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和蔼地一笑。

    “虽然不晓得佣兵,但是你认得我,不是嘛?我们在地牢的擂台下有一面之缘。而且,你还弄瞎了盗贼一只眼睛,你们彼此也算熟识。”

    加兰德诚惶诚恐。

    “擂台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很抱歉。我是被逼的。”

    看他们都和盗贼很熟识的样子,少年更加过意不去,“他……还好吗?”

    “他快死了。”大胡子不乐意地说。

    加兰德一愣。

    “他是死囚,就快要被处决了。”大叔继续和颜悦色地解释,“他是个江湖中人,这样的结局不可避免。他自己应该早有心理准备,你不需要为他难过。”

    加兰德点点头。

    “我们是五人佣兵团。”大叔继续解释,“算上盗贼弗拉一共五个人。匹夫不才,是他们的老大。”

    老大讲话果然气度非凡,少年不由得被他霸气的风度吸引。

    “我有个绰号叫做万事通。就是个消息灵通、朋友很多的老家伙。”

    老大微笑着介绍同僚,穿得花里胡哨的漂亮大叔是老二,江湖绰号花二爷;满脸胡子的大叔是老三,江湖绰号滚地精。

    “盗贼是原本的老四,擅长弓弩射击和偷盗,主意多人也机灵。可惜被抓了。双刀小白是原本的老五。既然你新加入,而且身手也不是最好,你以后要排老五,小白是新的老四。如何?”

    “所以……我是加入了你们的佣兵团吗?”加兰德不太敢相信,听上去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对啊,就像回家一样。”老大一摆手,“过来,好孩子。”

    少年喜出望外,笑呵呵跑到老大身边。老大搂着他的肩膀说:“现在就跟我们走吧。”

    “那么我以后,也可以管你叫‘老大’吗?”

    “当然可以。他们都这样称呼我。”

    “老大!”少年总是这样轻信语气和蔼的人,他从来也没有吸取过任何教训。毫无戒备心的少年,遇到这样一位老江湖,他便觉得又遇上了一位亲人。

    “我们是做什么的?到底什么是佣兵?”

    加兰德迫不及待地发问。同行人都觉得这个问题可笑,懒得搭理。只有老大对他宠爱有佳,耐心解释。

    “嗯。佣兵嘛……就是凭本事吃饭的江湖人,偶尔出借自己的刀,帮顾客解决一些麻烦。”老大如此解释。

    少年听得一知半解。

    “出借自己的刀?可我没有啊……”

    “哈。你很快就有了。告诉我孩子,你杀过人吗?”

    少年腼腆地承认。

    “哦?”万事通颇有些意外,“是什么人呢?”

    回想起过去,少年猛然发觉自己的手上,竟然沾过不少血。

    “都是敌人。我被逼无奈才下手的。”

    少年的眉头飘起一阵愁云。“如果他们愿意平静地和我谈谈,也许就不会那样了……”

    这话引起了几个人的注意。尤其老大,表现出赞赏之意。

    “我从你的眉眼之间看到了一种独特的气质。”

    “……?”

    “怜悯。”万事通饱经沧桑的眼角泛起皱纹,他似乎是在笑,又显得太过忧愁。伸手摸摸加兰德的头,好像能把他看穿。

    “就说我很中意这个孩子,你和我年幼的时候很像。总是独自一人在黑夜中摸索。脸上没有尘世的喜怒哀乐。自顾自地悲伤和欢笑。”

    他的感情如此真切,加兰德不免被打动。

    “你以前也是这样的吗……?”

    老大黯然点头。

    “我们就好像生活的旁观者,看着他们愚蠢地打转。”

    说这话的时候,万事通甚至冷笑地看着身边的同伴。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已经身经百战。你非常适合这份工作。”万事通搂着少年,举止非常亲昵。似乎根本没把同伴放在心上。

    他继续感慨:“忘记过去,投入到新的生活中来吧。只为自己努力,不再受旁人的牵挂。好吗?我相信你能有一番作为。”

    少年点点头。有种孤儿被收养的感觉。

    想不到,将近一个月黑暗生涯轻易地结束了。加兰德踏出马场,彻底脱离这块地方。他此生都不想再回头看这里,发誓绝不以虚伪的胜利为荣。

    至于“新家”什么样子,少年心里也没底。他只是想着无论如何,先逃离一处魔爪再说。

    万事通老大讲话的样子一直都非常和蔼,甚至有点谦卑,丝毫没有架子。其余三个人也有分寸,没有任何挑刺的话说出口。至少这些人,比角斗场里那群自鸣得意的奴隶要好得多吧!

