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小姐的柔情
难道,小姐便这样相信自己不会抗拒?
秦施抬头,看着小姐绝美的容颜,却莫名觉得,小姐脸上的笑意,让人心中莫名发憷。
而小姐搂着她腰的手,也莫名让她生出了一丝鸡皮疙瘩来。
可她却面不改色,只一脸信任地望着小姐,面上还笑道:“小姐,你对奴婢真好,异人这般厉害,是要去做大事的,你却将这力量用在奴婢身上,还亲手为奴婢烤衣服。”
实则,她心中慌张至极。
望小姐千万要控制好力量,自己的身子也要争气些,千万莫要出什么好歹来。
烤衣服?
小姐无奈一笑,这小丫头说的,倒也却是如此。
“若是空有一身力量,却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那便是无用了。”
“小姐……”秦施不免有丝感动。
她开始为小姐辩解,小姐日理万机,虽身为异人,可手下有人帮忙做事,自是不会多了解这些知识。
先前见她全身湿透,小姐关心则乱,未想起异人力量的弊端,也是再正常不过。
而自己经过了小姐的“烘烤”之后,身体也没有丝毫不适。
或许,也是文中夸大了后果吧。
在小姐略为可惜的目光中,秦施身上的衣服、包括她的头发,很快便烘干了,头发变得蓬松,呆毛翘起。
颇为一副傻乎乎的模样。
小姐忍俊不禁,不免笑骂道:“瞧你这副模样。”
见她安然无恙,小眼神激灵不已,小姐便知晓,她的力量,对她并无任何影响。
她的确十分信任她,她与她,天生契合。
“咦?”秦施眨了眨眼睛,瞧着激灵得很,“小姐,怎么了?”
小姐淡笑不言,只取出一副名贵的木梳,自然而然地轻轻往秦施头上梳去。
“嗯?”秦施抖了抖肩,颇有丝受宠若惊。
这么尊贵、这么绝美的小姐,竟然会亲自为她梳头?
小姐白玉般的手指触在她头顶之上,温柔地梳平她头顶上的发丝,双手灵巧地在她头上动来动去,竟是梳出了一个好看的发髻来。
“小姐?”秦施颇为惊讶。
在她心中,小姐一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她梳头这般熟练的姿态,并不像第一次,倒是让秦施颇为不解。
“小姐当真是全能呀,干啥啥都会,不仅能干大事,就连梳头这件小事,也这般擅长,当真是另奴婢佩服不已。”秦施又发自肺腑地恭维起来。
“呵,我哪里是万能,只是,熟能生巧罢了。”小姐淡淡一笑,眼中情绪说不清道不明,空气中却莫名传来一股压抑的气息。
秦施耳朵一动,莫名觉得自己好似又挖到了什么、书中没写过的秘密。
她莫名觉得,不能再让小姐继续说下去了,要是她听到不该听的,可如何是好。
“嘿嘿。”秦施装傻充愣,拉了拉小姐的衣袖,崇拜地望着她,“小姐真厉害呀。”
哪知道小姐偏偏不吃她这套了,反倒笑着说:“关于我熟能生巧的故事,你想听吗?”
“啊?”
秦施心底一咯噔,瞧着小姐故作轻松的面孔,莫名觉得,她后面的回答至关重要。
便仰起一副无害的面孔,信任又好奇地望着小姐,撒娇道:“小姐想给奴婢讲,奴婢就听,若小姐不想讲,那便不讲,全凭小姐自身的意愿。”
踢皮球这事秦施惯会做,若是让她自己来选,不小心掉了大坑还不知。
果真,听到了秦施的回答之后,小姐目光悠远,好似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见此,秦施猜测,小姐该是想说的。
“在我幼时,有一只长毛流浪狗,濒临饿死,我救了它,它并不惧我,反倒是对我很亲近。我见它甘愿认我为主,便将它收为爱宠,日日为它梳头。”
秦施:“……”
请上天赐她一双没听过这故事的耳朵,秦施内心这个窘迫啊,又心道小姐当真是“坏极了”,竟然将她比喻为“狗”。
虽然她是舔狗,额,好像也没错。
这般想着,秦施便奇迹般地消了气,狗就狗吧,能得到小姐的殊荣,也算是她造化好。
“可是,那流浪狗最后却离我而去。”小姐声音略显低沉,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之中。
“竟然如此?”秦施眉头一皱,“这狗当真是养不熟,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离开了小姐。”
怪不得,都说贵女喜欢养小宠,而小姐的身边,却什么都没有。
“它死了。”
秦施:“……”好罢,原来是她误会了。
“真,真可惜啊。”秦施呐呐地说了一句,瞧着小姐略为阴沉的面容,便安慰道,“小姐,若是你想念那只狗,我们便再养一只就是,奴婢听说那田园犬甚是护主,寿命又长,又好喂养。”
“不了。”小姐温和一笑,面上闪过一丝病态的表情,“那只狗,是我亲自杀死的。”
“啊?”秦施神色一愣,这发展,有丝不对劲啊。
作为反派女配的小姐,终于开始表现出不正常了么。
要知道,在许多读者眼中,小姐便是一个反复无常、阴沉可怕的人,甚至就连那些叫嚣要将小姐收入种马男主后宫的读者们,都不说话了。
有好几次,小姐真杀了种马男主,还在他死后,将他身子削成泥块,就连下半身都给他剁得稀碎。
手段之残忍,令人咋舌。
若不是种马男主有好几个分身,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你觉得我残忍么?”见秦施神色怔忪,不言,小姐笑着说了一句。
“残忍?”不论残忍为何物,秦施可是无条件站在小姐这一方的。
小姐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理由的,她既然杀了这只狗,那说明,这便是那只狗的问题!
