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裳铁衣曲草燃第两百七十九章和平之人“这倒也是!”阿澄叹了口气:“即便是大将军这等豪杰,也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蚀呀!”
“是呀!”桑丘也叹了口气:“这也是没办法,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即便这位彦良当了嫡子,主人也不会亏待了崔氏的孩子,说到底,这位彦良公子最多也就能继承倭国这边的基业,主人在大唐的官职爵禄,肯定还是会留给崔氏的孩子的!”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放心?”桑丘闻言一愣,旋即笑了起来:“你是在为阿芸操心?孩子都还没有,就想着后面的事情,未免也太早了吧?”
“那也不能完全不操心呀!”阿澄白了丈夫一眼:“我可是先说好了,阿芸要是有了孩子,你肯定要站她一边,不然我可不答应!”
“行,行,行!”桑丘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我就一个家奴,你也别把我看的太重了,给谁,不给谁,都是主人的主意,我又能说什么?”
“那可不一定!大将军可是有名的念旧情,你可是当初泗沘城就跟着他了,算起来沈法僧、贺拔雍他们还不如你资格老!而且他们现在都开府治所了,只有你始终跟在大将军身边,许多自家的产业都交给你打理,算起亲厚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过你的!”阿澄笑道:“再说了,也不是让你白帮的。鬼室家是扶余氏的支脉,现在扶余氏主枝已经势微,支脉中算起来最是财雄势大的就是鬼室一族了,大将军和阿芸的孩子继承大统天经地义。我和阿芸情同姐妹,若是你帮了忙,她的孩子登基之后便会娶了咱们的女儿,将来你桑家不也是世代勋戚?与国同终了?”
桑丘听到这里,陷入了沉吟之中。如果说方才妻子先前那些话他还是当做笑话听的话,最后那段剖析利害的话就戳中了他心中的痒处。在王文佐的这些手下中,桑丘的出身属于最卑微的那几个,就是个有母无父、无名无姓的三韩牧奴,连桑丘这个名字都是王文佐从《唐吉坷德》里找出来给他的,发达了之后想要修祖坟都不知道去哪里修的那种。这方面他还不如袁飞和王篙,毕竟这两位虽然出身也很低微,但至少还有父母亲族兄弟。这也是王文佐对他如此信任的原因,毕竟桑丘这个人就完全是王文佐造就出来的,离开了王文佐,他就什么都不是了。而阿澄现在给桑丘指出一条明路:只要能让鬼室芸和王文佐的孩子登上百济的王位,他就有希望成为未来百济大王的岳父,自己的后代身上也就能流淌着百济王室的高贵血脉,彻底摆脱下等人的命运,这种诱惑力是他无法抗拒的。
“怎么样?”阿澄看出了桑丘的心思,催问道:“你要是不信,我可以让阿芸给你立个字据!如果生了男孩,就娶咱家的闺女为正妻!”
“字据什么的再说吧!”桑丘笑了笑:“先等她有了男孩再说吧,不然说什么都是白搭!”
听到桑丘这么说,阿澄心知丈夫已经答应了,心中暗喜。她走到桑丘身后,双臂环抱对方的脖子,面颊紧贴丈夫的面颊:“桑丘,这么做你不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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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我想我们的人需要休息,马也需要!”高延年压低声音道。
高舍鸡没有说话,他回过头,在清冷的日光下,他的人们聚集在离山坡不远的小溪边。马儿们喝饱了冰冷的山泉,正啃食着从岩缝里长出的褐色杂草。两个向导可怜兮兮地窝在一起,长五郎拄着长枪站在他们旁边,头戴一顶圆形铁盔,活像扣了个大碗。一个弓手坐在他身边,正在替弓弦上蜡,一边抱怨湿气对弓弦有害。
“高使者,延年公子说得对!”大个子向导站起身来:“这已经是我们损失的第三匹马了!——”
“如果我们不尽快通过这段谷地,那损失的可不只是马了!”高舍鸡神色冷峻,就仿佛山壁上的石块,饱经风雨而坚毅不屈。
“父亲,您是说这里有土匪?”高延年问道。
“不错!”高舍鸡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你也可以叫他们山民、小偷、绑票者、狗杂种,随便什么都可以,反正都一样。对付我们他们是甚至不用拔刀,只需要站在半山腰往下面丢石头就行了,三岁的小孩都能干!”