    一行人来到久违的城市街道上。这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有商贩叫卖、有妇女带着孩子逛街,也有闲汉聚在街角大牌吹牛。这些热情的居民,真难把他们和观众席上疯狂的人们联系在一起。

    可他们分明就是相同的人!在街道里热情有礼貌,在角斗场里却疯狂、嗜血,几近狂热失去理智。这可能就是人的两面吧!所有的人都有两面。

    万事通老大拍着加兰德反复欣赏,“这个孩子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我先带他收拾一下。你们回去忙吧。我办好事情来汇合。”

    这时候的加兰德,不仅穿着角斗场的粗布衣衫和破草鞋,而且身上都是拜双刀小白所赐的伤口。血淋淋的有点惨不忍睹。

    那三人点头同意,一转眼众人分道扬镳。就剩万事通老大一个人带着少年,驻足在街上。

    “嗯……让我想想,先办哪件事呢……”老大打量加兰德一番,说:“先带你去处理一下伤口,我们再去换一套衣服。人靠衣装。有了像样的衣服,人家也会多看你一眼。好么?”

    少年愉快地点头。

    万事通带着他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来到城西边人口密集的地方。无数狭小的房子挤在那里。有些非常小的店铺门脸躲在那些小窗小门当中。街上也不算干净,泥水到处都是。

    “这里有家小诊所我很熟悉。小伤小病我都来这里。”万事通先是带加兰德去了一家黑漆漆的小店。如果不说这是诊所,少年肯定一辈子都不会进去。

    诊所里的大姐帮着少年擦净伤口。忙碌的时候,老大指着二楼一块特别小的招牌道:“这里有一家裁缝铺我特别喜欢,不仅价格便宜,质量也好。”

    歪斜残破的木质招牌,挂在一个花边铁架子上。招牌用花体字写着“裁缝”,颇为用心。() ()

    “走吧,孩子,我们这就上去。”从诊所出来,老大又带着他走向一段又黑又窄的楼梯,直奔那家裁缝铺。

    走进窄巷,拥挤的小房子中间有一条咯吱作响的楼梯,一个人挤上去都很吃力,要是胖子肯定就被卡住了。

    楼道里面又黑又脏,好不容易爬上去,转几个弯,进去一个小门,看到一间狭小的房间。一个老爷爷和一个老婆婆正在里面。

    许多布匹堆放在房间的柜子上,也有不少衣服挂在天花板上。地上还扔着许多碎布。老婆婆正坐在窗口缝一件衬衣,而老爷爷则是站在一个木制人形前面裁剪一件外套。不用说,这间就是裁缝铺了。

    “老板,帮这个孩子看看。”

    “好咧。”老爷爷放下手上的活,拿着皮尺走过来,打量了加兰德一番。“要做什么款式?”

    “全身都要做,里面是基本的打底,外套来一个小青年流行的款式吧。”老大替他拿主意。

    “好咧。”说完老爷爷就让加兰德站在小木凳上,帮他量全身的尺寸,一边量还一边让老婆婆记录。

    “小鬼。”老大找了个椅子坐着,然后说,“我们当佣兵的,行走江湖,一身行头非常重要。你的衣服一定要好好爱护,不要让人看扁了你。”

    “嗯,好。”加兰德转身的时候点点头说。

    “嗯。你初来乍到,我还不清楚你适合点什么,所以先不给你订做昂贵的衣服。”

    “嗯。”少年继续点头。

    “而且,装备武器的钱,都需要你完成任务来赚。买你下来的钱,你都还欠着我的。懂吗?你还要完成几个漂亮的任务才好打造自己的行头。”

    “好的,我知道啦。”加兰德对老大的话都没有任何异议,爽快地答应。

    老大想了想,又皱起眉头说:“有个规矩我得告诉你。做我们这行的,从来不用真名。都是江湖绰号。比如说今天和你比武的老四,‘双刀小白’就是他的绰号。真名,我从来不知道,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这是个忌讳。”老大继续解释,“告诉别人真名,很快就会送命的。不信你看盗贼那家伙。”

    “哦。”这个有趣的说法,真是新奇。

    “嗯,相应地,你也应该有个绰号。我看在监狱里,他们管你叫小白狼。这个绰号不错,你以后行走江湖用着吧。”

    “嗯……”加兰德有点为难,他很委婉地问,“老大,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总让我想起一些不好的回忆。我能换个吗?”

