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20日晚,外公不见了。

    2.

    他是个中风的老人,印象里我没听到过他说一句话,如同被上帝抹去了语言的能力,只能发出婴儿般的“啊啊”声。我看向他时,他有一副很苦的面相,歪歪斜斜的,说不准是脏还是干净,总带着一股冲入鼻腔的怪味儿,看着没有丝毫的攻击性。

    外公年轻时是个司机,脾气暴躁,有很严重的“路怒症”,碰上半点的不顺心,便要摇下车窗向对方破口大骂。

    而中风后,他第一时间便失了声。

    所以我总觉得,这世间不论早晚,因果轮回。

    3.

    生病后的这几年,外公一直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

    早晨他出门,去附近的体育馆转悠,中午回家吃饭,晚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外公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始终在一种半监控的状态下生活着。他唯一的自由,就是坐在体育馆的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游人,露出一个谁也看不懂的、丑巴巴的笑。

    外公走失的那个晚上,风平浪静,没有人察觉到发生了什么。

    临近十一点,母亲接到电话,外公还是没有回家。

    那一瞬间,从来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他激起了每个人心中的波澜。母亲两眼通红地赶回了家乡,父亲不苟言笑,却也行色匆匆,而我坐在房间里,抿着唇,心中一阵起伏,目送他们奔入无尽的黑暗。

    我讨厌走失的感觉。

    4.

    我常因为某些偶然的小细节被误认为一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哪怕我也同样虔诚地信奉着狄更斯和王尔德,并努力使自己往“杂家”的方向靠拢。但同时的,我热烈追求理想世界的文艺创作的梦想,似乎也如此确切地贴合住了这个世界对浪漫主义的释义——冲锋陷阵,然后在黄昏时最后一缕阳光落地的瞬间,合眼。让阳光追随着我奔向永夜。

    往好了想,虽然我有投身罗曼蒂克的风险,但好歹我搞起浪漫还挺乐观的,坏事就努力地往好处想,更坏的干脆忘掉。

    听起来很没心没肺,但在我这儿,烂情绪从不隔夜。

    可走失和遗忘,往往又是让人那么的耿耿于怀啊。

    5.

    小时候我很害怕一个人走楼梯和一个人睡,因为楼梯间的拐角可能遇见鬼,一个人睡可能直接变成鬼。幼年时期的我喜欢把“自己吓自己”落实到底,明明连恐怖片都没看过,却把那些唯心产物的幽灵想象得活灵活现。

    有时候人被吓久了,会养成一种奇怪的上瘾心理。

    我不断追求着那种令人头皮发麻的恐惧感,野草一般长大。恐惧慢慢转化为了“有风险的刺激”,无所谓,我依旧是它忠实的信徒。

    后来陪同父母出去旅游,路遇一个娱乐项目,是用飞索将人从一座山推往另一座山,很刺激。卖票的人不断向我们保证,我滑过去之后能下山和父母在谷中会合,没有任何危险。我执意要独自参与,父母说不过我,只能让我到站点后不要乱跑,等他们来找我。

    到了站点,面对眼前那条层层阶阶的、蜿蜒向前的下山路,我却选择性地遗忘了他们的嘱托。一方面是想让他们少走点路,直接在谷底碰面;另一方面……独自于林中小径中穿行,踏着被扯碎的阳光,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般的冒险?

    我一步步地、毫无察觉地走向迷失的漩涡。

    ……半山腰的树林,草木簇拥着人工凿出的小路,挪动的光影嵌入土地,混合着不知从哪儿飘来的花香。

    曾经读过一本书,里头有一个句子,是“山间道路弥漫着一万吨水汽,密林卷来风声,我闯进无止境的夜里”。

    等我发现自己的走失时,已经晚了。

    6.

