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闰土
人性之恶,就在于你可以过得好,但不能过得比我好。
如果你去另外一个城市出差,和你从小一起长大穿过一条裤衩子的发小好兄弟,在此地是出名的富豪。
于是他对你热情款待,大摆宴席,请你洗脚搓麻唱卡拉OK,你会作何反应呢?
选项一:与发小兄弟对酒当歌共同回忆青春往事,加深兄弟感情并共商未来发财大计。。
选项二:觉得都是一起长大的凭什么你混得这么好,所以把对方打到骨折塞进铁通,再用硫酸烫到挥发。
这本来是个不用考虑的问题,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吴某从来没想到事情会往那个完全不可想象的方向发展。
他和刘明远的交情可不止普通同学那么简单,两人是真正的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这个世界上没人比他更了解刘明远,对方也是一样。
回想起三十多年前,那个时候吴某的家里在村里都算是最穷的那一档,但无论是上小学,中学,还是镇上的高中,只要刘明远有窝头咸菜吃,就不会让他饿肚子,馒头窝头都是对半分的,偶尔刘明远家里吃肉,也会忙不迭的带给自己一份。
吴某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时候瓷缸子里装的半缸子猪头,老家养的黑猪是真香,那味道他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想起来,那大概就叫幸福。
两人互相帮助,从村小,读到镇中,又以全班第一二名的成绩考进了县中,即便到了县中,这两个乡下来的小子也依旧是名列前茅。
三年苦读,一朝金榜题名,两人同时考上大学,毕业同时进了江城的好单位。
又几乎是同时下海,一个开饭店,一个跑到江浙倒腾货运生意。
那个时候的江城,能把饭店开成连锁店的不多,吴某的三家店生意红火,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而刘明远这家伙,是闯劲十足,但却是愣头青一个,一个人贸贸然的把家里的钱都弄去倒货,货发出去了收不上款,几乎就要破产跑路。
时间到这为止。
吴某都把刘明远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就算把自己口袋里的钱掏给他,吴某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毕竟是兄弟吗。
但世界上的故事大抵从来不会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
短短数年时间,江城的饭店,酒店,越开越多,吴某的店因为盲目扩张,经营不善,最后资不抵债,吴某作为老板,居然只能靠去别人家饭店打工还钱,
而那个敢打敢拼的刘明远生意却越做越大,只用了不到十年,已经在整个江城能占据一席之地,没过多久居然成了城里响当当的企业家,资产不计其数。
吴某自认为已经很克制了,不管对方如何邀请,他也从不跟刘明远有交集,更不会找自己这个发小借钱。
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刘明远做他的生意,当他的老板,吴某勤勤恳恳的在饭店里当厨师。
索性他是个爱钻研的,无论是什么样的菜都学得很快,还经常把菜品做改进,虽然有几次跳槽吗,但他还是在圈子里打出了名堂。
吴某现在在一家川菜老字号当主厨,十多年的厨艺浸淫,也成了饭店的顶梁柱,工资优渥,虽然不说是大富大贵,但收入在这江城也能跻身中层以上,至少是衣食无忧了。
吴某坐在江边,看着江上的游轮与天空的明月。() ()
蓦然想起课本里学过的那篇课文。
叫什么来着?吴某挠着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绞尽脑汁之后只想起,月夜下,闰土在瓜地里用叉子捉猹的画面。
他躺在竹编的躺椅上,全身舒缓放松,嘴里不自觉的背诵起课文来。
很神奇,明明刚才什么都想不起来,这会儿突然张口就来: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
【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
【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刘明远,咱们千万别见面。”