高延年抬起头,试图看清两边岩壁的景色,很快他就觉得自己的脖子开始发酸,他不得不放弃努力:“这些岩壁也太陡峭了吧?很难想象有人能站在上面往下面丢石头!”
“我二十岁之前也是这么想的!”高舍鸡冷笑了一声,脱下自己的头盔,露出自己脸颊上一处不明显的疤痕:“直到被石头砸晕为止,还好我当时戴了头盔,不然就没你了!”
高延年舔了舔舌头,没有说话,长五郎站起身,拍了怕同伴的肩膀,低语了几句。随着号令声,人们无精打采的收拾行装,准备继续上路。
“骑兵!”
尖叫声自上方的风蚀山脊间传来。休息之前,高舍鸡拍了眼力好的人爬上去守望。
一时之间大家全愣住了。高舍鸡是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延年,长五郎,你们两个上马!”她喊道,“其他马牵到后面,准备好弓弩,准备应战!”
“敌人有马!”
有人大声喊道,长五郎侧耳倾听,果然听到稀稀拉拉的马蹄声,这好像一记皮鞭,抽到每个人的背脊上,众人的动作急促起来。
瞭望手连跑带跳地翻下山脊,碎石如雨般朝他们撒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跳到高舍鸡面前。他中等身材,满头铁锈色的乱发从尖顶皮盔下方爆出。“我看到二十个,应该有更多,”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猜是这一带的本地土匪。使者,我们来时的道路两侧一定有土匪斥候……躲起来观察……他们早发现了我们。”() ()
高鸡舍已经穿戴完毕,手握角弓,一支长枪拄在旁边,他冷冷的观察着形势,不时发号施令,声音并不大,但所有人都驯服的照着做。片刻之后,敌人就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没有旗帜,没有号角,没有战鼓,只听到扣动扳机和弓弦划破空气的声响,转眼间土匪们就沿着谷道冲了过来。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各种不合身的生锈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或者光着头,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生锈的长刀、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铁叉。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灰色狼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锋利的长柄镰刀。
高舍鸡射出了第一支箭,然后是第二支,然后丢下角弓,拿起长枪,将枪尖指向斜上方,迫使土匪的首领不得不偏转马头,以避免撞到枪尖上。
“上呀!”高延年大吼一声,催动战马迎了上去,他投出手中的短矛,然后拔出佩刀冲入土匪的行列中左劈右砍,切菜似地掀倒对手。长五郎则径自朝那个披影子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高鸡舍看见一枝矛尖自那披狼皮披风的人胸口穿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等他倒地,长五郎又扑向下一个对手。
失去了首领的土匪们开始向后退却,下一秒后退变成了逃跑,高鸡舍将枪尖从尸体拔出,跳上马匹,开始追赶敌人,他熟练的用枪尖刺入敌人背部没有盔甲保护的部位——不用太用力,人和马的重量和速度加持下人的肉体宛若豆腐一般脆弱,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枪尖刺入太深被骨头卡住或者折断。几分钟后,高舍鸡刺倒最后一个敌人,环顾四周,发现敌人不是被杀便是已经逃到了陡峭的山坡上,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和负伤的人,发出惨叫和呻吟。高舍鸡检查全身,发现自己安然无恙。他松开僵硬的手指,将长枪插入泥地,跳下马,剧烈的喘息起来。
“我们最好尽快离开这里!这一带到处都是土匪!他们只是暂时退却,很快就会卷土重来!”大个子向导靠了过来,他的肩膀上中了一箭,幸好土匪的弓箭很差劲,他身上一身皮甲,所以箭头入肉不深。
“怎么会有这么多土匪?”高鸡舍问道:“我记得以前没有这么多的!”
“那是以前了!”大个子向导苦笑道:“前些年都在打仗,很多溃兵都逃入山中成了土匪,而负责守卫当地的郡将、镇守老爷们却变弱了,他们躲在自己的山城里,什么事情都不管!”
高舍鸡没有说话,他转过身来:“把我们人的尸体处理一下,继续赶路!”
事实证明那向导没有撒谎,第二天中午,高舍鸡一行人就遇到了第二伙土匪,他们用两条人命和三人受伤的代价击退了这群土匪,显然再怎么下去,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很快就会被消灭掉。
幸运的是,第三天他们没有遇到土匪,第四天也没有,第五天则遭遇两次,当第六天他们听到人马声,以为自己即将完蛋,手持武器,准备最后殊死一搏时,高舍鸡发现来者高举的旗帜——那是一面熊头旗,代表着统治着这片土地的燕氏家族时,不由得长长的出了口气。
“你说你们是唐人的使者?”熊头旗帜下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体格健壮,一张方脸上生了一个蒜头鼻和厚嘴唇,他一边笨拙的翻看着高舍鸡拿出的腰牌,一边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人马:“可是我们主人现在听命于新罗王!”
