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大侠江别鹤
客栈二楼。
老板娘心疼的看着厉朝峰后背上的长长血痕,伸手轻轻按了按,发现没有任何血迹流出,心中安定了少许。
“还好刀口偏了一些,不然你小子命就彻底没了。”
扫了眼厉朝峰插在腰带上的短刀,又是一个巴掌对着厉朝峰后腰拍了上去。
“被那种货色睡了,老娘又不掉二两肉,拼什么命啊!”
厉朝峰只是没有流血,此时忽然被打,伤口也被挤压,疼的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刀口偏了?
当然不是,只是厉朝峰的皮肤韧性很强,才没有丢了性命。
至于短刀为什么插在腰带上,那自然是他用刀多在杀鸡宰鱼的时候,总不能和杀人一样来个短刀消失术。
老板娘倒是看出来厉朝峰身体和短刀都有些异常,不过人生有时候就得糊涂一些。
血痕也是需要上药的,老板娘拿着金疮药在厉朝峰后背血痕细细涂抹着,厉朝峰也趴在椅子上,神态轻松的说出一句。
“我要走了。”
听着这话,老板娘手上一停,随后又继续涂抹起来,一直到涂抹结束,才语气淡淡问了一句。
“待不住了?”
“嗯。”
听着厉朝峰只是鼻尖哼哼的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老板娘立刻一个巴掌拍在厉朝峰脑后,嘴里臭骂着。
“我家莹莹哪里不好了,你就这么看不上?还是说你的心被巷子里狐狸精勾走了。”
嗯,莹莹就是老板娘的女儿,也是刚刚那个差点被欺负的少女,今天才十三。
在这个时代,女孩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厉朝峰这五年做事沉稳细致,干活卖力,身材高大,年龄合适,当然是老板娘最满意的女婿人选。
可惜厉朝峰看似是一个十六岁少年,内心早就是一个成年人,第一次见到莹莹时,她才八岁。
这都不是好妹妹了,这几乎是好女儿。
别说亲手带了五年,就算他真的不在意这点,现在的莹莹他也喜欢不上。
连身材都没长开豆蔻少女,可不是他的菜。
虽然他身体年龄才十六,但他的心理年纪可不是十六。
想着这些,厉朝峰微微眯起眼睛并不回答,而老板娘看着闭眼装死的厉朝峰,心中也是叹了一口气。
好男儿志在远方,他家男人也出门闯过几年江湖的。
而她五年前捡来的孩子,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是啊,能穿那么好衣裳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想着这些,老板娘不再劝说,起身走向了床后,在厉朝峰诧异的眼神里打开了一个箱子。
箱子里整整齐齐的堆叠着一套衣服,老板娘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也就全都拿了出来。
“早知道莹莹勾不住你的心,这是你当年穿着的脏衣服,我给你改了改,你看看合不合身。”
人心都是肉做的,五年相处,厉朝峰不是没有感情,此时离开也是做了心理建设的。
不管是让五虫刀继续成长,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都该去出去走走了。
但听到当年的衣服,厉朝峰抬头一看,脸色忽然一黑。
这不是他穿越前穿在身上的睡袍吗?
蓝黑配色,纯棉制造,七天无理由退款,快递三天到达。
而现在,它已经被改造成了双袖自带护腕,腰间串着一条夹丝腰带,倒是能看出是侠客外套。
但...这是睡袍啊。
“当年这身脏衣服我拿走后本来想扔的,可是一拿在手里就知道这种材质的衣服怕是富贵人家才会穿的。”
“洗干净后老娘可是天天想着啥时候把它改改,给我家那混账玩意穿了,可想到这可能是你...最终还是给你留下了。”
虽说这个世界里已经有棉花了,但这种用现代工艺制作的纯棉睡衣浑然一体,可不是布料套棉料凑出来的长褂。() ()
在这个时代里,这件睡袍的确算一个稀罕物件。
而当时的厉朝峰现代思维十足,老板娘把身上早就脏的不像话的睡袍收走的时候,他连看了都没看一眼。
而他的态度让老板娘十分确信,厉朝峰就是一个落难贵胄,迟早要回到枝头变凤凰的。
虽然过程不对,但老板娘猜的结果的确是对的。
厉朝峰只想要一个落脚点,而这个落脚点最好能让他杀鸡宰鱼。
当年不是老板娘“捡”的他,而是他选择了这家客栈打工,纯应聘的。
十岁的落魄少年就不能自己找工作了?
童工在这个时代是合法的。
一开始他只想当个杀鸡宰鱼的小伙计,但一次偷偷给小姑娘做好吃的时候被老板抓住了,然后变成了专门处理肉菜的厨师。
倒不是厉朝峰做的菜好吃到连古代御厨都自愧不如,不然这个客栈也不可能还是一个普通客栈,早就名满天下了。
实在是他脑子里的很多做菜窍门在这个时代都算不传之秘,可以传家的。
感恩王刚。
看着老板娘一脸的我知道你有血海深仇所以我不提你的伤心事,厉朝峰抿了抿嘴巴,最终没有解释这睡袍不是他爹留给自己的遗物。
五年前自己只有一米四,这件睡袍足足一米七,当然不能是自己的。
但想到自己未来要一直穿着一件大家都不知道是睡袍但的确是一件睡袍的侠客衣服去江湖上行侠仗义。
厉朝峰觉得,自己要不要找个借口把这衣服留在这里算了。
看到老爹的遗物就伤怀?