    没人知道当时的我有多么绝望。我一路走到谷底,那里有湍急的流水在哗啦啦地响,我坐在鹅卵石上,看天色慢慢暗下来。

    我终于反应过来,离我最后一次看见有人从谷底经过时,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父母理应早就赶到的。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我身边空空荡荡,回头看向来时的路,却再也没有勇气和精力爬回站点。

    在我幼稚的想象里,走失也曾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在陌生的城市,不带任何杂念地四处游荡着,就像电影里那样——“我停不下来,不是因为所见,而是因为所不见,你明不明白?是因为看不见的东西,是连绵不绝的城市。什么都有,除了尽头,没有尽头。”——做一只自由的白鸟,看这个世界的目光,永远新奇,永远澄澈。

    但不是这样的。

    我终于体会到,走失原来有着溺水般的触感,你知道阳光就照在水面上,你知道你必须抓住它,你知道你得浮上水面,可你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浮上水面。

    我知道我应该去找他们,我知道肯定有一条路能带我找到他们,可我不知道到底哪条路能让我找到他们。

    十几分钟,我站在谷底的鹅卵石上,阳光一点点散开,扑面而来的却是无边的窒息。原来人在绝望无助的时候是不会有表情的,也不会有一丁点的希望和力气,时间被拉得很长,我不断想象着自己最终的结局。

    在暴雨之前,他们找到了我。

    7.

    父母在到达谷底的路上拐错了弯,走向了山谷的另一边。就是如此简单的小差错,我却在被找到后劫后余生般坐到了地上,胸口剧烈起伏,像一条溺水了的鱼,一边太口喘气,一边天昏地暗地呕吐。

    我所谓的浪漫,就这么轻而易举又万分艰难地被我自己推翻。

    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独自一人待在室外”这件事都怀着一种难以启齿的恐惧。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可我这只“白鸟”,似乎还没沾到风的影子,就自己折了翼,险些沦落为溺死在水里的鱼。如此荒谬。

    8.

    在警察的协助下,外公终于被找到。

    他被发现在离家很远的路上,漫无目的地缓慢行走。由于他不能说话,我们无法得知他是如何拐向了这个方向,但据医生的诊断,应当是上了年纪和生病引起的记忆力丧失,导致他走错了这条无比熟悉的路。

    是的,我们差点忽略了,走失往往也伴随着记忆缺失。

    9.

    我对失忆的最初印象来源于各种国产电视剧,在电视剧里失忆甚至成了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因为寻找记忆的路上相伴着的会是男主角无微不至的体贴关爱,以及女主角脸红心跳的手足无措。

    失忆是各类作品里十分常见的一种大众题材,所以我在初一时参加作文比赛,离谱地将我那身体健康的外婆塑造成了一位身残志坚的阿兹海默症患者。更离谱的是,就这离谱作文还替我捞到了一个三等奖。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那偏离的认知慢慢被矫正过来,我读到欧·亨利的那篇《失忆慢游》,描绘了失忆者古怪离奇的一天——原来失忆者是不知道自己的失忆的。

    满大街的寻人启事上都长着一张和你一模一样的脸,你可以确定那不可能是你,但或许这人跟你有什么关联,说不定呢。你隐隐约约有人在街对面喊你,但雨下得太大了,让人联想起马孔多漫长的雨季,暴雨冲刷下那声音是那么微弱,所以你断定那只是个恰好遇见你的幽灵。

    顶着明媚灿烂的阳光,你向前走去。

    纸张漫卷,而你的脚步如此坚定,如此迷茫。

    10.

    梦里梦外,我都短暂地体验过失忆。

    梦里的我,在野草连天的山坡上安家,养了一只黑色的猫,面目模糊,但有清晰显示其种族的体态。某天猫不见了,我去找猫,焦急地翻过一座座山丘,钻过一道道幽深的山洞……奇怪,哪里都没有猫。

    到早上我梦醒,满头是汗地起身,触电般反应过来一个惊悚的事实——梦里的我,一直在用四只脚走路。

    根本就没有猫,或者说不存在“我”。

    “我”就是猫,所以哪里都没有猫。

    ……

    至于在梦外失忆的经历,说起来就寻常多了。某次我不睡觉近四十个小时,累到了极点却仍然握着笔,这时一杯咖啡下肚,竟然产生了奇异的反应——我无比清醒,但精神是崩断的。

    文字在我面前浮动,有力的线条忽然歪歪扭扭成了一群小鱼,我茫然地注视着

    它们,努力辨认,直到小鱼尽数游走,面前留下一片空白。

    我走出房间去照镜子,镜子里的人颇有几分像我,但那并不是我……我没有恐慌,只是巨大的茫然。

    空白。

    什么都没有。

    一个多小时后吧,可能更久一点,因为我记不清自己是否看过时钟——我总算昏昏沉沉睡过去,没有梦,但睁眼时天色已大亮。

    我依然有种灵魂被抽离过的感觉。

    白鸟从一万米的高空坠下。

    11.

