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乡里赶集,卖野鸡
又在糖糖和西西将糖糖盛上香砰砰的瓦罐野鸡汤,随后陆建升又拿起白若曦的碗,
“建升你和孩子们吃,我不~”
白若曦见陆建升要给自己盛野鸡肉,赶紧摆了摆手准备拒绝,陆建升知道她这是又想把吃的都省给西西和糖糖,
陆建升当然不干,而两个小家伙更是十分懂事,还没等他开口,糖糖和西西举着鸡腿就来到白若曦的嘴边。
“妈妈!吃吃,好好吃呀!”
“大鸡腿好香,妈妈吃一口,糖糖吃一口。”
两个小奶团子高兴的奶叫着。
“快吃吧!你看孩子都举着呢!别等会凉了,我这还有呢,多吃点,以后我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陆建升乘机盛了一碗肉放到她跟前。
“我只希望,糖糖和西西和不会饿着~”白若曦心中微颤,她轻轻的在糖糖和西西的鸡腿上咬了一小口,然后摸了摸这两个小家伙的脑瓜指着陆建升刚递的碗道:“你们俩快吃吧!别凉了妈这里有。”
两个小家伙很听话,屁颠屁颠的跑了回去。
“怎么自己就喝汤?”
野鸡肉不多,陆建升当然都想留给女儿和妻子,不过被白若曦发现了。
就在两个小家伙这时听到妈妈说陆建升只说喝汤,糖糖和西西屁颠屁颠从碗中又夹出一块肉,递到陆建升嘴前。
陆建升也没客气,接过了糖糖和西西的递过来的肉,吃了下去,
就是这平凡朴实的野鸡肉,却让陆建升心中暖暖的。想想,前世今生,这是他第一次被女儿喂。
很快一顿饭吃完,
不得不说野鸡汤和鸡肉非常香,唯一可惜的是家里连个葱姜蒜都没有,总归缺了不少灵魂。
不过看着两个小家伙小脸吃的油呼呼的,陆建升打心里开心。
…………
吃完饭后,他如同打了鸡血一般,
陆建升开始练习射箭,现在只能靠着上山打猎赚钱养家,毕竟柳里沟子村太偏僻了,这年头做生意那是投机倒把,更何况他也没有任何本钱。
直到天黑,陆建升才射罢。
入夜。
陆建升一个人躺在床上,
这年头农村人睡的早,尤其是没有电没有灯,糖糖和西西年纪还小又难得吃了一顿饱饭,所以早早就睡着了,
而白若曦自从生了孩子之后,白若曦为了照顾孩子,就和陆建升分开睡了。
家里就两间土房,一间堂屋,另一间就是睡觉的地方,一间小房间,一张垫了稻草的木床,一张土炕,中间被土墙隔开一半,
白若曦脸皮薄,再加上这个年代保守,陆建升平日干活很累,两人生了孩子后,基本没怎么亲热过。
陆建升现在也没其他心思,他现在心中全是重生的兴奋!而且明天一大早他不仅要把野鸡卖掉,(他可不想白若曦和孩子们还吃那发霉的番薯米)下午还要进山打猎。
一夜无话
第二天
天还没亮,陆建升就醒了。
他轻悄悄的穿起衣服,然后来到堂屋看到野鸡还活着,不由面露喜色,毕竟野鸡死了价格那可是要大打折扣。() ()
八三年政府是鼓励村民打猎的,县里还有收购站!专门收购一些动物的毛皮,
像野鸡这种没有皮的,在县里也不愁卖,因为这个年代是缺肉食的,一般县里国营饭店会有人收!
不过县里太远了,五六十里地,像柳里沟子村很多人很多人一生都没去县城几回。
陆建升自然不会为了一只野鸡去县里,
他把野鸡装好,然后就前往乡里走去!乡里也有收野货的地方,不过价格比县里便宜一些,乡里距离柳里子沟也不近,将近二十里的路程,来回最少要三四个小时!
陆建升背着装野鸡的麻袋向乡里走去,这年头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连个自行车都没有,不过空气比后世好多了,只是天气还有些冷!
