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廖统领。

    便是匆匆赶至宛城的杜奎,也分外惊愕。

    自己一手缔造的传言,仅传播百里……

    叔叔就变成亲叔叔。

    妖里妖气就变成女子身。

    一腿踹飞,也变成了有一腿?

    “这要传去锦州,都不用锦州,就再传回徐州城,怕都是……”

    杜奎有些心虚。

    自己不仅成了亲叔叔,侄女柳高升还有了相好的……

    “要不,就这么功成身退算了?”

    但转念又一想。

    “我杜奎行得端做得正,传言这么传,肯定是有逻辑在里面,关我何事?”

    他立马坦然,坐在禁武司驻地对面的茶楼里,冷眼注视。

    不多时,驻地大队人马开出,四散而去。

    有俩行走,直奔茶楼而来,开口厉喝。

    “禁传一切流言,犯者,处谣诼之罪!”

    众人噤若寒蝉。

    杜奎暗自冷笑。

    禁武司宛城驻地。

    廖统领已接到消息,徐州城传来的杜奎,是柳高升冒充的。

    “那这离谱的柳高升,又是怎么回事?哎,徐州这水,是越来越深了。”

    要在鱼龙混杂的宛城禁流言,难度颇大。

    他也不傻,顺势把沈青云支的招也用上。

    禁收有案底之人的风声一出,不仅各宗门惴惴不安,那些喜好群殴的人也安分了不少。

    这一双管齐下,相辅相成,传言也偃旗息鼓。

    待晚间,情况传回驻地,廖统领松了口气,却也不敢大意。

    “空闲的人手全派出去,彻底杜绝传言!”

    吩咐完,他又去找吕不闲仨儿,路上琢磨着要不要汇报此事。

    “算了,他们仨儿都比我聪明……诶?说不定就是他们自己传的,这一计貌似叫……浑水摸鱼?只不过柳大人牺牲甚多啊!”

    为柳高升致敬片刻,他正要敲门,门开了。

    准备混进团伙的吕不闲三人,已然乔装完毕,鱼贯而出。

    廖统领一瞧。

    沈青云乔装成富家少爷。

    柳高升乔装成公子哥儿。

    吕不闲乔装成读书人。

    廖统领沉默良久,赞道:“不能说完全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

    仨儿雏则压下心中激动,完全进入各自角色状态,分散离去。

    不多时。

    在驻地内逛了圈儿的仨儿碰头。

    “驻地人少,没什么反馈。”吕不闲有些不踏实。

    “吕哥的乔装浑然天成,”沈青云宽慰道,“只要长眼睛的,绝对看不出吕哥修为在身,只是文弱书生。”

    吕不闲经过每天一个时辰的勤奋修行,于出发前顺利感应气血。

    如今他再举那块三百斤巨石,腿哆嗦是哆嗦,至少不扇了。

    柳高升表情有些不对劲:“沈哥你也帮我看看。”

    “柳兄也没问题,”沈青云认真打量,“很自然,不做作。”

    “刚我碰到两人,怎么眼神有些古怪?”

    沈青云一愣:“怎么个古怪法?”

    “没什么,”柳高升打了个哈哈,“沈哥说没问题,肯定没问题。”

    吕不闲道:“回去再琢磨琢磨就差不多了,明日分头行事。”

    三人各自回屋后,没有休息,又开始精研各自角色特征。

    屋里没有铜镜,吕不闲打了盆水,待其静止,伸头打量水中倒影。

    “我乔装的是一失意书生,书生气质我能拿捏,关键是失意。”

    他细数三十余载人生,并无失意,只是累。

    “这可不好办了。”

    起身踱步几圈,他双眼一亮。

    “我三十啷当尚未成婚,何其悲哀,哈,就是这种感觉!”() ()

    柳高升乔装的是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公子哥儿。

    “好吃懒做模仿沈青云便是,头脑简单?可真难煞我也。”

    双手垫脑后,他躺床上准备苦思冥想,不一会儿,呼噜声起。

    沈青云还在训狗。

    “我乔装富家少爷,应是本色出演,但狗腿就成问题了。”

    富人家养的狗,旁人一眼就能看出。

    沈府虽有钱,过的日子却“普普通通”,养不出富狗的油光水色。

    “而且长耳朵大眼睛小短腿儿瘦腰……这就是只纯种细狗,先天就跟富不沾边儿嘛。”

    沈青云沉吟良久:“要不就丢驻地,我自个儿去。”

    狗腿一听这嘀咕,毛都炸了。

    “少爷你这一丢,怕是就永远失去我了!”

    想到自己背负的使命,还有偶尔从天谴城丢过来的一道道眼神。

    他放下嘴里衔着的木质飞盘,几蹦来到沈青云脚下,就开始蹭。

    “哼,”沈青云心里怪舒服的,嘴上却训道,“带你来本想着对破案有用,结果如今乔装一关你都过不了,太让我失望。”

    我能变成芦花小母鸡!

    关键少爷你接受的了不?

    “外形凑不上来的话,”沈青云继续琢磨,“只能狗仗人势了,狗腿,你叫一声,要叫出少爷我有百万家财的感觉。”

    狗腿闻言,泪眼汪汪。

    “当年化形时若有这么一劫,我估计就身死道消了吧。”

    翌日清晨。

    闷热难耐。

    久违的太阳,似要把宛城沉积几十年的水分全部晒出。

    三人倒不觉难受。

    细致检查完装扮,三人出门,互视点头,前二后一,出了宛州驻地。

    “来了!”

    在茶楼蹲了一宿的杜奎,立马就认出鬼鬼祟祟从前门走出的柳高升。

    “呵,你二人交情倒好。”

    柳高升旁边,自然是沈青云。

    扫了眼沈青云,杜奎注意力就全放在柳高升身上,开始磨牙。

    柳高升突然顿步:“有杀气!”

    “没发现呢。”沈青云环顾四周,“放轻松,第一次难免紧张,你瞧我,我就……你先走,我忘带狗腿了。”

    天谴城。

    “狗腿叫那么大声都没听到,青云还是太紧张。”

    沈威龙看到此幕,微微一笑,拿起保温杯,起身上衙。

    刚出府门,就见一马车驶入巷口,后面还跟着四五家仆,一牛板车。

    “是他?”

    沈威龙剑眸眯了眯,在门口站定。

    不多时,马车停下,里面的人也不下车,但说话蛮客气的。

    “可是沈大人?”

    沈威龙拱了拱手:“正是,阁下是?”

    “呵呵,在下禁武司庞博。”

    “下官见过……”

    “诶诶诶,无需如此,倒是庞某不便下车,还请沈大人多包涵。”

    “不知庞大人有何贵干?”

    “哈哈,是这样的,前些日子我抱恙在身,青云来探望,还送了礼。”

    庞博轻咳一声,声音也严肃起来。

    “俗话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今庞某特来还礼,愣着干什么,还不把东西送进去,等着沈大人亲自搬吗?”

    一干家仆闻言,连忙把竹篓从牛板车拎下来,往沈府里走。

    竹篓里装着一只只羽翼鲜亮,活泼可爱的芦花小母鸡。

    饶是沈威龙也愣了半天。

    你送“肉”我都没这么吃惊。

    送鸡?

    他下意识开口:“这也太多……”

    “不多不多,”庞博压下心头激动,“吃不完,可以留着下蛋嘛,沈大人,告辞,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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