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山雨欲来
郝金龙到家的时候,金月姬早就从秘书的口中得到了消息,她接过了郝金龙的大衣挂在了衣架上,随口问道:
“老郝,怎么样?这一趟的旅程还算是顺利吧?”
郝金龙在沙发上坐下,听到妻子的问话,微微颔首然后说道:
“我开完会去拜会了下老领导,然后顺便去亲家那里坐了下,论起教育孩子啊,咱们俩比起咱们的那位亲家,还真是差了一大截。”
金月姬和郝金龙生活多年,可是很知道自家男人向来是眼高于顶的,能让他这么感慨,想必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他不得不这样叹服,听到郝金龙的感叹,金月姬的神色有些黯然,因为她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自己渺无音信的两个儿子,这一直是她心中的痛。
此时的金月姬还不知道,丈夫早就跟自己的一个儿子取得了联络,只不过这个儿子实在是不堪,此时还在监狱里服刑呢。
不过金月姬也是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女人,情绪调节的很快,黯然之色只是在她的脸上一闪而过,就连作为结发夫妻的丈夫郝金龙都没察觉,只见金月姬淡笑着问道:
“能让你夸赞的人可是不多啊,遇到什么事儿了?说给我听听?”
金月姬之所以这么伤感,也是因为自己的丈夫在体检的时候,已经查出时日无多了,所以现在她一切都是顺着丈夫的心意来,唯恐会惹得他不高兴。只见郝金龙长叹了一声,然后说道:
“去京里开完会,我去顺道看望了下老首长,也算是提前告个别,谁料正巧遇到了秉义的爸爸,他一眼就把我给认出来了,我能看出来他对我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可能心里在埋怨孩子已经结婚这么多年,咱们这当亲家的却没有任何的往来。”
金月姬听出了自己男人语气中的无奈,她顿时也感同身受的说道:
“老郝,这不怨你,他们是光荣的工人家庭,没经历过暴风雨的洗礼,永远都不会知道其中的可怕,谁也不清楚下一刻的风云变幻,你是出于保护他们的目的,才故意疏远他们的,他们不清楚这些,我清楚!”
郝金龙“呵呵”笑了笑,用手轻拍着老伴儿那布满了皱纹的双手,然后说道:
“你好几次和闺女说的话,我都偷着听到了,那丫头背地里埋怨过我多少次不近人情了,说我看不起光字片儿出身的周家,你是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无奈啊,我自己就是沂蒙山区出来的娃,又怎么会嫌弃周家的身份地位呢?
真要是说嫌弃,人家不嫌弃咱们家,咱们就该烧高香了!你知道吗,我后来去周家和亲家见面,他对我说的话,让我好悬把持不住留下眼泪来,秉义真的是个好孩子啊!”
金月姬听到这儿也不禁有些好奇,看着丈夫问道:
“秉义爸爸跟你说什么了?”
郝金龙眼眶微红,抑制着情绪说道:
“咱家闺女冬天不慎落入井里,导致这辈子都没法生孩子,秉义这小子在自己父亲面前,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你知道亲家向我致歉的时候,我是啥心情吗?我脸上臊的慌啊!”
金月姬捂住了自己的嘴,强忍着没有哭出来,她太能够理解丈夫当时的心情了。其实对于女婿周秉义的人品,他们早就已经有所了解。
当时郝冬梅在五道江公社北小营大队知青点儿插队,在落难之时饱受欺辱,周秉义倾囊相助伸出援手,不离不弃为女儿解围。要知道那时候,是人都恨不得离他们一家人远远的,唯恐惹祸上身。
在得知闺女这辈子可能都无法给他们老周家延续香火的时候,他们当父母的心里都无比的忐忑,担心自家闺女会黯然神伤的惨淡收场,没想到女婿周秉义毅然的把责任全都揽到了自己身上,甘愿自己背上不孝的骂名。
郝金龙瞥了一眼妻子,发现她也陷入了伤感的情绪中,为了转移话题,接着开口说道:
“我今天还见到了周家的老儿子了,要说我跟他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就在咱们院儿里跟他见过一面,当时他从老马家出来,但是我没想到这个小伙子竟然这么优秀!
