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雏鹰(二)
姜韶华又在山下停留三日。</P>
这三日里,亲卫们依旧分队分组进山,这次不是猎猛兽,而是专门寻找刚出生的雏鹰。</P>
人多力量大,三天内竟寻到了四窝雏鹰,加上李天喜之前寻到的那一窝,足有二十二只雏鹰。</P>
姜韶华特意将李天喜叫过来,将所有雏鹰都交给了他,笑着鼓励道:“好好养鹰,驯养一只苍鹰出来,本郡主就有一份赏赐。”</P>
李天喜:“……”</P>
“郡主这般器重抬爱,还不快点谢恩。”刘恒昌忙出声提醒呆若木鸡的外甥兼未来女婿。</P>
李天喜这才反应过来,连连拱手谢恩。</P>
等退下回到自己的军帐后,年少的李天喜,脸都快皱成苦瓜了:“舅舅,这事可怎么办!”</P>
“我就一个人,哪能养得了这么多雏鹰啊!我爹当年最厉害的时候,也就养过两只苍鹰。后来还死了一只。现在郡主给了我二十二只雏鹰……我刚才想张口,舅舅为何不让我说。我根本就养不过来。”</P>
刘恒昌瞥一眼心思单纯的李天喜:“你不会以为,这么简单的事郡主想不到吧!”</P>
李天喜一愣:“是啊,这是明摆着的事,郡主怎么可能想不到。那郡主还派这样的任务给我做什么?”</P>
真是个傻小子。</P>
刘恒昌心里暗叹一声,耐心点拨:“你一个人养不了这么多雏鹰,自然就要找帮手。亲卫营里别的没有,人多的是。”</P>
李天喜终于霍然开朗:“我明白了。郡主是希望我将养鹰驯鹰的本事教给其他亲卫。”</P>
“可是……这是我们李家看家的能耐本事,我祖父只传给我爹,我爹只传给了我。来南阳郡之前,我爹还特意嘱咐过,不得外传。”</P>
刘恒昌淡淡道:“这就要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P>
“你爹靠着这能耐做到了边军里的五品武将。你现在还是个普通亲卫,想晋升,就得立功。大梁现在还算太平,南阳郡境内更是平安得很。要是靠着寻常途径,你在亲卫营里熬个二三十年,勉强也能混个一官半职。不过,你甘心就这么一年年苦熬吗?你就不想靠着自己的本事脱颖而出,得郡主青睐,前途锦绣吗?”</P>
“想!当然想!”李天喜脱口而出,然后又挠挠头:“我就怕我爹怒不可遏,会动手揍我。到时候舅舅可得替我求情。”</P>
刘恒昌笑了一笑,伸手拍了拍李天喜的肩膀:“放心吧,我都替你打算好了。先写一封信给你爹,等你爹点头同意了,你再收徒不迟。到时候,我从三营里挑聪明伶俐的,另外组成一队,你就是队长。”</P>
亲卫营里五十人一队,能做队长,都是出类拔萃的,多在三十岁左右。最年轻的是二营的神箭手小田,然后就是一营的神力巨人陶大了。</P>
如果李天喜也被提为队长,那就是最年轻的队长了。</P>
李天喜精神一振,眼里满是喜色:“我都听舅舅的。”</P>
刘恒昌心里很是满意。</P>
他只有一个女儿,比李天喜小了四岁。女儿一出生,他就和堂姐刘氏定了娃娃亲。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他的闺女才十四岁,还没及笄成年。他便将婚期定在了两年后。</P>() ()
在他心里,李天喜这个外甥兼未来姑爷,和亲儿子一样。</P>
李天喜算不得如何聪明,好在有养鹰驯鹰的本事。郡主不喜人逢迎拍马,看重的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他才让李天喜来南阳郡,谋一个好前程。</P>
“这封信我来写。”刘恒昌笑道:“你爹知道轻重,会同意的。”</P>
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郡主就是南阳郡的天,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李天喜的亲爹既同意儿子来南阳郡,想来早有心理准备了。</P>
李天喜又卸下一桩心思,连连点头。</P>
刘恒昌文武双全,不但有一身好武艺,也写得一笔好字。</P>
