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美的追求永无止境。风景、字画、舞乐,甚至人。人之美因世俗的见解有着男女之分。

    论女子之美,世人对其怀有的畅想代代有所不同,但总有些美千古一律,譬如肤白、乌发、皓齿、明眸;亦总有些品质代代推崇,亘古不变,譬如柔顺、温婉、忍让、奉己。

    而论男子之美,历朝历代或追求高大健美、君子如玉,或追求广袖长襟、飘逸潇洒,不一而足。

    边陲之地世情使然,“美”的标准较前朝后代甚至内地都有所变化,更热衷于勇武、强健,有彪悍善战之风,无论男女。

    木兰自认自己替父从军的举动可算奇闻,足以惊世,却不一定能骇当地之俗,但面前这个人说要投笔从戎、参军入伍,却实实在在令她吃了一惊;若让城中大部分男女老少听了他的志向,更是要大跌眼镜。

    无他,城中有名有姓的呆少爷来书,竟要放下自己视如珍宝的书卷,当那曾经被他斥为“什么劳什子不通文墨的武夫”去了。

    木兰一时被惊住,忘记数算怀中剩余资财、要置备的东西还剩几何,问道:“你要去服役?怎么,你家中……”

    易来书大名姓易,被唤作“来书”,实则名为“来贵”。“来贵”才是他爹娘在他尚未落地之时就定下的名字,满含期许,承接他大哥“来福”姓名里的好寓意。

    所谓大俗即大雅,当地民风尚武不崇文,易家父母中年从普通门户一夜暴富起家,对子女的期冀可谓一如既往,毫不忘本,朴实非常,发家后降生的小儿子的名字照旧承接乡里,淳朴憨厚得可爱。

    时为婴儿的来书混沌未开、无从置喙,幼时不知事也接受良好,但自从某天开了蒙,有如拨云见日,越看书越懂了些公理明义、知了些书中自有黄金屋,来书不由开始犟了,脑子愈发痴了,某一日竟敢违背父母硬要给自己改名“来书”,以示对书本的尊重喜爱之意了!他来贵不要富也不要贵,他要书!

    被家中的青少年叛逆期气得吹胡子瞪眼的易父坚决不允,慈蔼可亲的易母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后到底拗不过,来书天性中有些倔驴脾气,上了宗谱的名字不好改,平时呼唤的姓名倒是变了,一遂来书的意改唤作“来书”,皆大欢喜。

    木兰并不是以为来书既往看不起武夫,今日却不知何故,弃文从武,令人觉得不耻,而是……

    她看了看面前这可算文弱书生的青年,不由问道:“今次征兵你家竟也要出人了吗?”

    按理说朝中征兵,只要家中有长成的男丁,便不能免除,但总有些规矩不能摆上台面,却人人心知肚明,即倘若家中富贵,不想服役,是可以以金银代之,免去劳苦的。

    易家不可能顾惜那几十两银子的花费,反送亲生小儿子上前线的。

    “莫不是……”木兰暗道,“他读了什么书,觉出从军行伍的好处来,冲动之下身体力行?”

    易来书有着一张与边陲之地格格不入的白皙文弱的脸,高兴道:“正是。木兰你也在为家人整治行装吗?”

    不谙世事的少爷不仅不曾明白她话中隐隐的探询之意,说起从军,脸上还突现一股豪情。

    木兰笑了笑:“是,只差一匹好马了。”

    她要往市集东处走,易来书紧追不舍。“我也缺一匹骏马,与你同行。”

    木兰眉心一跳:“你当真要去?”

    来书道:“怎么?”

    “从军行伍,不比在家中的日子好过活。”

    “啊,我还以为你不愿我同你一起去选马。”青年微笑着,“还以为你同我生分了呢。自然!男儿志在四方,从军入伍、报效国家,有什么不对的吗?”

    木兰不与他争辩这些纸上的经义,一面说,一面走:“你马术如何?拳脚如何?体魄可还强健?我听闻就是步卒,军中操练,也得烈日下行军二十里不能歇。”

    易来书稍稍色变,仍未移志:“这没什么难的。我翻晒家中古籍,抱卷攀上行下、走进走出,忙上一日,脚程怕是二十里都不止。”

    木兰仍道:“与家中长辈、哥嫂商议过了么?不是我不信你,你之前不是说……‘父母在,不远游’?你若走了,他们定会想念的。”

    易来书听言,白净的面庞上浮起微微赧然的红意,在日光中鲜明,眼神亦开始躲闪。

    “……游必有方。”他轻声。

    木兰诧异:“什么?”

    说得太轻,她并不曾听个清楚。

    易来书道:“我会去说的。对了,木兰,你家中是何人前去?我帮你照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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