“我知道,但新罗王已经换人了,你知道吗?新登基的新罗王叫金仁问,是老新罗王的弟弟,他已经归顺唐人了?”高舍鸡耐心的解释道。
“换人了?新王是老新罗王的弟弟?他归顺了大唐?”那年轻人怀疑的看着高舍鸡:“我怎么没听说过?这该不会是你骗我的吧?”
“这里不用担心!”高舍鸡知道这些粗鲁的山民对于外来者有多么怀有戒心,他摊开双手:“你可以把带我去将你们首领,如果我说的是假的,他能辨认并惩罚我!如果我说的是真的,你也会因为带来重要的消息得到奖赏!”
“这倒是!”年轻人稍一思忖,高兴的点了点头,他看高舍鸡的目光有了变化:“你还真是个聪明人呀!”
“我也是这里人呀,你可以听我的口音!”高舍鸡用当地口音说道:“新王也好,老王也好,别妨碍我们过日子就好,何必流没有必要的血呢?”
熟悉的乡音消弭了年轻人的警惕心,他笑了起来:“你说得对,这种和我们无关的仗其实我早就打腻了,真希望能早点结束战争,把那些土匪赶走,大家就能安安心心种地过日子了!”
随着两人的交谈,众人的步伐渐渐变得轻快起来,防御工事在前方出现,迤长的城垛建筑在两边危崖上,山路收缩到勉强只容四人并肩骑行,两座瞭望塔攀附于岩壁之上,彼此以一弯饱经风霜的灰石密闭拱桥相连。沉默的脸庞从塔中的射箭孔、城垛和石桥间注视着他们。高鸡舍能够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威力,在心中估算拿下这里要花费多长时间、流多少血。
当他们快到城下时,一个戴着头盔的武士出现在拱桥上,冷冷的盯着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自称是唐人的使者!”那青年人高声喊道:“说新罗王换人了,新的新罗王是旧新罗王的弟弟,已经归顺大唐了!他是带着和平来的!”
“和平?下跪的和平吗?”那武士冷声道,他盯着高舍鸡:“滚回去,告诉派你来的人,我们可不像新罗人那种软骨头,那么容易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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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桑丘也叹了口气:“这也是没办法,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即便这位彦良当了嫡子,主人也不会亏待了崔氏的孩子,说到底,这位彦良公子最多也就能继承倭国这边的基业,主人在大唐的官职爵禄,肯定还是会留给崔氏的孩子的!”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放心?”桑丘闻言一愣,旋即笑了起来:“你是在为阿芸操心?孩子都还没有,就想着后面的事情,未免也太早了吧?”
“那也不能完全不操心呀!”阿澄白了丈夫一眼:“我可是先说好了,阿芸要是有了孩子,你肯定要站她一边,不然我可不答应!”
“行,行,行!”桑丘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我就一个家奴,你也别把我看的太重了,给谁,不给谁,都是主人的主意,我又能说什么?”
“那可不一定!大将军可是有名的念旧情,你可是当初泗沘城就跟着他了,算起来沈法僧、贺拔雍他们还不如你资格老!而且他们现在都开府治所了,只有你始终跟在大将军身边,许多自家的产业都交给你打理,算起亲厚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过你的!”阿澄笑道:“再说了,也不是让你白帮的。鬼室家是扶余氏的支脉,现在扶余氏主枝已经势微,支脉中算起来最是财雄势大的就是鬼室一族了,大将军和阿芸的孩子继承大统天经地义。我和阿芸情同姐妹,若是你帮了忙,她的孩子登基之后便会娶了咱们的女儿,将来你桑家不也是世代勋戚?与国同终了?”