陆建升一路走到了乡里,冷风顺着脖领子往里钻,冻的他浑身发抖。
慢慢的乡里街道上赶集人多了起来,瞅准方向,陆建升前往了乡里唯一家国营饭店,陆建升在乡里干活的时候,听说这里收野货。
不一会街道上,只见两个红灯笼在寒风中摇曳,老旧的木门上还贴着去年的春联,不过也已经掀角儿,褪色严重了,上面还挂着“国营”两个大大的字。
“同志!收野货?”
门关着,陆建升喊了喊门。
“没有人?”
陆建升一推,发现大门直接就被推开了,他便背着野鸡走了进去。
“谁呀?”
这时一道沙哑带着不耐烦声音传来,左腿有点瘸的吴国福走了出来,他四十多岁个子中等,但是面容苍老就像是五六十多岁似的。
吴国福疑惑的看看陆建升,他并不认识后者,而且看他的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不像是能在饭店吃起饭的样子,而且这大清早的谁下馆子?
“我是柳里沟子的,听说你这里收野货,野鸡收不收?”
陆建升开门见山道。
“收啊,来来来咱们先进屋,他奶奶的这天气真冷。”吴国福的眼睛一亮,瞬间热情了几分。
要知道他这里是乡里唯一一家国营饭店,他这里是缺肉食的,尤其给平日乡里的领导同志开小灶,而且有些领导就是喜欢吃那些野味,只要东西好不愁卖不出去。
进了屋。
吴国福看着陆建升一副山沟子里没见过一丁点世面的打扮,不由盘起了小心思,
他先是热情的给陆建升端了一碗热水。
然后拿起秤砣开始给野鸡称重!
“我来称一称啊,这一只野鸡二斤三两,现在野鸡价格在六毛一斤,这一只一共一块三毛八。”
“我都给你凑个整数,一共一块四,你抓野鸡也不容易,卖给我挺好。”
吴国福不由心中一笑,这些山沟子里的小村子,一般不知道野货的价格,只要拿到县里卖野鸡最少能卖七毛五一斤,他这一下就多赚了一毛五毛,更何况他这里是国营饭店,做成菜那赚的更多。
吴国福感觉糊弄陆建升一个小年轻还不简单吗?伸手就要拿野鸡,
“建升你和孩子们吃,我不~”
白若曦见陆建升要给自己盛野鸡肉,赶紧摆了摆手准备拒绝,陆建升知道她这是又想把吃的都省给西西和糖糖,
陆建升当然不干,而两个小家伙更是十分懂事,还没等他开口,糖糖和西西举着鸡腿就来到白若曦的嘴边。
“妈妈!吃吃,好好吃呀!”
“大鸡腿好香,妈妈吃一口,糖糖吃一口。”
两个小奶团子高兴的奶叫着。
“快吃吧!你看孩子都举着呢!别等会凉了,我这还有呢,多吃点,以后我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陆建升乘机盛了一碗肉放到她跟前。
“我只希望,糖糖和西西和不会饿着~”白若曦心中微颤,她轻轻的在糖糖和西西的鸡腿上咬了一小口,然后摸了摸这两个小家伙的脑瓜指着陆建升刚递的碗道:“你们俩快吃吧!别凉了妈这里有。”
两个小家伙很听话,屁颠屁颠的跑了回去。
“怎么自己就喝汤?”