现在看来,我当初要求亲家两口子留在吉春,实在是大错特错,固然有爱惜羽毛的想法,却没在意过秉义的感受,有些过于想当然了。周家跟咱们做亲家,一点光借不着,还要住在光字片儿那样的地方不能挪窝,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好在最后我改变了主意,我心里有愧啊!”
金月姬的眉毛挑了一挑,看着丈夫然后说道:
“能让你夸句优秀的年轻人,实在是凤毛麟角,你倒是跟我说说他怎么优秀了?”
郝金龙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回忆道:
“当初我把秉义叫到书房,请他把他父母搬去北京的时间延后一两年,那时候我就已经感到自己渐渐的力不从心了。当时的打算是不让他们家进入某些人的视野,亦或者是同僚的视线中,这样一能保证我实施某些决策的时候,不受人掣肘,二来也能不牵连到他们家,可是紧随其后发生的两件事情,改变了我的看法。
第二天秉义回来的时候,刚去医院做的鼻梁矫正手术,他对我谎称是出门不小心撞的,还以为我看不出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他和弟弟之间因为这件事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两人之间应该是动手了。
第二件事,是我在回家的途中,在院子里遇到了老马,当时他正跟一个年轻人站在院子里,两人正在讨论全家搬去北京的话题,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秉义的弟弟。
发生一件事情,可以说是偶然,两个偶然碰到了一起,其中一定存在着某种必然,因为这也太巧了!你现在该明白我为什么说他优秀了吧,这家伙机变无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让我不由的收回了成命。”
金月姬听了自己丈夫的讲解,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窍,她不由得对叶晨的所作所为感到不喜,因为他不但弄伤了自己女婿,还算计了自己丈夫,金月姬冷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我看你有点言过其实了,这不过是小聪明罢了!”
郝金龙自然是听得出妻子的自己的维护之意,他轻拍了下金月姬的肩膀,然后继续说道:
“如果只是这一件事情上,当然不会让我对他另眼相看。还记得我前阵子研究的那篇关于经济学的论文吗?作者就是他,能够摆到我的案前,这其中意味着什么,应该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这意味着他已经进入了某些人的视野,这是一般人能办到的吗?
再有,前阵子,省级刊物的社长,在对我进行采访的时候,也提到了他,知道他是咱们女婿的弟弟,希望我帮忙牵线搭桥,好找他约稿。那群眼高手低的家伙都在想方设法的找他,足以证明周家老三的影响力了。而且我这次去北京的时候,秉义对我说起一件事来,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
丈夫郝金龙的话已经让金月姬心中一震,她没想到周家老三居然已经优秀到了这种程度,听到丈夫说还有下文,金月姬不由得接茬问道:
“哦?还有什么事?”
郝金龙端起了桌上的水杯,呷了口水,然后接着说道:
“看完老首长,我去了秉义的学校找他,打算去看看亲家,在江辽还要注意外人的目光,去了北京反而用不着了,大家都知道我时日无多,没谁会跟我这个糟老头子计较。因为不知道地址,所以我让秉义给我带路。
路上的时候,我不禁问到了秉义毕业以后的安排,他在跟秉昆商量过后,告诉我他要去南方发展,远离江辽这个环境,并且说这是他弟弟的主意,现在回到江辽,短期内可以看到好处,但是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
这让我颇感意外,站在我们的角度,自然是能够看到这件事的弊端,但是我没想到周家老三居然会一针见血的指出来。这件事情你和我明知如此,也是不好对秉义开口的,因为我们宣之于口只会让女儿女婿觉得我们实在是不近人情,还会让外人看笑话,但是他们家自己能想到,这就太出乎我的预料了!”
