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听了一半,顾醒回到了餐桌。

    白鸟问怎么回事,顾醒说:“出酒了。”

    白鸟道:“那就别对旁人说了,这些怪诞调查员很要面子的。”

    顾醒连连点头。

    一会儿,红杉回了隔间,脸上已无丝毫异样。

    察觉到顾醒在看自己,她立马怼了过去,“怎么,没见过女人上厕所啊?把话筒拿过来——”

    聚会的狂热气氛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二点钟左右。

    席间,红衫借着酒劲儿又来劝说顾醒上她的贼船——对,贼船,反正顾醒是这么认为的。

    苦口婆心的劝导没有用,红衫干脆拿起酒瓶子,意图将顾醒灌醉,强行签下助理合同。

    自打小洞出现以后,顾醒酒量大涨,几乎千杯不醉,反倒是红衫劝酒一半,说话开始打结了。

    灌酒不成,红衫抓住顾醒的手非要他签字,顾醒坚决抵抗。

    一阵混乱之后,不知谁在合同上胡乱签了几个字。

    醉醺醺的红衫误以为得逞了,再次拿起话筒,“今天是我和顾醒君合作的开始,goodstart,让我们举杯高歌,high起来!”

    十二点一过,醉酒的人越来越多,唱歌的只剩红衫和蛙人。

    这场太过离谱的聚会也终于到了尾声,白鸟举起酒杯,最后总结道:

    “各位!今天的聚会非常圆满,尤其是很荣幸地邀请到了红衫、蛙人两位调查员大人,邀请到了智子助理出席,简直蓬荜生辉。

    我相信,这也是我们未来美好友谊的开始,时间已过十二点,再好宴席也有散场之时,请大家喝完这最后一杯,各自回家罢!”

    喝完最后一杯,众人集体拍手,整齐划一的,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这是刑事课聚会散场的惯例。说实话,每次执行这个拍手仪式的时候,顾醒都忍不住会觉得滑稽。

    但每一次,顾醒都会拍的很认真。仿佛每拍一下,他融入这个荒诞的世界就会多一分。

    拍完之后,众人齐道:

    “非常感谢!”说完,一顿噼里啪啦的鼓掌,聚会散场!

    走出烤肉店,入夜已深,外面依旧灯火辉煌,黎都不夜城的美誉绝非浪得虚名。

    “才十二点半而已呀,”

    红衫举起手表看了老半天,“早着呢,KTV走一波!一定要决战到天亮!”

    顾醒瞬间明白了,红衫要走二场——

    本子国人聚会有后场接续的习惯,二场、三场,甚至四五场都有。

    情况大概是第一个吃饭的地方不适合喝酒,或者第一个场合比较隆重,不适合来回换作为充分沟通交流,所以很多人都会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于是,散场之后,有人想回家,还有人想继续喝,送完第一批,其余人再找个酒吧、KTV,喝了一阵,又有人要回家,再把他们送回去,再找地方……如此倒换好几个场子。

    一般而言,顾醒都是第一个场子散掉就撤,绝不恋战。

    白鸟却立刻响应,高举拳头:“好,那就不醉不休,决战到天亮!”

    顾醒赶忙把白鸟拉倒另一边,想劝自己的顶头上司冷静一下。

    白鸟却忽然给了他一个清醒的眼神:“顾醒,二场一定要去,对你以后职场有好处,这些调查员大人的能量远非你现在可以想象的。”

    顾醒瞬间觉得自己从前可能把白鸟看的太过刚直了……误会,完全误会。

    白鸟说完,便开始安排接下来的人员分配,谁负责往回家送醉酒者谁负责找第二个场地,等等之类。

    “每次第一场完了你就撤,这次可不能跑了,”安达摇摇晃晃走到顾醒旁边,笑道:“实话说罢,这么长时间以来,你都把我们国家聚会最精彩的部分错过了。”

    喝得半醉的圣子也在一旁,问道:“这……怎么说?”

    “所谓酒场久场,越到后面的场子,留下的人关系会越亲近,”安达故作神秘:“或者说,彼此越是想亲近、靠近……”

    “这岂不是人之常理,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笨蛋,我一看你这个样子,就知道你也从来没参加过二场。”

    安达嘿嘿笑道:“我要说的是,越到后面的场子,话题也会越亲密、越放得开啊……想听单位同事的八卦?一定要挺到最后哦。”

    接着,安达絮絮叨叨仔细讲起来——本子国的同事聚会,往往第一个场合还是寒暄客气拉近关系,随便吃一点,第二个场子同部门同公司的几位亲近同僚就开始吐槽起日常的不快和看不惯的事物了。

    到了三四场可能只剩关系最好的三五人,话题的禁忌度陡然直升,各种八卦说都说不完,感觉马上就要杀到悬崖边了。() ()

    “你们知道吗?”