李天喜在一旁研墨,刘恒昌提笔落墨,犹如龙走飞蛇,很快写了一封厚厚的信,令人送去李家。</P>
……</P>
“启禀郡主,刘统领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李家了。”</P>
孟三宝悄步来禀报。</P>
姜韶华笑着瞥一眼:“行了,光明正大的事,这般鬼鬼祟祟做什么。”</P>
孟三宝讪讪一笑,然后觉得有点不对:“郡主让小的盯着刘统领的动静,这不得鬼祟一点吗?”</P>
一旁的银朱,忍不住瞪了孟三宝一眼:“你也不动一动脑子。刘统领这是将事做在明处,让郡主看呢!”</P>
孟三宝这才恍然大悟,冲银朱拱手:“多谢银朱妹妹指点。”</P>
银朱有些窘迫,嗔了他一眼,然后羞涩地向郡主赔罪:“奴婢多嘴,请郡主见谅。”</P>
姜韶华忍住将两人都轰出去的冲动:“行了,又没外人,这般扭捏作态的做什么。”</P>
银朱和孟三宝的脸孔都是一红。</P>
姜韶华只做未见,张口吩咐:“传本郡主口谕,亲卫营立刻开拔启程。”</P>
至于这一处营寨,自然是继续留着。以后想进山的时候,可以安顿住下。百姓们进山,也能在此安顿歇息。</P>
……</P>
姜韶华平日行路,多是骑马。如今多了小花,便坐了马车。陈舍人和郡主同乘一辆马车,一同照顾幼虎。</P>
便连专门喂虎的母山羊,也被安顿在了后面的马车上,每日用上好草料喂养着。</P>
小花胃口好得很,一天要喝五六顿奶水。亏得母山羊奶水充足。</P>
“郡主,小花吃饱了。”陈瑾瑜笑眯眯地摸小花的背,小花被顺毛顺得很自在,嗷呜一声,将头靠近姜韶华怀中。能瞬间将人的心都萌化了。</P>
怪不得闺阁少女们都喜欢养猫养狗呢,确实解闷有趣。</P>
姜韶华抿唇一笑,伸手拨弄小花的爪子。小花伸着小爪子,去逮姜韶华的手指。</P>
姜韶华一边玩一边随口笑道:“瑾瑜姐姐,明日就到博望县了。有没有近乡情怯之感?”</P>
一提博望县,陈瑾瑜就想起亲娘,一阵头痛:“明日事明日再说,现在别提。好歹让我再松快一日。”</P>
姜韶华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三日里,亲卫们依旧分队分组进山,这次不是猎猛兽,而是专门寻找刚出生的雏鹰。</P>
人多力量大,三天内竟寻到了四窝雏鹰,加上李天喜之前寻到的那一窝,足有二十二只雏鹰。</P>
姜韶华特意将李天喜叫过来,将所有雏鹰都交给了他,笑着鼓励道:“好好养鹰,驯养一只苍鹰出来,本郡主就有一份赏赐。”</P>
李天喜:“……”</P>
“郡主这般器重抬爱,还不快点谢恩。”刘恒昌忙出声提醒呆若木鸡的外甥兼未来女婿。</P>
李天喜这才反应过来,连连拱手谢恩。</P>
等退下回到自己的军帐后,年少的李天喜,脸都快皱成苦瓜了:“舅舅,这事可怎么办!”</P>
“我就一个人,哪能养得了这么多雏鹰啊!我爹当年最厉害的时候,也就养过两只苍鹰。后来还死了一只。现在郡主给了我二十二只雏鹰……我刚才想张口,舅舅为何不让我说。我根本就养不过来。”</P>
刘恒昌瞥一眼心思单纯的李天喜:“你不会以为,这么简单的事郡主想不到吧!”</P>
李天喜一愣:“是啊,这是明摆着的事,郡主怎么可能想不到。那郡主还派这样的任务给我做什么?”</P>
真是个傻小子。</P>
刘恒昌心里暗叹一声,耐心点拨:“你一个人养不了这么多雏鹰,自然就要找帮手。亲卫营里别的没有,人多的是。”</P>
李天喜终于霍然开朗:“我明白了。郡主是希望我将养鹰驯鹰的本事教给其他亲卫。”</P>
“可是……这是我们李家看家的能耐本事,我祖父只传给我爹,我爹只传给了我。来南阳郡之前,我爹还特意嘱咐过,不得外传。”</P>
刘恒昌淡淡道:“这就要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P>
“你爹靠着这能耐做到了边军里的五品武将。你现在还是个普通亲卫,想晋升,就得立功。大梁现在还算太平,南阳郡境内更是平安得很。要是靠着寻常途径,你在亲卫营里熬个二三十年,勉强也能混个一官半职。不过,你甘心就这么一年年苦熬吗?你就不想靠着自己的本事脱颖而出,得郡主青睐,前途锦绣吗?”</P>
