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光忙着手里的活,忘了还有周报这回事。等我走出去的时候,方伟胜也正好从那头的走廊走到电梯间。

    周围站着两个市场部的同事,见了他还很客气地打招呼。

    我目不斜视地刷着手机,林凌和我约了晚饭,我顺手打开地图软件看路线。

    他突然凑过来,带着浓郁的咖啡味,鼻息都喷到了我耳廓上,我一哆嗦,手机好悬摔在地上。

    我扫他一眼,谁知道他却不以为意,嬉皮笑脸地说。

    “你去三里屯吗,我正好顺道,送送你。”

    “叮”一声,电梯到了,我完全不搭理他,摇摇头,就往左边走。

    方伟胜突然伸手拽了我一下,在这拉拉扯扯的很难看,我下意识向办公区看了一眼,森森凌的LOGO已然黯淡,前台小姑娘早下班了。

    电梯里的同事询问性地看过来,方伟胜摆摆手,“你们下去吧。”

    电梯门缓缓关上,我尽力保持心平气和。

    “我跟你没可能,把手放开。”

    方伟胜继续跟我磨叽,“小奚,都是成年人了,交个朋友很正常。”

    我甩开他的手,按了下楼的电梯,方伟胜紧跟着我,电梯门缓缓关闭。

    “你为什么非得纠缠我呢?”

    方伟胜看着我,笑了笑,“因为我喜欢你啊。”

    我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我不喜欢你,如果你再这样,我只好给陈副总发邮件说明情况了。”

    他的笑意收敛了点,然后干笑两声,“你和陈羟关系很好?”

    我顿了顿,说道,“最起码他会公事公办。”

    方伟胜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看着我缓缓摇了摇头,“你也不是小孩了,怎么还这么天真。他玩过多少女人,你还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

    我的目光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哦?我听说宋春意是他情人,你这么说难道不是传言?”

    “少提那个见利忘义的婊/子,他们是一对臭鱼烂虾。”

    这话说完,电梯已经到了一楼,方伟胜跟着我,喋喋不休。

    “你家住哪,我送你。我们去吃个晚饭好不好,你想看什么电影?”

    我没有搭理他,亏得我上下班都穿平跟鞋,走起路来健步如飞。

    我提前叫了辆网约车,已经到楼下了,我怕他继续纠缠,深吸一口气,微笑道。

    “你车呢?”

    方伟胜愣了一下,然后喜上眉梢道,“你等我,我现在开过来,你等着,别走啊。”

    我保持微笑目送他往车位去。公司楼下车位拥挤,上班时间不算早,大部分员工只能停在远一点的地方。

    网约车司机给我打了电话,我早就注意到了那辆绿牌车,立刻飞一般地冲上车。

    “尾号8326。”

    我看着远处驶过来一辆奥迪A4,立刻把头低下。

    那辆黑色的轿车在门口梭巡了半圈,我乘坐的白车和它擦肩而过,背道而驰。

    路过驾驶室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了方伟胜正在打电话,他似乎感受到了谁的目光,敏锐地向左一看,好在我坐的车玻璃上贴了一层防晒贴,等他想到了什么的时候,车已经驶出停车场。

    微信铃声响了很长时间,司机师傅透过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我立刻调成了静音。

    我虽然松了一口气,但并不完全放心。

    好在刚才电梯里,他说的话全被我录了下来。

    *

    我和林凌约在了一家家常融合菜馆。她精气神比之前好了很多,见我来了,大力地挥手,“茵茵,在这,here~”

    我把外套脱了放在椅子上,“你今天居然下班这么早,老板开恩了?”

    林凌隐晦地笑了下,“当然不是,实话告诉你,我辞职了。”

    我睁大了眼睛,“这就辞了?因为什么啊?”

    她一摊手,把菜单推给我,“不想干了呗。”

    我还没反应过来,随便点了两道菜,然后问她。

    “你找到下家了吗?”