    说到最后,安达忽然压低了声音,

    “倘使一对男女一起坚持到了最后一场,则有很大概率是彼此早就看对眼的,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第二天早晨,在附近陌生的酒店一起睁开眼,迎接翌日晨光。哇,光是想想就不得了。”

    安达说的这最后一条,顾醒倒是也有所了解。

    他曾在某个论坛看到一个外国人的帖子,讲他在本子国工作时,参加职场聚会,完全不懂得这里面的门道,总会死皮赖脸地喝二场、三场,喝到最后,甚至仗着自己酒量大,一定要把最后一场一男一女两位上司平安送到家。

    直到有一天他自己也喝多了,从酒店醒来结账的时候,看见这对上司拉着手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当然,如果聚会最后剩的是两个男的,多半是绝对死党基友。如果是两个女的……自己想象好了。

    “那……”圣子小脸红扑扑地问道:“安达君有没有坚持到翌日的晨光呢?”

    “那还用说……”

    “顾醒君呢?”

    “他呀,可古板了,跟你一样,连第二场都没去过。”

    时到此刻,大部分醉酒的同事已经送回去。

    按说今天的聚会已经足够尽兴,吃喝玩乐一波high过一波,在红衫的带动下席间也可以四处跑动,似乎没有再进行二三场的必要。

    可红衫旺盛的精力似乎远未得到充分发泄,于是钦点蛙人、白鸟,还有她自认为绝逃不出自己魔掌的顾醒,去喝第二场。

    顾醒觉得自己简直多余。

    他和红衫亲近吗?不亲近。

    想亲近吗?不想。

    那就是说,红衫想和顾醒亲近?想想她那天在地下室通道里的毒舌表现,顾醒摇了摇头。

    一直坚持到最后的圣子也被红衫邀请了。

    安达虽不在邀请之列,但他自称被乌鸦拒绝心情郁结,这会儿对顾醒也有诉不完的苦,不喝到天亮简直无法消解忧愁,死皮赖脸非要参加第二场。

    于是六人团凑齐,二场终于变得无可避免。

    红衫和蛙人各自叫来了自己的专车,红衫把顾醒和圣子拉到了自己的车上,又把蛙人、白鸟、安达安排到了另一辆车。

    正要出发的时候,才发现智子还站在一边目送,红杉从车窗上探出脑袋,

    “喂,那个,乌鸦的助理,”一整晚……红衫都没叫对智子的名字,“要不要一起啊。”

    “我就不去了。”

    智子连连摆手。

    顾醒则看向了另一边,一个醉酒的同事站在路边,摇摇晃晃的。

    他连忙摇下车窗,“喂,英朗!你没事罢?”

    “我好着呢,”名叫寺井英朗的同事抬起头来,见是顾醒,招了招手,“还是你们年轻人有精神啊,二场完了也早点回吧。”

    说着,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英朗身前。

    英朗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又从窗户上伸出脑袋,朝顾醒挥手,“明天见罢。”

    出租车启动,车身微微暗了一下,很快消失在诡暗的夜色中。

    “好,”

    这边,红杉和智子也寒暄完毕,往前一挥手,“出发!”

    ……

    目送二场六人组离开之后,一阵凉风吹过,智子反倒清醒过来,酒席间晕乎乎的微醺一荡而去。

    回家的路上,智子鬼使神差地想路过警察本部看看。这个地方白天她都不想过来,偏偏晚上有种非要去看看的念头。

    “走山海路罢,”智子对司机说道:“去本部看看。”

    这辆专车和司机其实都是配给乌鸦的,但乌鸦本人不大喜欢坐车,除了一些紧急情况之外,都是智子在用。

    乌鸦以前的助手都是这样做得,智子照例学了过来。但最近几天,她觉得有点不太好。别的助理都在开自己的车,她这样实在有些招摇了。

    “还是得尽快买一辆自己的车才好。”

    到了本部,气派的方形大楼在夜幕中格外肃穆。

    大楼迎街的南面亮着几盏灯,显然是在加班。本子国公务员加班实属常态,不过十二点以后还在继续奋战的,实属加班鸡中的战斗鸡。

    智子一眼就瞧见乌鸦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还在加班么,”司机也看见了,探出脑袋张望着,“乌鸦大人可真是辛苦。您说她在忙什么呀,这天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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