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卫,差不多是整个东边最突出的一段,过了这里,船只也就从黄海一头扎入了渤海里,朝着津门前进。

    因此,这里也成了一个交汇地,南来北往的船只来这里聚合,补给或者卸了货,装满了船舱之后,又喷吐着煤烟往别处航行。

    这地方,说起来是帝国的疆土,但实际上则是被克虏伯公司所“租用”。

    这个巨大的工业托拉斯来自莱茵河畔,创始人克虏伯出生于一个古老的容克地主家庭,后来凭借着胆魄与运气,还有超人一般的手腕成就了今天的事业。

    在克虏伯公司进驻了这里之后,教堂,工厂,巨大的烟囱,蜿蜒的铁路,随处可闻到的煤烟味,叫这里和九州的全然不同,充斥着一种叫人窒息的冲突感。

    老学究丁金群提着酒壶,晃悠悠地走在路上,叫不少人一见到他便嫌弃地躲开,毕竟没有谁一大早就想被一个老酒鬼撞上,沾染一身的酒气。

    他自己倒是不在意,只是继续走他的路,没人挡路便不用绕道,反而舒坦。

    直到他被人撞上,这种闲适的感觉才终于消失。

    “喂,你没长眼睛吗?”

    “不好意思,天太黑了,看不清楚。”对面那人扶了扶墨镜,嬉皮笑脸。

    “天黑?”

    丁金群抬头,太阳正大的不得了,看一眼就要叫人流眼泪出来。

    “好吧,就当做是天黑好了,反正我看什么都是黑蒙蒙一片的,没差,下次小心点。”

    “等等老兄,撞到你是我的不对,要不我请你喝顿酒,赔罪?”

    “我早上就已经喝过了。”丁金群举起手上的酒囊。

    “那是早上的事情,我要请你喝的是中午的酒,隔着顿儿呢。”

    “隔着顿儿?”丁金群摸了摸下巴,“好像也是,但……”

    他双眼转悠,打量着眼前这个戴墨镜,穿着绸缎马褂,打扮颇为体面的人,“我好像不认识你。”

    “喝顿酒就认识了,对了我是个算命先生,别人都叫我刘半仙。”

    “那他呢?”

    丁金群显然更在意刘半仙身后,那个背着剑,一脸凶相的男人。

    他刚抬头与对方对视,便立即被一个凶狠的眼神压回来,好像看到了一头凶恶的狮子。

    “他啊?是我的保镳,叫做任七。”

    刘半仙冲后面打了个手势,示意任七将杀气收敛一些。

    直到任七不再看他,丁金群身上感受到的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才迅速消失。

    “嚯,还有保镖?看来你这个算命先生挺有钱的。”

    “有钱?谈不上!只是仇家多而已,带个保镖防身,走江湖的,难免得罪人啊。”

    “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丁金群仍有些警惕。

    “当然不是!”

    啪一下,刘半仙将纸扇打开,气势磅礴的山水图出现在扇面上。

    “我要是在本地的话,你就不会说没听过我的名号了。

    因为我铁口直断,不管是阳宅风水,阴宅福祉,都算的精准,没有差错,任何人只要找我算上一卦,便已知晓我的本事,还会满大街传颂,以至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丁金群眯着眼睛看他,显然是未曾听闻过这样豪迈的自夸自卖。

    顿了顿,他问道:“那先生,你看我的面相,像是能飞黄腾达的人吗?”

    啪嗒!

    刘半仙将纸扇收回,捏在手里,慢悠悠道:“飞黄腾达,有很多种,并不一定是有了钱,才算是飞黄腾达。

    比如武人,疆场立功,得了大赏赐,成了将军,一方的封疆大吏,这算不算是飞黄腾达?”

    “没有比这更算飞黄腾达的事迹了!”丁金群应和道。

    “还有这个商业家,生意人,做生意,贩米卖布,做到十三省流通,算不算是飞黄腾达?”

    “唔,”丁金群摸了摸下巴,“商人之流,终究是差点意思,名声不好!”

