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老板,过四天来找我取钱!”

    陈正威出去后看到不远处的的于冲,就直接开口。

    于冲脸上的笑容就真诚多了,当即就道:

    “四日后我再让人来!我先预祝老弟在这边大展宏图了!”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我们这些华人漂泊海外,互相扶持才能站住脚。于老板以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来找我!”陈正威走过去揽着于冲的肩膀笑道。

    随后陈正虎带陈正威去安顿,连带陈巧娘和陈正武一起。

    “你们这两天先在我这落下脚,然后再找个地方。”

    走了没多远,几人来到巷子里,这里地上污水横流,散发着一股臭味。

    两边都是破旧的木头房子,一些女人就在门口生火做饭。

    “不用进去了,这附近哪有旅店?要能洗澡的!”陈正威站在巷子口就直接道,压根就不准备进去了。

    他刚刚从黄先生那拿了块,剩下的钱会在动手前送过来。

    “花那个钱做什么?我那里还有空地方……”陈正虎下意识道。

    他是住在巷子里的一处阁楼,大概十几平,除了他之外还有个叫王阿林的人住。

    那人在手工卷烟厂里做工,要晚上才回来。

    “按我说的!要这附近最好的旅馆!”陈正威心中有些不高兴,他可没兴趣去住猪窝。

    陈正虎这才带着三人又走了两条街,同时介绍道:“这边是安松堂的地盘。这边的赌场、妓院都归他们管……”

    唐人街的组织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兄弟结社,也就是所谓的堂口,或者三合会。

    唐人街十几条街,大大小小的堂口却不少,这安松堂就是其中一个。

    走过一个街口,陈正虎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只见一帮穿着黑色马褂,头上缠着辫子的人坐在巷子口打牌,有的人腰间还明晃晃的别着斧头。

    “那些人就是安松堂的斧头仔,别招惹到他们。”陈正虎提醒道。

    斧头仔,也就是打仔。

    陈正威饶有兴致的看了几眼。

    随后一行人来到一家三层楼的旅店,前台坐着老板娘大概左右,相貌一般般。

    要了房间后,几人被带到三楼。

    推开房间只见里面空间不大,大概十平左右,有两张硬床和一张小桌子,一个柜子。

    这个房间一天分,走廊有个公共洗漱室。

    “这就是最好的房间?”陈正威撇了下嘴,还不如如家呢。

    “更好的就得去唐人街外面了,来这边的都是来赚钱的,有钱人谁来这里啊?”陈正虎觉得陈正威想要的太多了。

    看样子自己这个血亲,原本家里条件不错。

    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走廊里有个公用洗漱室。

    陈正威去公用洗漱室先洗了个澡,唯一不错的这里还有淋浴,虽然只是一个温水管从头顶浇下来。

    简单帮陈正武也洗了一下,随后换了最好的一套马褂。

    这看起来就利索多了,就是后脑勺上那根辫子不太方便。

    陈正威还不会系,披散在脑袋后面就更丑了,干脆随便扎在脑后。

    陈巧娘去洗澡的时候,陈正威和陈正虎在房间里闲聊,从陈正虎这里才知道事情始末。

    就像他之前在码头上看到的那样,华人在这边抢了不少人的工作,因此在唐人街外经常受到袭击。

    金山市的家洗衣店,其中八成都是华人开的。

    这次被打死的,就是两个洗衣店的老板。

    宁阳会馆中的老一辈的习惯息事宁人,不过青壮年是另外一个想法。

    而那个黄先生,叫做黄宝儒,就是青壮派的带头人。

    不过宁阳会馆只是个乡党,又不是堂口。黄宝儒也只是个普通商人,因此这事才落到自己头上。

    至于陈正虎,原本在制衣厂工作,最近失业了,在会馆那等着想找份工作。

    黄宝儒给了他三块钱,让他这几天给自己帮忙带路。

    “他们人不少,正威,你有把握么?”陈正虎问道,多少有些担心。

    “你带路就行了!”陈正威咧开嘴笑了笑,杀气十足。

    等陈巧娘也洗完。

    三人总算是干净了,众人下楼找地方吃饭。

    几人都是狼吞虎咽,就连陈正虎也是如此。

    一个炖肉,一个炒肉,两个小菜,一壶酒,一共花了分。

    按照陈正虎的话,这些钱可以买三磅肉了。

    这边牛排是分一磅。

    巧娘和正武将盘子都舔干净,这顿饭才算吃完。

    陈正威第一个做的事就是去把头发剪了,吓的陈巧娘连忙拉着他:“哥,不能剪,要杀头的!”