野鸡肉不多,陆建升当然都想留给女儿和妻子,不过被白若曦发现了。
就在两个小家伙这时听到妈妈说陆建升只说喝汤,糖糖和西西屁颠屁颠从碗中又夹出一块肉,递到陆建升嘴前。
陆建升也没客气,接过了糖糖和西西的递过来的肉,吃了下去,
就是这平凡朴实的野鸡肉,却让陆建升心中暖暖的。想想,前世今生,这是他第一次被女儿喂。
很快一顿饭吃完,
不得不说野鸡汤和鸡肉非常香,唯一可惜的是家里连个葱姜蒜都没有,总归缺了不少灵魂。
不过看着两个小家伙小脸吃的油呼呼的,陆建升打心里开心。
…………
吃完饭后,他如同打了鸡血一般,
陆建升开始练习射箭,现在只能靠着上山打猎赚钱养家,毕竟柳里沟子村太偏僻了,这年头做生意那是投机倒把,更何况他也没有任何本钱。
直到天黑,陆建升才射罢。
入夜。
陆建升一个人躺在床上,
这年头农村人睡的早,尤其是没有电没有灯,糖糖和西西年纪还小又难得吃了一顿饱饭,所以早早就睡着了,
而白若曦自从生了孩子之后,白若曦为了照顾孩子,就和陆建升分开睡了。
家里就两间土房,一间堂屋,另一间就是睡觉的地方,一间小房间,一张垫了稻草的木床,一张土炕,中间被土墙隔开一半,
白若曦脸皮薄,再加上这个年代保守,陆建升平日干活很累,两人生了孩子后,基本没怎么亲热过。
陆建升现在也没其他心思,他现在心中全是重生的兴奋!而且明天一大早他不仅要把野鸡卖掉,(他可不想白若曦和孩子们还吃那发霉的番薯米)下午还要进山打猎。
一夜无话
第二天
天还没亮,陆建升就醒了。
他轻悄悄的穿起衣服,然后来到堂屋看到野鸡还活着,不由面露喜色,毕竟野鸡死了价格那可是要大打折扣。() ()
八三年政府是鼓励村民打猎的,县里还有收购站!专门收购一些动物的毛皮,
像野鸡这种没有皮的,在县里也不愁卖,因为这个年代是缺肉食的,一般县里国营饭店会有人收!
不过县里太远了,五六十里地,像柳里沟子村很多人很多人一生都没去县城几回。
陆建升自然不会为了一只野鸡去县里,
他把野鸡装好,然后就前往乡里走去!乡里也有收野货的地方,不过价格比县里便宜一些,乡里距离柳里子沟也不近,将近二十里的路程,来回最少要三四个小时!
陆建升背着装野鸡的麻袋向乡里走去,这年头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连个自行车都没有,不过空气比后世好多了,只是天气还有些冷!
陆建升一路走到了乡里,冷风顺着脖领子往里钻,冻的他浑身发抖。
慢慢的乡里街道上赶集人多了起来,瞅准方向,陆建升前往了乡里唯一家国营饭店,陆建升在乡里干活的时候,听说这里收野货。
不一会街道上,只见两个红灯笼在寒风中摇曳,老旧的木门上还贴着去年的春联,不过也已经掀角儿,褪色严重了,上面还挂着“国营”两个大大的字。
“同志!收野货?”
门关着,陆建升喊了喊门。
“没有人?”
陆建升一推,发现大门直接就被推开了,他便背着野鸡走了进去。
“谁呀?”
这时一道沙哑带着不耐烦声音传来,左腿有点瘸的吴国福走了出来,他四十多岁个子中等,但是面容苍老就像是五六十多岁似的。
吴国福疑惑的看看陆建升,他并不认识后者,而且看他的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不像是能在饭店吃起饭的样子,而且这大清早的谁下馆子?
“我是柳里沟子的,听说你这里收野货,野鸡收不收?”
陆建升开门见山道。
“收啊,来来来咱们先进屋,他奶奶的这天气真冷。”吴国福的眼睛一亮,瞬间热情了几分。
要知道他这里是乡里唯一一家国营饭店,他这里是缺肉食的,尤其给平日乡里的领导同志开小灶,而且有些领导就是喜欢吃那些野味,只要东西好不愁卖不出去。
进了屋。
吴国福看着陆建升一副山沟子里没见过一丁点世面的打扮,不由盘起了小心思,
他先是热情的给陆建升端了一碗热水。
然后拿起秤砣开始给野鸡称重!
“我来称一称啊,这一只野鸡二斤三两,现在野鸡价格在六毛一斤,这一只一共一块三毛八。”
“我都给你凑个整数,一共一块四,你抓野鸡也不容易,卖给我挺好。”
吴国福不由心中一笑,这些山沟子里的小村子,一般不知道野货的价格,只要拿到县里卖野鸡最少能卖七毛五一斤,他这一下就多赚了一毛五毛,更何况他这里是国营饭店,做成菜那赚的更多。
吴国福感觉糊弄陆建升一个小年轻还不简单吗?伸手就要拿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