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各方动态
大良重农重商,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商宴,是各个商贾之家所争之宴,若是得了进入商宴的请帖,对商人才说,便是相当于学子高中。
那孟大善人,虽是洛河镇最有钱的商贾之家,可他仅在洛河镇算富有,在酆城只是一只小虾米。
若无意外,本来是一辈子都无法进入商宴的。
可商宴也有个漏洞,那便是,商人推崇以德为重。
若是德行良好,被大佬赏识,也会得到商宴的请帖,已有不少人利用这个漏洞,成功进入商宴,进入了高圈层。
或许,这便是孟大善人所求。
“至于你说那中年男子,甘愿成为流浪汉,以施粥度日一事,其中也有蹊跷。”小姐冷笑一声,“不外乎是官商勾结,使得‘税务’加重,便使人力荒废。”
就算是再清明的王朝,也有清理不掉的蛀虫。
洛河镇实在是太小,若不是秦施误打误撞因查案去了此处,这地方根本引不起大人物的注意。
秦施一下便懂了,以小见大,她仿佛窥见偌大的大良王朝,被害蚁侵袭,轰然倒塌的模样。
商宴,倒是引出了一个剧情点。
她还记得,小白花女二便是在万城商宴,以出神入化的厨艺,引起了城主的关注,继而收她为义女。
也就是在万城商宴上,种马男主也被她的厨艺迷倒,从而两人开始勾搭起来。
可如今种马男主在酆城,不知剧情大神又会如何运作。
她也特意派人去种马男主的住处盯梢。
可奇怪的是,他好好地在住所带着,像个宅男一般,并未出门升级打怪,倒是令她稀奇不已,暗道种马男主转性了。
……
万城,一清纯的女子正在掌勺,她唇角带着一丝笑意,眼中星光点点,仿佛在享受着做饭的快乐。
“甜甜姐。”一皮肤黝黑的丫鬟跑来她这里,很快便闻到了一股沁人心鼻的香味,“你在做什么,好香啊。”
“自然是我新研制的。”清纯女子神色一闪,悠然道,“佛跳墙。”
“佛跳墙?”那丫鬟登时嘴巴张得大大的,面色露出惊奇之色,“甜甜姐,你真厉害啊,又研制出了一道新菜来。听其名字,霸气得紧,一听便是一道世上绝无仅有的佳肴,怕是城主听了,都要佩服不已罢!”
女子悄然一笑:“这菜做出来,第一个人,我自是要给干爹品尝的。”
“哇,城主有口福了!真羡慕城主啊!”那小丫头吸溜口水,好奇道“甜甜姐,那商宴这么多请帖,你是要去哪个地方啊?”
小丫头十分好奇,甜甜姐拒绝了留在万城。
城主虽生气,可也无可奈何,他知晓自己的义女想要一片更广阔的天空,便随着她去了。
“不知。”她的目光,却看向了酆城的方向。
不知为何,女子心中仿佛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要去往那个方向,她才能遇见,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她决定,遵从自己心中的直觉。
她倒要看看,那个方向,究竟有什么在等待着她。
……
“师傅。”一灰瞳女子跪在地上,神色淡然。
“我的好徒儿。”一白胡子老头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看着身材窈窕、皮肤白皙的女子,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之色,“你这次怎的这么晚才回来?”
“师傅,徒儿在路上遇见了妖魔,便回来得晚了些。”
“遇见了妖魔?”老头皱了皱眉,“这些东西,怎的出现了这么多,定是那皇帝老儿没了龙气庇护,便镇不住那些东西了。老夫就是说,东西是偷来的,那便永远是偷来的,偷来的东西,控制不住,便再怎么也不属于他。”
女子仿若未闻,好似根本不在意,她的师傅是怎么骂皇帝的。
怒骂一番之后,老头又笑眯眯地瞧着他的徒弟,他的骄傲,他所浇灌出来的花朵,似乎可以闻到成熟的芳香。
“月妃。”老头深情款款地呼唤了一声,“这次商宴过后,你便回来,履行你自己的职责罢。”
那跪在地上的女子,淡漠的神色终于有了一丝转变,眉宇间,带着一丝隐约的厌恶之情。
“是的,师傅。”女子声音微颤,想到自己逃不开的命运,顿觉了然无趣。
“你也莫要抗拒。”老头知晓自己的徒弟性子倔强,“你乃是为明王献身,得道之后,便可与天永垂不朽,莫要反抗自己的命运。”
“师傅,徒儿知道了。”
说罢,明月妃便站起身,离去,头也不回。
老头瞧着徒弟婀娜的身姿,隐约闻到一丝处子的芳香,他吸了吸鼻子,老脸漫上一丝诡红。
“月妃,你别想着逃,若是你失去了明王的庇护,将会被妖魔撕得粉身碎骨,永不翻身。”
献身还是活命,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况且,他们手中,还有明月妃的软肋。
明月妃进入自己奢靡的房间,瞧着镜中美丽的脸庞,一双灰瞳却在脸上显得格格不入。
她冷笑一声,扭开一个血红色的瓶子,便将里面的液体倒在了眼睛之中。
眼中传来灼烧之感,可明月妃咬牙切齿,不肯吱声。
许久,镜中,可见她美丽的脸上,一双黑瞳,熠熠生辉。
酆城,一富贵人家。
林风无语地瞧着外头,暗自道:“这冒牌货,倒是格外的灵敏,竟派人来监视我。”
除了无语之外,还是无语。
“我又不是妖魔,又有什么可疑的?”
