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到这嬴政就觉得李斯有点胡搅蛮缠了,故土难离是什么鬼。
你看看六国贵族,看看各地豪强,让他们抛弃一切住到咸阳来,他们敢多说一句话吗?
最后嬴政一句“王命不可违!”结束了这个话题。
嬴政的意思很霸道,什么故土难违,让你去你就去。
一时之间气氛冷了下来。
“那地方物产丰富,是个好地方,百姓会喜欢的。”嬴政想了想加了一句:“还有盐湖!”
一听有盐湖,气氛瞬间变得热烈起来。
“盐湖?!多大的盐湖?”
“无主的盐湖?”
嬴政看着热烈起来的大臣们,心里点头,嗯,这下子就不会故土难离了。
安置豺狼人的地有了,豺狼人的待遇要怎么算?
这个问题由最看中礼法的王绾提出:“异族之礼法和人族不同,如何处之?”
嬴政答应伊卡豺狼人不是奴隶,但是豺狼人的待遇要和大秦人一样吗?
他们的税收和秦人一样?
豺狼人要不要服兵役?
他们的文化和秦人有很大区别,如果他们犯法,要用秦国的历法约束、惩罚他们的吗?
嬴政可以让六国遗民和秦人一个待遇,那是因为七国本就一体,都是炎黄子孙。
其他人呢?其他族呢?
在看过罗马之后,嬴政心中就隐隐有个想法。
现在接触到豺狼人和妖精之后,这个想法就越发的清楚。
“朕随师父游历世界,遇一小国,名为罗马,厉法理念和秦相同,因为其法理超过其他国家,所以百年来统一了国度,让所有部落向他称臣,可见法度是人心所向,是强国根基。”
嬴政先是肯定了一下法的重要的性,表明自己接下来还是要用法治国,然后接着说罗马:“国小然善借势。”
罗马如何组建同盟。
罗马如何利用部落之间矛盾,恐吓部落归附。
罗马如何在部落内部扶持自己的势力,让部落一点点归顺。
罗马从小部落中抽调兵力为自己所用。
罗马的二等公民,三等公民的概念。
嬴政说到这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在场的诸位大臣要是不懂嬴政是什么意思就可以去死一死了,不要浪费秦国的俸禄,让位给更有才的人来吧。
嬴政想要一个大秦联盟。
豺狼人和新加入的妖精,以及已经谈好归附的罗马就是加入大秦联盟的小部落。
用二等公民、三等公民来划分、管理他们。
嬴政把之前听来的罗马政策写在纸上,传阅给诸位大臣。
罗马的政策只适合罗马,到了大秦来,还需要要改良。
头一个拿到手里的是李斯,李斯看了看,觉得不妥。
根据古罗马法律规定,罗马公民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公民是正式公民,享有选举权、任职权、自由婚配权、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商业契约权。
第二等公民,无选举权、无任职权的公民,但是有自由婚姻和签订商约之权。
第三等公民就是被释放的奴隶,最低的公民。
他们是被仁慈主人释放的奴隶,还有一些努力奋斗在仁慈主人允许之下为自己赎身的奴隶。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这些由被释放的奴隶组成的三等公民,虽然和二等公民一样没有选举权、任职权,失去了进入国家机关任职的权利,只有最基本婚姻和商约之权。
但是他们的处境要比二等公民差多了。
正所谓:一日为奴终身为奴,虽然他们恢复了自由身,但是社会不可能让他们在不久前还是个点头哈腰伺候人的奴隶,恢复自由身以后,摇身一变便对他们曾经的主子指手画脚。
所以三等公民各方各面都比二等公民低,低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尊严上,三等公民是不被人尊重的。
他们终身没有进入国家权力机关的机会。但是有些被释放的奴隶可在政府高官或权贵家充当私人官职,帮助这些高官和权贵处理事务,自由人只是一个名分,他们是只是有自由人名分的高级奴隶。
能够巴结到高官或权贵的奴隶毕竟少之又少,很多奴隶是通过帮助主人经商才有了积蓄才得以赎身,因此他们恢复自由以后自然会重操旧业。
于是自由之后他们继续干起他们的老本行,以工匠、店主、商人的身份开展商务活动。
