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李斯丧气话说了一大通,算是做好了铺垫。
而他的行为基本也等于是嬴政授意的,所以我们的皇帝陛下立刻接上,帮李斯完成了所有的施法动作。
“廷尉所言,朕亦知晓,不过……朕需要的是切实的解决办法,而非虚言。”
李斯头颅微微低垂,毕恭毕敬的回应道,“这……以臣之见,要想因地制宜,还需要一个知己知彼之人的协助。”
说到这里,李斯露出一抹微笑,抬起头,看向了一旁的古寻。
古寻塌着双眼,无神的迎上李斯的目光,无聊的打了个哈欠,一点也不意外自己被他找上。
从听到征讨百越这几个字以后,他就明白为什么嬴政今天特意知会他要来上朝了。
论起对岭南百越的了解,遍数当今中原天下,当然非古寻这个流沙首领莫属了。
在闽越成功扶持起了一个傀儡政权,和南越,西瓯等国也有往来的流沙,一定可以为帝国的南征之路增光添彩,锦上添花的。
不过古寻却并不像嬴政和李斯这么乐观。
正因为他相对而言更了解百越诸部,他才清楚,征伐百越,是真的没什么取巧的法子。
环境恶劣之类的外界客观条件都不说了,那群方脑壳的百越人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这几年下来,即使流沙竭力的压制了天泽的发展,可他还是成功的拿回了几乎所有属于闽越王的权利。
因为那些越人就是支持他,看不惯流沙。
但凡流沙表现出了明显的压制天泽这位闽越王的倾向,就有可能遭到他们的一致反对。
还没开打,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帝国已经失去了后两者。
至于最后的天时……这又不是打一场仗,而是要攻占一片面积几乎等于半个楚国的庞大领土,天时总不可能一直偏向帝国一方,基本等于不存在的一项。
这种仗,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好打。
正史当中,嬴政兵发五路,五十万大军齐头并进,共伐百越,最终和百越五万军队拼了个两败俱伤,一无所获,还不是苦哈哈的修了灵渠之后,才借水道之力勉强打下了岭南。
最难受的是,任嚣赵佗打下了岭南之后,就基本处于自立状态,没两年后赵佗更是封闭了岭南新道,断绝了和中原的联系,自立为王了。
这其实也是必然的结果。
帝国中央根本无法对数千里之外,连一条正经车马道路都没有的岭南区域实行有效的管辖,天高皇帝远的,谁的心思能不活泛起来。
什么‘东南一尉,西北一侯’,全都是扯淡,本身就是比汉末的州牧还离谱的存在。
更何况赵佗后来可是能坐到南越武帝这一位置的人,本就是个有野心的主儿。
李斯不知道古寻内心复杂的想法,对上古寻宛如死鱼眼一般无神的目光,语气悠然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臣曾听闻,国师大人名下的商队,和百越之地多有来往,常年出售产自岭南一代的珍惜特产宝物,想必对那里应该有着长足的认知。”
“不知国师可方便……述说一二。”
古寻抬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面无表情的看向嬴政道,“陛下的意思是?”
嬴政自然同意李斯的见解,因为这根本就是他指示的,“廷尉所说之事,朕也有所耳闻。”
“国师若有高见,尽可明说。”
“呼……好吧。”古寻叹了口气,身体一耸,无奈的说道,“照我的意见,还是不要攻打百越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掀翻一切重新来过的打算,不过古寻倒也不至于直接摆烂。
你要问我的建议,我肯定给你最中肯的。
“啊……”即使已经习惯了古寻平时不上朝,一上朝就唱反调的毛病,李斯还是忍不住眉头一皱,嘴角隐隐有些抽动。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这发动战争的事既然已经摆到台面上商议了,就代表必须要打,结果你让我们罢手……
古寻的话不禁让李斯感到难受,一众朝臣也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尤其是那一票武官,看古寻的目光都很不友善。
挡人升官,不共戴天啊!
嬴政倒是最淡定,只是眼神变的凌厉了不少。
如今的他,终究和过去不一样了,短短十年横扫六合的现实,不仅仅是嬴政的辉煌,更是他的底气。
敢于蔑视任何势力的底气。
不过他倒没有直接出言质问古寻。
作为皇帝,自有人代他发言。
李斯立刻语气严肃的质问道,“国师此言,是不看好帝国对百越的征讨?”