林风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漏了馅儿,还是没露馅儿,被“女人的直觉”给拆穿了。
监视之人是酆府的异人,他若是出了手,定会与酆府结仇,若是任由他监视下去,自己想干什么事儿,都不方便了。
“商宴要到了。”林风勾起了唇,笑道,“上辈子,我这倒霉催的在万城,遇见了两个婊子。这辈子,我就去酆城凑凑热闹,就不信我这么倒霉。”
说罢,林风笑嘻嘻地把玩着手中的茶壶,期待着有趣的未来。
孟家祖宅。
孟大善人瞧着手中的请帖,兴奋至极,流下几滴老泪来,嘴中哭道:“不枉我,不枉我,苦尽甘来。”
“老爷。”他夫人也是感动得流泪,“若是被过世的老夫人知道了,她定然会说老爷有出息了!”
孟大善人抹了抹眼泪,心中更加坚定了,暗自道:“看来,前辈们说得没错,只要跟对了人,我就算是一泥腿子,也能混出个出息来!”
“老爷,你真是遇到了贵人啊!”夫人假哭了一场之后,脸上笑开了花儿,“若是那贵人再让老爷你做什么,老爷你可千万莫要推辞,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你也要将此办好了!”
“自然。”
否则,这泼天的富贵,怎么轮得到他?
“老爷。”夫人鼻子动了动,“那味道越来越重了,若是被人发现,那可如何是好?”
孟大善人皱了皱眉,随后喜笑颜开:“夫人,你莫怕,我府中都是狗味,哪里闻得到其他味道。待我进入那个圈子,定然将夫人你一同接去皇城,享受荣华富贵。”
说罢,二人相视一笑,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
“商宴名单。”秦施瞧着这名单,不出所料看到了好几个老熟人。
“李广,秦远鸣……”她挨着看下去,颇有兴致。
商宴不仅是大商人来,酆城的权贵们也要来捧个场,以表重视。
书中以种马男主的视角,描述了他在万城商宴的情形,热闹非凡。
当然,有种马男主的地方,就有泡妞与混乱,最后让他装个逼,打个脸,此套路永不过时。
在宴会前,小白花女二被嫉妒她之人推入河中,男主英雄救美,让女二一见倾心。
之后,种马男主在去往宴会的路上,在正宫女主明月妃身上闻到了妖魔的气息,与她不打不相识,最后发现这是一个误会。
明月妃被男主的“敢爱敢恨”所打动,对他也青眼有加,两人快速升温。
宴会中,明月妃发觉不对劲,便手持“明通镜”,将藏得极深的妖魔给抓了出来,初步奠定了她云城圣女的名声。
“明月妃?”秦施想到女主,心中便生出一丝郁气来。
不过,也怪不得女主,都怪她病急乱投医,没找到自己的定位。
若是站在明月妃的角度,在路上遇到一脏兮兮的女子,说要卖身为婢来伺候她,她也会一走了之。
成熟的秦施,已经学会将情感和现实理性看待。
明月妃与小姐并无纠葛,也不热衷于后宫争宠,与男主确定关系之后,干起了事业,逐步掌握了云城,当上了“女王”,将云城治理得十分不错。
对于这般努力干事业的女人,秦施生不出恨意来。
“那明通镜,到底是真是假?”秦施对这一点十分在意。
在文中,说那明通镜是明王流传下来的宝贝,可以将妖魔邪祟给照出来。
然时灵时不灵,只在商宴上发挥了一次效果,便沉寂下去,被明月妃当成鸡肋丢在仓库之中。
当时有读者在文下讨论,说那明通镜或许在后面会被男主所用。
可惜的是,文太长,细枝末节太多。
秦施猜测,作者写着写着,就将明通镜这东西给忘了。
那孟大善人,虽是洛河镇最有钱的商贾之家,可他仅在洛河镇算富有,在酆城只是一只小虾米。
若无意外,本来是一辈子都无法进入商宴的。
可商宴也有个漏洞,那便是,商人推崇以德为重。
若是德行良好,被大佬赏识,也会得到商宴的请帖,已有不少人利用这个漏洞,成功进入商宴,进入了高圈层。
或许,这便是孟大善人所求。
“至于你说那中年男子,甘愿成为流浪汉,以施粥度日一事,其中也有蹊跷。”小姐冷笑一声,“不外乎是官商勾结,使得‘税务’加重,便使人力荒废。”
就算是再清明的王朝,也有清理不掉的蛀虫。
洛河镇实在是太小,若不是秦施误打误撞因查案去了此处,这地方根本引不起大人物的注意。