得益于罗马的繁荣,还有贵族不乐意做低贱行业的高傲,这些奴隶凭借着他们的经营理念不断的积累财富,他们变得非常富有,但是富足依旧买不到尊严。
但是即使恢复自由以后,他们也不能完全与旧主脱离关系,因为他们要想成为自由民就必须要采用旧主的姓氏。为了偿还主人的仁慈,这些被释放的奴隶获得自由以后,还要每天去旧主的家里请安问好,把自己的买卖分润给主人。如果他们哪天不去了,就会被社会指责忘恩负义。
被释放的奴隶死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财产尽归主人所有。如果他们留有遗嘱,也要为其旧主留一部分的份额。
奴隶这两个字一辈子印在他们身上。
虽然他们过上了优越的生活,但是奴隶的标签使得他们无法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
即使被释放的奴隶凭借自己的财富怎样模仿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但是他们始终得不到半分的尊重和认可,他们的所作所为在自由民的眼里是那么的粗俗不堪无非是东施效颦罢了。
可以说在奴隶这方面,古罗马和华夏出奇的像。
这些由被释放自由的奴隶组成的三等公民和陈夏的处境多么的像。为陈家做牛做马还要感恩戴德。
不一样的是陈夏有陈家的血脉,这点血脉让陈夏更加的可怜。
但是,在大秦,陈夏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
而在罗马的三等公民一生也没有向上晋升的可能。
他们只能尽心尽力服侍曾经的主家,费劲心思的培养下一代。
因为身为自由人,他们的下一代的就是一等公民了。
可笑的制度,自己的努力只能为下一代打拼一个好出身而已。
这就是李斯觉得不妥的地方。
秦国之所以比其他六国强大就是因为有军功爵制度,给底层人民一个公平的晋升通道,现在把三等公民的权利限制那么低,这是祸患,没有晋升希望的三等公民数量不多还好,数量一多,他们反了怎么办?
“三等公民也得能晋升!”
嬴政点点头这也是他想改的地方。
王绾是第二个接到纸张的人,也是大秦权利金字塔的第三人,他的想法和嬴政、李斯完全不同。
“三等也能晋升,那三等和二等何异?尊卑何在?礼法何存?长此以往,人们只想杀戮建功,礼法不存。”
“二等可升!三等不可升!”
法家用法创造秩序,儒家就是用礼确定秩序。
法家实事求是,认可人们的贡献,儒家就是追求名分,人们就应该各司其职,父传子子传孙,一百年不动摇。
这样看来儒家的想法真是和罗马契合的不能再契合了。
奴隶能比奴隶主还荣耀?
倒反天罡啊!
总要有人作为底层人来支撑顶层人的肉池酒林,平民用自己血肉供养贵族的奢靡生活。
如果所有人都有上升渠道,没有底层,就没有贵族!
这一点王绾已经隐隐感觉到了。
一统六国之后,军功爵制度已经后继无力了,新秦人都想通过军功爵制度来获得爵位分土地,但是土地是那么好分的吗?关中土地已经都分完了,六国的普通民众刚刚加入大秦,他们也期待和老秦人一样通过军功爵制度晋升。
人们渴望战争,磨刀霍霍向南越,但是大秦已经继续不下去了。
军功爵像滚雪球一样,把秦国裹住然后冲向悬崖。
大秦像兑不出支票的银行一样破产,这就是莫依知道的剧本。
即使现在有莫依,让大秦知道在大秦之外还有广袤的土地,给大秦银行注入了新的资金,也是治标不治本。
土地终有分完的一天,大秦信用银行终有一天会因为军功爵制度兑不出支票来。
要么改革军功爵制度,要么封死一批人的晋升渠道。
不然当无地可分的那一天,就是大秦帝国破灭的日子。
王绾想法是好的,但是秦国就是靠军功爵制度起家的,不说秦王室的人同意不同意,就是秦国朝堂的大臣们又一大半都是靠军功爵发家的。
章邯第一个不同意,他就是因为军功爵制度爬上来的,做到了九卿现在更是做了一军统帅,在他看来军功爵制度会和大秦一样万世永昌:“军功爵是秦国强大之基,战胜六国之本!怎么能自缚手脚。”
限制军功爵制度就跟自费武功一样。
当时韩国还想学秦国改革来着,别人学都学不会的东西,现在要自己限制了?