“想!当然想!”李天喜脱口而出,然后又挠挠头:“我就怕我爹怒不可遏,会动手揍我。到时候舅舅可得替我求情。”</P>
刘恒昌笑了一笑,伸手拍了拍李天喜的肩膀:“放心吧,我都替你打算好了。先写一封信给你爹,等你爹点头同意了,你再收徒不迟。到时候,我从三营里挑聪明伶俐的,另外组成一队,你就是队长。”</P>
亲卫营里五十人一队,能做队长,都是出类拔萃的,多在三十岁左右。最年轻的是二营的神箭手小田,然后就是一营的神力巨人陶大了。</P>
如果李天喜也被提为队长,那就是最年轻的队长了。</P>
李天喜精神一振,眼里满是喜色:“我都听舅舅的。”</P>
刘恒昌心里很是满意。</P>
他只有一个女儿,比李天喜小了四岁。女儿一出生,他就和堂姐刘氏定了娃娃亲。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他的闺女才十四岁,还没及笄成年。他便将婚期定在了两年后。</P>() ()
在他心里,李天喜这个外甥兼未来姑爷,和亲儿子一样。</P>
李天喜算不得如何聪明,好在有养鹰驯鹰的本事。郡主不喜人逢迎拍马,看重的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他才让李天喜来南阳郡,谋一个好前程。</P>
“这封信我来写。”刘恒昌笑道:“你爹知道轻重,会同意的。”</P>
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郡主就是南阳郡的天,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李天喜的亲爹既同意儿子来南阳郡,想来早有心理准备了。</P>
李天喜又卸下一桩心思,连连点头。</P>
刘恒昌文武双全,不但有一身好武艺,也写得一笔好字。</P>
李天喜在一旁研墨,刘恒昌提笔落墨,犹如龙走飞蛇,很快写了一封厚厚的信,令人送去李家。</P>
……</P>
“启禀郡主,刘统领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李家了。”</P>
孟三宝悄步来禀报。</P>
姜韶华笑着瞥一眼:“行了,光明正大的事,这般鬼鬼祟祟做什么。”</P>
孟三宝讪讪一笑,然后觉得有点不对:“郡主让小的盯着刘统领的动静,这不得鬼祟一点吗?”</P>
一旁的银朱,忍不住瞪了孟三宝一眼:“你也不动一动脑子。刘统领这是将事做在明处,让郡主看呢!”</P>
孟三宝这才恍然大悟,冲银朱拱手:“多谢银朱妹妹指点。”</P>
银朱有些窘迫,嗔了他一眼,然后羞涩地向郡主赔罪:“奴婢多嘴,请郡主见谅。”</P>
姜韶华忍住将两人都轰出去的冲动:“行了,又没外人,这般扭捏作态的做什么。”</P>
银朱和孟三宝的脸孔都是一红。</P>
姜韶华只做未见,张口吩咐:“传本郡主口谕,亲卫营立刻开拔启程。”</P>
至于这一处营寨,自然是继续留着。以后想进山的时候,可以安顿住下。百姓们进山,也能在此安顿歇息。</P>
……</P>
姜韶华平日行路,多是骑马。如今多了小花,便坐了马车。陈舍人和郡主同乘一辆马车,一同照顾幼虎。</P>
便连专门喂虎的母山羊,也被安顿在了后面的马车上,每日用上好草料喂养着。</P>
小花胃口好得很,一天要喝五六顿奶水。亏得母山羊奶水充足。</P>
“郡主,小花吃饱了。”陈瑾瑜笑眯眯地摸小花的背,小花被顺毛顺得很自在,嗷呜一声,将头靠近姜韶华怀中。能瞬间将人的心都萌化了。</P>
怪不得闺阁少女们都喜欢养猫养狗呢,确实解闷有趣。</P>
姜韶华抿唇一笑,伸手拨弄小花的爪子。小花伸着小爪子,去逮姜韶华的手指。</P>
姜韶华一边玩一边随口笑道:“瑾瑜姐姐,明日就到博望县了。有没有近乡情怯之感?”</P>
一提博望县,陈瑾瑜就想起亲娘,一阵头痛:“明日事明日再说,现在别提。好歹让我再松快一日。”</P>
姜韶华被逗得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