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夜侠之名,灵吏之怨
接下去的八卦,他已经不想听了。
无非就是一些没有由来的市井传言。
听得发笑。
耳朵又是一动,换了股风,也换了个地儿。
正巧就听到了怀玉城里,一座茶楼里,正在谈论昨晚金家发生的事儿。
“金家出大事了你们晓得吧?”
“能有什么大事儿?不就是那金公子的黑云蹄踩死了人吗?可怜的女娃娃哦,听说还不满五岁,唉……真是畜生!”
“不!不是这个!不只是金公子!是金家!昨儿晚上,有人杀进金家去了!”
“听说是金家家主金飞在怀玉城贫民窟捉了一些资质还可以的孤儿,用来觉醒家中小辈的血脉!然后晚上就被‘夜侠’杀进大门,硬生生给抢回去了!”
“不止呢!听说那夜侠还和金飞打了一架,打得金家家主金云飞口吐鲜血,今早上最后一口气散了,直接死了!”
“痛快!杀得好!杀得妙!这几年夜侠做得事儿当真让人舒坦!”
“嘘!小声点儿!听说主城的金家本家已经派人下来查了!说一定要抓住那夜侠,剥皮抽筋!”
“……”
余琛听罢,眉头一挑。
所谓夜侠,应当指的就是昨晚他杀完金公子以后,碰上的那个戴面具的好汉了。
没想到上京城还有这样的人。
继续听去。
那几人谈论之间,便从金家谈到了那“夜侠”身上。
余琛也逐渐了解了关于此人的来龙去脉。
说这“夜侠”,没人晓得他姓甚名谁,又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一般都在晚上行事,所行又都是斩奸除恶,锄强扶弱的义举,颇有一身侠气,便被上京城的百姓称为“夜侠”。
而夜侠的第一次出现,可以追溯到是三年前。
那个时候怀玉城来了一伙儿野道场,借着收徒传法的名号,大肆敛取百姓钱财,最后翻脸不认人,说那些百姓的孩子们资质不够,入不了门。
当时大伙儿怨声载道,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甚至将一辈子的积蓄都搭进去了。
希望破灭,谁能甘心?
当即就去报官!
结果那野道场压根儿就没在官府登记,等官府带人杀过去的时候,早就人去楼空,啥也不剩了。
结果此时,夜侠横空出世!
在某个夜晚,将那伙儿野道场一网打尽,一个个揍成猪头,痛哭流涕地被拖回怀玉城来,把大伙儿的钱财都尽数送还。
自此,夜侠之名,在怀玉城就声名鹊起。
往后诸多不平事儿,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小到街头流氓欺负老实百姓,大到嗜血魔修杀人害命,夜侠往往都挺身而出,惩奸除恶!
从不图财,从不图名,只留下一个背影,任人揣测。
而昨晚,听闻便是金家从怀玉城平民窟抓了些无依无靠的孤儿,用他们的血来觉醒金家后代的血脉。
本以为这些孤儿无父无母,也无人挂念,结果夜侠不晓得从哪儿晓得了这事儿,挺身而出,直接抢走了人不说,还把那金家家主金飞直接打死了去!
――这些,都是余琛用那顺风耳听闻城里闲言碎语所听到的故事。
末了,他不由微微点头,啧啧赞叹。
“――倒是当得起‘侠’之一字。”
这般嘀咕着,余琛站起身来,把守门人腰牌交给石头,自个儿下了躺山去。
他有事儿要办。
这俗话说得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先前谭殊的遗愿是完成了,金公子也死了,仇是报了。
可他那年老的可怜爹娘,却是孤孤单单留在史上,孤苦无依。
余琛没那么大本事,没法再还他们一个儿子,但赠些钱财,让老两口晚年过得好些,却是举手之劳。
循着谭殊的记忆走去,来到怀玉城云锦坊,余琛却看到谭家门前,已是有人登门拜访。
他站在门外,听那院儿里交谈,明悟恍然。
原来来人,正是那天被黑云蹄踩死的女娃娃的家人。
这女娃娃家里虽然比不得金家富贵势大,却也算是有些钱财。
他们死了小女儿,却也无比感激谭殊仗义执言,让那头黑云蹄畜生被灵吏打杀了去,于是便前来拜访,送来财物,并想要赡养两位老人。
谭殊爹娘本不愿接受,但对方态度坚决,不像装模作样,加上谭殊死了,他俩确实在这怀玉城里举目无亲,也便不再推辞,从此两家当一家过了。
余琛屋外,听闻了一切,便也放弃了帮一把的打算,悄悄离去了。
只不过他没回天葬渊,反正那儿有石头看着,索性就在怀玉城里逛起来。
转来转去,转进了一家怀玉城百姓都挺推崇的灵茶铺,点了一灵茶,咕噜咕噜泡着就喝了起来。
这上京城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带个“灵”字儿。
无论是茶水,谷物,蔬菜,肉食……都是带着不少的天地之的珍物。() ()
也正因如此,上京城里生活的哪凡籍凡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之间,突破先天之境,寿元过百。
“果然不是大夏的茶叶可比。”
余琛喝了一口茶,自言自语感叹道。
“咱虽然没听过什么大夏,但咱们家这茶,肯定是一等一的!”
