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祥道穿戴整齐,吹着口哨神采奕奕地从衣帽间走了出来。

    躺在床上的凌微雨看着他走向她这边,并在床沿坐下,贴心地替她掖好被角,温声说:“老婆,那你再多睡一会,我先去上班了。”

    “嗯。”凌微雨娇声应着。

    他今天穿的是黑色西装,里面是白衬衣,搭配一条丝绸质感的紫红色领带,显得特别精神,高贵之余,又有点酷酷的。

    他穿西装真的很好看。

    凌微雨想到的第一个形容词就是衣冠楚楚,同时又联想到了另一个词。

    衣冠禽兽。

    对,这两个词用来形容他,那是最恰当不过了。

    瞧,此时穿上正装的他,真的很绅士,很正人君子。

    再想想他不穿,在床上的他,简直是要多霸道就有多霸道,“欺负”她时,一点都不绅士,像要吃人似的,真真是衣冠禽兽。

    是个很典型的两面性人。

    不过她发觉,不管是他的哪一面,她都越来越上道,越来越着迷了。

    她又何尝不是个典型的两面性人呢?

    想想最近自己的表现,想想刚才对他的那种渴求,事后还紧抱着他劲瘦有力的腰,不让他出去,意犹未尽,难分难舍。

    她怎么也变得越来越欲了?

    程祥道见她面色一片桃粉,一双迷人的桃花眼一直盯着他,便伸手去捏了捏她娇嫩红润的脸蛋,笑道:“是不是觉得你老公穿西装特别好看?被迷住了?”

    他想起她生日那天,她说很喜欢他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然后还让他玩起了穿西装脱西装的play,没想到一向内敛害羞的她也有这么大胆好玩的一面,真是有趣又可爱。

    再想到刚才她对他的渴求,他真的很满足,很有成就感。

    想到这,他又再度心潮澎湃,望着她娇艳的脸庞,樱桃般诱人的红唇,他忍不住低头去啄吻她。

    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他还是极力控制住了自己,不敢与她纠缠深吻,再吻下去,恐怕上午就真的不用去公司开会了。

    等到凌微雨反应过来,程祥道已经站起身,神色如常了。

    他说:“你睡吧,我先下去了。”

    凌微雨一边目送他走向卧室门口,一边不由自主地抬手摸了摸刚刚被他吻过的唇瓣。

    像有电流在流动,热热的,酥酥麻麻的,一直酥麻至四肢百骸。

    直到程祥道将房门带上,脚步声变远,凌微雨还在回味着他刚才的吻。

    情思迷离中,不知不觉她又睡着了。

    *

    与程祥道正式生活在一起后,凌微雨对他的各方面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比如他的业余爱好,饮食习惯,待人接物,人生理想,除此之外,还有工作方面上的。

    对他越了解,她就发现他们在很多方面的差异其实蛮大的。

    比如,她不会游泳而且连学也不敢去学。而他却酷爱游泳,别墅后院还专门建了个超大游泳池,大冬天的,他一周至少要坚持游两到三次。

    她睡觉是习惯穿着睡衣睡的。而他却喜欢裸睡,而且一开始还建议她也跟他一样裸睡,再后来,就不是建议了,而是直接给她剥了,很多次醒来,她发觉她被他搂抱在怀里,两人都是不着寸缕。

    她喜欢吃零食,尤其是甜食。而他一点都不喜欢吃零食,甜食更是不喜欢。

    她喜静,比较宅,见到不熟悉的人,会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只喜欢跟几个最要好的发小和闺蜜来往。而他的交际能力却很好,待人接物非常老道,可谓是朋友满天下。

    她的人生理想很独特,就是当个坐家——坐在家里写作的家庭主妇,能够宅在家里看书和写书是她的最大爱好。而他的人生理想比起她来说,那就宏伟多了。他是白手起家,经过将近十年的奋斗,建立了规模庞大的程氏集团,而且他的野心似乎还越来越大,商业板块和商业地图还在不断地扩展。

    这不,新年上班第一天,他就开始与公司几位高层管理讨论起收购花城乐奇饮料厂的计划了。

    下班回来后,程祥道告诉凌微雨,过两天他要去花城出差几天。

    凌微雨没想到他新年才开始上班,又准备要去出差了。

    程祥道看得出凌微雨情绪有点低落,便伸手将她拉过来靠在他胸前,一边轻抚她一边解释着:“公司今年计划收购花城的乐奇饮料厂,我得亲自带团队去考察。”

    凌微雨极力让自己表现得很懂事:“也是,这么重要的事,肯定得你这位老总亲自去考察。”

    程祥道亲了亲凌微雨的额头后问她:“老婆,要不,你跟我一起去花城?”