秦施一下便懂了,以小见大,她仿佛窥见偌大的大良王朝,被害蚁侵袭,轰然倒塌的模样。
商宴,倒是引出了一个剧情点。
她还记得,小白花女二便是在万城商宴,以出神入化的厨艺,引起了城主的关注,继而收她为义女。
也就是在万城商宴上,种马男主也被她的厨艺迷倒,从而两人开始勾搭起来。
可如今种马男主在酆城,不知剧情大神又会如何运作。
她也特意派人去种马男主的住处盯梢。
可奇怪的是,他好好地在住所带着,像个宅男一般,并未出门升级打怪,倒是令她稀奇不已,暗道种马男主转性了。
……
万城,一清纯的女子正在掌勺,她唇角带着一丝笑意,眼中星光点点,仿佛在享受着做饭的快乐。
“甜甜姐。”一皮肤黝黑的丫鬟跑来她这里,很快便闻到了一股沁人心鼻的香味,“你在做什么,好香啊。”
“自然是我新研制的。”清纯女子神色一闪,悠然道,“佛跳墙。”
“佛跳墙?”那丫鬟登时嘴巴张得大大的,面色露出惊奇之色,“甜甜姐,你真厉害啊,又研制出了一道新菜来。听其名字,霸气得紧,一听便是一道世上绝无仅有的佳肴,怕是城主听了,都要佩服不已罢!”
女子悄然一笑:“这菜做出来,第一个人,我自是要给干爹品尝的。”
“哇,城主有口福了!真羡慕城主啊!”那小丫头吸溜口水,好奇道“甜甜姐,那商宴这么多请帖,你是要去哪个地方啊?”
小丫头十分好奇,甜甜姐拒绝了留在万城。
城主虽生气,可也无可奈何,他知晓自己的义女想要一片更广阔的天空,便随着她去了。
“不知。”她的目光,却看向了酆城的方向。
不知为何,女子心中仿佛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要去往那个方向,她才能遇见,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她决定,遵从自己心中的直觉。
她倒要看看,那个方向,究竟有什么在等待着她。
……
“师傅。”一灰瞳女子跪在地上,神色淡然。
“我的好徒儿。”一白胡子老头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看着身材窈窕、皮肤白皙的女子,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之色,“你这次怎的这么晚才回来?”
“师傅,徒儿在路上遇见了妖魔,便回来得晚了些。”
“遇见了妖魔?”老头皱了皱眉,“这些东西,怎的出现了这么多,定是那皇帝老儿没了龙气庇护,便镇不住那些东西了。老夫就是说,东西是偷来的,那便永远是偷来的,偷来的东西,控制不住,便再怎么也不属于他。”
女子仿若未闻,好似根本不在意,她的师傅是怎么骂皇帝的。
怒骂一番之后,老头又笑眯眯地瞧着他的徒弟,他的骄傲,他所浇灌出来的花朵,似乎可以闻到成熟的芳香。
“月妃。”老头深情款款地呼唤了一声,“这次商宴过后,你便回来,履行你自己的职责罢。”
那跪在地上的女子,淡漠的神色终于有了一丝转变,眉宇间,带着一丝隐约的厌恶之情。
“是的,师傅。”女子声音微颤,想到自己逃不开的命运,顿觉了然无趣。
“你也莫要抗拒。”老头知晓自己的徒弟性子倔强,“你乃是为明王献身,得道之后,便可与天永垂不朽,莫要反抗自己的命运。”
“师傅,徒儿知道了。”
说罢,明月妃便站起身,离去,头也不回。
老头瞧着徒弟婀娜的身姿,隐约闻到一丝处子的芳香,他吸了吸鼻子,老脸漫上一丝诡红。
“月妃,你别想着逃,若是你失去了明王的庇护,将会被妖魔撕得粉身碎骨,永不翻身。”
献身还是活命,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况且,他们手中,还有明月妃的软肋。
明月妃进入自己奢靡的房间,瞧着镜中美丽的脸庞,一双灰瞳却在脸上显得格格不入。
她冷笑一声,扭开一个血红色的瓶子,便将里面的液体倒在了眼睛之中。
眼中传来灼烧之感,可明月妃咬牙切齿,不肯吱声。
许久,镜中,可见她美丽的脸上,一双黑瞳,熠熠生辉。
酆城,一富贵人家。
林风无语地瞧着外头,暗自道:“这冒牌货,倒是格外的灵敏,竟派人来监视我。”
除了无语之外,还是无语。
“我又不是妖魔,又有什么可疑的?”