古寻两手一摊,完全不在意朝堂之上的形象,语气懒散的反问道,“请李大人先告诉我,把百越打下来,有什么好处?”
岭南是有不少中原稀缺的奢侈品,甚至还有不少五金矿藏,但是对流沙来说那是一笔吃一辈子也难吃完的巨款,可对帝国来说,价值不菲,仅此而已。
相比较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时间资源,中原有的是地方更值得开发。
当然,从长线来看,价值很大,前提是这个国家能撑到那个时候。
岭南百越理论上最早在秦朝就被占领征服,可实际上真正实现了初步的有效开发,都至少要追溯到……反正在晋朝以后了。
北方游牧政权崛起,第一次衣冠南渡,江南地区才算开始变得富庶起来。
反正征讨百越这事,在古寻看来,肯定是……必须要做的,但也肯定不能现在做。
李斯眼神颇为复杂的看着古寻,对他的反问有些意外。
这个国师……只是以此为借口托词,还是真的因为这个理由才不认同征讨的百越?
李斯心里大概也知道征讨百越未必是件于国有益的好事,不过他的原则就是顺从皇帝,所以刻意忽略了个中存在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打下那么大一片土地,总归不是坏事。
“开疆拓土,乃社稷之功,国师觉得还不够吗?”李斯压下心里的想法,也懒得分析什么好处,直接扣个帽子过来。
古寻完全不在意李斯拿朝廷社稷来压自己,不咸不淡的回道,“我觉得够不够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稷本身是否满意这份开疆拓土之功。”
其余的诸多朝臣此时已经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没想到商议征讨百越的事,能把话题扯到这个地步来,他们现在十分后悔为什么不抱病请假避开这次朝会。
社稷,何为社稷?
国家就是社稷!
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国家,又是什么呢?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不过大体上,可以说是三者加起来的结果——国君,国民,国土。
能站到这座大殿之内的,基本都是饱读百家之书的能人,所以也差不多都都知道《孟子·尽心下篇》中的那句话——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很明显孟圣的观点中,百姓是最重要的,而君王则是最不重要的。
可惜帝国实行的是法家的执政思想,不是儒家的。
古寻这句话的意思也就很明显了,他不是在回应李斯,而是在质问嬴政。
开疆拓土之功,对于皇帝来说也许足够,但对百姓来说,这功劳有意义吗?有价值吗?又是否能让他们满意呢?
李斯头顶也不禁冒出了一层虚汗,他也没想到古寻现在竟然彪悍到胆敢当朝质疑皇帝了。
民为贵,孟圣也就那么一说,实际上君主肯定才是最尊贵的啊!() ()
朝廷管理百姓叫什么?
叫代天子牧民。
牧民啊!
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确了——百姓就是吃草挤奶,为天子创造价值的生产工具啊!
现在皇帝需要这份开疆拓土的功劳,是该考虑百姓死活的时候吗?
李斯苦笑一声,拱手向嬴政一礼,退回了队列之中,没再继续和古寻争论。
对方把话说到这份上,只有皇帝陛下亲自来对付了,他……已经不适合继续代为发言了。
嬴政的眼神透过冕旒珠帘静静的看着古寻,古寻同样看着他。
君臣二人对视了片刻之后,嬴政还是开口发话了。
他没有试图和古寻争辩什么对错利弊,而是直接很强硬的说道:
“征伐百越,朕意已决,国师不必再言罢手之说了。”
“现在,朕需要的,是你对此事的建议,而非意见!”
“呼……好!”古寻长出一口气,耸了耸肩,也无意和嬴政硬顶,神态轻松的回答道,“百越之地的复杂危险想必陛下很清楚了,我就不强调了。”
“总而言之,如果发兵进入百越,必须要保证后勤补给的及时供应。”
“这不仅仅是粮草的供应问题,还包括装备,衣物,供水,药物等等各方面。”
“要知道,岭南可是连一条路都不存在的地方,除非……你们把靠长时间踩踏形成的山林小路算进去。”
小路能走人,但是肯定不能过军队,而开荒的话,很费鞋。
朝堂上的一干大臣听到古寻说的内容,也是无话可说。
蛮夷之地还真是蛮夷之地啊,连条路都不修的吗!?