    “无所谓了。”林凌把菜单递给服务员。

    “我准备休息一年。”她搓了搓脸。

    “出去旅行,再寻觅点美食,说不准我能当个旅行博主呢。”

    我心绪翻涌,“那样也挺好,你确实挺累的,赚钱再多也没有健康重要。”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我以后还能再看见你吗?”

    林凌失笑,“说的好像生死永别了一样。”

    我微微叹了口气,“当初来北京亏得有你,我还不算人生地不熟。你要是走了,我……”

    林凌探过身子,拍了拍我的胳膊,语气轻快,“哎呀,打起精神,我出去会给你寄好吃的,这么一想是不是也挺好。”

    我锤她一下,“信你个鬼。”

    说完我有点落寞,“北京留不住人,你们一个个的都走了,今天我的上班搭子也跟我说,她也要走了。”

    林凌眨眨眼睛,“谁?我认识吗?不会是陈熙吧。”

    我摇摇头,顿了顿,把在公司的事和她说了一下。

    林凌听完,表情渐渐变得凝重。

    “你准备怎么办?”

    我说,“先让我主管跟他谈,不行我就把录音发群里。”

    林凌说,“这就是彻底撕破脸了。”

    “嗯,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会用这张底牌。不过话说回来,我在这才两个多月,就算离职了也不会背调,所以这次能硬气点。”

    ……

    吃饱喝足,林凌提议去周边一家新开的酒吧坐一坐。

    那是一家清吧,牌子上用花哨的霓虹灯耀武扬威地写着“欢迎光临”。

    我看了半天没找到酒吧的名字,林凌神秘一笑,“这家酒吧就叫欢迎光临。”

    这名字可真够奇特的。

    今天人格外多,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个位置。

    这是家清吧,中间的液晶屏幕上播放着MV,鼓噪的音乐声此起彼伏。

    服务生把我们点的两杯鸡尾酒和一些小吃端上来,我抿了一口这个叫“浓情”的饮品,酒味不是很重,不知道是被音乐声吵的还是被酒精冲/撞,我有点头晕。

    林凌比我兴奋多了,她目光不断往吧台扫去,然后贴到我耳边吼,“你看他家老板,是不是挺帅的。”

    我顺着她的目光眯了眯眼睛,我平时不戴眼镜,只能看个大概样貌,不过他个子不算太高,穿着一身白衬衫和黑色牛仔裤,耳朵戴着耳钉。

    我说,“你别想了,他耳钉只戴在右边耳朵上,说明他是同性恋。”

    林凌大惊,“怎么会?你从哪听来的,我不信,我去问问。”

    我还没来得及拉住她,她自己就像一支箭一样冲了出去。

    这速度……

    林凌亏得没带他男朋友来。

    我摸了摸鼻子。

    服务生右手拿着竖立的托盘,过来和我说话,“您好,我们老板请您去吧台坐。”

    我愣了愣,直到看见林凌冲我挤眉弄眼我才反应过来,虽然我知道林凌是社牛,但这也太快了点……

    等我坐近了才发现,酒吧老板确实长得不错。

    他脸色是健康的白,黑发清爽,没染也没烫,还有一双微微弯起的狗狗眼,笑起来时露出两颗小虎牙。

    他虽然长相幼态,但动作很利索,手快的我都看不清,转瞬就从银色的器皿里倒出冰凉的酒液。

    然后他在杯口上加了一片柠檬,笑眯眯地推过来。

    “新品,免费试饮,请尝尝。”

    我看着杯中黑白分明的液体,中间分层得很明显,但越靠近杯壁越互相交融,黑与白分别向对方的领域渗透。

    “我都喝了一杯喽。”林凌手指弹了弹自己的空杯,笑得没心没肺。

    我心想你男朋友那个醋坛子粘人精要看见这一幕还不得炸翻天。

    我虚张声势地清了下嗓子,既然人家这么热情,我们好像也没法拒绝。

    “嗯……好喝,还有点乳酸菌的奶味?”

    年轻的老板笑眯眯的,他边擦手里的调酒杯,边点头,好像对我的答案很满意。

    老板短暂地离开了一下,林凌手肘碰了碰我,神秘兮兮地说,“我打听了,他是单身,而且喜欢女的。”

    我一愣,“这你都打听出来了?”

