娟,过去牵了她的手,走到了周志刚面前,然后开口说道:
“爸,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儿郑娟!郑娟,这是咱爸,这是我哥周秉义,我姐周蓉!”
周秉义见到郑娟,笑着点头示意了一下,周蓉则是微微皱了下眉,至于周志刚,看到小儿子这么出息,儿媳妇长的也不赖,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笑呵呵的开口说道:
“秉昆媳妇儿,你可是我们家的有功之臣,我们老周家第一个后代,就是你的功劳,对了,我大孙子呢?”
周秉义听到周志刚的话,脸上写满了尴尬,他和郝冬梅因为那次冬梅冬天跌入井里,一直都没有孩子,此时听了周志刚的话,感觉份外的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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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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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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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咱们三个在外这么多年,家里一直都是他在操持,妈身体健康,家庭和谐,秉昆功不可没,要知道这是将近十年的光景啊,没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大的辛劳,但是想想都能想得到,所以他提出这个要求,我感觉并不过分。爸,您觉得呢?”
周志刚沉默了片刻,没人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过了许久,叹了口气,笑着说道:
“你和蓉儿在这件事情上还真是亏欠了秉昆,老话说得好,父母在,不远游,虽然你们在外忙碌,是大势所趋,但是秉昆作为家人,对你们的支持也是不可抹杀的。
如果他真的学习不好,那这就是他的命,他也顺理成章的就该继续在家伺候父母,毕竟一个家,总是要有人做出牺牲的,可是现在他在学习方面把你和蓉儿都超过了,我再对他提出要求,那就真成了强人所难了,是在毁他的前程和生活。
作为当爹的,我自认自己也算是个明事理的人,我做不出这种事情来。这样吧,我回去之后,会和领导好好商量一下,相信领导也会考虑咱家的实际情况,批准我回去照料家人。”
周秉义听了父亲的话,嘴唇微微颤抖,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世间万事都抬不过一个理字,对家而言,他和妹妹周蓉确实是亏欠了很多,他这是他想要辩驳都没有任何借口的事实,最终周秉义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此时的他在骨子里还是畏惧自己的父亲的。
周志刚看着老大的这副模样,淡然笑了笑,站起身来,拍了拍周秉义的肩膀,然后说道:
“你和周蓉先回家等着吧,我这边处理好之后,也会尽快的赶回去。
上次咱们家聚在一起,拍张全家福还是在六九年,那是我们第一次面临人生中的分别,这一次你们去北京上学,大家想再聚到一块儿,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哪怕是再忙,大家也回去照张相吧,回头好歹也让我有个念想!”
周秉义听了父亲周志刚的话,心中的愧疚更甚,此时的他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然后就见父亲笑了笑,戴上了他那顶施工用的竹盔,直接朝着屋子外面走去,没在这里继续停留,毕竟外面还有司机在那里等着他呢。
周志刚回来的路上,拉他来的司机看到老头的表情凝重,不禁开口问道:
“周师傅,家里这是出了什么事儿了吗?要不要紧?”
周志刚从沉思中醒过神来,开心的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还真是出事儿了,出了大事儿,我家三个孩子都在今年参加高考,结果都考上了北大,尤其是我家老疙瘩,他考的最好,是我们吉春省的状元,分数最高!”
这大概就是中国式家长,别看他们在孩子面前威严庄重,但是在外人面前,恨不得把自己孩子的全部优点都展露给外人看,这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荣耀,他们与有荣焉!
司机听到周志刚的话,赶紧轻点刹车,将车子停在了一旁,因为重庆依山而建,在这个时候的路况,还不像后世那样,此时的道路不平,出于安全的考虑,司机把车停在了一边,和周志刚说着:
“恭喜啊,周师傅,还是您教子有方,三个孩子居然都考上了大学,这也太优秀了吧!”