古寻不理他们,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你们常说的岭南毒瘴,其实……反正就是水土的问题,无药可医,只能靠适应。”
“至于毒虫毒蛇之类的,我手上倒是有合用的药方,不过药材的数量嘛……我觉得供给给几十万大军肯定是不可能的。”
“总的来说,环境问题没得解决。”
“我唯一能给出来的好消息就是,为了方便行商,我在会稽郡到闽越之间修了一条还算能用的大路,不算太长,至少……能给军队一个好的开始。”
见到古寻现在比较正常了,李斯就又跳了出来,问道,“那对百越的那些越人部落,国师有什么看法?”
古寻侧目瞥了他一眼,干巴巴的回答道,“越人部落……很固执。”
“固执?”李斯眉头跳了跳,这是该用在这里的形容词吗?
“国师不妨把话说的再明白一些。”
“已经很直白了,百越人没别的,就是固执的排斥中原。”古寻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解释道,“再直白点的话,就是帝国如果打算武力征服百越,那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叛乱行为恐怕是少不了的。”
嬴政这时候突然开口问道,“朕听闻,国师和闽越区域的一位自立为王的蛮夷首领,天泽之间的关系颇为紧密,不是是否属实?”
古寻没有隐瞒,利落的点头承认了,“没错。”
“想在百越做生意,肯定要和当地的越人首领打好关系嘛。”
秦国的国策是抑制商事的,古寻作为高管重臣,这么大剌剌的谈及自己所谓的商队,其实是很犯忌讳的。
不过谁敢管他呢,嬴政不在意,李斯这个廷尉自然也不会哔哔赖赖。
嬴政紧接着问道,“既然如此,国师可有把握,直接劝降那个蛮夷首领归附帝国?”
“哦……”古寻恍然大悟,难怪突然问天泽的事,原来是想空手套白狼。
虽然打下紧挨着会稽郡的闽越国对帝国来说基本是十拿九稳的小事,不过能白嫖的,为什么还要费劲呢?
攻打百越是个大活,能节省一点消耗还是省一点的好。
古寻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先问了一句,“如果劝降的话,天泽……陛下打算如何处置?”
“届时,朕可以任命他为闽越地区的最高治理官员,负责当地军政全权,继续管理着这片土地。”嬴政轻描淡写的给出了回答。
听起来不错,实际上……很扯。
官员和贵族的区别是什么?
官员不是世袭的,甚至不是终身的,今天可以封你当官,明天就能给你撤了。
嬴政给天泽的条件看起来很好,依旧留给他了和现在相彷佛的权力,可实际上却掌握在嬴政这个帝国皇帝的手里。
回头找个理由给天泽撤了,顺便夷个三族,就完全不留后患了。
古寻笑了笑,直接摇头道,“如果是这种条件的话,我可以直接告诉陛下,没可能。”
不是古寻袒护天泽,而是……人家也不是傻子,根本不会答应的。
嬴政没有为古寻的回绝而气恼,平淡的问道,“那国师觉得,怎样的条件才能说动对方?”