那页纸章邯看了两眼就传给别人,他不太懂这些,反正他就一句话,不能改,不能限。
内史腾看了看,没说什么,接着把纸递给别人。
你看看六国贵族,看看各地豪强,让他们抛弃一切住到咸阳来,他们敢多说一句话吗?
最后嬴政一句“王命不可违!”结束了这个话题。
嬴政的意思很霸道,什么故土难违,让你去你就去。
一时之间气氛冷了下来。
“那地方物产丰富,是个好地方,百姓会喜欢的。”嬴政想了想加了一句:“还有盐湖!”
一听有盐湖,气氛瞬间变得热烈起来。
“盐湖?!多大的盐湖?”
“无主的盐湖?”
嬴政看着热烈起来的大臣们,心里点头,嗯,这下子就不会故土难离了。
安置豺狼人的地有了,豺狼人的待遇要怎么算?
这个问题由最看中礼法的王绾提出:“异族之礼法和人族不同,如何处之?”
嬴政答应伊卡豺狼人不是奴隶,但是豺狼人的待遇要和大秦人一样吗?
他们的税收和秦人一样?
豺狼人要不要服兵役?
他们的文化和秦人有很大区别,如果他们犯法,要用秦国的历法约束、惩罚他们的吗?
嬴政可以让六国遗民和秦人一个待遇,那是因为七国本就一体,都是炎黄子孙。
其他人呢?其他族呢?
在看过罗马之后,嬴政心中就隐隐有个想法。
现在接触到豺狼人和妖精之后,这个想法就越发的清楚。
“朕随师父游历世界,遇一小国,名为罗马,厉法理念和秦相同,因为其法理超过其他国家,所以百年来统一了国度,让所有部落向他称臣,可见法度是人心所向,是强国根基。”
嬴政先是肯定了一下法的重要的性,表明自己接下来还是要用法治国,然后接着说罗马:“国小然善借势。”
罗马如何组建同盟。
罗马如何利用部落之间矛盾,恐吓部落归附。
罗马如何在部落内部扶持自己的势力,让部落一点点归顺。
罗马从小部落中抽调兵力为自己所用。
罗马的二等公民,三等公民的概念。
嬴政说到这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在场的诸位大臣要是不懂嬴政是什么意思就可以去死一死了,不要浪费秦国的俸禄,让位给更有才的人来吧。
嬴政想要一个大秦联盟。
豺狼人和新加入的妖精,以及已经谈好归附的罗马就是加入大秦联盟的小部落。
用二等公民、三等公民来划分、管理他们。
嬴政把之前听来的罗马政策写在纸上,传阅给诸位大臣。
罗马的政策只适合罗马,到了大秦来,还需要要改良。
头一个拿到手里的是李斯,李斯看了看,觉得不妥。
根据古罗马法律规定,罗马公民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公民是正式公民,享有选举权、任职权、自由婚配权、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商业契约权。
第二等公民,无选举权、无任职权的公民,但是有自由婚姻和签订商约之权。
第三等公民就是被释放的奴隶,最低的公民。
他们是被仁慈主人释放的奴隶,还有一些努力奋斗在仁慈主人允许之下为自己赎身的奴隶。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这些由被释放的奴隶组成的三等公民,虽然和二等公民一样没有选举权、任职权,失去了进入国家机关任职的权利,只有最基本婚姻和商约之权。
但是他们的处境要比二等公民差多了。
正所谓:一日为奴终身为奴,虽然他们恢复了自由身,但是社会不可能让他们在不久前还是个点头哈腰伺候人的奴隶,恢复自由身以后,摇身一变便对他们曾经的主子指手画脚。
所以三等公民各方各面都比二等公民低,低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尊严上,三等公民是不被人尊重的。
他们终身没有进入国家权力机关的机会。但是有些被释放的奴隶可在政府高官或权贵家充当私人官职,帮助这些高官和权贵处理事务,自由人只是一个名分,他们是只是有自由人名分的高级奴隶。
能够巴结到高官或权贵的奴隶毕竟少之又少,很多奴隶是通过帮助主人经商才有了积蓄才得以赎身,因此他们恢复自由以后自然会重操旧业。
于是自由之后他们继续干起他们的老本行,以工匠、店主、商人的身份开展商务活动。
得益于罗马的繁荣,还有贵族不乐意做低贱行业的高傲,这些奴隶凭借着他们的经营理念不断的积累财富,他们变得非常富有,但是富足依旧买不到尊严。