留一件东西让老板娘有个念想?
然而就在他内心纠结的时候,客栈外面忽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
“某乃江南江别鹤,天门五虎光天化日下还敢行凶,还不出来受死!”
江别鹤???
江别鹤!!!
江别鹤这个名字,厉朝峰当然熟悉,不熟悉就不是现代人了,可他不应该去当他的江南大侠吗?
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江南大侠江别鹤什么时候要追杀罪犯了?
而听到外面有大侠喊话,老板娘脸上没有一丝喜悦,看向满脸思绪的厉朝峰,提醒一句。
“这天门五虎是被路过的无名大侠顺手杀了,你可别自找麻烦。”
厉朝峰眨了眨眼,有些不明所以,老板娘却是一指点在厉朝峰眉心,满脸严肃的警告。
“这年头大侠杀强盗,强盗也杀大侠,你一个小萝卜头,有几条命能躲过坏人的惦记。”
“没听过一句话吗,不怕人偷,就怕人惦记,这事你得听我的。”
就在老板娘还想继续提醒的时候,四海客栈外,江别鹤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已经看过来了,再等下去自己就不够嫉恶如仇了,扬声长啸起来。
“既然你们不敢出来,那江某就自己进去了,哈哈哈哈哈。”
在江别鹤的大笑声里,他一点点的靠近客栈,感知着门内的气息,眼神微眯,对着客栈的大门就是重重一掌。
只听“轰”的一声,客栈两扇大门立刻飞出半丈,随后重重的落在地面上,而门外的江别鹤更是满脸嚣张和得意。
“想偷袭江某,你们还得再练...”
笑声瞬间戛然而止,江别鹤看着客栈里面的情况,一时之间竟然咬牙切齿起来。
大门没了,门里的景象自然一览无遗,三具尸体已被几个小二并行的排成一排,江别鹤只是用眼稍微一扫,就看清了三具尸体的模样,就是他追了半个月的天门三虎。
还有一虎,也已经被绑在了柱子上,已失去了意识。
难怪在门外只能感知到座山虎的呼吸声,合着天门四虎几乎死光了啊!
老板娘心疼的看着厉朝峰后背上的长长血痕,伸手轻轻按了按,发现没有任何血迹流出,心中安定了少许。
“还好刀口偏了一些,不然你小子命就彻底没了。”
扫了眼厉朝峰插在腰带上的短刀,又是一个巴掌对着厉朝峰后腰拍了上去。
“被那种货色睡了,老娘又不掉二两肉,拼什么命啊!”
厉朝峰只是没有流血,此时忽然被打,伤口也被挤压,疼的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刀口偏了?
当然不是,只是厉朝峰的皮肤韧性很强,才没有丢了性命。
至于短刀为什么插在腰带上,那自然是他用刀多在杀鸡宰鱼的时候,总不能和杀人一样来个短刀消失术。
老板娘倒是看出来厉朝峰身体和短刀都有些异常,不过人生有时候就得糊涂一些。
血痕也是需要上药的,老板娘拿着金疮药在厉朝峰后背血痕细细涂抹着,厉朝峰也趴在椅子上,神态轻松的说出一句。
“我要走了。”
听着这话,老板娘手上一停,随后又继续涂抹起来,一直到涂抹结束,才语气淡淡问了一句。
“待不住了?”
“嗯。”
听着厉朝峰只是鼻尖哼哼的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老板娘立刻一个巴掌拍在厉朝峰脑后,嘴里臭骂着。
“我家莹莹哪里不好了,你就这么看不上?还是说你的心被巷子里狐狸精勾走了。”
嗯,莹莹就是老板娘的女儿,也是刚刚那个差点被欺负的少女,今天才十三。
在这个时代,女孩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厉朝峰这五年做事沉稳细致,干活卖力,身材高大,年龄合适,当然是老板娘最满意的女婿人选。
可惜厉朝峰看似是一个十六岁少年,内心早就是一个成年人,第一次见到莹莹时,她才八岁。
这都不是好妹妹了,这几乎是好女儿。
别说亲手带了五年,就算他真的不在意这点,现在的莹莹他也喜欢不上。
连身材都没长开豆蔻少女,可不是他的菜。
虽然他身体年龄才十六,但他的心理年纪可不是十六。
想着这些,厉朝峰微微眯起眼睛并不回答,而老板娘看着闭眼装死的厉朝峰,心中也是叹了一口气。
好男儿志在远方,他家男人也出门闯过几年江湖的。
而她五年前捡来的孩子,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是啊,能穿那么好衣裳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想着这些,老板娘不再劝说,起身走向了床后,在厉朝峰诧异的眼神里打开了一个箱子。
箱子里整整齐齐的堆叠着一套衣服,老板娘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也就全都拿了出来。
“早知道莹莹勾不住你的心,这是你当年穿着的脏衣服,我给你改了改,你看看合不合身。”
人心都是肉做的,五年相处,厉朝峰不是没有感情,此时离开也是做了心理建设的。
不管是让五虫刀继续成长,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都该去出去走走了。
但听到当年的衣服,厉朝峰抬头一看,脸色忽然一黑。
这不是他穿越前穿在身上的睡袍吗?