    “没看那么多人都把头发剪了?这叫入乡随俗啊!”陈正威没好气道。

    陈巧娘拗不过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陈正威摸着脑袋上面原本光溜溜的地方,在船上一个月,倒是长出来一点儿,干脆就让把两边的头发推光,头顶留了个寸头。() ()

    他在理发店还看到了发油,要不是头发太短了,他倒是想留个两边铲的油头的。

    看着镜子里精神奕奕的短发青年,陈正威感觉顺眼多了。

    起身出去后又找个绅士服的店,这里有成衣和定制,甚至还有二手的衣服卖。

    店里是个戴着眼镜的老师傅。

    “要正装还是非正装?”

    绅士服在这个时候分成两大类,正装通常都是燕尾,是裤子和马甲外套三件。

    里面是浅色立领衬衣,领口扎着丝巾或者是一种叫做阿方克斯的领巾,有些类似领带,不过系上后褶皱很多,有些鼓胀。

    而非正装是短尾,这时候叫做袋型常服,因为正式礼服是将肩部垫起来的,也要进行束腰,而这种衣服像口袋直接套在身上,比较随意,是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

    实际上这种已经很接近陈正威熟悉的西服了。

    陈正威了解一下后就选了两套短款的黑色西服,一套亚麻色的裤子加马甲,一套白色的裤子和马甲。

    四件白色衬衣,还选了个丝绸的高顶礼帽。

    在这个时期,帽子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必须要戴的配饰。

    像工人会戴鸭舌帽,而修路工、报纸小贩、送奶工会戴软毡帽,而丝绸的高顶礼帽是富人最喜欢的选择。

    陈正威深知出门做事,衣服一定要得体。

    人靠衣装么!

    而且这里的钱购买力很强,这些加在一起,只花了块。

    其中西装一套块分,已经是比较考究的丝绸面料,衬衣一件分到块钱。

    而在隔壁的皮鞋店,一双高档的皮鞋只需要到块钱。

    片刻后,陈正威换了一身衣服出来,陈正虎心中暗暗乍舌。

    这片刻的功夫,陈正威就花了块分,自己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

    看着身穿亚麻色的裤子和马甲,白衬衣,黑色西服外套,还戴着高顶礼帽的陈正威,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更像是一个在这边扎根的人。

    而且还是有钱人。

    不过陈正虎总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片刻后恍然大悟。

    “你还缺一根文明杖!”

    “文明杖……”陈正威听到这名字就有些嗤之以鼻,心想印第安人肯定有话说。

    不过手杖还是要买的。

    转了半圈才找到一家卖手杖的店,陈正威饶有兴致的打量一圈后问:“有没有那种中间带剑的手杖?”

    “很少有人用,里面如果要夹剑,只能是鬼佬的细剑,以刺为主。速度虽然快,但不能硬碰硬,很容易折断,咱们明人用不习惯。要的话需要订做,七天能做好。”手杖店的老板说道。

    “咦?”陈正威顿时笑起来,这老板是个行家啊。

    “那短剑呢?”

    “将杖身加粗一点,短剑倒是可以想想办法。不过也会比正常短剑细一些!”那老板想了想后认真道。

    “那就短剑!”陈正威立刻道。

    随后买了一把金银做顶部装饰的手杖,大拇指粗细,随手挥舞两下,还算顺手,价格是块分,又给了老板两块钱作为订金,订制一把中间是短剑的手杖。

    将这些忙活完,也到傍晚了,找地方又吃了晚饭,三人回去休息。

    陈正虎本来也想离开,不过被陈正威留下打听这边的情况。

    快到深夜时陈正虎走后,陈正威琢磨一下,这边情况下比他想的还复杂,尤其是华人的处境很恶劣。

    自己在这边还是得在宁阳会馆立足。

    毕竟这些人都是乡党,而在海外讨生活,乡党、宗亲都相对可靠一些。

    不过会馆里那些习惯忍气吞声的老家伙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像黄宝儒这样的青壮派,光有这个心,手下连能用的人都没有,根本没那个魄力和手腕。

    自己拉拢一群青壮,就能反客为主,将宁阳会馆给吞了。

    宁阳会馆是最大的几个会馆之一,起码有五六千会员。

    这些人虽然没什么大用,但每人每年五块钱会费,这一年下来就是两三万。

    这些钱交到那些老东西手里有什么用?

    交到自己手里,自己才能庇护他们的安全,帮他们搞定麻烦啊!

    ……

    陈巧娘和陈正武在一张床上,陈巧娘侧身看着黑暗中的陈正威,半响后突然小声问道:“哥,真的是你么?”

    “什么?”陈正威挑了下眉毛,自己这么明显么?

    “就是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陈巧娘的声音有些紧张。

    陈正威翻找了一下记忆,哼哼道:“你八岁尿裤子我都记得,还被爹抽了一顿。”

    “连家都没了,不能再像以前那么活了。我要变,你们也得变,才能在这活下去。不但要活,还得比别人活得好!”

    听着陈正威斩钉截铁的语气,陈巧娘眼中多了几分安心。

    “哥!”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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