古寻没有怎么思考就给出了答案:
“依我之见的话,恐怕只有效仿昔日秦并巴中旧事,行羁縻之策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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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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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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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趣阁为你提供最快的秦时之七剑传人更新,第九百二十六章百越之议免费阅读。https://
而他的行为基本也等于是嬴政授意的,所以我们的皇帝陛下立刻接上,帮李斯完成了所有的施法动作。
“廷尉所言,朕亦知晓,不过……朕需要的是切实的解决办法,而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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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李斯露出一抹微笑,抬起头,看向了一旁的古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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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起对岭南百越的了解,遍数当今中原天下,当然非古寻这个流沙首领莫属了。
在闽越成功扶持起了一个傀儡政权,和南越,西瓯等国也有往来的流沙,一定可以为帝国的南征之路增光添彩,锦上添花的。
不过古寻却并不像嬴政和李斯这么乐观。
正因为他相对而言更了解百越诸部,他才清楚,征伐百越,是真的没什么取巧的法子。
环境恶劣之类的外界客观条件都不说了,那群方脑壳的百越人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这几年下来,即使流沙竭力的压制了天泽的发展,可他还是成功的拿回了几乎所有属于闽越王的权利。
因为那些越人就是支持他,看不惯流沙。
但凡流沙表现出了明显的压制天泽这位闽越王的倾向,就有可能遭到他们的一致反对。
还没开打,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帝国已经失去了后两者。
至于最后的天时……这又不是打一场仗,而是要攻占一片面积几乎等于半个楚国的庞大领土,天时总不可能一直偏向帝国一方,基本等于不存在的一项。
这种仗,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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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受的是,任嚣赵佗打下了岭南之后,就基本处于自立状态,没两年后赵佗更是封闭了岭南新道,断绝了和中原的联系,自立为王了。
这其实也是必然的结果。
帝国中央根本无法对数千里之外,连一条正经车马道路都没有的岭南区域实行有效的管辖,天高皇帝远的,谁的心思能不活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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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曾听闻,国师大人名下的商队,和百越之地多有来往,常年出售产自岭南一代的珍惜特产宝物,想必对那里应该有着长足的认知。”
“不知国师可方便……述说一二。”
古寻抬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面无表情的看向嬴政道,“陛下的意思是?”
嬴政自然同意李斯的见解,因为这根本就是他指示的,“廷尉所说之事,朕也有所耳闻。”
“国师若有高见,尽可明说。”
“呼……好吧。”古寻叹了口气,身体一耸,无奈的说道,“照我的意见,还是不要攻打百越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掀翻一切重新来过的打算,不过古寻倒也不至于直接摆烂。
你要问我的建议,我肯定给你最中肯的。
“啊……”即使已经习惯了古寻平时不上朝,一上朝就唱反调的毛病,李斯还是忍不住眉头一皱,嘴角隐隐有些抽动。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这发动战争的事既然已经摆到台面上商议了,就代表必须要打,结果你让我们罢手……
古寻的话不禁让李斯感到难受,一众朝臣也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尤其是那一票武官,看古寻的目光都很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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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他,终究和过去不一样了,短短十年横扫六合的现实,不仅仅是嬴政的辉煌,更是他的底气。
敢于蔑视任何势力的底气。
不过他倒没有直接出言质问古寻。
作为皇帝,自有人代他发言。
李斯立刻语气严肃的质问道,“国师此言,是不看好帝国对百越的征讨?”
古寻两手一摊,完全不在意朝堂之上的形象,语气懒散的反问道,“请李大人先告诉我,把百越打下来,有什么好处?”
岭南是有不少中原稀缺的奢侈品,甚至还有不少五金矿藏,但是对流沙来说那是一笔吃一辈子也难吃完的巨款,可对帝国来说,价值不菲,仅此而已。
相比较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时间资源,中原有的是地方更值得开发。
当然,从长线来看,价值很大,前提是这个国家能撑到那个时候。
岭南百越理论上最早在秦朝就被占领征服,可实际上真正实现了初步的有效开发,都至少要追溯到……反正在晋朝以后了。
北方游牧政权崛起,第一次衣冠南渡,江南地区才算开始变得富庶起来。
反正征讨百越这事,在古寻看来,肯定是……必须要做的,但也肯定不能现在做。
李斯眼神颇为复杂的看着古寻,对他的反问有些意外。
这个国师……只是以此为借口托词,还是真的因为这个理由才不认同征讨的百越?
李斯心里大概也知道征讨百越未必是件于国有益的好事,不过他的原则就是顺从皇帝,所以刻意忽略了个中存在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打下那么大一片土地,总归不是坏事。
“开疆拓土,乃社稷之功,国师觉得还不够吗?”李斯压下心里的想法,也懒得分析什么好处,直接扣个帽子过来。
古寻完全不在意李斯拿朝廷社稷来压自己,不咸不淡的回道,“我觉得够不够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稷本身是否满意这份开疆拓土之功。”
其余的诸多朝臣此时已经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没想到商议征讨百越的事,能把话题扯到这个地步来,他们现在十分后悔为什么不抱病请假避开这次朝会。
社稷,何为社稷?