林风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漏了馅儿,还是没露馅儿,被“女人的直觉”给拆穿了。
监视之人是酆府的异人,他若是出了手,定会与酆府结仇,若是任由他监视下去,自己想干什么事儿,都不方便了。
“商宴要到了。”林风勾起了唇,笑道,“上辈子,我这倒霉催的在万城,遇见了两个婊子。这辈子,我就去酆城凑凑热闹,就不信我这么倒霉。”
说罢,林风笑嘻嘻地把玩着手中的茶壶,期待着有趣的未来。
孟家祖宅。
孟大善人瞧着手中的请帖,兴奋至极,流下几滴老泪来,嘴中哭道:“不枉我,不枉我,苦尽甘来。”
“老爷。”他夫人也是感动得流泪,“若是被过世的老夫人知道了,她定然会说老爷有出息了!”
孟大善人抹了抹眼泪,心中更加坚定了,暗自道:“看来,前辈们说得没错,只要跟对了人,我就算是一泥腿子,也能混出个出息来!”
“老爷,你真是遇到了贵人啊!”夫人假哭了一场之后,脸上笑开了花儿,“若是那贵人再让老爷你做什么,老爷你可千万莫要推辞,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你也要将此办好了!”
“自然。”
否则,这泼天的富贵,怎么轮得到他?
“老爷。”夫人鼻子动了动,“那味道越来越重了,若是被人发现,那可如何是好?”
孟大善人皱了皱眉,随后喜笑颜开:“夫人,你莫怕,我府中都是狗味,哪里闻得到其他味道。待我进入那个圈子,定然将夫人你一同接去皇城,享受荣华富贵。”
说罢,二人相视一笑,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
“商宴名单。”秦施瞧着这名单,不出所料看到了好几个老熟人。
“李广,秦远鸣……”她挨着看下去,颇有兴致。
商宴不仅是大商人来,酆城的权贵们也要来捧个场,以表重视。
书中以种马男主的视角,描述了他在万城商宴的情形,热闹非凡。
当然,有种马男主的地方,就有泡妞与混乱,最后让他装个逼,打个脸,此套路永不过时。
在宴会前,小白花女二被嫉妒她之人推入河中,男主英雄救美,让女二一见倾心。
之后,种马男主在去往宴会的路上,在正宫女主明月妃身上闻到了妖魔的气息,与她不打不相识,最后发现这是一个误会。
明月妃被男主的“敢爱敢恨”所打动,对他也青眼有加,两人快速升温。
宴会中,明月妃发觉不对劲,便手持“明通镜”,将藏得极深的妖魔给抓了出来,初步奠定了她云城圣女的名声。
“明月妃?”秦施想到女主,心中便生出一丝郁气来。
不过,也怪不得女主,都怪她病急乱投医,没找到自己的定位。
若是站在明月妃的角度,在路上遇到一脏兮兮的女子,说要卖身为婢来伺候她,她也会一走了之。
成熟的秦施,已经学会将情感和现实理性看待。
明月妃与小姐并无纠葛,也不热衷于后宫争宠,与男主确定关系之后,干起了事业,逐步掌握了云城,当上了“女王”,将云城治理得十分不错。
对于这般努力干事业的女人,秦施生不出恨意来。
“那明通镜,到底是真是假?”秦施对这一点十分在意。
在文中,说那明通镜是明王流传下来的宝贝,可以将妖魔邪祟给照出来。
然时灵时不灵,只在商宴上发挥了一次效果,便沉寂下去,被明月妃当成鸡肋丢在仓库之中。
当时有读者在文下讨论,说那明通镜或许在后面会被男主所用。
可惜的是,文太长,细枝末节太多。
秦施猜测,作者写着写着,就将明通镜这东西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