但是即使恢复自由以后,他们也不能完全与旧主脱离关系,因为他们要想成为自由民就必须要采用旧主的姓氏。为了偿还主人的仁慈,这些被释放的奴隶获得自由以后,还要每天去旧主的家里请安问好,把自己的买卖分润给主人。如果他们哪天不去了,就会被社会指责忘恩负义。
被释放的奴隶死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财产尽归主人所有。如果他们留有遗嘱,也要为其旧主留一部分的份额。
奴隶这两个字一辈子印在他们身上。
虽然他们过上了优越的生活,但是奴隶的标签使得他们无法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
即使被释放的奴隶凭借自己的财富怎样模仿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但是他们始终得不到半分的尊重和认可,他们的所作所为在自由民的眼里是那么的粗俗不堪无非是东施效颦罢了。
可以说在奴隶这方面,古罗马和华夏出奇的像。
这些由被释放自由的奴隶组成的三等公民和陈夏的处境多么的像。为陈家做牛做马还要感恩戴德。
不一样的是陈夏有陈家的血脉,这点血脉让陈夏更加的可怜。
但是,在大秦,陈夏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
而在罗马的三等公民一生也没有向上晋升的可能。
他们只能尽心尽力服侍曾经的主家,费劲心思的培养下一代。
因为身为自由人,他们的下一代的就是一等公民了。
可笑的制度,自己的努力只能为下一代打拼一个好出身而已。
这就是李斯觉得不妥的地方。
秦国之所以比其他六国强大就是因为有军功爵制度,给底层人民一个公平的晋升通道,现在把三等公民的权利限制那么低,这是祸患,没有晋升希望的三等公民数量不多还好,数量一多,他们反了怎么办?
“三等公民也得能晋升!”
嬴政点点头这也是他想改的地方。
王绾是第二个接到纸张的人,也是大秦权利金字塔的第三人,他的想法和嬴政、李斯完全不同。
“三等也能晋升,那三等和二等何异?尊卑何在?礼法何存?长此以往,人们只想杀戮建功,礼法不存。”
“二等可升!三等不可升!”
法家用法创造秩序,儒家就是用礼确定秩序。
法家实事求是,认可人们的贡献,儒家就是追求名分,人们就应该各司其职,父传子子传孙,一百年不动摇。
这样看来儒家的想法真是和罗马契合的不能再契合了。
奴隶能比奴隶主还荣耀?
倒反天罡啊!
总要有人作为底层人来支撑顶层人的肉池酒林,平民用自己血肉供养贵族的奢靡生活。
如果所有人都有上升渠道,没有底层,就没有贵族!
这一点王绾已经隐隐感觉到了。
一统六国之后,军功爵制度已经后继无力了,新秦人都想通过军功爵制度来获得爵位分土地,但是土地是那么好分的吗?关中土地已经都分完了,六国的普通民众刚刚加入大秦,他们也期待和老秦人一样通过军功爵制度晋升。
人们渴望战争,磨刀霍霍向南越,但是大秦已经继续不下去了。
军功爵像滚雪球一样,把秦国裹住然后冲向悬崖。
大秦像兑不出支票的银行一样破产,这就是莫依知道的剧本。
即使现在有莫依,让大秦知道在大秦之外还有广袤的土地,给大秦银行注入了新的资金,也是治标不治本。
土地终有分完的一天,大秦信用银行终有一天会因为军功爵制度兑不出支票来。
要么改革军功爵制度,要么封死一批人的晋升渠道。
不然当无地可分的那一天,就是大秦帝国破灭的日子。
王绾想法是好的,但是秦国就是靠军功爵制度起家的,不说秦王室的人同意不同意,就是秦国朝堂的大臣们又一大半都是靠军功爵发家的。
章邯第一个不同意,他就是因为军功爵制度爬上来的,做到了九卿现在更是做了一军统帅,在他看来军功爵制度会和大秦一样万世永昌:“军功爵是秦国强大之基,战胜六国之本!怎么能自缚手脚。”
限制军功爵制度就跟自费武功一样。
当时韩国还想学秦国改革来着,别人学都学不会的东西,现在要自己限制了?
那页纸章邯看了两眼就传给别人,他不太懂这些,反正他就一句话,不能改,不能限。
内史腾看了看,没说什么,接着把纸递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