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之祥在临安府任职,那些财富的契约、证书等资料自然都放家里。

    他暂时不在家里时,刘珊妤就负起代管的责任。

    刘珊妤颇有定见,投资能力不一定行,但管理能力还是可以的。

    但当孟之祥与刘珊妤一道出外征战,胡馨儿是当不起这个家的。

    出身舞娘的她身份地位太低,知识能力也有限,家中财富的契约、证书等唯有交到正妻余十一娘的手中,她得当起这个家来,尽管她年仅十岁。

    在给余十一娘的信中,孟之祥的态度是“努力学习,学着管理财产,做他孟之祥的正妻,不可能象其她女子般轻松的!”

    计划是余十一娘和胡馨儿一道学习商业投资与管理,并且不惜花大钱,请了五位商界业务高手组成的顾问团来帮助她们,还有麻烦余启水作为总顾问,一道参与管理。

    余十一娘请刘珊妤和胡馨儿左右就坐,然后由胡馨儿介绍起孟氏商业版图。

    孟之祥到临安不到二年的时候,纯资产值达到了三十五万贯,明年起由于资本部署基本到位,投资的各店铺开始大规模的赢利,归属于孟家的纯利润将有五万贯以上,三年内纯利润将有十万贯以上!

    计有余杭县三千亩荒地、临安府二百亩水田,包括饭店、面店、奶茶店、兵器店等大小店铺超过三十多间,养猪场、养鸡场、食品厂等建在了临安府、建康、扬州、镇江、湖州、苏州、婺州、鄂州、江陵府、泉州等地……或买地或租地,各地皆有投资。

    尽管余十一娘有心理准备,当她看到余府家丁搬运大大的箱子进厅,胡馨儿展示出一份份的契约、证书,让她十分震惊!

    余启水则非常感慨,他是看着孟之祥是如何发家的,但没想到孟之祥的商业版图在短时间竟然会急剧膨胀到如此庞大的地步,简直不可想象。

    孟之祥还不是从事经营那些盐铁茶酒这些暴利性产业,就已经赚取了如此丰厚的利润,这是何等的商业奇才,简直与他的打仗水平不分上下。

    这钱实在太多了,厅内的气氛紧张,余启水说个笑话道:“官家听闻十一妹夫能如此的赚钱,就赶快让他出京打仗,否则他光顾着赚钱,都不想去打仗了!”

    让刘珊妤和胡馨儿听到后都面露笑容,余十一娘还是非常紧张,小脸微白,小手抓着小手绢,绞得紧紧的!

    丈夫这么多的财产交托给她,她只觉得责任重大!

    要是等丈夫打仗回来,她弄得亏本了或者破产了,如何有脸去见丈夫?

    见她这样子,刘珊妤赶快向她转呈了孟之祥的一封信。

    余十一娘拆信来看,孟之祥在信中告诉她说国家不靖,他必须上战场打仗,他深受国恩,他不上战场,谁上战场?

    尽管让她管理家中财产是个难题,也是没法子的。她(余十一娘)虽然年纪小,但她是孟家里的大娘子,这个责任她不来负谁来负?她不签字,谁能签字?

    不过余十一娘也不必担忧,孟之祥告诉她的应对之法即“萧规曹随”、“实行经济考核制”和“小心投资”三大策略。

    “萧规曹随”即孟氏企业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完善,可以保证两年内不用大改,顶多小修改而已,余十一娘只需要保证它们正常执行就行了。() ()

    “实行经济考核制”则不要与那些企业的掌柜们多说废话,对他们实行经济考核,赚钱的就奖励,亏本的就下台,就是那么粗暴简单。

    当然也不能一昧地以经济考核为主,还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做满意度调查,要让官府满意、员工满意、顾客满意,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可以放松一些,监督权必须牢牢掌握在她的手上,绝不能让掌柜自己管自己。

    “小心投资”即不要一昧当守财奴,有合适投资的机会还是要出手,但要小心为上。

    孟之祥勉励余十一娘不用担心,只要做到这三条,再亏也亏不到什么地方去。

    多听取他人意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可以不善谋,但要善断。

    实在不行,就有一个简单的判断依据:投资能不能赚钱,能赚多少钱,谁来负责任?

    至于生意,可找余启水和乔掌柜帮忙,官场上的奥援则有杭州府通判殷庆伟、殿前司“干办公事”赵贵禄等人,急起来时持孟之祥的贴子去找右司谏王林帮忙。

    是的,找王林没错,尽管御史王林弹劾孟之祥不遗余力,但实际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两人一起分过赃,王林确实能够帮忙的!

    看得余十一娘眼眨眨,她知道王林接二连三地弹劾孟之祥,却没想到两人居然有此关系!

    信中孟之祥叮嘱此消息必须保密,只有她知道王林与孟之祥的关系。

    真要是那些关系都搞不定,孟之祥告诉余十一娘放弃生意也无所谓,要她保住自己,保存元气为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敢动他孟之祥的利益,就要承受他的怒火报复!

    信中,孟之祥是霸气外溢,他告诉自已的小妻子,说他有很多商业的金点子,他既然能够在二年内赚三十五万贯,哪怕再次白手起家,他一样能够在短时间内赚大钱,要她不必担心!

    这封信让余十一娘心中大定,手握着信,只觉得有了主心骨。

    她逐一与刘珊妤、胡馨儿检查过那些契约、证书等资料,写过签收单,接过了孟之祥的委任状。

    余启水说他禀报了家中的老祖宗即余天锡母亲周国夫人余朱氏,得她同意,每五天余十一娘都可以在他的陪同下到孟之祥的宅第那里理事,接见她的财政顾问和各家掌柜,管理孟氏企业,紧急情况下则可以随时到那里理事,只要有余启水陪同即可,余启水须全程陪同,包接包送,如有问题,老祖宗拿他是问,所以他一定会尽心尽力!

    待孟之祥回临安时则余十一娘则不得再去孟之祥的宅第,宋时婚姻礼仪规定男女未成亲时不得见面,起初余启水向老祖宗报告时说由于余十一娘要出外打理她丈夫的企业,准备在外面租赁房子用来办公,老祖宗即时反问为什么这么浪费,十一娘丈夫的宅第就不能用上吗?

    于是,老祖宗点头放行,孟之祥当然欢迎自家小妻子的到来,因此以后余十一娘就在他出外时,她到孟家启正房,进驻正房,因为,她是孟家名正言顺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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