国家就是社稷!
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国家,又是什么呢?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不过大体上,可以说是三者加起来的结果——国君,国民,国土。
能站到这座大殿之内的,基本都是饱读百家之书的能人,所以也差不多都都知道《孟子·尽心下篇》中的那句话——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很明显孟圣的观点中,百姓是最重要的,而君王则是最不重要的。
可惜帝国实行的是法家的执政思想,不是儒家的。
古寻这句话的意思也就很明显了,他不是在回应李斯,而是在质问嬴政。
开疆拓土之功,对于皇帝来说也许足够,但对百姓来说,这功劳有意义吗?有价值吗?又是否能让他们满意呢?
李斯头顶也不禁冒出了一层虚汗,他也没想到古寻现在竟然彪悍到胆敢当朝质疑皇帝了。
民为贵,孟圣也就那么一说,实际上君主肯定才是最尊贵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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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确了——百姓就是吃草挤奶,为天子创造价值的生产工具啊!
现在皇帝需要这份开疆拓土的功劳,是该考虑百姓死活的时候吗?
李斯苦笑一声,拱手向嬴政一礼,退回了队列之中,没再继续和古寻争论。
对方把话说到这份上,只有皇帝陛下亲自来对付了,他……已经不适合继续代为发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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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二人对视了片刻之后,嬴政还是开口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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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朕需要的,是你对此事的建议,而非意见!”
“呼……好!”古寻长出一口气,耸了耸肩,也无意和嬴政硬顶,神态轻松的回答道,“百越之地的复杂危险想必陛下很清楚了,我就不强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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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粮草的供应问题,还包括装备,衣物,供水,药物等等各方面。”
“要知道,岭南可是连一条路都不存在的地方,除非……你们把靠长时间踩踏形成的山林小路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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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上的一干大臣听到古寻说的内容,也是无话可说。
蛮夷之地还真是蛮夷之地啊,连条路都不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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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毒虫毒蛇之类的,我手上倒是有合用的药方,不过药材的数量嘛……我觉得供给给几十万大军肯定是不可能的。”
“总的来说,环境问题没得解决。”
“我唯一能给出来的好消息就是,为了方便行商,我在会稽郡到闽越之间修了一条还算能用的大路,不算太长,至少……能给军队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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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这时候突然开口问道,“朕听闻,国师和闽越区域的一位自立为王的蛮夷首领,天泽之间的关系颇为紧密,不是是否属实?”
古寻没有隐瞒,利落的点头承认了,“没错。”
“想在百越做生意,肯定要和当地的越人首领打好关系嘛。”
秦国的国策是抑制商事的,古寻作为高管重臣,这么大剌剌的谈及自己所谓的商队,其实是很犯忌讳的。
不过谁敢管他呢,嬴政不在意,李斯这个廷尉自然也不会哔哔赖赖。
嬴政紧接着问道,“既然如此,国师可有把握,直接劝降那个蛮夷首领归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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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百越是个大活,能节省一点消耗还是省一点的好。
古寻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先问了一句,“如果劝降的话,天泽……陛下打算如何处置?”
“届时,朕可以任命他为闽越地区的最高治理官员,负责当地军政全权,继续管理着这片土地。”嬴政轻描淡写的给出了回答。
听起来不错,实际上……很扯。
官员和贵族的区别是什么?
官员不是世袭的,甚至不是终身的,今天可以封你当官,明天就能给你撤了。
嬴政给天泽的条件看起来很好,依旧留给他了和现在相彷佛的权力,可实际上却掌握在嬴政这个帝国皇帝的手里。
回头找个理由给天泽撤了,顺便夷个三族,就完全不留后患了。
古寻笑了笑,直接摇头道,“如果是这种条件的话,我可以直接告诉陛下,没可能。”
不是古寻袒护天泽,而是……人家也不是傻子,根本不会答应的。
嬴政没有为古寻的回绝而气恼,平淡的问道,“那国师觉得,怎样的条件才能说动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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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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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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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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