    “不喜欢?”老大有点吃惊,“你这个小鬼,不喜欢这个绰号,那你想要什么绰号?我可告诉你,绰号不是越牛逼就越好的。如果绰号取得太大,自己的本事又不够,也是犯忌讳,迟早要玩完的。”

    加兰德挠挠头,很不好意思:“我也不是要多牛逼的绰号,就是不喜欢叫小白狼而已。你能帮我想想别的吗?”

    “哼,你这个小鬼!”老大有点不乐意,“我懒得替你想别的,你什么大事都没有做过,还想要什么特别的称呼吗?就叫你小鬼算了!”

    “嗯,也好。”少年不排斥这个叫法。

    他竟然能同意,老大挺无奈。不过既然同意了,那也没的改,就是小鬼了。

    老爷爷完成了测量,说道:“一身流行款式的花边衣服,最快也要三天。”

    “嗯……”这话在老大的预料之外,“这也太慢了点,你们有什么办法让他立即就换上新衣服吗?我总不能让他这几天一直这个样子打扮。”

    “这孩子长得太瘦小了,我们这里的衣服都要改了才能给他穿啊。”

    “现改的话,能两小时之内就让他换一身吗?”老大逼问。

    “这个……”老爷爷绞尽脑汁地想,“我找找看有什么合适的衣服吧。”

    说完他去每一个箱子里面翻。老婆婆也帮着他一起找,还念叨着:“老头子,不是有那么一件比较小的衣服,能给他穿嘛。”

    二人翻箱倒柜找了一通,果然找出一件花边白衬衫、一条旧裤子、还有一双旧的皮靴。看样子也是家境不错的少年穿过的。

    让加兰德试试,衬衫还算合身,胸口肥了点,腰也偏肥。裤腰太肥了,根本不是贴体裤,而是阔腿裤。果然加兰德太过瘦小了一点。

    老婆婆说:“这个没关系,改一改就好了。”

    二人直接在迦兰德身上做标记。细小的缝线针别在衣裤上,加兰德还有点怕。动也不敢动。

    又试了靴子,也偏大。但是没办法改了,先将就着穿。

    “没关系,他还会长身体的,过几天就合适了。”老头嘀咕着。

    加兰德老老实实地站在板凳上,两位老人家当即开始飞针走线。别看他们二老动一动颤颤巍巍地,手指可是分外灵活。针线在衣衫上穿插而过,变魔术一样就把肥大的衣服变成了贴体的样式。

    而且少年站着不动,完全没有被针尖刺到,全是虚惊一场。

    “原来城里人这样做衣服,真是稀奇呢!”少年暗自惊叹。

    北方的居民,流行长衬衫紧腿裤,衬衫上花里胡哨的,但也不忘显摆一双长腿。加兰德的身材很适合他们的款式,瘦长的身型被衬托得俊俏。跟城里那些小青年一个样,甚至还比他们好看。

    不多时,大功告成!两位老人家转身请老大过目。

    “果然不错。”老大看了赞不绝口。

    只见少年穿着藏青色长衬衫,袖口盖过手掌,腰间系一条鲜红色带子。暗红色的裤子紧身贴体。少年翘着屁股,一双长腿十分迷人。

    加兰德开开心心地坐下,把靴子也穿上。

    “你再擦擦脸吧。”老大又问老板讨了盆水,少年擦净了脸,抹了头油。

    老大喜欢那种头发全都拢到背后的款式。这样显得人精神。如此打扮一番,少年看上去老成了不少,颇有市井气了。

    老大很满意,又和老裁缝商量了价钱,最后说:“都记在我账上吧!”

    “好咧。”

    “既然有了江湖行头,我们就去吃饭吧。”老大对加兰德说,“我看你的样子就像一百年都没有吃过饭一样的。有些事我们坐下来慢慢聊。”

    “嗯嗯!”少年乐呵呵地同意。二人告别两位老裁缝,愉快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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