“小姐为何要这般说自己?”秦施眉头一蹙,可看不得小姐这般贬低自己。
“小姐既然杀死了这只狗,那便说明这狗该杀!”
“该杀?你这丫头,当真是……”
“莫非奴婢说得不对么?”秦施哼哼一声,“小姐对这狗这般好,将它捡来细细喂养,让它捡回了一条狗命,那狗却恩将仇报,小姐若是不杀,被奴婢知道了,奴婢也不会让这狗好过。”
见小丫头一副义愤填膺、恨不得为她出手的模样,小姐面上的阴沉终于散去,露出了如天使般纯真的笑容来。
“我还以为,你会如其他人般责备我。”
秦施一愣,虽有丝好奇那“其他人”是谁,可她却不想刨根问底下去。
她可不是那种没有眼色的人,只会揭人伤口。
“小姐,奴婢的字眼里,就没有责备这个选项,小姐为何会这样想?”
这时,秦施突然记起来,关于小姐的身世。
文中只提了一点,那便是在酆府毁灭之时,小姐看着那熊熊燃烧的大火,作者写了一句小姐心中的想法。
便是:她既无父又无母,如今连这仅有的一丝残垣,也消失不见,再也无人能责备她了。
秦施去了那盐水村和洛河镇之后,倒是有了一点感触。
或许,小姐对于他人对她的指责,是知晓的,可她,却根本不在乎。
小姐好似,什么都不在乎。
她瞧着小姐的眼神,果真没在小姐眼中看到任何东西,除了那黝黑的瞳孔,印出一个她,好像,又只剩下一个她。
仅剩下一个她。
“小姐……”
却见小姐低沉一笑,眼中如星光乍现,眼中那黑色的她,仿佛瞬间有了颜色,变得栩栩如生。
秦施呆呆地瞧着小姐,觉得小姐的眼睛里,好似充满了一股奇异的生命力,像某种动物,又像某种隐藏了獠牙的野兽。
“没什么。”小姐温柔地笑了,语气别有深意,“只是有感而发而已,世人都在责备我,只有你,却一如既往相信我。”
“小姐……”
这话一说出,秦施心中瞬间涌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她就知道,小姐果真是知道的。
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小姐的眼。
在剧情更后面,那些人都在背后骂小姐,更多的,是说她空有一张脸,却脑袋空空,被人蒙骗,当不得一城之主,理应被罢黜。
然酆城并无罢黜城主的传统,每一任城主,传说都顺应了天命而来,身份高贵,没人敢开这个头。
可李广一行人雄心勃勃,野心极强,可想而知,这些流言蜚语究竟从何而来。
秦施瞬间明悟,心中有了一丝猜测,越想越觉得这个猜测是正确的。
小姐,莫非不想当这个城主了?
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为何小姐面对流言蜚语不作回应,反而让这些传言越演越烈。
小姐她,要罢工了。
提问:小姐要罢工了怎么办?