听着领导司机的恭维话,周志刚的嘴角都噙着笑意,开口说道:
“这都是他们自己争气的结果,这里头最争气的,还要数我的小儿子,他下学的时候,连初中都没毕业,结果就数他的成绩最出彩,想想都知道这个小家伙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小陈啊,呆会儿回去,你直接把我拉到领导那里吧,我这仨孩子走了,家里就剩下我老伴儿一个人,我也该回去了,要不然这个家就彻底散了。所幸咱们这边的工程已经到了尾声,有我没我问题都不大了。”
此时的光字片儿已经沸腾了,当叶晨的录取通知书被邮递员送到家里的时候,几乎是惊爆了所有人的眼球,谁也没想到自己胡同居然出了个考上北大的高材生,后来消息陆续传来,老周家的周蓉和周秉义也都考上了一个学校,光字片儿的这些老百姓羡慕的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人往往就是这样,如果是和你实力相当的人,得到了好处和实惠,可能人们还会有些嫉妒的心理,可是差距太大的话,连嫉妒的心理都不会生出来,顶多是背地里说上几句酸话,已经是顶天了。
没过多久,吉春日报的记者也来到了光字片儿,他的目的是来采访吉春省高考状元的,这下子光字片儿的邻居更是吃惊,谁也没想到平时话不多的叶晨,居然会这么出彩,参加高考居然考出了个状元来,这要换了古时候,那就是文曲星下凡啊。
然而此时的叶晨,说实话,是真没功夫跟这群记者翰旋,他正忙着翻盖家里的房子。好在他面对这个场景的时候,也算是轻车熟路,毕竟在上个世界的时候,叶晨就已经历过一次了,所以处理的还算是游刃有余,这时候的记者,也远没有后世的狗仔那么刁钻,没费多大劲儿就让叶晨给答对的满意离去了。
采访是在周家院外进行的,因为院子里正在施工,乌烟瘴气的实在是不适合采访,容易吸肚子里一下子灰,所以才会远离了施工现场。记者来采访的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一圈儿光字片儿的邻居,大家都在一旁看热闹,这其中就有周家父女。
周蓉在得知自己考上北大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终于能够扬眉吐气了,这几年哪怕是都在吉春,她平日里也不愿意回家,因为当初青春年少时的冲动,让她背着盲流子这个头衔这么些年,她实在是对光字片儿感到一种厌烦。
现在自己成功考上了北大,她终于有底气回家了,这回看看谁还敢在背后嘲笑自己,然而还没等周蓉高兴多久,她就得知自己弟弟周秉昆居然考了个吉春省的状元,这让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要知道在家的时候,她可是没少嘲讽自己弟弟脑子不够用,傻乎乎的。
现在那个傻子居然碾压了自己,这让周蓉的心里极度不平衡,同时她也意识到,自己这时候回家,是没人会在意自己的,人们只会关注最耀眼的那个,自己只会成为周秉昆的陪衬,这让打小就骄傲的周蓉,万万接受不了。
周蓉本打算不回家,直接去学校的,她现在只想早点见到自己这些年成天魂牵梦绕的那个人,结果大哥周秉义拦住了她,说父亲马上就到家,让她再等等,周蓉这才无奈的继续窝在了知青点儿。
周志刚到吉春的那天,周秉义和周蓉早早的就来到了车站接他,二人根本没把这个消息通知叶晨,因为他们此刻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弟弟,实在是叶晨做的太打脸了,让他们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周志刚到站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姑娘,也是一阵喜悦,发现小儿子叶晨没来,老头儿也没怎么在意,左右几步路就到家了,自己又不是什么首长,不用在意那些虚的。
父女三人刚到光字片儿街口,就发现了家门口已经围了一大圈儿人,三人对视了一眼,急忙上前,唯恐家里出现什么变故,仔细跟邻居询问,才知道自己小儿子正在那里接受记者的采访。
周志刚的脸上顿时洋溢着笑容,看着小儿子站在人群当腰,如同众星捧月一般,面对着记者在那儿侃侃而谈,老头儿不禁感慨,自家老儿子都已经这么能说会道了,看把那记者给糊弄的,一愣一愣的。
周秉义和周蓉的脸上,此时却写满了尴尬,本来兄妹俩能够考上北大,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儿,无奈自己的弟弟这一次实在是太过出彩了,自己二人在他面前,直接沦为了绿叶,这让素来没怎么看得起叶晨的二人显得非常的尴尬。
周志刚站在人群里看了一会儿,就往外走去,坐了好几天的火车,他现在是浑身疲惫,只想回家好好歇一歇,洗把脸,烫个脚,再美美的睡上一觉解个乏。结果周志刚朝着家的方向望去,却大吃一惊,因为家里以前他盖的两间大瓦房此时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二层小楼,这眼瞅着都要封顶了。
周志刚本身就是八级瓦工出身,对于这套业务自然是无比的熟悉,看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心疼,因为他太知道自家盖的这个小二楼需要花多少钱了,没个五六百块钱,那是万万下不来的,他现在只想把周秉昆这个兔崽子好好的揍一顿,自己这些年寄回家的钱恐怕都搭在这上面了,仨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可咋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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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这是干啥?有话不能好好说啊?你动啥手啊?”
周志刚气的呼哧带喘,双手反掐着腰,开口怒斥道:
“我动手打你都是轻的,我这些年在外头,累死累活的,从牙缝里往外省钱,寄回家里,结果你可倒好,把家里房子都给推了,盖上了小二楼,你们三个考上大学,我原本指望着用存折上的钱给你们当学费,全都被你给造了,我恨不得抽死你个小兔崽子!你让我上哪儿给你们淘弄学费去?”