    “还有这个文人墨客啊,古来圣贤皆寂寞,可他们苦心孤诣,写了一首词,做了一篇好文章,千古留名,算不算是飞黄腾达?”

    “算!这怎么能不算呢!”

    丁金群瞪大了眼睛,“我想向先生问的就是这个!

    如今虽已不流行科举了,但我自觉自身十年寒窗,二十载游学所学的东西,绝不可能只是一堆陈旧纸张而已,它们必然是有用处的,只是还未被深挖,得人赏识而已。”

    “这个好说。”

    刘半仙用纸扇点了点丁金群的鼻子,又横过来测量了他脸的长度,五官的位置,然后说道:“我看先生你这面相,不似常人。”

    “当然不是!”

    丁金群连连点头,“我祖父说过,我出生时,家里百年不曾开放的铁树也开了几朵奇葩!”

    “这自然是好兆头的证明了!”

    刘半仙亲昵地拦住他的肩膀,“我看跟先生有缘,不如我们去酒楼一叙,把酒言欢啊?”

    “甚好!我知道有一家酒楼价钱公道,美味至极啊,特别是他家的烧刀子,整个威海卫独一绝!有劲!我前头带路?”

    “烦请先生带路!”刘半仙向前伸出手。

    于是丁金群便兴高采烈地在前头带路,全然没注意背后两人的窃窃私语。

    “你不是说在相命这一回事上,算命先生是不骗人的吗?”任七问道。

    “我也没骗人啊。”刘半仙答道。

    “可你刚才说这人面相【不似常人】,这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吗?难不成每个人都像刘玄德一样手长过膝,或者跟黄裳一样,目生重瞳?”

    “一定要目生重瞳才算是不似常人?”

    刘半仙笑笑,“西洋有位哲学家说过,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我说他不似常人,是说他跟别人长得不一样而已,就算是亲兄弟亲姐妹,你说他们长得像,其实也没有相像到认不出来的吧?”

    “好像也是。”

    尽管还是觉得哪里有说不通的地方,但任七还是放下纠结,专心地在刘半仙身后,当起了保镖的职责。

    “伙计,三个烧饼,两壶烧刀子,一碟花生米!”

    丁金群一进门便兴高采烈地喊了起来。

    但那伙计只是冷冷走上前来,冲丁金群伸出手。() ()

    “什么意思?”他问道。

    “先给钱,再上酒。”伙计晃了晃手心。

    “什么时候改成这样的规矩了?”丁金群皱起眉头。

    “特意为您老改的!”

    伙计指了指墙上的黑板,“从端午到现在,十六个大子,你一个都未还,能让你坐下来点菜,便已经算是我们掌柜的好心,尊重你了。”

    “这也叫尊重?”丁金群手指在桌上烦躁地敲了敲。

    “好了,之前的账我帮他结了。”

    刘半仙拿出三个银元,拍在桌上,“剩下的帮我上点菜吧,烧饼是正餐吃的,这时候只能算点心,先别上,给我改成烧鸡,蒸一条鱼,再上几个肘子,这钱够吗?”

    “够!富裕着呢,三位稍等!”伙计将钱扫进围裙里。

    “还有猪头肉,猪头肉别忘了上!”丁金群扯着嗓子喊道。

    然后他才转过头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您是外地来的客人,还让您请,多不好意思啊?”

    “不算什么!”

    刘半仙摆摆手,“钱财是身外之物,本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不趁着能享受的时候花,留着做什么?”

    “唔?”

    丁金群神色里有些惊讶,“您这话,说的好像我之前的一位故人说的。”

    “故人?”刘半仙拿酒杯的手顿了一下。

    “嗨,其实也不算是故人,就是有一面之缘而已,那人……”

    “他是不是卖给了你一副山水画?”

    “不是山水画,”丁金群摇头,“是《风华大陆图》。”

    “没错,《风华大陆图》!”刘半仙的声音也提高了一截。

    “咦?”丁金群这时候才感觉不对,“老兄,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这幅图当年就是我卖给你的。”

    刘半仙摘下墨镜,双眼泛着水光。

    丁金群瞪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好半天才把刘半仙给认出来。

    “真是你!”