桑丘听到这里,陷入了沉吟之中。如果说方才妻子先前那些话他还是当做笑话听的话,最后那段剖析利害的话就戳中了他心中的痒处。在王文佐的这些手下中,桑丘的出身属于最卑微的那几个,就是个有母无父、无名无姓的三韩牧奴,连桑丘这个名字都是王文佐从《唐吉坷德》里找出来给他的,发达了之后想要修祖坟都不知道去哪里修的那种。这方面他还不如袁飞和王篙,毕竟这两位虽然出身也很低微,但至少还有父母亲族兄弟。这也是王文佐对他如此信任的原因,毕竟桑丘这个人就完全是王文佐造就出来的,离开了王文佐,他就什么都不是了。而阿澄现在给桑丘指出一条明路:只要能让鬼室芸和王文佐的孩子登上百济的王位,他就有希望成为未来百济大王的岳父,自己的后代身上也就能流淌着百济王室的高贵血脉,彻底摆脱下等人的命运,这种诱惑力是他无法抗拒的。
“怎么样?”阿澄看出了桑丘的心思,催问道:“你要是不信,我可以让阿芸给你立个字据!如果生了男孩,就娶咱家的闺女为正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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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桑丘这么说,阿澄心知丈夫已经答应了,心中暗喜。她走到桑丘身后,双臂环抱对方的脖子,面颊紧贴丈夫的面颊:“桑丘,这么做你不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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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我想我们的人需要休息,马也需要!”高延年压低声音道。
高舍鸡没有说话,他回过头,在清冷的日光下,他的人们聚集在离山坡不远的小溪边。马儿们喝饱了冰冷的山泉,正啃食着从岩缝里长出的褐色杂草。两个向导可怜兮兮地窝在一起,长五郎拄着长枪站在他们旁边,头戴一顶圆形铁盔,活像扣了个大碗。一个弓手坐在他身边,正在替弓弦上蜡,一边抱怨湿气对弓弦有害。
“高使者,延年公子说得对!”大个子向导站起身来:“这已经是我们损失的第三匹马了!——”
“如果我们不尽快通过这段谷地,那损失的可不只是马了!”高舍鸡神色冷峻,就仿佛山壁上的石块,饱经风雨而坚毅不屈。
“父亲,您是说这里有土匪?”高延年问道。
“不错!”高舍鸡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你也可以叫他们山民、小偷、绑票者、狗杂种,随便什么都可以,反正都一样。对付我们他们是甚至不用拔刀,只需要站在半山腰往下面丢石头就行了,三岁的小孩都能干!”
高延年抬起头,试图看清两边岩壁的景色,很快他就觉得自己的脖子开始发酸,他不得不放弃努力:“这些岩壁也太陡峭了吧?很难想象有人能站在上面往下面丢石头!”
“我二十岁之前也是这么想的!”高舍鸡冷笑了一声,脱下自己的头盔,露出自己脸颊上一处不明显的疤痕:“直到被石头砸晕为止,还好我当时戴了头盔,不然就没你了!”
高延年舔了舔舌头,没有说话,长五郎站起身,拍了怕同伴的肩膀,低语了几句。随着号令声,人们无精打采的收拾行装,准备继续上路。
“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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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大家全愣住了。高舍鸡是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延年,长五郎,你们两个上马!”她喊道,“其他马牵到后面,准备好弓弩,准备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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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大声喊道,长五郎侧耳倾听,果然听到稀稀拉拉的马蹄声,这好像一记皮鞭,抽到每个人的背脊上,众人的动作急促起来。
瞭望手连跑带跳地翻下山脊,碎石如雨般朝他们撒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跳到高舍鸡面前。他中等身材,满头铁锈色的乱发从尖顶皮盔下方爆出。“我看到二十个,应该有更多,”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猜是这一带的本地土匪。使者,我们来时的道路两侧一定有土匪斥候……躲起来观察……他们早发现了我们。”() ()
高鸡舍已经穿戴完毕,手握角弓,一支长枪拄在旁边,他冷冷的观察着形势,不时发号施令,声音并不大,但所有人都驯服的照着做。片刻之后,敌人就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没有旗帜,没有号角,没有战鼓,只听到扣动扳机和弓弦划破空气的声响,转眼间土匪们就沿着谷道冲了过来。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各种不合身的生锈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或者光着头,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生锈的长刀、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铁叉。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灰色狼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锋利的长柄镰刀。
高舍鸡射出了第一支箭,然后是第二支,然后丢下角弓,拿起长枪,将枪尖指向斜上方,迫使土匪的首领不得不偏转马头,以避免撞到枪尖上。
“上呀!”高延年大吼一声,催动战马迎了上去,他投出手中的短矛,然后拔出佩刀冲入土匪的行列中左劈右砍,切菜似地掀倒对手。长五郎则径自朝那个披影子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高鸡舍看见一枝矛尖自那披狼皮披风的人胸口穿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等他倒地,长五郎又扑向下一个对手。
失去了首领的土匪们开始向后退却,下一秒后退变成了逃跑,高鸡舍将枪尖从尸体拔出,跳上马匹,开始追赶敌人,他熟练的用枪尖刺入敌人背部没有盔甲保护的部位——不用太用力,人和马的重量和速度加持下人的肉体宛若豆腐一般脆弱,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枪尖刺入太深被骨头卡住或者折断。几分钟后,高舍鸡刺倒最后一个敌人,环顾四周,发现敌人不是被杀便是已经逃到了陡峭的山坡上,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和负伤的人,发出惨叫和呻吟。高舍鸡检查全身,发现自己安然无恙。他松开僵硬的手指,将长枪插入泥地,跳下马,剧烈的喘息起来。
“我们最好尽快离开这里!这一带到处都是土匪!他们只是暂时退却,很快就会卷土重来!”大个子向导靠了过来,他的肩膀上中了一箭,幸好土匪的弓箭很差劲,他身上一身皮甲,所以箭头入肉不深。
“怎么会有这么多土匪?”高鸡舍问道:“我记得以前没有这么多的!”