说话之间,茶铺老板走出来,是个模样约二十六七的年轻男人,样貌身高都平平无奇,只是嘴角挂起那一缕笑显得真诚得很,让人如沐春风。
“确实不错,而且便宜。”余琛笑着点头回应。
“哈哈哈,你倒是个实在人!”那年轻的茶铺老板回道。
咚!
正这时,前柜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脆响,一把算盘落在地上。
余琛转过头看去,只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穿着大号的衣裳,望着算盘,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那茶铺老板哈哈一笑,站起来,“没事儿,亲戚家来的小孩儿,胆子小得很。”
说罢,便将那小娃娃哄回后院里去了。
然后才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余琛眉头一挑。
――这个小娃娃,他认得。
或者说,他见过。
就是昨儿晚上,那“夜侠”从金家宅邸救出来的其中一个。
――余琛当时虽然没有太过刻意去记,但他接近入道圆满的道行,早已能过目不忘了。
这个小娃娃,怎么会在这茶铺里?
这茶铺老板怕是……不简单啊……
但他抬头看向笑呵呵的对方,眼睛一眯,也没戳穿,只是道:“孩子真乖。”
“是啊!”那茶铺老板点点头,“可惜就是命运弄人……算了,不说了。”
余琛也没追问,就和些茶铺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会儿。
等茶喝完了,留下茶钱,走了。
茶铺老板则望着余琛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短短交谈之间,明明就是单纯的聊天打屁,自个儿却好似被完全看穿了那般。
回到天葬渊的时候,时辰已是晌午了。
石头早就把饭菜做好,余琛只管大快朵颐就是。
饭后,艳阳高照。
他又坐在葬宫门口,倒了杯茶,端了盘糕点,眼睛一眯,缓缓吐纳修行起来。
一下午光阴,悄然而过。
送葬的队伍,络绎不绝。
但也基本上都是死而瞑目,没留下什么遗愿来。
直到大日西斜,天气冷了下来,天色暗了下来。
一股子肃杀的秋意,才随着冷风吹来。
咚!
咚!
咚!
三声沉闷钟鸣!
葬宫门口,余琛睁开眼。
眼见那山下丧道,一队脚踏云靴,黑衣黑袍、腰间挎刀的凌厉身影,抬着一尊棺木,缓缓走来。
从他们的装扮,余琛一眼就认出来。
――灵吏。
在上京城里,无论是主城还是八方下城,都有“灵吏”。
他们隶属于官府,在这座庞大的城池里充当了“捕快”和“卫兵”的职责。
小到鸡鸣狗盗,大到杀人害命,全都归他们管。
当然,个个也是道行在身,最次的都是“灵相”道行的炼士。
如此,方才能震慑宵小。
这会儿,一队灵吏,面色肃杀悲戚,将那棺木,恭恭敬敬抬进天葬渊里。
又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以后,方才站起,起身离去。
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余琛身旁,传来一个赞叹又欣慰的声音。
“不错吧?都是一等一的好小子!”
余琛转过头去。
就见一条同样身穿灵吏官服的络腮胡中年男人鬼魂,望着那一队灵吏远去的背影,开口叹道。
――这鬼魂是跟着那群送葬的灵吏上山来的,不出意外的话,方才那群灵吏葬进天渊的尸首,就是他。
“是啊。”余琛像个老朋友一样,对这灵吏鬼魂开口。
――这人……或者说这鬼,他有印象。
且说先前那金公子的黑云蹄把人家一个小娃娃踩死了吗?
当时就是眼前这位中年络腮灵吏前来处理的案子,他在查明真相以后,当场就把那黑云蹄处死了,雷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丝毫没有因为金家的脸面有任何留情。
当时余琛还在想,这上京城的灵吏还挺厉害。
只不过没想到,再见面时,已是人鬼殊途。
“这些小子,一腔热血,为了上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一句怨言。”
中年灵吏开口说道,
“只是可悲可恨啊,有些蛀虫,连这些小娃娃的抚恤灵铢,都不肯放过!”
说到这儿的时候,一股黑气从他身上爆发!
其中怒怨,宛如烈火,滚滚升腾!
