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喜欢没什么预兆,宋以歌只是不知不觉就能将那几条算不上有什么心思的短信看了半个小时。

    然后将每分钟发短信的时间点都记下来,每分每秒,似乎每一样无关的事物,都能自己把它弄成有关的东西罢了。

    宋以歌发现自己是这样的,清清凉凉的早上,随便披件外套就能出门买点油条炸饼当早餐的她,今天早早起床,在屋里翻箱倒柜,挑了件小清新的毛衣开衫,奶白色,比较衬肤色。

    路上行人几个,树叶飘散,缭乱了宋以歌的眼睛。

    她觉得今天的自己是不是过于刻意了,因为还臭美地扎了个小辫子,以至于她一路上都很小心,怕弄坏了自己的发型,还给衣服添褶皱。

    今早的公交车人不算多,宋以歌点开歌单听了一首情歌,是田馥甄的《小幸运》,这个年纪的她阅历尚浅,只觉得调子好听。

    这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曲,主人公徐太宇,是多少女生在学校疯狂尖叫,念了好多遍的名字,徐太宇,一个在女主人公青春里,留下了浓重墨彩的一个人。

    每每宋以歌试图用自己浅薄的知识想要去理解主人公内心的遗憾,她还是不太懂,只觉得,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离开了就离开吧,也没什么。

    一首歌快要结束时,公交车开启了定点提醒:桃胡小区到站了,请乘客们在后门下车,请勿拥挤。

    宋以歌快速起身离开位置,下了车站。

    她四处张望,面对着不熟悉的布景,她犹豫了一会儿,刚要从包里拿出手机想给陈今朝发个短信,凭空却有人喊起她的名字了。

    “宋以歌,我在这里。”

    陈今朝靠在站牌附近,嘴上挂着浅淡的笑朝宋以歌挥手,音色清朗,今天他穿了件宽松的黑色长袖卫衣,脖子挂了条银色项链。

    是只高冷的小猫咪,这是宋以歌见到他时的第一感觉。

    每每想起那个时候树叶飘落,而陈今朝毫无烦躁双手插兜靠在站牌的慵懒场面时,宋以歌总会心悸动得红了脸。

    宋以歌摘下耳机,低着头慢慢靠近陈今朝的方向,无所适从的她,只有抓着书包肩带,才有那么一丝镇定。

    眼睛只能看到地面,她挪动几步后,就撞到了陈今朝的胸膛,男孩子的心思其实也像女孩子那样,难以分辨吧,不然他明明可以在原地等她,却自己也走过来了。

    温暖的胸膛,以及闪光熠熠的眼睛,都在那一刻成功地让宋以歌以为陈今朝也喜欢自己了,但小摊老板的叫唤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弯腰鞠了躬,给陈今朝道歉。

    一切都是显得那么拘谨而慌张,像是刻意在掩盖着什么的宋以歌从书包里,拿出那件牛仔外套,书包容量大,一件衣服很好装的。

    宋以歌把头埋得低低的,双手像供奉一样,把外套捧给了陈今朝,认认真真地说了声谢谢。

    “不用那么客气。”陈今朝接过了外套,但明明他也没说什么,宋以歌却感觉他在忍笑,是那种有点在看小孩子玩闹的笑容。

    宋以歌没问他为什么笑,只觉得自己很不好意思,大清早为了还个衣服就约人家出来了。

    在学校睡不够的学生,都希望周末可以一觉睡到天亮,谁想为了拿件衣服破坏自己的美好时光,而且人家还提前在公交站牌等了,等等?提前等?

    昨夜太兴奋了,宋以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短信,忍不住困意就沉沉睡去了,根本就没想到陈今朝一大早会来等自己。

    于是她抬起头,问了高她半个头的陈今朝,“你怎么会提前在这儿等啊?我……好像没跟你说我会在公交站下车啊?”

    这话好像真的问住了陈今朝,他的眼神飘忽,明明是在数学课上能精准列出答案而不用多加思考的人,这一刻仿佛在回答一个比数学还难的问题。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因为上次正好看见你坐公交车来学校了,这儿附近有站牌,我猜你会坐公交车来的,就这样。”

    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宋以歌听着他并无破绽的回答点点头,衣服送到了,好像也没什么事了,她该跟陈今朝说再见了。到这点,不过才七点钟,他还能继续补觉。

    “那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宋以歌的话说得很轻,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舍不得,这时她才懂得书中人离别的难过,仅仅只是在周末不见面而已,她居然会舍不得。

    “要不去我家玩一会儿?我朋友也在,不要紧的。”

    陈今朝指了指小区的方向,他的神情面带几分期待以及犹豫,貌似琢磨了一会儿才开的口。

    宋以歌的心兴奋地跳动了一下,她想去的,但这份心情随即又收敛起来,女孩子那么快就答应是不是不太好。

    要不要拒绝呢,她支支吾吾,没有理由拒绝,妈妈去工作了,叶桃肯定在睡觉。

    她不擅长拒绝,特别是面对陈今朝。

    “好啊。”

    宋以歌点点头,这两个字在她的心里,是融入了别样的感情的,一点点的好感,以及加大量的喜欢组成的。

    小区很繁华,是宋以歌从未想过的繁华,她本来想着陈今朝的家人在该怎么开口,万一只有他一个人,而自己被骗了怎么办?