“那是以前了!”大个子向导苦笑道:“前些年都在打仗,很多溃兵都逃入山中成了土匪,而负责守卫当地的郡将、镇守老爷们却变弱了,他们躲在自己的山城里,什么事情都不管!”
高舍鸡没有说话,他转过身来:“把我们人的尸体处理一下,继续赶路!”
事实证明那向导没有撒谎,第二天中午,高舍鸡一行人就遇到了第二伙土匪,他们用两条人命和三人受伤的代价击退了这群土匪,显然再怎么下去,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很快就会被消灭掉。
幸运的是,第三天他们没有遇到土匪,第四天也没有,第五天则遭遇两次,当第六天他们听到人马声,以为自己即将完蛋,手持武器,准备最后殊死一搏时,高舍鸡发现来者高举的旗帜——那是一面熊头旗,代表着统治着这片土地的燕氏家族时,不由得长长的出了口气。
“你说你们是唐人的使者?”熊头旗帜下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体格健壮,一张方脸上生了一个蒜头鼻和厚嘴唇,他一边笨拙的翻看着高舍鸡拿出的腰牌,一边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人马:“可是我们主人现在听命于新罗王!”
“我知道,但新罗王已经换人了,你知道吗?新登基的新罗王叫金仁问,是老新罗王的弟弟,他已经归顺唐人了?”高舍鸡耐心的解释道。
“换人了?新王是老新罗王的弟弟?他归顺了大唐?”那年轻人怀疑的看着高舍鸡:“我怎么没听说过?这该不会是你骗我的吧?”
“这里不用担心!”高舍鸡知道这些粗鲁的山民对于外来者有多么怀有戒心,他摊开双手:“你可以把带我去将你们首领,如果我说的是假的,他能辨认并惩罚我!如果我说的是真的,你也会因为带来重要的消息得到奖赏!”
“这倒是!”年轻人稍一思忖,高兴的点了点头,他看高舍鸡的目光有了变化:“你还真是个聪明人呀!”
“我也是这里人呀,你可以听我的口音!”高舍鸡用当地口音说道:“新王也好,老王也好,别妨碍我们过日子就好,何必流没有必要的血呢?”
熟悉的乡音消弭了年轻人的警惕心,他笑了起来:“你说得对,这种和我们无关的仗其实我早就打腻了,真希望能早点结束战争,把那些土匪赶走,大家就能安安心心种地过日子了!”
随着两人的交谈,众人的步伐渐渐变得轻快起来,防御工事在前方出现,迤长的城垛建筑在两边危崖上,山路收缩到勉强只容四人并肩骑行,两座瞭望塔攀附于岩壁之上,彼此以一弯饱经风霜的灰石密闭拱桥相连。沉默的脸庞从塔中的射箭孔、城垛和石桥间注视着他们。高鸡舍能够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威力,在心中估算拿下这里要花费多长时间、流多少血。
当他们快到城下时,一个戴着头盔的武士出现在拱桥上,冷冷的盯着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自称是唐人的使者!”那青年人高声喊道:“说新罗王换人了,新的新罗王是旧新罗王的弟弟,已经归顺大唐了!他是带着和平来的!”
“和平?下跪的和平吗?”那武士冷声道,他盯着高舍鸡:“滚回去,告诉派你来的人,我们可不像新罗人那种软骨头,那么容易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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