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算清秀的傻大个嘴里不断蹦出奇怪的声音,他的语气听起来很激动。范思雨白了一眼这个写着大大提示的“无声摊位”牌子,嘴巴努了几下,还是没说什么,踩着高跟鞋哒哒哒走了。

    女生一步一步走进靠近小区旁的巷子里,那里的出租房,弥漫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味道,就像是霉烂了好久的木板,青苔粘在墙上,瓷砖劣迹斑斑,就连地上的水泥也是坑坑洼洼的。

    与旁边的天鹅公寓,有着云泥之别。

    距离同学聚会还有几天,陈凉戈一大早就打电话给顾明。来势汹汹的电话,只有几个简短的字:来帮我挑衣服,聚会用。

    顾明想着才沾床没多久就打着哈欠哀嚎起来,不是他不想去,实在是太困了。

    “1000?3000?5000?”

    随着钱字数的增加,顾明的眼睛也明亮起来,有钱的都是大爷,他的语气随之也兴奋起来,“去去去,当然去,老奴谨遵少爷指示!”

    顾明向来狗腿子,在社会上受到多层磨砺后,两人愈发成熟,褪去了学生的稚气。

    两人走在街上,就算是松垮休闲的穿搭也偶有小女生悄摸心花怒放,特别是陈凉戈独特的气质和他一瘸一拐的模样,女孩子的眼神不约而同地充满了一种惋惜的感觉。

    陈凉戈对衣服并不挑,但他今日格外挑剔,顾明抱着一大摞他试过的衣服,疑惑着问:“你今天眼光怎么这么高了。”

    以前经济人给他挑的演出服,不管是不是丑到无可救药,他都老老实实穿上,绝对不会多讲一句话。

    陈凉戈这件摸摸,那件也摸摸,脑子不自觉就浮现出宋以歌的笑容。

    他依稀记得自己穿白衬衫的时候,她的眼睛里会有毫不吝啬的欣赏,这是他以往时光的精神支撑。

    “又不是去见什么随便的人。”陈凉戈摸到了一件料子还算舒服的衬衫,满带着笑意。

    他希望自己以最好的面貌出现在宋以歌面前,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穷就别买。”瘦削店员嘟囔了几句,显得尤为不快,这两个大爷几乎要把全店的衣服都试了个遍,愣是不说要买哪件,她可是把库存都搬出来了。

    这个店的衣服都是定制款多,只有少量现货在店里,不少店员都变得趾高气昂不少。

    “哎,你怎么说话的,叫你经理来,你一天工资买得起么。”顾明捧着一大摞衣服,但嘴是半点不饶人。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她是最近家里出了点事,估摸着心情不大好,希望你们不要介意啊。”

    另一个店员瞧见顾明怒火往上冲,也只好使眼色让那瘦得不成人样的店员道个歉。

    “谁家里没点事啊,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该明白不要把自己的心情带入到工作中。”顾明怨气积攒不少,但还是和声和气讲了几句道理。

    店员自知理亏也不好说什么,陈凉戈的心情也不大好,只说把自己试过的衣服都要了,两个店员眼里,眼中立马存了名为赚钱的热爱,终于是好声好气地给陈凉戈升级了VIP服务,还加赠了两条成色不错的西装领带。

    结完帐后两人拎着大包小包站在店外的小巷打的,等待司机的到来。

    拐角的小巷旁,几个女孩子你推我挤,羞答答地走到了两人的面前,她们露骨的炙热眼神快要将他们盯穿。

    顾明一看他们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奔着陈凉戈来的。

    于是他推搡着陈凉戈,示意他看那几个女孩子。

    陈凉戈怎么可能不明白呢,他毫无目的地观察了周围一圈,顺着顾明的提示,他瞅了一眼女生们,又低下头玩起了手机。

    这样出现的场景不在少数,但结局大多数是他们会张皇失措地离开,抑或是被他冷淡的态度打败,又或是居高临下地认为自己还算配得上他。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去喜欢别人,可年少的经历太过美好,使得陈凉戈成为了一个挑剔的人,在他心里宋以歌始终无法替代。

    几个女生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中间长相较为甜美的女生站了出来,她娇羞地撩了撩自己耳后的头发,她双手将手机递给陈凉戈,还低下头,语气真诚地说:“你好帅哥,看你们在这边站了很久了,感觉很有眼缘,可以认识一下么?”