    可宋以歌鬼迷心窍,她觉得这个男生能在危机时刻给自己一件外套,还送自己钢笔,根本不会做出别的事情。

    陈今朝的走路姿势不张扬,他走路时会耸肩,后背的骨头会突出来,薄薄的黑色卫衣看不出来什么,她被他身上沐浴里的味道弄得晕晕的,只是呆呆地跟着他走路。

    陈今朝话少,但宋以歌话更少,所以这短暂的路程,他俩都没说话,与其说没说话,更不如是顶着红晕走了一路,不好意思说话。

    一路走来,宋以歌不说话也只是看着周围的景物,感叹连连。

    小区真的是与外头街道隔离开,昨天宋以歌上网搜了这个小区,房价不便宜,住在里头的,起码都是有点小钱的人物,与她家原本那漏水的屋顶好千万倍。

    那陈今朝怎么就只拿着没壳子的笔芯写了那么久的作业,宋以歌还以为他没有钱买呢。

    到了陈今朝的家了,在小区的最里处,还有个小院子,种了很多花草,好像……还有个小屋子,是养了什么小动物么?

    宋以歌对动物有些感兴趣,但家里觉得养了毛发掉得多,就不给养。

    “陈今朝,我看到里边有个小屋子,你家是养了什么东西么?”她的语调有点上扬,所以很容易被发现她是喜欢小动物的。

    毛茸茸的猫狗,真的很可爱。

    “是阿拉斯加,养了没多久,还算小只。”

    宋以歌瞬间联想到了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子,在地上打滚的画面,真是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摸。

    刚开门,陈今朝就唤了一下那只阿拉斯加的名字,“巧克力,过来。”

    巧克力?陈今朝一本正经的样子不似在说谎,怎么叫了个那么可爱的名字?

    声音落下,宋以歌听到铃铛灵灵地响,那个小屋子里传出骚动的声音,一只差不多和别的品种的成年犬一样大的狗狗吐着舌头,瞪着圆圆的眼睛,跑了过来。

    巧克力一直在摇着尾巴狂奔,宋以歌知道狗狗不喜欢陌生人,就往陈今朝身后躲了一点点,它还在吠叫,宋以歌虽然喜欢小动物,但小时候被恶狗追过,她有点心理阴影。

    狗狗一见面都是往主人身上扑的没错吧,可巧克力明显不对头,它直冲冲过来,拐了个方向,扑向了宋以歌的腿脖子。

    宋以歌下意识尖叫了一声,周围没有遮挡物,她只能扯着陈今朝的衣袖,示意求救。

    “巧克力不咬人的,它有点调皮,喜欢欺负胆小的。”

    胆小鬼字眼被陈今朝咬得有点重,但宋以歌实在是被巧克力这么一下,魂儿都要飞出来了,可陈今朝似乎心情很好,还说中午要奖个大鸡腿给它。

    ?

    巧克力虽然没有咬宋以歌,但它真的精力旺盛,很兴奋,头还一直往她的身上蹭,这难道不是素昧平生的狗狗么?

    宋以歌拉着陈今朝的衣袖好一会儿,到了屋子的门口,才敢偷偷摸了一下巧克力的头,她有点骄傲地抬头,她才不是胆小鬼。

    可被摸了头的巧克力明显更激动了,它吠了一声,还未到成年的巧克力跟猪拱食一样,一直拱着宋以歌的腿,吓得宋以歌差点弹飞,她连忙躲到陈今朝的另一侧,声音有点颤抖,

    “陈……陈今朝,你的巧克力兴奋过头了吧?”

    被宋以歌这么一说,陈今朝确实有点疑惑,他推开大门,而后解释道,“以前顾明他们第一次来,巧克力也没有这股子兴奋劲儿,可能……”

    他欲言又止,不知道想要说什么,宋以歌觉得巧克力像看见了什么好吃的一样,一直往自己身上扑。

    循环几次后,发现它确实不咬人,宋以歌才放心下来,随后稍显淡定,问:“可能什么?”

    “可能,它喜欢漂亮的小姐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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