    林凌一摊手,“我直接问的。”

    我抽了抽嘴角,放下杯子,看到周边的人群骚动起来。

    酒吧灯光昏暗,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老板拿着两个不一样的面具,放在了桌子上。

    “今天会有猎手的表演,按照他的规矩,大家都得戴面具听。”

    还有这么奇怪的人?

    “好好好,入乡随俗。”林凌立刻高兴地选了一张黑色面具,令一张白色羽毛面具自然就落到我手里。

    林凌戴的很快,但我这个面具很不好戴,后面缠绕的线太多,我正要找林凌帮忙,她却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兴奋地跑到了人群中。

    酒吧人又多又吵,我一时间根本找不到她,而且我有一个毛病,看到人头攒动就发晕。

    我不由得伸手扶了一下吧台,这时旁边伸出一只手扶了我一下。

    我的面具系的歪歪扭扭,那个人却在我后面主动帮我细细地系好。

    “别动。”他的声音如酒一样醇厚,还带着些微的沙哑。

    酒吧的音乐声鼓噪非常,我听但这两个字却让我的心如坠深潭,慢慢平静。

    除了混乱嘈杂的音乐声,气味也很纷杂,男男女女身上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我想他只是路过帮一下忙,并没什么,但鼻尖却嗅到了一阵黑雪松的味道。

    正常来说,我是不可能一下子分辨出来的。我对香水的了解仅限于在大学时室友常用的那几种。

    之前买彩妆时,在专柜看到一款包装很奇特的香水,柜员热情地给我试了试,那个味道很好闻,走的是清苦的冷调,果香又冲淡了那种苦,如同喝酒一样,让人印象深刻。只是我没有用香水的习惯,便买下来送给了林凌。

    一愣神的功夫,身后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了,但香味还没有散去,我拿起肩膀旁坠着的长绑带,一时间搞不清楚是不是我出现了幻觉。

    不一会,林凌不知道从哪里蹿过来,猛地拍了我一下子,我看她边牧一样在人群里灵活的身影,我总觉得她肯定不是第一次来这了。

    “茵茵,你去哪了,马上开始了,我们找个位置坐。”

    “我一直在这啊,你和老板怎么都消失了?”

    林凌摆摆手,拽着我前突后冲,原来另一边是舞台区,刚才的人群都是往这里挤的。

    我努力跟林凌大声说,“这太挤了,我想出去。”

    她按住我,“等等,再等一分钟。”

    我也不明白再等能等出什么来,但灯光骤然黯淡,音乐声也戛然而止,只剩下人群里一点窸窸窣窣的声音。

    全场只剩一束纯白的追光,紧接着,升降台上出来了一个男人。

    他个子很高,一头黑色长发,戴着熟悉的白色面具,右边装饰着三根羽毛,一双手骨节分明,指尖又很秀气。

    他并不为周围气氛所感染,拿起吉他,拨弄了两下,随后弹了一段我从来没听过的曲调。

    紧接着是两首熟悉的曲子,酒神的“四时春令”和“古今逍遥”。

    实话实说,我一直觉得酒神的曲子骨子里似乎有国风的韵味,弦音搭配很妙,即使只有一把吉他也能够演绎。

    而且他制作的曲子有一个特点,量身打造,会让你觉得除了和那个歌手完全相似的嗓音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唱好。

    舞台上一身白色丝质衬衫的年轻男人似乎完全没有开口的意思,他嘴唇淡红,手指在键盘上奏出合音。

    此时台下略显拥挤的人群寂然无声,所有耳朵都在聆听被他改编的旋律。

    我一直不认为谁能改好酒神的曲子,除了酒神本人。

    我微微蹙眉,看向台上,青年男人略一转身,睥睨众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眼神滑过的时候,略一停顿,透过面具的孔洞,我似乎能瞥见他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光,他嘴角稍微动了动,好像笑了,随后又转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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