蓝黑配色,纯棉制造,七天无理由退款,快递三天到达。
而现在,它已经被改造成了双袖自带护腕,腰间串着一条夹丝腰带,倒是能看出是侠客外套。
但...这是睡袍啊。
“当年这身脏衣服我拿走后本来想扔的,可是一拿在手里就知道这种材质的衣服怕是富贵人家才会穿的。”
“洗干净后老娘可是天天想着啥时候把它改改,给我家那混账玩意穿了,可想到这可能是你...最终还是给你留下了。”
虽说这个世界里已经有棉花了,但这种用现代工艺制作的纯棉睡衣浑然一体,可不是布料套棉料凑出来的长褂。() ()
在这个时代里,这件睡袍的确算一个稀罕物件。
而当时的厉朝峰现代思维十足,老板娘把身上早就脏的不像话的睡袍收走的时候,他连看了都没看一眼。
而他的态度让老板娘十分确信,厉朝峰就是一个落难贵胄,迟早要回到枝头变凤凰的。
虽然过程不对,但老板娘猜的结果的确是对的。
厉朝峰只想要一个落脚点,而这个落脚点最好能让他杀鸡宰鱼。
当年不是老板娘“捡”的他,而是他选择了这家客栈打工,纯应聘的。
十岁的落魄少年就不能自己找工作了?
童工在这个时代是合法的。
一开始他只想当个杀鸡宰鱼的小伙计,但一次偷偷给小姑娘做好吃的时候被老板抓住了,然后变成了专门处理肉菜的厨师。
倒不是厉朝峰做的菜好吃到连古代御厨都自愧不如,不然这个客栈也不可能还是一个普通客栈,早就名满天下了。
实在是他脑子里的很多做菜窍门在这个时代都算不传之秘,可以传家的。
感恩王刚。
看着老板娘一脸的我知道你有血海深仇所以我不提你的伤心事,厉朝峰抿了抿嘴巴,最终没有解释这睡袍不是他爹留给自己的遗物。
五年前自己只有一米四,这件睡袍足足一米七,当然不能是自己的。
但想到自己未来要一直穿着一件大家都不知道是睡袍但的确是一件睡袍的侠客衣服去江湖上行侠仗义。
厉朝峰觉得,自己要不要找个借口把这衣服留在这里算了。
看到老爹的遗物就伤怀?
留一件东西让老板娘有个念想?
然而就在他内心纠结的时候,客栈外面忽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
“某乃江南江别鹤,天门五虎光天化日下还敢行凶,还不出来受死!”
江别鹤???
江别鹤!!!
江别鹤这个名字,厉朝峰当然熟悉,不熟悉就不是现代人了,可他不应该去当他的江南大侠吗?
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江南大侠江别鹤什么时候要追杀罪犯了?
而听到外面有大侠喊话,老板娘脸上没有一丝喜悦,看向满脸思绪的厉朝峰,提醒一句。
“这天门五虎是被路过的无名大侠顺手杀了,你可别自找麻烦。”
厉朝峰眨了眨眼,有些不明所以,老板娘却是一指点在厉朝峰眉心,满脸严肃的警告。
“这年头大侠杀强盗,强盗也杀大侠,你一个小萝卜头,有几条命能躲过坏人的惦记。”
“没听过一句话吗,不怕人偷,就怕人惦记,这事你得听我的。”
就在老板娘还想继续提醒的时候,四海客栈外,江别鹤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已经看过来了,再等下去自己就不够嫉恶如仇了,扬声长啸起来。
“既然你们不敢出来,那江某就自己进去了,哈哈哈哈哈。”
在江别鹤的大笑声里,他一点点的靠近客栈,感知着门内的气息,眼神微眯,对着客栈的大门就是重重一掌。
只听“轰”的一声,客栈两扇大门立刻飞出半丈,随后重重的落在地面上,而门外的江别鹤更是满脸嚣张和得意。
“想偷袭江某,你们还得再练...”
笑声瞬间戛然而止,江别鹤看着客栈里面的情况,一时之间竟然咬牙切齿起来。
大门没了,门里的景象自然一览无遗,三具尸体已被几个小二并行的排成一排,江别鹤只是用眼稍微一扫,就看清了三具尸体的模样,就是他追了半个月的天门三虎。
还有一虎,也已经被绑在了柱子上,已失去了意识。
难怪在门外只能感知到座山虎的呼吸声,合着天门四虎几乎死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