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会友公司

    招揽完何良焘之后,林海又马不停蹄地投入了工作,摆在他眼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尽快把股份制公司成立起来。

    随着石壁和米格尔等人从濠镜回来,从林海这里领工钱的人员已经膨胀到了近六千人,包括从濠镜回来的两千多人,舟山营一千五百人,含警备司、营造司在内的淡水民政院一千二百人,郑廷球率领的水手八百多人。

    这还没算淡水的奴工、万华的移民以及海野左兵卫率领的那些倭人,这些人虽然不用发工钱,却也是林海管饭。

    但截止到目前为止,这些人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手下人员对林海的称呼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叫大哥,有的叫林姑爷,有的叫林大人、林千户,还有叫林当家的、大当家的,简直是乱七八糟。

    成立股份制公司就是要把组织架构和人事关系捋顺,明确组织的运转机制和各人权责。当然,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利益分配。

    这件事之所以比较着急,主要是南风季就要结束了,林海必须尽快派人去皮岛,以便履行他和沈世魁以及那个朝鲜造反派之间的商业约定。

    在石壁回来之前,林海已经草拟了一份公司章程,并且对主要的人事安排都有了腹案。在章程颁布以及正式的人事任命之前,他觉得有必要和石壁先碰一下。

    这天晚上,他没有再安排高层人员的集体晚宴,而是和石壁、珠娘兄妹俩吃了个简单的家常便饭。

    吃完饭后,林海对石壁道:“大舅哥,还记得我在崇明时和你说过的股份制公司罢?如今你从濠镜回来了,我觉得是时候把这个组织成立起来了。”

    石壁点头道:“你说罢,我听着呢。”

    “我先说一下我们的组织为什么要叫公司,而不是叫商社。之所以要叫这个名字,是想告诉大家这个组织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大家所共有的,这是我希望能理解的第一个点。”

    其实公司这个词最早是出现在福建沿海农村,最初是一种宗族自治组织,后来被海商采用作为贸易组织的名称,比如后来郑芝龙的贸易集团就叫公司,再后来在南洋还出现了兰芳公司这样的准国家组织。

    “就是要让兄弟们都觉得自己是团伙的主人是罢?”石壁大致听懂了林海的意思,但他对这种文字游戏并不太感冒,海上汉子看重的是实际利益。

    “你说的没错,但不仅是让他们觉得而已,我们要让核心骨干在事实上成为公司的主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成为东家。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他们也都有机会成为公司的东家。”

    “就是你上次说的山西商人搞的那个顶身股罢?给兄弟们分红的那个。”石壁对这事记忆犹新,主要还是林海在倭国一次性分出去了十二万两还多的银子,让他颇为肉疼。

    林海闻言笑着道:“你倒是记得很清楚,领到分红的兄弟们肯定都清楚顶身股是怎么回事,这回大家肯定是抢着要。”

    “除了给股东的分红之外,我们还要让最核心的高层人员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这就涉及到公司的权力机制了。”

    林海说着又道:“首先我们要有一个章程,这个章程是向公司全员公开的,凡事都要依照章程而来。这个我已经草拟了一份,正式颁布前会给你们几个主要人员过目,你可以找个识字的读给你听。”

    “何必这么麻烦?有事我们商量一下,最后你拍板就行。”石壁笑着说道,自从认定林海有妈祖庇佑之后,他心里已经没有和妹丈争当老大的想法了。

    “这当然也不是不行,假如今后公司章程规定由我一人行使决策权,那也是可以的。”林海说着又道,“但我在最初的章程里并不是这么规定的,而是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

    在后世的公司法中,股东会才是最高权力机关,林海参照的其实是VOC的治理结构,当然他这里的董事并不是像VOC那样由各商馆选举产生的。

    “董事会的权力主要有三项,一是审核和修改公司章程,二是决定董事会成员的加入和退出,三是对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每一位董事都有资格在会议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听完林海的话后,石壁皱眉道:“为什么要这样?”

    林海道:“因为单凭我们的力量无法控制东亚贸易,我们需要吸引更多手握雄厚资源的人加入公司,比如厦门的许心素,平户的李国助,长崎的欧左吉,也包括崇明的沈廷扬,甚至还有他们背后的大明士绅、官员和倭国贵族。我们需要一个有公信力的机制,来平衡各方的利益。”

    “这有用吗?”石壁对林海的说法表示不解,“到时如果我们不认董事会的决定,他们有什么办法呢?大部分兄弟们肯定都是听咱俩的。”

    “你说的对,真要像你说的那样,他们除了带着自己的人退出公司之外,其实是没什么办法。”林海笑着回道,“但我并不打算这么干,我说过要保证公司章程的公信力。”

    后世的公司章程之所以具有效力,那是因为有国家背书,但林海要成立的公司背后却没有一个国家,或者说他的公司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准国家,可以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石壁又道:“那如果其他董事不认董事会的决定,公司又拿他们有什么办法?”