叶晨听了周志刚的话笑了,开口说道:
“嗨,我当什么事儿呢,你就放宽心吧,你寄回来的钱我一分都没动,全在那里放着呢,你大可以给大哥和大姐当学费,至于我的,我能自给自足,用不着你负担,至于说盖房子的钱,那都是我自己赚的,我给《人民文学》投了篇稿子,稿费千字三块,我写了三十五万字,稿费一千多块,哪怕是盖完小二楼,也还剩下四五百,足够我这几年的开销了。”
周志刚听完小儿子的话,都恍神了,嘴角抽搐了一下,然后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你说给了你多少稿费?一千多块?”
老爷子没法不傻眼,因为他在外头累死累活一年,都赚不来这些钱,每个月除去自己的开销,寄到家里六七十已经顶了天了,没想到小儿子投了个稿就直接给了这么多的稿费,这完全颠覆了老人对自己这个小儿子的认知。
叶晨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对,我去年六月份投的稿,前几个月稿费下来了,我寻思着我和大哥都已经成了家,大家回来过年的时候,两间瓦房实在是有点挤了,扑腾不开,就找了个靠谱的瓦工,把咱家以前的房子给推了,重新加固了地基,直接起个小二楼,至于妈和我媳妇,我安排到太平胡同那边的房子暂时去住了,等房子封了顶再搬回来。”
周蓉此时也惊掉了下巴,作为一个文学女青年,她太知道这个杂志的含金量了,这是国家一级文学期刊,主要刊登小说、散文、诗歌和报告文学等纯文学作品。
无数的文人墨客都以能在上面刊登个小豆腐块儿挤破了脑袋,筛选标准极其严苛,冯化成曾经无数次投稿都被拒了回来,因为这件事没少背地里跟她说酸话,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弟弟居然能在上面发表文章,这让周蓉感到非常的难以置信,比弟弟成了状元都让她感到震惊。
而且按照叶晨所说,他写了三十五万字,这完全就是长篇小说的体量,而据她所知,《人民文学》这几个月一直都在连载的长篇小说只有一部,剩下的都是中短篇,再不就是诗歌。那部长篇巨著被业界称为伤痕文学的扛鼎之作,评价颇高,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这是自己曾经当成傻子的弟弟的杰作。
周蓉冷笑了两声,带着质疑对叶晨开口问道:
“呵呵,秉昆你蒙的了咱爸,可蒙不了我,《人民文学》我是每期必看,这上面现在只连载着一部长篇小说,叫《蹉跎岁月》,剩下的都是中短篇,再不就是诗歌,你可别告诉我,《蹉跎岁月》是你的大作!我记得作者名是叶晨,跟你周秉昆有半毛钱关系?”
叶晨似笑非笑的看着周蓉然后开口说道:
“不才,正是在下,叶晨是我发表文章的笔名,当初寄来稿费的时候,汇款单取完钱后,我已经留存,这几个月杂志每期都会给我寄回来一份样刊,我也都留下来了,你想看我借你看看啊?”
叶晨的话好像是一道雷一般,径直劈在了周蓉的头上,平时伶牙俐齿的周蓉,此刻被叶晨的这个软钉子给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平素骄傲的周蓉,一直坚信自己是周家最优秀的子女,哪怕这次考的没有叶晨理想,她也一直在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然而此刻,她发现自己都快认不出这个弟弟了,完全被叶晨按在地上爆捶。.
此时周秉义的心里也掀起了惊涛骇浪,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他对这篇文章自然是有所耳闻,并且不止一次的阅读过,他感觉这篇文章,写出了他们这代人的心声,这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共情,他对这部小说的作者感到钦佩不已,让他没想到的是,小说作者居然是自己的弟弟,这让周秉义大跌眼镜。
“这不是周哥吗?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可想死我了!”三人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周志刚循声望去,发现是光字片儿的片儿警龚维则,老头儿笑着说道:
“我当是谁呢,小龚啊,咱们得有几年没见了。”
这时又一个人映入了大家的眼帘,不是别人,正是叶晨的妻子郑娟,叶晨看到郑娟,过去牵了她的手,走到了周志刚面前,然后开口说道:
“爸,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儿郑娟!郑娟,这是咱爸,这是我哥周秉义,我姐周蓉!”
周秉义见到郑娟,笑着点头示意了一下,周蓉则是微微皱了下眉,至于周志刚,看到小儿子这么出息,儿媳妇长的也不赖,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笑呵呵的开口说道:
“秉昆媳妇儿,你可是我们家的有功之臣,我们老周家第一个后代,就是你的功劳,对了,我大孙子呢?”
周秉义听到周志刚的话,脸上写满了尴尬,他和郝冬梅因为那次冬梅冬天跌入井里,一直都没有孩子,此时听了周志刚的话,感觉份外的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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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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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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