回答:只有宠着小姐啰。
秦施双眼一闪,立刻想到了小姐罢工后的后路,迅速在脑海中思索着未来可能安全的地方。
很快,她便想到了文后出现的那个世外桃源。
据说,那个地方有远古邪魔所残留下来的气息。
因此,很多妖魔都不敢踏足此处,对于人类来说,虽然条件艰苦了些,生命安全却是有保障的。
至少,在那所谓的远古邪魔出世之前,那里还是十分安全,可有至少数十年安全期。
那个地方,书中名为冰雪村。
秦施抬头,看着小姐绝美的容颜,却莫名觉得,小姐脸上的笑意,让人心中莫名发憷。
而小姐搂着她腰的手,也莫名让她生出了一丝鸡皮疙瘩来。
可她却面不改色,只一脸信任地望着小姐,面上还笑道:“小姐,你对奴婢真好,异人这般厉害,是要去做大事的,你却将这力量用在奴婢身上,还亲手为奴婢烤衣服。”
实则,她心中慌张至极。
望小姐千万要控制好力量,自己的身子也要争气些,千万莫要出什么好歹来。
烤衣服?
小姐无奈一笑,这小丫头说的,倒也却是如此。
“若是空有一身力量,却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那便是无用了。”
“小姐……”秦施不免有丝感动。
她开始为小姐辩解,小姐日理万机,虽身为异人,可手下有人帮忙做事,自是不会多了解这些知识。
先前见她全身湿透,小姐关心则乱,未想起异人力量的弊端,也是再正常不过。
而自己经过了小姐的“烘烤”之后,身体也没有丝毫不适。
或许,也是文中夸大了后果吧。
在小姐略为可惜的目光中,秦施身上的衣服、包括她的头发,很快便烘干了,头发变得蓬松,呆毛翘起。
颇为一副傻乎乎的模样。
小姐忍俊不禁,不免笑骂道:“瞧你这副模样。”
见她安然无恙,小眼神激灵不已,小姐便知晓,她的力量,对她并无任何影响。
她的确十分信任她,她与她,天生契合。
“咦?”秦施眨了眨眼睛,瞧着激灵得很,“小姐,怎么了?”
小姐淡笑不言,只取出一副名贵的木梳,自然而然地轻轻往秦施头上梳去。
“嗯?”秦施抖了抖肩,颇有丝受宠若惊。
这么尊贵、这么绝美的小姐,竟然会亲自为她梳头?
小姐白玉般的手指触在她头顶之上,温柔地梳平她头顶上的发丝,双手灵巧地在她头上动来动去,竟是梳出了一个好看的发髻来。
“小姐?”秦施颇为惊讶。
在她心中,小姐一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她梳头这般熟练的姿态,并不像第一次,倒是让秦施颇为不解。
“小姐当真是全能呀,干啥啥都会,不仅能干大事,就连梳头这件小事,也这般擅长,当真是另奴婢佩服不已。”秦施又发自肺腑地恭维起来。
“呵,我哪里是万能,只是,熟能生巧罢了。”小姐淡淡一笑,眼中情绪说不清道不明,空气中却莫名传来一股压抑的气息。
秦施耳朵一动,莫名觉得自己好似又挖到了什么、书中没写过的秘密。
她莫名觉得,不能再让小姐继续说下去了,要是她听到不该听的,可如何是好。
“嘿嘿。”秦施装傻充愣,拉了拉小姐的衣袖,崇拜地望着她,“小姐真厉害呀。”
哪知道小姐偏偏不吃她这套了,反倒笑着说:“关于我熟能生巧的故事,你想听吗?”
“啊?”
秦施心底一咯噔,瞧着小姐故作轻松的面孔,莫名觉得,她后面的回答至关重要。
便仰起一副无害的面孔,信任又好奇地望着小姐,撒娇道:“小姐想给奴婢讲,奴婢就听,若小姐不想讲,那便不讲,全凭小姐自身的意愿。”
踢皮球这事秦施惯会做,若是让她自己来选,不小心掉了大坑还不知。
果真,听到了秦施的回答之后,小姐目光悠远,好似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见此,秦施猜测,小姐该是想说的。
“在我幼时,有一只长毛流浪狗,濒临饿死,我救了它,它并不惧我,反倒是对我很亲近。我见它甘愿认我为主,便将它收为爱宠,日日为它梳头。”
秦施:“……”
请上天赐她一双没听过这故事的耳朵,秦施内心这个窘迫啊,又心道小姐当真是“坏极了”,竟然将她比喻为“狗”。
虽然她是舔狗,额,好像也没错。
这般想着,秦施便奇迹般地消了气,狗就狗吧,能得到小姐的殊荣,也算是她造化好。
“可是,那流浪狗最后却离我而去。”小姐声音略显低沉,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之中。
“竟然如此?”秦施眉头一皱,“这狗当真是养不熟,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离开了小姐。”
怪不得,都说贵女喜欢养小宠,而小姐的身边,却什么都没有。
“它死了。”
秦施:“……”好罢,原来是她误会了。
“真,真可惜啊。”秦施呐呐地说了一句,瞧着小姐略为阴沉的面容,便安慰道,“小姐,若是你想念那只狗,我们便再养一只就是,奴婢听说那田园犬甚是护主,寿命又长,又好喂养。”
“不了。”小姐温和一笑,面上闪过一丝病态的表情,“那只狗,是我亲自杀死的。”
“啊?”秦施神色一愣,这发展,有丝不对劲啊。
作为反派女配的小姐,终于开始表现出不正常了么。
要知道,在许多读者眼中,小姐便是一个反复无常、阴沉可怕的人,甚至就连那些叫嚣要将小姐收入种马男主后宫的读者们,都不说话了。
有好几次,小姐真杀了种马男主,还在他死后,将他身子削成泥块,就连下半身都给他剁得稀碎。
手段之残忍,令人咋舌。
若不是种马男主有好几个分身,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你觉得我残忍么?”见秦施神色怔忪,不言,小姐笑着说了一句。
“残忍?”不论残忍为何物,秦施可是无条件站在小姐这一方的。
小姐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理由的,她既然杀了这只狗,那说明,这便是那只狗的问题!
