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刚学会游泳,他想游到对岸去,刚学会时是劲道足的。

    他没有说出心中多想,黄蓉已经知道了。

    黄蓉早就会游泳了,早就不新鲜了。

    可郭靖兴致上来了,黄蓉就陪他一起游过去。

    这是很难得的,一般来说早就学会了,看到这种新鲜劲会不以为然,不屑陪伴。

    而且陪着会累,会无聊。

    可黄蓉一点也不像早就学会的样子,好像跟郭靖一样是刚学会,充满了新鲜感。

    这么一游,体力上是消耗了的。

    而且黄蓉纯粹是从郭靖之情,她其实更累。

    是要好好休息了。

    一觉初醒,黄蓉听到有公鸡打鸣,她睡眼朦胧,第一反应就是有东西吃了。

    一觉醒来是要找东西吃了。

    有黄蓉在身边,什么都不用说的,特别省心。

    这样一描述,爱情的确是充满不可思议的诱惑力。

    黄蓉偷了一只鸡,还怕主人找来,要走得远一点再杀了吃。

    她做得是不入流的事,偷鸡摸狗哦!

    而这种事就是要保证安全性,无后顾之忧。

    然后烤鸡时遇到奇人了,这一路描述下来,都不知道跟踪他们多久了。

    总觉得不像是碰巧撞到的。

    试想丐帮消息灵通,郭靖他们大闹赵王府,难道就不会传开?

    郭靖和黄蓉的组合,对洪七公而言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郭靖是忠良之后,黄蓉是东邪之女,洪七公曾经在金人手下为奴,这两个年轻人对他来说,是有奇异的吸引力。

    原文是——两人猛吃一惊,他们耳朵都极灵敏,怎么背后有人悄没声的掩来,竟然毫无知觉,急忙回头,只见说话的是个中年乞丐。这乞丐身上穿的衣服虽然东一块西一块打满了补钉,但不论衣服本身或是所打的补钉。都是崭新的锦锻,犹如戏台上的乞儿衣一般。

    他手里拿著一根竹杖,莹碧如玉,背上则背了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脸上则是一股懒洋洋、漫不在乎的神气。

    郭黄二人尚未回答,他已大马金刀的坐在两人对面,取了背上葫芦,拔开塞子,一阵酒香。只见他骨嘟骨嘟的喝了几口,把葫芦递给郭靖,道:“娃娃,你喝。”郭靖心想此人好生无礼,但见他行动奇特,心知有异,不敢怠慢,很恭谨的道:“找不喝,您老人家喝吧。”那乞丐向黄蓉道:“女娃娃,你喝不喝?”() ()

    黄蓉摇了摇头,突然见他握住葫芦的右手只有四根指头,一根食指不知去向,心中一凛,想起了客店窗外听王处一、丘处机说起九指神丐的事,心想:“天下难道真有这等巧事?且探探他口风再说。”见他望著自己手中肥鸡,鼻子一动一动,馋涎欲滴,心里暗暗好笑,当下撕下半只,连著鸡屁股一起给他。

    那乞丐大喜,夹手夺过,连皮带骨,风卷云残的吃得干干净净,连鸡腿骨也没有吐出,一面吃,一面不住称赞味道鲜美:“妙极,妙极!连我叫化祖宗,也整不出这样了不起的叫化鸡。”黄蓉微微一笑,把手里剩下的半只鸡也递给了他。那乞丐谦让道:“那怎么成?你们两个娃娃自己还没有吃。”他口中客气,手里却早已接了过来,片刻之间,又吃得不剩半根骨头。他拍了拍肚皮,叫道:“肚皮啊肚皮,这样好吃的鸡,很少吃到过吧?”

    黄蓉噗哧一笑。那乞丐从怀里摸出一锭大银,递给郭靖道:“娃娃,你拿去吧。”郭靖摇头不接,说道:“咱们当你是朋友,不要钱。”那乞丐脸色尴尬,搔头道:“这可难啦,我虽然做叫化,可不能受人家一点半滴恩惠。”

    这叫花子好生奇特,虽是乞丐,也穿着乞丐装,衣服却是崭新的,还是锦缎。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乞丐了,然后还故意让黄蓉看到他的四根手指。

    接着吃完后还拿出一锭大银,这个乞丐很阔气呀!这么阔气还当什么乞丐?

    只怕连郭靖都看出他大有来头,言行之中越发地恭恭敬敬。

    有意思的是其中一句“夹手夺过”,这又是一句吴语,上海人现在都在用这样的语句。

    怎么看怎么像是洪七公故意找上他们,又故意露行,洪七公的戏演得不错呀,难怪会说他像戏台上的乞丐。

    也就是说他不像真乞丐。好,明天继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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