    “很简单,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默认为自动退出公司。从此他不再在公司的框架下和我们共享利益,但依然可以是公司的商业伙伴。”林海说着又道,“当然,如果他选择成为公司的敌人,或者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那我们的军队也不是吃素的。”

    见石壁还是不太理解,林海又道:“我举个例子来说罢,在倭国贸易方面,我们现在和李、许两家其实是竞争关系,假如有一天郑芝龙被灭了,你觉得到那时双方还会是朋友吗?”() ()

    “时间久了,只怕是反目成仇的可能性更大。”石壁说着话锋一转,“但要是真到了那天,我们完全可以灭了他们,反正你有浙江的货源,在倭国也能说得上话。”

    “你说的没错,但这世上的生意是做不完的,我们不可能打通所有的贸易渠道,也不可能消灭所有的竞争对手。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把某些竞争对手纳入到公司的框架下来,共同去对付其他的敌人。”

    林海说着又道:“还是举方才的例子,如果李、许两家加入了公司,那么他们的资产都必须由公司统一管理,利益分配也是公开透明的,双方自然就不存在竞争了。至于他们在公司占多少股份,那到时候可以谈,只要双方都能接受就行。”

    “也就是说要让大家伙儿的劲往一处使。”石壁总算是大致听懂了林海的意思。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林海点头道,其实消除各家公司的竞争,也是VOC成立时的初衷。

    当然,这并不是他设计这套机制的主要原因,而是因为他要为公司这种企业治理模式树立一个典范,就像他之前搞那次分红一样,也是为后续的股权分配做铺垫。

    毕竟,他是在建立一个准国家,今后不可能一直像现在这样以营造司这种纯粹官营的方式去发展工商业,而是需要有更多百花齐放的民营企业。

    那这些民营企业的利益该如何保障?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推行法制,保护私有财产。否则就会变成像大明那样,富商大贾说白了都是皇帝、藩王、太监、官员或士绅的白手套。

    要推行法制,公司本身的管理就必须要足够规范。也就是说,未来在他这个准国家中要有公司法,经营工商业者首先必须注册公司,公司的章程以及股权结构都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这些显然还和石壁说不着,林海接着又对石壁和珠娘道:“董事会的初始成员,我考虑就是六个人,除了我们三个之外,还有郑廷球、米格尔以及吴国毅。至于表决权,我作为创始人是两票,其他董事每人一票,你们看有没有意见?”

    “吴国毅是谁?”石壁今天上午刚刚才到淡水,还没有听说过吴国毅。

    林海于是大概给他说了一下舟山营的情况,石壁听完后道:“我没有意见,你定就行。”

    “我还以为你会对后面两人提出异议。”林海闻言笑道。

    毕竟石壁以前和米格尔不太对付,而吴国毅的资历其实是有点浅,又不是带资入股的,把他推到最高层纯粹是林海的个人意愿。

    “荷香家那鬼佬既然是把儿子带淡水来了,那算他一个也无妨。至于那个吴国毅,我也不认识,就听你的就行。”石壁说着又道,“反正我都听你的,珠娘肯定也是听你的,我们三个人就是四票了,其他人一共也就三票。”

    “没错,就是这么回事。”林海笑着回道,其实皿煮也好、独裁也罢,都只是一种表面文章,权力的运作有更加底层的逻辑。

    皿煮制度下未尝不能产生事实上的独裁者,而名义上的独裁者也一定要平衡各方的利益,政治永远是一种妥协的艺术,这与你采取的制度无关。

    以林海在公司的地位,他的主张是肯定可以在董事会通过的,若是没能获得通过,那只能说明他这个主张已经犯了众怒,根本不可能推行得下去。

    接下来,林海又说了一下组织架构和人事安排,石壁也都没有提出异议,最后只是问道:“说了这么久还没说公司的名字,你打算叫什么?”

    “就叫会友公司罢。”林海回道,这个名字实际来自后世一个镖局,他觉得比较合适,做生意不就是要多交朋友吗?

    几天之后,会友公司的成立大会在淡水召开,在此之前,董事会成员已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核并通过了林海所拟的公司章程。

    参加公司成立大会的包括董事会成员,淡水民政院各部门的主官,舟山营百总以上的军官,还有各船船长,总共五十人左右。

    目前有股份的就是这些人,再加上在濠镜和崇明时就加入的老员工们。

    “这就是会友公司的旗帜,今后凡是公司的船,都要挂上。”在会议的最后一个环节,林海命人把他亲自设计的旗帜拿出来,展示给手下的骨干们看,“列位猜猜看,这旗子是什么含义?”

    众人看向那面蓝色旗帜,只见上面画着一柄剑,立在摊开的书册上,一时之间都莫名所以。

    “我猜是兵书宝剑的意思。”过了一会儿,淡水民政院营造司副司长何良焘拈着胡子回道。

    “何副司长不愧是文化人,一开口就是个典故。”林海笑着道,“不过可惜我林某人是个大老粗,这里面的书册实际上不是兵书,而是一本账簿,你们再猜猜看我是什么意思。”

    见众人面面相觑,林海自己揭开了答案:“蓝色代表海洋,剑代表武力,账簿则代表金钱,所以这面旗帜的含义是凭借武力在海上赚钱,如果说的文雅一点,那就是仗剑经商。”

    其实林海设计这面旗帜的灵感来自后世的一本书,名字叫《火枪与账簿》,不过他觉得画个火枪在旗子上不太好看,所以换成了剑。

    “我希望在座的时刻要牢记,我们虽然是一家以赚钱为目标的公司,但永远不能忘记武力才是我们最强的后盾。”林海用这句话给会友公司的成立大会画上了句号。

    会后第二天,甘夫号和一条鸟船离开了淡水,那是郑廷球率领的北洋商队,他要先去崇明,后去皮岛,再去平户。

    临行的前一天晚上,林海和郑廷球单独交谈了很久,没有人知道他们聊了什么。

    就在甘夫号北上的这天,武朗那边忽然传来了消息,西班牙人的第二支舰队抵达了基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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