    凌微雨摇头说:“你是带团队去考察,我就不去凑热闹了。”

    程祥道笑说:“带团队去,并不代表是坐一辆车去,我们到时单独坐一辆车,而且他们会提前先出发,不会被他们影响到的。”程祥道知道她不喜欢跟不熟的人打交道。

    凌微雨还是摇头:“不了,你是去工作,我去了也没事干。”

    程祥道试图再怂恿她陪他一起去出差:“你毕业后都没再去过花城,就当去故地重游嘛,还有,你的那两个闺蜜不是在花城教书么,她们也没那么快开学,应该也想你过去玩,到时我让陈助负责给你们开车,你们想去哪里玩,吩咐他就可以了。”

    可凌微雨此刻想的不是去玩的事,她想的是写文的事。

    自从学校放寒假后,她就开始忙着准备婚礼的事,婚礼办完不久,就到了过年,之后拜年、招呼客人、举行回门礼……这个过程他们一直都在忙,所以,她已经很久没写文了。

    她的那本正在连载的书——《嫁给最怕的男人之后》这段时间的更新用的都是之前的存稿,都是存稿箱君在自动帮她更新,更新到现在存稿也快更完了,她再不赶紧写,就要面临断更的局面了。

    他要去出差其实对她来说也是好事,她可以利用他出差的这几天专心写文,不用担心被他发现。

    “还是下次再去找她们玩吧,我想趁这几天在家好好休息。”凌微雨心中打着如意算盘。

    程祥道想到他们这段时间的各种忙,想必她应该是很累,也确实要好好休息一番,于是点头说:“好,那就等下次有机会再去玩,这几天你就在家好好休息。我会赶在元宵节前回来陪你过节的。”

    凌微雨听到他终于松口让她在家休息,心中窃喜,到时他不在家,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放开去写她的文了。

    哪知他却又道:“老婆,到时我不在家,家里只有你一个人住,白天倒还好,就是晚上这栋楼只有你一个人住在这里面,你会不会害怕?”

    是哦,他不说她倒没想到这个问题。

    到时他去出差了,这栋楼只有她一个人住,怎么办?

    虽然她以前在花城读书时,自己一个人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住,但她租的那套房子只有一室一厅,并不大,而且同一层楼有四户人家,房东太太也住在隔壁,她倒不觉得有什么好害怕的。

    而现在这栋建在半山腰的别墅,有五层楼,面积也大,每一层都有五六个房间,还有大厅,空空旷旷的,如果到时晚上只有她一个人住,光想都觉得害怕。

    程祥道看出她的害怕,便提议道:“要不,到时叫芳姑搬到一楼来住?或者住在二楼的客房,离你更近点?这样会不会觉得安心很多?”

    “这样啊?”凌微雨想了想,眨巴着眼睛说,“老公,我可以叫剑兰来陪我吗?”

    程祥道点点头:“当然可以啊,嗯,叫她也好,你们关系那么铁,有共同话题可以聊,比叫芳姑更合适。”

    凌微雨很开心:“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到时就叫剑兰来家里住。”

    程祥道忽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要不要先问问凌剑兰的意思?万一……”万一凌剑兰不想来他家住,或者到时刚好没空。

    他做事一向谨慎,这些万一的事还是得提前了解清楚。如果凌剑兰到时不想来或者没空来,那就得安排其他人选,或者另想办法。

    毕竟她刚嫁到他家没多久,对这里的一切还不是那么熟悉和习惯,到时留她一个人在这里住,他实在不放心。

    “她应该会来的,她以前也经常去我家住的。”凌微雨掏出手机,“我现在就打电话跟她说。”

    电话接通了,一开始,凌剑兰是有点犹豫的,虽然以前她也去凌微雨家住过,但以前情况不一样,以前她们都还未嫁,而现在可不同了,凌微雨已经嫁人了,而且嫁的那个人还是她的老板,一想到要去老板家住,她就觉得挺发怵的。

    这种发怵是员工对老板的本能反应。

    最终,凌剑兰还是敌不过凌微雨撒娇式的邀请,想到反正老板那几天没在家,凌微雨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别墅,确实会害怕,那就去陪陪她,给她壮壮胆也好,谁叫她们是好姐妹呢。

    而且她和凌微雨已经好久没在一起聊天了,到时陪她住,她们就有大把时间好好聊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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