金月姬从丈夫嘴里得知这个消息,震惊之余,不免有一丝的担忧,她怕女儿女婿分居太久,不利于他们的感情。郝金龙此时仿佛看出了她的担忧,继续说道:
“等秉义的工作落实了,会把咱们闺女调过去的,即便到时候我走了,只剩下你一个人,我相信你也会想方设法这么做的。你左右都已经退休了,没事的时候,多走走串串门儿,不管是跟咱们闺女那里,还是亲家那里,都多走动走动,也算是弥补曾经的遗憾吧!至于我走的消息,还是别通知他们了,不管他们理不理解,让他们跟那群人打交道,都不会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只告诉秉义就好。”() ()
金月姬看着丈夫看淡生死,有条不紊的安排着一切后续的模样,不由得心如刀割,用手紧紧抓着丈夫的手,骨节都有些泛了白。郝金龙看着妻子,淡然的笑了笑,轻拍着她的后背,二人坐在沙发上久久无语……
这天周秉义正在自己的宿舍里温习功课,马上就要毕业了,他正在准备自己的毕业论文答辩。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周秉义放下了手中的笔,把门打开,只见宿舍楼的门卫前来告知:
“周秉义,楼下有你的电话!”
周秉义听到后,回身从屋里拿了件外套,披在了身上,然后跟着收发室的人员来到了楼下,过了没多一会儿,电话重新响起,周秉义接起了电话,开口说道:
“喂,我是周秉义,你是?”
“秉义,我是冬梅,昨晚我爸爸去世了,你赶快回来一趟吧!”话筒里传来了郝冬梅啜泣的声音。
周秉义听到自己妻子的话,不禁有些乱了手脚,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出言安慰道:
“冬梅你别着急,我现在就去车站买票!”
叶晨和父亲知道家里老大会吉春奔丧的消息时,已经是几天后了,老爷子还是去公园下棋的时候,曾经的那位棋友跟他说的,回来后老爷子脸色有些不愉,叶晨经过询问,得知了情况后,出言劝慰道:
“爸,大嫂父亲的葬礼,不用想就知道会有很多头头脑脑去参加,这种场合咱们去只会徒增尴尬,好歹他过世前,你们作为儿女亲家也算是见了一面,没留下什么遗憾。放心吧,大哥作为女婿会代表我们周家处理好一切的,别想太多。”
周志刚听了老儿子的话,仔细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儿,人家现在孤儿寡母的,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凑到跟前去算是怎么回事儿?再加上人家好歹也是个退休干部,自己凑过去,万一露了怯该有多丢人啊,算了,还是别穷讲究了,自家说到底还是跟人家尿不到一个壶里……
水自流晚上吃完饭,敲了几下铁门,找到了值班管教,跟他讨要今天看完的报纸。因为大家在一起这么多年,彼此都熟络得很,管教从办公室里拿过报纸,顺着大铁门塞进了正在走廊里等待的水自流手中。水自流陪笑着给管教递过去一根烟,并且划着一根火柴帮他点着,管教摆了摆手,示意他回屋看去,别在走廊里瞎逛游。
回到屋里的水自流,坐在自己的大通铺上,打开报纸的一瞬间,头版头条的一则消息,瞬间好像是一道闪电,打的他直接懵了,因为上面竟然宣告了江辽二把手郝金龙去世的消息。
水自流浑身瘫软的坐在了大通铺上,整个人如同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自己这边已经申报了减刑,眼瞅着就要批回来了,没曾想却接到了这样的噩耗,这让水自流难过不已。
说到底那也是自己的父亲,当年之所以会抛下自己,也是因为历史原因,这么些年水自流早就已经在心里原谅了他,只等着自己出去可以再次见到他,不说尽孝道,两人哪怕是说说话,都是好的。然而水自流没想到的是,自己此生再也没机会见他一面了。
晚上过了九点,犯人都已经就了寝,水自流下了铺,跟走廊巡逻的坐班儿杂工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来到了窗边,点燃了三只烟卷儿,进行了简单的祭拜。此时的水自流甚至能够想象得到,父亲弥留之际,会对自己这个离经叛道的不孝儿子有多失望。水自流惨然一笑,轻声说道:
“老爷子,一路走好,我这当儿子的这辈子给你丢脸了,你别怪我!”