接下去的八卦,他已经不想听了。
无非就是一些没有由来的市井传言。
听得发笑。
耳朵又是一动,换了股风,也换了个地儿。
正巧就听到了怀玉城里,一座茶楼里,正在谈论昨晚金家发生的事儿。
“金家出大事了你们晓得吧?”
“能有什么大事儿?不就是那金公子的黑云蹄踩死了人吗?可怜的女娃娃哦,听说还不满五岁,唉……真是畜生!”
“不!不是这个!不只是金公子!是金家!昨儿晚上,有人杀进金家去了!”
“听说是金家家主金飞在怀玉城贫民窟捉了一些资质还可以的孤儿,用来觉醒家中小辈的血脉!然后晚上就被‘夜侠’杀进大门,硬生生给抢回去了!”
“不止呢!听说那夜侠还和金飞打了一架,打得金家家主金云飞口吐鲜血,今早上最后一口气散了,直接死了!”
“痛快!杀得好!杀得妙!这几年夜侠做得事儿当真让人舒坦!”
“嘘!小声点儿!听说主城的金家本家已经派人下来查了!说一定要抓住那夜侠,剥皮抽筋!”
“……”
余琛听罢,眉头一挑。
所谓夜侠,应当指的就是昨晚他杀完金公子以后,碰上的那个戴面具的好汉了。
没想到上京城还有这样的人。
继续听去。
那几人谈论之间,便从金家谈到了那“夜侠”身上。
余琛也逐渐了解了关于此人的来龙去脉。
说这“夜侠”,没人晓得他姓甚名谁,又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一般都在晚上行事,所行又都是斩奸除恶,锄强扶弱的义举,颇有一身侠气,便被上京城的百姓称为“夜侠”。
而夜侠的第一次出现,可以追溯到是三年前。
那个时候怀玉城来了一伙儿野道场,借着收徒传法的名号,大肆敛取百姓钱财,最后翻脸不认人,说那些百姓的孩子们资质不够,入不了门。
当时大伙儿怨声载道,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甚至将一辈子的积蓄都搭进去了。
希望破灭,谁能甘心?
当即就去报官!
结果那野道场压根儿就没在官府登记,等官府带人杀过去的时候,早就人去楼空,啥也不剩了。
结果此时,夜侠横空出世!
在某个夜晚,将那伙儿野道场一网打尽,一个个揍成猪头,痛哭流涕地被拖回怀玉城来,把大伙儿的钱财都尽数送还。
自此,夜侠之名,在怀玉城就声名鹊起。
往后诸多不平事儿,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小到街头流氓欺负老实百姓,大到嗜血魔修杀人害命,夜侠往往都挺身而出,惩奸除恶!
从不图财,从不图名,只留下一个背影,任人揣测。
而昨晚,听闻便是金家从怀玉城平民窟抓了些无依无靠的孤儿,用他们的血来觉醒金家后代的血脉。
本以为这些孤儿无父无母,也无人挂念,结果夜侠不晓得从哪儿晓得了这事儿,挺身而出,直接抢走了人不说,还把那金家家主金飞直接打死了去!
――这些,都是余琛用那顺风耳听闻城里闲言碎语所听到的故事。
末了,他不由微微点头,啧啧赞叹。
“――倒是当得起‘侠’之一字。”
这般嘀咕着,余琛站起身来,把守门人腰牌交给石头,自个儿下了躺山去。
他有事儿要办。
这俗话说得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先前谭殊的遗愿是完成了,金公子也死了,仇是报了。
可他那年老的可怜爹娘,却是孤孤单单留在史上,孤苦无依。
余琛没那么大本事,没法再还他们一个儿子,但赠些钱财,让老两口晚年过得好些,却是举手之劳。
循着谭殊的记忆走去,来到怀玉城云锦坊,余琛却看到谭家门前,已是有人登门拜访。
他站在门外,听那院儿里交谈,明悟恍然。
原来来人,正是那天被黑云蹄踩死的女娃娃的家人。
这女娃娃家里虽然比不得金家富贵势大,却也算是有些钱财。
他们死了小女儿,却也无比感激谭殊仗义执言,让那头黑云蹄畜生被灵吏打杀了去,于是便前来拜访,送来财物,并想要赡养两位老人。
谭殊爹娘本不愿接受,但对方态度坚决,不像装模作样,加上谭殊死了,他俩确实在这怀玉城里举目无亲,也便不再推辞,从此两家当一家过了。
余琛屋外,听闻了一切,便也放弃了帮一把的打算,悄悄离去了。
只不过他没回天葬渊,反正那儿有石头看着,索性就在怀玉城里逛起来。
转来转去,转进了一家怀玉城百姓都挺推崇的灵茶铺,点了一灵茶,咕噜咕噜泡着就喝了起来。
这上京城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带个“灵”字儿。
无论是茶水,谷物,蔬菜,肉食……都是带着不少的天地之的珍物。() ()
也正因如此,上京城里生活的哪凡籍凡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之间,突破先天之境,寿元过百。
“果然不是大夏的茶叶可比。”
余琛喝了一口茶,自言自语感叹道。
“咱虽然没听过什么大夏,但咱们家这茶,肯定是一等一的!”
