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明记甜品铺
“你一个女孩子,跟着慡儿他们离开京城这么多日,辛苦你了。”
“不辛苦。”王月悯轻轻摇了摇头。
“月儿,你和咱说说,扬州这一路走来,你觉得慡儿人怎么样?”
王月悯眼前这个带着和善笑容的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大明皇后马秀英。
只见马秀英拉着王月悯的小手,开口问道。
“二皇子人很好,一路上对我很照顾。”王月悯自然知道马秀英话里的意思,可她并不接口,立马转移话题道。“这次进宫,我特意带了一种自己做的新奇甜食,让皇后娘娘品评一下味道。”
说着王月悯便是从身后拿出一个精美的点心盒,放在桌上。
马秀英身后的一个女官,立马上前将食盒打开。
马秀英这时终于看清楚了王月悯口中新奇甜食的庐山真面目,卖相十分的好看,如雪花一样的白色,被切成一根根长条安静地堆放在食盒中。
见王月悯突然岔开话题,马秀英便明白了一切,她在心中轻轻叹了一口气,脸上笑容不变。
“这甜食长得倒是好看,不知叫什么名字?”马秀英开口问道。
“雪花酥。”
“雪花......酥?这名字倒是贴切的很,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马秀英笑道。
一旁的女官这时早就已经试好了甜食,只见她夹了一块放在精美的小碟子中,恭敬地递到马秀英面前。
马秀英并没有让宫女试菜的习惯。
只是这个叫做玉儿的女官,执意如此,马秀英劝了几次,对方依旧这么做,最后没有法子,便也由着她了。
按照玉儿的话就是,她的这条命都是皇后娘娘救的,如今她的一切都属于皇后娘娘。
马秀英夹起雪花酥放在跟前,一股淡淡的鸡蛋清香传来,让人闻之感到心情愉悦。
她轻轻咬了一口,一股沁人心脾的甜味冲入嘴中。
香甜中带着清香,完全没有想象中一些甜食的腻歪味。
“好吃。”马秀英咽下嘴里最后的味道,这才开口。
美丽的“外表”,细腻的口感,甜蜜的味道,很难让人不喜欢。
当然除了以上三個优点外,最为主要的是,雪花酥的糖分很高,热量很高。
要知道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的基因和大脑适应了渔猎时代的食物和生活,对高热量食物的热爱被深深刻入基因和大脑中。基因在指挥我们摄入更多的高热量、高脂肪的食物,并通过激素的分泌来控制食欲和营养代谢。这些食物进入身体后,大脑就会瞬间分泌出能带来愉悦感和满足感的多巴胺,并促发神经递质的大量释放,从而产生身心愉悦的感觉。
因此,人类是无法拒绝糖的。
而这雪花酥的主要成分就是白砂糖。
这也是为什么杨宪对于这个生意如此自信的原因。
就算是在现代,所有人都知道糖分摄入过度对身体有害的情况下,许多人还是戒不掉奶茶这些高糖分的饮料与吃食。
马秀英自制力确实是好,她当然不知道糖吃多了不好,可出于节制的习惯,吃了三块雪花酥后,即便心里还想吃,还是停了下来。
二人又聊了一会儿琐事后。() ()
王月悯这才起身离开。
她今天走这一趟坤宁宫,除了向马秀英明确表明自己对某件事的坚定立场外,还有就是将雪花酥推荐给马秀英。
还有什么比皇后娘娘吃了都说好,还要好的宣传。
到时候只要让朱慡安排人,将此事泄露出一点风声出去,保准那些勋贵们便会跟猫闻到鱼腥一样主动凑过来。
王月悯离开后。
“好了,知道你爱吃,剩下的这些雪花酥就都给你了。”马秀英伸出手指点了点玉儿的额头,开口笑道。
玉儿跟了她这么多年,对方心里想着什么马秀英都一清二楚。
刚才看玉儿试吃时的表情,马秀英便看出这小妮子爱死这雪花酥了。
在侍奉完马秀英入睡后。
玉儿抱着装着雪花酥的食盒,开心地往自己的屋子走去,路上她小心打开盖子,拿了一小块放进嘴里,抬头看了一眼月色。
眯起双眼,嘴角微微上翘。
今晚的月色,真美啊。
..................