时间一眨眼来到了八三年末,这天一大早,天空清朗,不过因为眼瞅着就要到冬至开始数九了,吉春的天气变得干吧冷。江辽第一监狱的大门口,只见武警武警把大铁门上的偏门缓缓打开,一个长着一张驴脸的人高马大的男人,和一个腿脚有些不大利索的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从里面走出来,这二人正是当年因为投机倒把,伪造金融证劵被抓捕入狱的骆士宾和水自流。
这时只见骆士宾抬头看了一眼,大口的呼吸了一下自由的空气,然后开口说道:
“水哥,我在里面可是听说了,现在整个吉春家家都在养君子兰,我打算回去把家里的房子给卖了,捞上一笔,然后咱们去南方发展,您觉得意下如何?”
水自流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扯那么远干嘛?先打个车回市里,好好的泡个澡搓一搓,然后找个馆子好好喝上一顿才是正经。”
骆士宾听了哈哈大笑,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二人在路边伸手拦了辆出租,直奔吉春市里驶去。
当二人回到家里,随意的翻找出了当初的一套干净衣裳,换上之后,直奔着国营浴池而去,他俩打算把这些年的晦气好好的洗一洗。
二人来到了位于红旗街的国营大众浴池,还没等进门儿,就看到前面不远处围了一大堆的人,水自流和骆士宾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二人默不作声的靠到了近前,打算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只见人群当腰站着一个年轻人,高举着手臂,嘴里哈着白气大声嚷道:
“最新一期的《君子兰报》,还剩一份,最后一份啊,手快有,手慢无!”
骆士宾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挤过去扒拉了一下小伙儿,然后开口问道:
“多少钱一份?”
“两块!”卖报的小伙子斩钉截铁的答道。
骆士宾好悬没咬了自己的舌头,你特么也忒黑了,薄薄的两页报纸,你咋不去抢呢?!
然而还没等骆士宾从犹豫中缓过神来,旁边直接挤过来三五个大小伙子,直接把他给推搡到了一边,然后说道:
“给我给我,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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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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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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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郝,怎么样?这一趟的旅程还算是顺利吧?”
郝金龙在沙发上坐下,听到妻子的问话,微微颔首然后说道:
“我开完会去拜会了下老领导,然后顺便去亲家那里坐了下,论起教育孩子啊,咱们俩比起咱们的那位亲家,还真是差了一大截。”
金月姬和郝金龙生活多年,可是很知道自家男人向来是眼高于顶的,能让他这么感慨,想必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他不得不这样叹服,听到郝金龙的感叹,金月姬的神色有些黯然,因为她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自己渺无音信的两个儿子,这一直是她心中的痛。
此时的金月姬还不知道,丈夫早就跟自己的一个儿子取得了联络,只不过这个儿子实在是不堪,此时还在监狱里服刑呢。
不过金月姬也是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女人,情绪调节的很快,黯然之色只是在她的脸上一闪而过,就连作为结发夫妻的丈夫郝金龙都没察觉,只见金月姬淡笑着问道:
“能让你夸赞的人可是不多啊,遇到什么事儿了?说给我听听?”
金月姬之所以这么伤感,也是因为自己的丈夫在体检的时候,已经查出时日无多了,所以现在她一切都是顺着丈夫的心意来,唯恐会惹得他不高兴。只见郝金龙长叹了一声,然后说道:
“去京里开完会,我去顺道看望了下老首长,也算是提前告个别,谁料正巧遇到了秉义的爸爸,他一眼就把我给认出来了,我能看出来他对我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可能心里在埋怨孩子已经结婚这么多年,咱们这当亲家的却没有任何的往来。”
金月姬听出了自己男人语气中的无奈,她顿时也感同身受的说道:
“老郝,这不怨你,他们是光荣的工人家庭,没经历过暴风雨的洗礼,永远都不会知道其中的可怕,谁也不清楚下一刻的风云变幻,你是出于保护他们的目的,才故意疏远他们的,他们不清楚这些,我清楚!”