说话之间,茶铺老板走出来,是个模样约二十六七的年轻男人,样貌身高都平平无奇,只是嘴角挂起那一缕笑显得真诚得很,让人如沐春风。
“确实不错,而且便宜。”余琛笑着点头回应。
“哈哈哈,你倒是个实在人!”那年轻的茶铺老板回道。
咚!
正这时,前柜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脆响,一把算盘落在地上。
余琛转过头看去,只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穿着大号的衣裳,望着算盘,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那茶铺老板哈哈一笑,站起来,“没事儿,亲戚家来的小孩儿,胆子小得很。”
说罢,便将那小娃娃哄回后院里去了。
然后才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余琛眉头一挑。
――这个小娃娃,他认得。
或者说,他见过。
就是昨儿晚上,那“夜侠”从金家宅邸救出来的其中一个。
――余琛当时虽然没有太过刻意去记,但他接近入道圆满的道行,早已能过目不忘了。
这个小娃娃,怎么会在这茶铺里?
这茶铺老板怕是……不简单啊……
但他抬头看向笑呵呵的对方,眼睛一眯,也没戳穿,只是道:“孩子真乖。”
“是啊!”那茶铺老板点点头,“可惜就是命运弄人……算了,不说了。”
余琛也没追问,就和些茶铺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会儿。
等茶喝完了,留下茶钱,走了。
茶铺老板则望着余琛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短短交谈之间,明明就是单纯的聊天打屁,自个儿却好似被完全看穿了那般。
回到天葬渊的时候,时辰已是晌午了。
石头早就把饭菜做好,余琛只管大快朵颐就是。
饭后,艳阳高照。
他又坐在葬宫门口,倒了杯茶,端了盘糕点,眼睛一眯,缓缓吐纳修行起来。
一下午光阴,悄然而过。
送葬的队伍,络绎不绝。
但也基本上都是死而瞑目,没留下什么遗愿来。
直到大日西斜,天气冷了下来,天色暗了下来。
一股子肃杀的秋意,才随着冷风吹来。
咚!
咚!
咚!
三声沉闷钟鸣!
葬宫门口,余琛睁开眼。
眼见那山下丧道,一队脚踏云靴,黑衣黑袍、腰间挎刀的凌厉身影,抬着一尊棺木,缓缓走来。
从他们的装扮,余琛一眼就认出来。
――灵吏。
在上京城里,无论是主城还是八方下城,都有“灵吏”。
他们隶属于官府,在这座庞大的城池里充当了“捕快”和“卫兵”的职责。
小到鸡鸣狗盗,大到杀人害命,全都归他们管。
当然,个个也是道行在身,最次的都是“灵相”道行的炼士。
如此,方才能震慑宵小。
这会儿,一队灵吏,面色肃杀悲戚,将那棺木,恭恭敬敬抬进天葬渊里。
又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以后,方才站起,起身离去。
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余琛身旁,传来一个赞叹又欣慰的声音。
“不错吧?都是一等一的好小子!”
余琛转过头去。
就见一条同样身穿灵吏官服的络腮胡中年男人鬼魂,望着那一队灵吏远去的背影,开口叹道。
――这鬼魂是跟着那群送葬的灵吏上山来的,不出意外的话,方才那群灵吏葬进天渊的尸首,就是他。
“是啊。”余琛像个老朋友一样,对这灵吏鬼魂开口。
――这人……或者说这鬼,他有印象。
且说先前那金公子的黑云蹄把人家一个小娃娃踩死了吗?
当时就是眼前这位中年络腮灵吏前来处理的案子,他在查明真相以后,当场就把那黑云蹄处死了,雷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丝毫没有因为金家的脸面有任何留情。
当时余琛还在想,这上京城的灵吏还挺厉害。
只不过没想到,再见面时,已是人鬼殊途。
“这些小子,一腔热血,为了上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一句怨言。”
中年灵吏开口说道,
“只是可悲可恨啊,有些蛀虫,连这些小娃娃的抚恤灵铢,都不肯放过!”
说到这儿的时候,一股黑气从他身上爆发!
其中怒怨,宛如烈火,滚滚升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