朱慡暗中出面,王月悯很快便是在京城最繁华的大街上,盘下了一个铺子,同时打出了招牌。
明记甜品。
整间店铺卖的甜品只有一种,那就是雪花酥。
四周的那些商户,对于自己的这个新邻居,都非常不看好。
首先老板是一个女的,其次整间店铺竟然只有一种甜品,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事,这个单品价格还贵的吓人。
没人认为明记甜品的生意能做起来。
第一天,如他们所料,果然没有生意。
第二天,还是门口罗雀,不过终究是有人进店询问了,不过看那人出来时骂骂咧咧的表情可以看出,这一单生意绝对没有做成。
第三天,女老板一个人在店里安静地看书。
第四天......
第五天......
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间叫做明记甜品的店铺什么时候会黄时。
情况忽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原本生意冷清的明记甜品,突然变得门庭若市起来,而且登门来的看着装打扮,无一不是豪门贵族。
每个人从店里出来都提着满满当当的精致食盒。
这一幕看周围那些商户老板们,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事实上,就连当事人的王月悯也感到有些吃惊。
在离开扬州时,杨宪特地和她说了宣传策略。
按照杨宪的说法,就是“代言”。
王月悯皱了皱眉,心里想着自己没有记错,当时杨宪说的就是这两个字。
具体做法则是很简单,那就是让王月悯回京城后,找到她能够接触到的最大的勋贵,让这个人吃雪花酥,然后从他口中说出雪花酥好吃,这几个字。
然后将这件事在京城散播出去。
按杨宪的说法,这个人必须在京城勋贵圈子里知名度够高,如果知名度一般的话,就多找几个,以量取胜。
“不辛苦。”王月悯轻轻摇了摇头。
“月儿,你和咱说说,扬州这一路走来,你觉得慡儿人怎么样?”
王月悯眼前这个带着和善笑容的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大明皇后马秀英。
只见马秀英拉着王月悯的小手,开口问道。
“二皇子人很好,一路上对我很照顾。”王月悯自然知道马秀英话里的意思,可她并不接口,立马转移话题道。“这次进宫,我特意带了一种自己做的新奇甜食,让皇后娘娘品评一下味道。”
说着王月悯便是从身后拿出一个精美的点心盒,放在桌上。
马秀英身后的一个女官,立马上前将食盒打开。
马秀英这时终于看清楚了王月悯口中新奇甜食的庐山真面目,卖相十分的好看,如雪花一样的白色,被切成一根根长条安静地堆放在食盒中。
见王月悯突然岔开话题,马秀英便明白了一切,她在心中轻轻叹了一口气,脸上笑容不变。
“这甜食长得倒是好看,不知叫什么名字?”马秀英开口问道。
“雪花酥。”
“雪花......酥?这名字倒是贴切的很,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马秀英笑道。
一旁的女官这时早就已经试好了甜食,只见她夹了一块放在精美的小碟子中,恭敬地递到马秀英面前。
马秀英并没有让宫女试菜的习惯。
只是这个叫做玉儿的女官,执意如此,马秀英劝了几次,对方依旧这么做,最后没有法子,便也由着她了。
按照玉儿的话就是,她的这条命都是皇后娘娘救的,如今她的一切都属于皇后娘娘。
马秀英夹起雪花酥放在跟前,一股淡淡的鸡蛋清香传来,让人闻之感到心情愉悦。
她轻轻咬了一口,一股沁人心脾的甜味冲入嘴中。
香甜中带着清香,完全没有想象中一些甜食的腻歪味。
“好吃。”马秀英咽下嘴里最后的味道,这才开口。
美丽的“外表”,细腻的口感,甜蜜的味道,很难让人不喜欢。
当然除了以上三個优点外,最为主要的是,雪花酥的糖分很高,热量很高。