    “不好意思啊,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呢。”

    陈凉戈回应得温柔,这已经算是他很有礼貌的拒绝了。

    但女生似乎是个很执着的人,她并没有死心,继续追问:“帅哥,有喜欢的人但没在一起对么?认识一下吧,拜托了。”

    顾明听到这话皱起了眉头,脸皮厚也得看情况啊。

    “抱歉,我们得先走了,不好意思。”

    陈凉戈的脸色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沉了下来,没能和宋以歌在一起,始终是他的心头遗憾。

    直到陈凉戈一瘸一拐地上了滴滴车,他们才惊讶地表示:这不就是上个星期一档综艺节目那个很火热的歌手么?本人确实更帅一点。

    原本因为被拒绝而失魂落魄的女生,眼睛瞬间又亮了起来,叽叽喳喳着:“我说这个帅哥怎么那么眼熟呢?他女朋友命真好,不对,是他喜欢的人命真好啊,长那么帅还会唱歌,就算是个瘸子我也愿意啊。”

    “说什么呢?遇到危险了他都打不过,而且这种人也很高傲吧,看看就好了。”

    “就是,他怕不是成为瘸子之后性格也会极端呢,离远点吧。”

    女生们叽里呱啦讨论了很久,也离开了原地。

    汽车尾气突突冒烟,陈凉戈盯着车窗上玻璃的划痕,心好像被刺痛了一点。

    没有谁会不带着偏见看他,瘸了腿的自己,就算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他也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时间很快,四年的点滴成为回忆,也成为宋以歌平静人生里的一段时光。

    同学聚会这天,大家的计划是早上爬山,中午去KTV唱歌,晚上大家在西大道的酒店聚一餐。于是宋以歌准备了两套服装,因为特殊情况,大家让陈凉戈可以晚上再来,但陈凉戈执意要来。

    虽说是同学聚会,但大家也说可以带自己的对象家属一起来,宋以歌觉得问谁都太麻烦了,于是自己去了。

    早上的她穿得很简便,一身黑色白边的运动服,外加一个高马尾。

    靠近10月的天气,偶尔还是有绚烂的微光打进来,这次他们的计划爬的是一个海拔不算高的山丘,约莫一个小时左右到达山顶。

    在高中的时候大家都玩得挺好的,除了内敛的宋以歌,她的人际关系不复杂,很简单,叶桃之外,就是喜欢的人。

    因此在一起等候出发的时候,她显得格外局促,于是只能听听歌。

    在人群中,她无意中看到了当年的班花许佳佳,班花班草之类的,不是大家明面投票的,只是个不成熟的称号,但大家都觉得她实至名归。

    因为今天带着帅气男友的她,实在过于耀眼。

    宋以歌再低头看看自己,她在心里感慨了一声,果然人和人是有差别的。

    山林里的空气特别清新,以往是班主任的安给大家点了名,都差不多齐了,差了陈凉戈一个。

    提到陈凉戈,大家都没有怨声载道,只是说他腿受伤了,走上来会有点困难吧。

    宋以歌一直望着公园的入口,一个黑色休闲风的人影,一颠一拐地走了进来。

    那是她第一次正眼正视陈凉戈,高中的他很爱打篮球,就连跑步他也跑得意气风发,如果因为受伤而限制了他的行动,他该有多大的勇气去接受这个事实呢?

    宋以歌唰地一下眼眶就红了,她又害怕因为自己的同情让陈凉戈受到伤害。

    所以她才努力撑起一个笑容,看着他一步一步走来,她紧张地攥着挎包的袋子,如同在高中时见到他那样,宋以歌紧张极了。

    男生微垂的头发,在随风跳跃着,闪烁的光在他脸上划过,树荫的间隙下,他扬起笑容,眼里只有他熟悉的那个人影。

    他想过很多与她打招呼的开场白,想着想着陈凉戈愈发激动,他快走的样子更狼狈了。脑子里翻过了万千思绪,他的眼睛顿在了自己瘸掉的那条腿上,步伐又慢了下来。

    他现在就是个瘸子,站在谁身边都会觉得丢人。

    舞台中心的主角来到了面前,大家都洋溢着笑容朝陈凉戈挥手,只有宋以歌,将自己手上沁出的汗擦了又擦,却还是擦不干净。

    而许佳佳更是没带笑意,将自己对象的手挽得更紧了。

    曾经的班主任安和看着自己的学生这么坚强,也是满脸骄傲。这么多年的教书育人,学生们过得好,也懂得感恩,不枉费他这么尽心尽力。

    全部人集合完毕,大家就三三两两组队,开始了前进山顶的道路。

    宋以歌知道陈凉戈行动不便,她就刻意的走得慢一点,想让他跟上,她也在纠结着怎么跟他打招呼才好。

    思索了千万遍,嘴上还是吐不出一句话。

    “好久不见。”

    许久未听到的声音,融入了一点成熟。宋以歌在一个小坡上,整个肢体都僵硬了,她慢慢向身后转去,陈凉戈捧着磨损得不成样子的MP4,朝她微笑着。

    山林的鸟儿叽叽喳喳,而宋以歌的心脏,仿佛又重新回到了那个青春绽放的高中时期,猛烈跳动着。

    对于她来说,或许好久不见也是一种不露声色的告白。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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