    丁金群啧啧称奇,“我还以为,跟你见了一面之后,再没有重逢的机会了,数一数,我们也已有十年时间未见了吧?”

    “嗨!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刘半仙举起酒杯。

    丁金群也是颇为感慨,“来,喝!”

    杯子相撞,情谊随之摇晃一下,再入喉时只剩下满嘴的心酸苦楚。

    “老兄,你怎么落到如此地步了?以前,你可是这地方知名的人物。”

    “知名?”丁金群摇摇头,“称不上知名,顶多只是体面而已,比现在要体面的多。”

    事实上,这也有些谦虚了。

    在以前,丁金群是威海卫一带出了名的秀才。

    使他出名的是年纪轻轻了便成了秀才这回事,虽说这个奇迹也只在他成为秀才以后便戛然而止了。

    往后的几十年里,他屡试不中,终于还是没有做官员候补的资格,只留下一个“神童”的称呼。

    一个人年纪小的时候,被人称作“神童”,是一种荣誉,而且是不可多得的那种,因为这个称号限定在一定的岁数,超过了便不可能再被称作神童。

    可要是一个人三四十岁了,人们提起他,还是只称他做神童,那这就是一种悲哀。

    无论怎样,虽然做不了官,但一个读书人,在商人和手工业者云集的威海卫,还是颇为体面的。

    毕竟“士农工商”虽不是明面上严格的阶级划分,可在传统的思想中,依旧有它的痕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可是,你怎么就沦落到了如此地步呢,朋友?”刘半仙问道。

    “唉,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以前我搞个小私塾,靠着家里的产业和学生的学费过活,还教出过几个举人,既有钱又有地位。

    逢年过节,那些举人老爷还要送几挂猪肉到我的家里来道贺呢。

    可自从科举没了以后,天地好像一下子就翻转了,没人读那些圣贤书了,都去学算数,外文,什么科技,那些是读书人该读的书吗?误人子弟!

    然而时代大势如此,不是你我凭一己之力能改变的,既然没人读书,都跑去学生意,做生意去了。

    那我既然如此的聪明,别人能发财,我又凭什么发不了财?唔?

    所以我也学着去跟那些洋人做买卖,玩股票,期货。

    有个叫富兰克的美洲人,我从他那里买了一船的威士忌,那东西在美洲不值钱,一桶玉米能酿好几斤酒,可要是运到远东,它就能翻十几倍,论两来卖的。

    我原本是跟他做这门生意的,指着靠它发财,结果路上船遇到风暴,沉了。

    不止是我的本钱赔里面了,就是那些水手的抚恤金也得我出。

    我问他,船没到岸,我凭什么赔付?而且我自己的本钱也折里面了。

    那混蛋却是跟我说,我们做的不是一锤子的买卖,在之前我签的几分契约里,已注明我成了这艘船的股东了,还是最大的那个。

    所以我不仅是把家里的宅子赔了,还欠了一身的债,从此人家见了我都像见了瘟神一样。

    呵,见鬼的世道!”

    丁金群愤愤饮下一口酒,呛的胸口起伏。

    刘半仙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道:“就是汉高祖,也有被项羽打的落荒而逃的时候呢。”

    “我们是什么人,能跟汉高祖比?”丁金群愤愤不平。

    “都差不多的,都是人,他难不成比我们多两个脑袋不成,有什么不能比的。”

    刘半仙继续安慰他,然后终于讲到正题。

    “朋友,我以前卖给你的那幅《风华大陆图》,如今我想赎回来,价格不成问题。”

    “价格当然不是什么问题。”

    丁金群有些酒劲上头,懒洋洋地摆手,“问题是,那幅画现在不在我的手里了。”

    “什么!?”

    刘半仙顿时紧张了起来,一把揪住丁金群衣领,“可不能开玩笑啊,这是要命的!没了《风华大陆图》,我去了长白山不等于也是大海捞针!?”

    “没开玩笑。”

    丁金群打了个酒嗝,“我把它卖给了克虏伯先生,抵债!”

章节目录

雾都道士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少年S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少年S并收藏雾都道士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