吴某能感觉到心里的那团火。那团名为妒忌的火一直从未熄灭,他小声嘟囔:“我这是为你好,不见面大家都相安无事,免得生出事端。”
说实话,他曾经想过参加同学聚会。
当时毕业的时候大家约定好了,五年一聚,结果后来就变成了十年一聚,再后来就变成了江城本地同学的聚会了。
吴某在想,自己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听人抱怨,刘明远太过高调张扬了,惹人厌烦的。
能参加江城本地同学聚会的人,都是在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吴某一开始也没法理解,这些同学不差钱,为什么还会对刘明远一肚子意见。
后来他听某同学说了,才恍然大悟。
别人都好好的做生意挣钱,非要搞员工分红,你让利了,让别的厂怎么办?,
人家都好好的努力提高利润率,你非要跳出来打肿脸充胖子搞什么慈善捐款。
你刘明远满世界的搞慈善送钱,岂不是显得我们太没公德心。
吴某心里渐渐开始好奇,他突然觉得,这同学聚会还是有点意思的。
何不去看看呢,说不准还能帮刘明远找找场子。
不过事情总是不按剧本发展。
就在吴某准备动身去拜访刘明远的时候,却正巧碰到刘明远带人来饭店吃饭,还特地要见自己这个主厨。
这不见还好,一见面就拉不住了,刘明远三天两头的找自己吃饭喝酒,洗脚按摩,满江城到处玩,吃喝玩乐都挑最高端的,最贵的,动不动打麻将一晚上能输十几万给自己。
这在刘明远看起来很正常的朋友交往。
吴某却并不觉得开心,相反,他感觉受到了侮辱。
十几万,我要炒多少个菜才能挣到?就算我是主厨,那也不过是端锅炒菜的,你凭什么要一晚上输给我?
难道就因为我现在只是个厨子,你是家财万贯的富豪,就能这样明目张胆的施舍我???
日子一天天过,距离同学聚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吴某觉得,自己还是不应该参加,便打电话给刘明远说自己店里忙,没时间参加。
不料对方却直接甩了一句:“我把你们店买下来,交给你管,到时候咱们随时出去玩!”
吴某在电话里愣住了。
他脑子里只是不断的回荡起迅哥的那句话。
【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只不过自己不是迅哥,而是穿草鞋的闰土。
如果你去另外一个城市出差,和你从小一起长大穿过一条裤衩子的发小好兄弟,在此地是出名的富豪。
于是他对你热情款待,大摆宴席,请你洗脚搓麻唱卡拉OK,你会作何反应呢?
选项一:与发小兄弟对酒当歌共同回忆青春往事,加深兄弟感情并共商未来发财大计。。
选项二:觉得都是一起长大的凭什么你混得这么好,所以把对方打到骨折塞进铁通,再用硫酸烫到挥发。
这本来是个不用考虑的问题,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吴某从来没想到事情会往那个完全不可想象的方向发展。
他和刘明远的交情可不止普通同学那么简单,两人是真正的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这个世界上没人比他更了解刘明远,对方也是一样。
回想起三十多年前,那个时候吴某的家里在村里都算是最穷的那一档,但无论是上小学,中学,还是镇上的高中,只要刘明远有窝头咸菜吃,就不会让他饿肚子,馒头窝头都是对半分的,偶尔刘明远家里吃肉,也会忙不迭的带给自己一份。
吴某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时候瓷缸子里装的半缸子猪头,老家养的黑猪是真香,那味道他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想起来,那大概就叫幸福。
两人互相帮助,从村小,读到镇中,又以全班第一二名的成绩考进了县中,即便到了县中,这两个乡下来的小子也依旧是名列前茅。
三年苦读,一朝金榜题名,两人同时考上大学,毕业同时进了江城的好单位。
又几乎是同时下海,一个开饭店,一个跑到江浙倒腾货运生意。
那个时候的江城,能把饭店开成连锁店的不多,吴某的三家店生意红火,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而刘明远这家伙,是闯劲十足,但却是愣头青一个,一个人贸贸然的把家里的钱都弄去倒货,货发出去了收不上款,几乎就要破产跑路。
时间到这为止。