要知道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的基因和大脑适应了渔猎时代的食物和生活,对高热量食物的热爱被深深刻入基因和大脑中。基因在指挥我们摄入更多的高热量、高脂肪的食物,并通过激素的分泌来控制食欲和营养代谢。这些食物进入身体后,大脑就会瞬间分泌出能带来愉悦感和满足感的多巴胺,并促发神经递质的大量释放,从而产生身心愉悦的感觉。
因此,人类是无法拒绝糖的。
而这雪花酥的主要成分就是白砂糖。
这也是为什么杨宪对于这个生意如此自信的原因。
就算是在现代,所有人都知道糖分摄入过度对身体有害的情况下,许多人还是戒不掉奶茶这些高糖分的饮料与吃食。
马秀英自制力确实是好,她当然不知道糖吃多了不好,可出于节制的习惯,吃了三块雪花酥后,即便心里还想吃,还是停了下来。
二人又聊了一会儿琐事后。() ()
王月悯这才起身离开。
她今天走这一趟坤宁宫,除了向马秀英明确表明自己对某件事的坚定立场外,还有就是将雪花酥推荐给马秀英。
还有什么比皇后娘娘吃了都说好,还要好的宣传。
到时候只要让朱慡安排人,将此事泄露出一点风声出去,保准那些勋贵们便会跟猫闻到鱼腥一样主动凑过来。
王月悯离开后。
“好了,知道你爱吃,剩下的这些雪花酥就都给你了。”马秀英伸出手指点了点玉儿的额头,开口笑道。
玉儿跟了她这么多年,对方心里想着什么马秀英都一清二楚。
刚才看玉儿试吃时的表情,马秀英便看出这小妮子爱死这雪花酥了。
在侍奉完马秀英入睡后。
玉儿抱着装着雪花酥的食盒,开心地往自己的屋子走去,路上她小心打开盖子,拿了一小块放进嘴里,抬头看了一眼月色。
眯起双眼,嘴角微微上翘。
今晚的月色,真美啊。
..................
朱慡暗中出面,王月悯很快便是在京城最繁华的大街上,盘下了一个铺子,同时打出了招牌。
明记甜品。
整间店铺卖的甜品只有一种,那就是雪花酥。
四周的那些商户,对于自己的这个新邻居,都非常不看好。
首先老板是一个女的,其次整间店铺竟然只有一种甜品,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事,这个单品价格还贵的吓人。
没人认为明记甜品的生意能做起来。
第一天,如他们所料,果然没有生意。
第二天,还是门口罗雀,不过终究是有人进店询问了,不过看那人出来时骂骂咧咧的表情可以看出,这一单生意绝对没有做成。
第三天,女老板一个人在店里安静地看书。
第四天......
第五天......
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间叫做明记甜品的店铺什么时候会黄时。
情况忽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原本生意冷清的明记甜品,突然变得门庭若市起来,而且登门来的看着装打扮,无一不是豪门贵族。
每个人从店里出来都提着满满当当的精致食盒。
这一幕看周围那些商户老板们,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事实上,就连当事人的王月悯也感到有些吃惊。
在离开扬州时,杨宪特地和她说了宣传策略。
按照杨宪的说法,就是“代言”。
王月悯皱了皱眉,心里想着自己没有记错,当时杨宪说的就是这两个字。
具体做法则是很简单,那就是让王月悯回京城后,找到她能够接触到的最大的勋贵,让这个人吃雪花酥,然后从他口中说出雪花酥好吃,这几个字。
然后将这件事在京城散播出去。
按杨宪的说法,这个人必须在京城勋贵圈子里知名度够高,如果知名度一般的话,就多找几个,以量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