郝金龙“呵呵”笑了笑,用手轻拍着老伴儿那布满了皱纹的双手,然后说道:
“你好几次和闺女说的话,我都偷着听到了,那丫头背地里埋怨过我多少次不近人情了,说我看不起光字片儿出身的周家,你是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无奈啊,我自己就是沂蒙山区出来的娃,又怎么会嫌弃周家的身份地位呢?
真要是说嫌弃,人家不嫌弃咱们家,咱们就该烧高香了!你知道吗,我后来去周家和亲家见面,他对我说的话,让我好悬把持不住留下眼泪来,秉义真的是个好孩子啊!”
金月姬听到这儿也不禁有些好奇,看着丈夫问道:
“秉义爸爸跟你说什么了?”
郝金龙眼眶微红,抑制着情绪说道:
“咱家闺女冬天不慎落入井里,导致这辈子都没法生孩子,秉义这小子在自己父亲面前,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你知道亲家向我致歉的时候,我是啥心情吗?我脸上臊的慌啊!”
金月姬捂住了自己的嘴,强忍着没有哭出来,她太能够理解丈夫当时的心情了。其实对于女婿周秉义的人品,他们早就已经有所了解。
当时郝冬梅在五道江公社北小营大队知青点儿插队,在落难之时饱受欺辱,周秉义倾囊相助伸出援手,不离不弃为女儿解围。要知道那时候,是人都恨不得离他们一家人远远的,唯恐惹祸上身。
在得知闺女这辈子可能都无法给他们老周家延续香火的时候,他们当父母的心里都无比的忐忑,担心自家闺女会黯然神伤的惨淡收场,没想到女婿周秉义毅然的把责任全都揽到了自己身上,甘愿自己背上不孝的骂名。
郝金龙瞥了一眼妻子,发现她也陷入了伤感的情绪中,为了转移话题,接着开口说道:
“我今天还见到了周家的老儿子了,要说我跟他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就在咱们院儿里跟他见过一面,当时他从老马家出来,但是我没想到这个小伙子竟然这么优秀!
现在看来,我当初要求亲家两口子留在吉春,实在是大错特错,固然有爱惜羽毛的想法,却没在意过秉义的感受,有些过于想当然了。周家跟咱们做亲家,一点光借不着,还要住在光字片儿那样的地方不能挪窝,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好在最后我改变了主意,我心里有愧啊!”
金月姬的眉毛挑了一挑,看着丈夫然后说道:
“能让你夸句优秀的年轻人,实在是凤毛麟角,你倒是跟我说说他怎么优秀了?”
郝金龙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回忆道:
“当初我把秉义叫到书房,请他把他父母搬去北京的时间延后一两年,那时候我就已经感到自己渐渐的力不从心了。当时的打算是不让他们家进入某些人的视野,亦或者是同僚的视线中,这样一能保证我实施某些决策的时候,不受人掣肘,二来也能不牵连到他们家,可是紧随其后发生的两件事情,改变了我的看法。
第二天秉义回来的时候,刚去医院做的鼻梁矫正手术,他对我谎称是出门不小心撞的,还以为我看不出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他和弟弟之间因为这件事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两人之间应该是动手了。
第二件事,是我在回家的途中,在院子里遇到了老马,当时他正跟一个年轻人站在院子里,两人正在讨论全家搬去北京的话题,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秉义的弟弟。
发生一件事情,可以说是偶然,两个偶然碰到了一起,其中一定存在着某种必然,因为这也太巧了!你现在该明白我为什么说他优秀了吧,这家伙机变无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让我不由的收回了成命。”
金月姬听了自己丈夫的讲解,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窍,她不由得对叶晨的所作所为感到不喜,因为他不但弄伤了自己女婿,还算计了自己丈夫,金月姬冷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我看你有点言过其实了,这不过是小聪明罢了!”