吴某都把刘明远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就算把自己口袋里的钱掏给他,吴某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毕竟是兄弟吗。
但世界上的故事大抵从来不会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
短短数年时间,江城的饭店,酒店,越开越多,吴某的店因为盲目扩张,经营不善,最后资不抵债,吴某作为老板,居然只能靠去别人家饭店打工还钱,
而那个敢打敢拼的刘明远生意却越做越大,只用了不到十年,已经在整个江城能占据一席之地,没过多久居然成了城里响当当的企业家,资产不计其数。
吴某自认为已经很克制了,不管对方如何邀请,他也从不跟刘明远有交集,更不会找自己这个发小借钱。
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刘明远做他的生意,当他的老板,吴某勤勤恳恳的在饭店里当厨师。
索性他是个爱钻研的,无论是什么样的菜都学得很快,还经常把菜品做改进,虽然有几次跳槽吗,但他还是在圈子里打出了名堂。
吴某现在在一家川菜老字号当主厨,十多年的厨艺浸淫,也成了饭店的顶梁柱,工资优渥,虽然不说是大富大贵,但收入在这江城也能跻身中层以上,至少是衣食无忧了。
吴某坐在江边,看着江上的游轮与天空的明月。() ()
蓦然想起课本里学过的那篇课文。
叫什么来着?吴某挠着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绞尽脑汁之后只想起,月夜下,闰土在瓜地里用叉子捉猹的画面。
他躺在竹编的躺椅上,全身舒缓放松,嘴里不自觉的背诵起课文来。
很神奇,明明刚才什么都想不起来,这会儿突然张口就来: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
【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
【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刘明远,咱们千万别见面。”
吴某能感觉到心里的那团火。那团名为妒忌的火一直从未熄灭,他小声嘟囔:“我这是为你好,不见面大家都相安无事,免得生出事端。”
说实话,他曾经想过参加同学聚会。
当时毕业的时候大家约定好了,五年一聚,结果后来就变成了十年一聚,再后来就变成了江城本地同学的聚会了。
吴某在想,自己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听人抱怨,刘明远太过高调张扬了,惹人厌烦的。
能参加江城本地同学聚会的人,都是在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吴某一开始也没法理解,这些同学不差钱,为什么还会对刘明远一肚子意见。
后来他听某同学说了,才恍然大悟。
别人都好好的做生意挣钱,非要搞员工分红,你让利了,让别的厂怎么办?,
人家都好好的努力提高利润率,你非要跳出来打肿脸充胖子搞什么慈善捐款。
你刘明远满世界的搞慈善送钱,岂不是显得我们太没公德心。
吴某心里渐渐开始好奇,他突然觉得,这同学聚会还是有点意思的。
何不去看看呢,说不准还能帮刘明远找找场子。
不过事情总是不按剧本发展。
就在吴某准备动身去拜访刘明远的时候,却正巧碰到刘明远带人来饭店吃饭,还特地要见自己这个主厨。
这不见还好,一见面就拉不住了,刘明远三天两头的找自己吃饭喝酒,洗脚按摩,满江城到处玩,吃喝玩乐都挑最高端的,最贵的,动不动打麻将一晚上能输十几万给自己。
这在刘明远看起来很正常的朋友交往。
吴某却并不觉得开心,相反,他感觉受到了侮辱。
十几万,我要炒多少个菜才能挣到?就算我是主厨,那也不过是端锅炒菜的,你凭什么要一晚上输给我?
难道就因为我现在只是个厨子,你是家财万贯的富豪,就能这样明目张胆的施舍我???
日子一天天过,距离同学聚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吴某觉得,自己还是不应该参加,便打电话给刘明远说自己店里忙,没时间参加。
不料对方却直接甩了一句:“我把你们店买下来,交给你管,到时候咱们随时出去玩!”
吴某在电话里愣住了。
他脑子里只是不断的回荡起迅哥的那句话。
【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只不过自己不是迅哥,而是穿草鞋的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