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之祥和孟之璋退出中军帅帐,军中文书前来记录孟之祥的功劳,时人用毛笔,是春秋笔法,不过是寥寥记上数笔,曰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在某地斩杀金朝贵族军官一名、骑兵十八人,有首级为证,得马八匹,军资若干,着孟之祥和孟之璋画押即可。

    缴获的马匹、兵器和护具等要归公,在那年代,这些东西都是重要物资,补充不易,自然得归公,另行分配。

    但孟之祥拿走的马匹、骨朵、弯刀和弓箭等,还有其它的零碎,军中则是只眼开只眼闭,任其取走。

    潜规则:“你一个人可以带走的东西,你可以自行带走,否则就得留下。”

    孟之祥没有那么地大公无私,因为他是一个百骑队的指挥官,他得为他这个百骑队谋点利益哦。

    宋朝军制:人为伍(伍长),伍人为押(押正),押人为队(正副队将),前后队人为都(马军=军使、副兵马使;步军=都头、副都头),都人为营或部(正副指挥或正副将),营人为军(正副统制、同统制、统领),几军为厢(正副都统制)。

    营(部)是作战的基本单位,步兵营(部)为人,骑兵营(部)为人。

    厢是受朝廷直接指挥的最高作战单位,一般由文职使相(或兼都统制)指挥,但往往难以让文官上阵,此时主要依靠军级单位作战。

    “军”级单位不小,有时不止五营(人),可能七营(人)甚至十营(人)。

    近年来的战斗越大越大,军级单位也相应扩充。

    实际运作起来,军队里的低级军官数量可以超过定额,这些多出来的低级军官当然不会都有实职,甚至职级较低的军官也会担任较高职级的军官---大战时,死的军官多,就容易上位了。

    孟之祥实际上的差遣官充其量就是个都头,不过步兵一百人和骑兵一百人肯定不同的,孟之祥是骑兵都头,显然在一般的步兵都头之上,马军的都头也叫做“军使”。

    不仅如此,孟之祥属于地方禁军系列,与那些乡兵、厢军的都头更是不同,他的薪水是由朝廷支付的。

    当他与孟之璋回到骑兵队的驻地,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手下的小军官们纷纷上前迎接。

    看到他们一张张稍显稚气的脸,孟之祥心中微叹:“都还是孩子啊!”

    宋金交战,战场上人员死伤惨重,加上营养不良、医学落后,S人实在不少,是以青少年也派到了战场上了!

    十几岁,花一样的年龄,现代人还在学校读书,他们要直面死亡的危险了。

    事实上,孟之祥今年还不到十八岁,但已经是从军三年的老兵,孟之璋则刚过十七岁,他们手下的小军官,最年轻的是十五岁的,叫做方杰,是斥侯小队长。

    这么年轻就把他派上用场,因为,他之前已经死掉了三个小队长,实在没人顶上了!

    比方杰更年长一些的骑兵有啊,但要不是蠢,要不是懒,方杰聪明伶俐,已经当了三个月的斥侯小队长,用他没有问题!

    不能小看这些小军官,能够成为军官,都是老兵了!

    有着前任的记忆,加上身为长官的威势,应付众人,孟之祥是游刃有余。() ()

    他把搜刮到的一小包银子和铜钱交到了本都的公库里,有机会时让大家改善一下伙食或者买些什么东西,再让大家分了一些零碎,被一哄而光。

    众人欢呼起来,马上有人叫道:“噢,你们这么大声,想让全营的人都知道吗?”于是大家的声量马上低下来。

    说这话的是队将梁赞,二十五岁的“老兵”,小军官里最年长的一个,他有着丰富的从军经验,带队和战斗都不含糊,论功劳已经不小,但由于不是孟家人,无法做到军使的级别。

    当然,他追随孟之祥,要是孟之祥升官了,或许会有他的好处。

    除了给出的东西外,孟之祥是打了埋伏的,一些金银他自个儿收着,不会一下子全拿出来。

    倒也不是说他贪财,而是他多了心思,当然现在的心思也不会很长远,走着瞧呗。

    大家寒喧几句后,这回孟之祥不用说了,由孟之璋鹦鹉学舌般把他的经历说过一遍,部下们敬佩不已。

    他们说出来的话,翻来覆去地就是“不错!”“好啊!”“好在有岳王爷保佑!”

    说不出什么有水平的话,很容易就识别出他们没受过什么教育。

    当时的文盲多得可怕,军队也不例外,在祟文抑武的风尚下,宋朝不重视武将的文化,许多军班、军功出身者,可以目不识丁,如岳飞努力学习文化,尊敬和亲近文士,宋高宗却猜忌甚深,视其为野心家。

    “得感谢孟家啊!”孟之祥暗忖道,他的前身得到孟宗政爷爷的赏识,被叫去参加孟家家塾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武艺,并且孟珙也注重文教事业,精通《易经》。

    说了一会话,孟之璋叫道:“说得肚子饿了,开饭去!”

    很快孟之祥就见识到那个年代的战地伙食,不错,吃的是大米饭!

    中国军队常吃小米,唐宋以来,大米渐渐增多,现在孟之祥与部下们吃的正是香喷喷的大米饭。

    现在的补给还行,如果补给上不来,就是杂粮饭了。

    副食则是酱料和腌菜,有一些新鲜的,孟之祥都不知名的野菜供应,他们也一直吃开的,好在不是蘑菇,否则孟之祥要拒绝进食,他可是知道野生蘑菇中大把大把是有毒的。

    除此之外,每人还分到了几块自酿的腌肉,而孟之祥和孟之璋则一人有一只烧鸡!

    打的或者捉到的野鸡,用酱料简单地腌了一下,烧出来后香味诱人。

    孟之祥猛醒,前身之所以长这么大,是当骑兵带来的好处!

    步兵被管制得严严的,骑兵则要出去饮马(马喝得多,运水到营不方便)、喂马就食于野外,还要蹓马,行动时去打打野味,叉几条鱼,真不是件事。

    前身是骑兵,射箭也特别准,通过打野味改善伙食,在他长身体的时候有充足的营养。

    话说回来,他要不是姓孟,只怕也不能过得这么地惬意。

    在那个年代,大头兵想吃上肉,不是件容易的事。

    就这么着,孟之祥头一回与部下们吃了一顿饭,稍事休息,他找来军官们进一步了解情况,正在说着时,他接到命令,叫他与孟之璋两人带上双锏以及缴获的兵器去中军参加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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