“小姐为何要这般说自己?”秦施眉头一蹙,可看不得小姐这般贬低自己。
“小姐既然杀死了这只狗,那便说明这狗该杀!”
“该杀?你这丫头,当真是……”
“莫非奴婢说得不对么?”秦施哼哼一声,“小姐对这狗这般好,将它捡来细细喂养,让它捡回了一条狗命,那狗却恩将仇报,小姐若是不杀,被奴婢知道了,奴婢也不会让这狗好过。”
见小丫头一副义愤填膺、恨不得为她出手的模样,小姐面上的阴沉终于散去,露出了如天使般纯真的笑容来。
“我还以为,你会如其他人般责备我。”
秦施一愣,虽有丝好奇那“其他人”是谁,可她却不想刨根问底下去。
她可不是那种没有眼色的人,只会揭人伤口。
“小姐,奴婢的字眼里,就没有责备这个选项,小姐为何会这样想?”
这时,秦施突然记起来,关于小姐的身世。
文中只提了一点,那便是在酆府毁灭之时,小姐看着那熊熊燃烧的大火,作者写了一句小姐心中的想法。
便是:她既无父又无母,如今连这仅有的一丝残垣,也消失不见,再也无人能责备她了。
秦施去了那盐水村和洛河镇之后,倒是有了一点感触。
或许,小姐对于他人对她的指责,是知晓的,可她,却根本不在乎。
小姐好似,什么都不在乎。
她瞧着小姐的眼神,果真没在小姐眼中看到任何东西,除了那黝黑的瞳孔,印出一个她,好像,又只剩下一个她。
仅剩下一个她。
“小姐……”
却见小姐低沉一笑,眼中如星光乍现,眼中那黑色的她,仿佛瞬间有了颜色,变得栩栩如生。
秦施呆呆地瞧着小姐,觉得小姐的眼睛里,好似充满了一股奇异的生命力,像某种动物,又像某种隐藏了獠牙的野兽。
“没什么。”小姐温柔地笑了,语气别有深意,“只是有感而发而已,世人都在责备我,只有你,却一如既往相信我。”
“小姐……”
这话一说出,秦施心中瞬间涌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她就知道,小姐果真是知道的。
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小姐的眼。
在剧情更后面,那些人都在背后骂小姐,更多的,是说她空有一张脸,却脑袋空空,被人蒙骗,当不得一城之主,理应被罢黜。
然酆城并无罢黜城主的传统,每一任城主,传说都顺应了天命而来,身份高贵,没人敢开这个头。
可李广一行人雄心勃勃,野心极强,可想而知,这些流言蜚语究竟从何而来。
秦施瞬间明悟,心中有了一丝猜测,越想越觉得这个猜测是正确的。
小姐,莫非不想当这个城主了?
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为何小姐面对流言蜚语不作回应,反而让这些传言越演越烈。
小姐她,要罢工了。
提问:小姐要罢工了怎么办?
回答:只有宠着小姐啰。
秦施双眼一闪,立刻想到了小姐罢工后的后路,迅速在脑海中思索着未来可能安全的地方。
很快,她便想到了文后出现的那个世外桃源。
据说,那个地方有远古邪魔所残留下来的气息。
因此,很多妖魔都不敢踏足此处,对于人类来说,虽然条件艰苦了些,生命安全却是有保障的。
至少,在那所谓的远古邪魔出世之前,那里还是十分安全,可有至少数十年安全期。
那个地方,书中名为冰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