郝金龙自然是听得出妻子的自己的维护之意,他轻拍了下金月姬的肩膀,然后继续说道:
“如果只是这一件事情上,当然不会让我对他另眼相看。还记得我前阵子研究的那篇关于经济学的论文吗?作者就是他,能够摆到我的案前,这其中意味着什么,应该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这意味着他已经进入了某些人的视野,这是一般人能办到的吗?
再有,前阵子,省级刊物的社长,在对我进行采访的时候,也提到了他,知道他是咱们女婿的弟弟,希望我帮忙牵线搭桥,好找他约稿。那群眼高手低的家伙都在想方设法的找他,足以证明周家老三的影响力了。而且我这次去北京的时候,秉义对我说起一件事来,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
丈夫郝金龙的话已经让金月姬心中一震,她没想到周家老三居然已经优秀到了这种程度,听到丈夫说还有下文,金月姬不由得接茬问道:
“哦?还有什么事?”
郝金龙端起了桌上的水杯,呷了口水,然后接着说道:
“看完老首长,我去了秉义的学校找他,打算去看看亲家,在江辽还要注意外人的目光,去了北京反而用不着了,大家都知道我时日无多,没谁会跟我这个糟老头子计较。因为不知道地址,所以我让秉义给我带路。
路上的时候,我不禁问到了秉义毕业以后的安排,他在跟秉昆商量过后,告诉我他要去南方发展,远离江辽这个环境,并且说这是他弟弟的主意,现在回到江辽,短期内可以看到好处,但是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
这让我颇感意外,站在我们的角度,自然是能够看到这件事的弊端,但是我没想到周家老三居然会一针见血的指出来。这件事情你和我明知如此,也是不好对秉义开口的,因为我们宣之于口只会让女儿女婿觉得我们实在是不近人情,还会让外人看笑话,但是他们家自己能想到,这就太出乎我的预料了!”
金月姬从丈夫嘴里得知这个消息,震惊之余,不免有一丝的担忧,她怕女儿女婿分居太久,不利于他们的感情。郝金龙此时仿佛看出了她的担忧,继续说道:
“等秉义的工作落实了,会把咱们闺女调过去的,即便到时候我走了,只剩下你一个人,我相信你也会想方设法这么做的。你左右都已经退休了,没事的时候,多走走串串门儿,不管是跟咱们闺女那里,还是亲家那里,都多走动走动,也算是弥补曾经的遗憾吧!至于我走的消息,还是别通知他们了,不管他们理不理解,让他们跟那群人打交道,都不会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只告诉秉义就好。”() ()
金月姬看着丈夫看淡生死,有条不紊的安排着一切后续的模样,不由得心如刀割,用手紧紧抓着丈夫的手,骨节都有些泛了白。郝金龙看着妻子,淡然的笑了笑,轻拍着她的后背,二人坐在沙发上久久无语……
这天周秉义正在自己的宿舍里温习功课,马上就要毕业了,他正在准备自己的毕业论文答辩。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周秉义放下了手中的笔,把门打开,只见宿舍楼的门卫前来告知:
“周秉义,楼下有你的电话!”
周秉义听到后,回身从屋里拿了件外套,披在了身上,然后跟着收发室的人员来到了楼下,过了没多一会儿,电话重新响起,周秉义接起了电话,开口说道:
“喂,我是周秉义,你是?”
“秉义,我是冬梅,昨晚我爸爸去世了,你赶快回来一趟吧!”话筒里传来了郝冬梅啜泣的声音。
周秉义听到自己妻子的话,不禁有些乱了手脚,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出言安慰道:
“冬梅你别着急,我现在就去车站买票!”
叶晨和父亲知道家里老大会吉春奔丧的消息时,已经是几天后了,老爷子还是去公园下棋的时候,曾经的那位棋友跟他说的,回来后老爷子脸色有些不愉,叶晨经过询问,得知了情况后,出言劝慰道:
“爸,大嫂父亲的葬礼,不用想就知道会有很多头头脑脑去参加,这种场合咱们去只会徒增尴尬,好歹他过世前,你们作为儿女亲家也算是见了一面,没留下什么遗憾。放心吧,大哥作为女婿会代表我们周家处理好一切的,别想太多。”
周志刚听了老儿子的话,仔细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儿,人家现在孤儿寡母的,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凑到跟前去算是怎么回事儿?再加上人家好歹也是个退休干部,自己凑过去,万一露了怯该有多丢人啊,算了,还是别穷讲究了,自家说到底还是跟人家尿不到一个壶里……
水自流晚上吃完饭,敲了几下铁门,找到了值班管教,跟他讨要今天看完的报纸。因为大家在一起这么多年,彼此都熟络得很,管教从办公室里拿过报纸,顺着大铁门塞进了正在走廊里等待的水自流手中。水自流陪笑着给管教递过去一根烟,并且划着一根火柴帮他点着,管教摆了摆手,示意他回屋看去,别在走廊里瞎逛游。
回到屋里的水自流,坐在自己的大通铺上,打开报纸的一瞬间,头版头条的一则消息,瞬间好像是一道闪电,打的他直接懵了,因为上面竟然宣告了江辽二把手郝金龙去世的消息。
水自流浑身瘫软的坐在了大通铺上,整个人如同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自己这边已经申报了减刑,眼瞅着就要批回来了,没曾想却接到了这样的噩耗,这让水自流难过不已。
说到底那也是自己的父亲,当年之所以会抛下自己,也是因为历史原因,这么些年水自流早就已经在心里原谅了他,只等着自己出去可以再次见到他,不说尽孝道,两人哪怕是说说话,都是好的。然而水自流没想到的是,自己此生再也没机会见他一面了。
晚上过了九点,犯人都已经就了寝,水自流下了铺,跟走廊巡逻的坐班儿杂工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来到了窗边,点燃了三只烟卷儿,进行了简单的祭拜。此时的水自流甚至能够想象得到,父亲弥留之际,会对自己这个离经叛道的不孝儿子有多失望。水自流惨然一笑,轻声说道:
“老爷子,一路走好,我这当儿子的这辈子给你丢脸了,你别怪我!”
时间一眨眼来到了八三年末,这天一大早,天空清朗,不过因为眼瞅着就要到冬至开始数九了,吉春的天气变得干吧冷。江辽第一监狱的大门口,只见武警武警把大铁门上的偏门缓缓打开,一个长着一张驴脸的人高马大的男人,和一个腿脚有些不大利索的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从里面走出来,这二人正是当年因为投机倒把,伪造金融证劵被抓捕入狱的骆士宾和水自流。
这时只见骆士宾抬头看了一眼,大口的呼吸了一下自由的空气,然后开口说道:
“水哥,我在里面可是听说了,现在整个吉春家家都在养君子兰,我打算回去把家里的房子给卖了,捞上一笔,然后咱们去南方发展,您觉得意下如何?”
水自流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扯那么远干嘛?先打个车回市里,好好的泡个澡搓一搓,然后找个馆子好好喝上一顿才是正经。”
骆士宾听了哈哈大笑,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二人在路边伸手拦了辆出租,直奔吉春市里驶去。
当二人回到家里,随意的翻找出了当初的一套干净衣裳,换上之后,直奔着国营浴池而去,他俩打算把这些年的晦气好好的洗一洗。
二人来到了位于红旗街的国营大众浴池,还没等进门儿,就看到前面不远处围了一大堆的人,水自流和骆士宾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二人默不作声的靠到了近前,打算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只见人群当腰站着一个年轻人,高举着手臂,嘴里哈着白气大声嚷道:
“最新一期的《君子兰报》,还剩一份,最后一份啊,手快有,手慢无!”
骆士宾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挤过去扒拉了一下小伙儿,然后开口问道:
“多少钱一份?”
“两块!”卖报的小伙子斩钉截铁的答道。
骆士宾好悬没咬了自己的舌头,你特么也忒黑了,薄薄的两页报纸,你咋不去抢呢?!
然而还没等骆士宾从犹豫中缓过神来,旁边直接挤过来三五个大小伙子,直接把他给推搡到了一边,然后说道:
“给我给我,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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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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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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