    我全家都是健忘的人。我爸总是忘记给厨房的锅关火,想不起出门前有没有锁门,一辈子记得最全面最深刻的搞不好是那本砖一样厚的《牛津词典》;我妈是天生的路痴,出门不带语音导航便寸步难行,这也就算了,但她总爱记错我和弟弟的名字。

    而我,在他们的超高智商和良好性格之间,偏偏选了健忘这一点来继承。我极度恐惧和陌生人讲话,尤其是见面次数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内向,而是因为我记不住他们的脸。所以我看人基本千篇一律,还真不是对人家有什么偏见。

    记不住东西,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致命的。我们往往需要用大量的细节和无比细腻的情感来讲述一个普通的故事,或者一针见血地提出观点,而这正是我们存在的意义。

    不管时代如何,不论世俗的目光落向何处,总会有人守在终点,从上一辈的手中接过那根照亮荒漠的火炬,坚定而无所畏惧地高呼出自由的思想,巨大的白色羽翼扇起流动的风。

    尤金·扎米亚金在《我们》的最后写到:“我希望我们会胜利。不止如此,我确信我们会胜利。因为理性必胜。”

    我们都是真正的百鸟,如果有人要禁锢我们的思想,剥夺我们享受阳光的权力,那我想做在阳光下战斗至死的最后一个人,让鲜血染红我雪白的羽翼,高歌我独家的胜利。

    我想要接过那根火炬,所以我不能遗忘。

    12.

    我开始养成记录的习惯,纸和笔很少离身,除非身上带了手机或者能充当备忘录的电子词典。

    我喜欢跑到没人的地方,偷偷写下抽枝发芽的文字。

    其实我建议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试一试,因为再好的记忆力,也敌不过笔和纸触碰时文字进发的小小烟花。你的记忆或许是完整的,但你的思想是无法长久飘荡在空旷里的。

    近日读诗,读到惊竹娇的一首《君不见》,他写“像是百花撞了春风,见万物时,万物是杯弓,见你时,你是惊鸿”,才知道情诗也可以写得很好很好,像上世纪的旧情书,纸纸页页都是温情。

    我开始不那么害怕遗忘了,在纸页之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我喧嚣之外真实的人生。我如此快速地忘掉那些负面的情绪,把我经历过的最坏的事一笔一划写出来,从此就算是告别。

    我知道有些东西是应该被遗忘的,因为我要像鸟一样飞过一座座很高的山;我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都会在的,因为我展翼时,从未迷失过前行的方向。

    我想做永不坠落的白鸟。

    我想,等我老了,我就要自由地走在阳光下,或许陪在我身边的还会有那么一两个人,我们要往很远的地方去,纵使迷路了也没关系——年老的我不会是小时候那个慌慌张张的我了,我要在忘掉一切之前亲手给自己做一块牌子,要漂亮优雅的那种,然后亲笔写下我的名字、我的住址、我的家人和他们的联系方式,或许还有我喜欢的和我不喜欢的。

    我要认认真真地活,我要真诚勇敢地活,我会让我所爱的人们知道我在哪里,我会记住我所遗忘的最后一句话:“您好,我找不到家了,能请您帮我打个电话吗?”

    我要去看烟花,我要去看晚霞,我要骑着单车、踩着凉鞋风风火火地去买西瓜。我在一点一点地克服我所恐惧的,一点一点地和解我所讨厌的,我不走失,我不遗忘,因为我有纸笔,我有梦想。

    如果时间的流逝不可避免,有一天我忘记了世界上的一切,那我要躺在摇椅上一个劲儿地傻笑,请人给我念我写过的东西,哪怕这些话都很动稚,哪怕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会把我手中的火炬珍重地交付给我的后辈,然后在下午的阳光里舒舒服服地死掉,像婴儿一样,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走的时候什么也不记得,灵魂往上升的时候,会轻飘飘的。

    如果那时依旧有人觉得我是一个浪漫主义者,那我就和他一起规划我的葬礼,在我什么都记得的时候。我不要玫瑰花海,我要漫山遍野的玛格丽特菊、如果钱不够也没关系,请人为我写一首诗,诗里的我有自己的天堂,天堂里开满玛格丽特菊。

    也许我会走失,我会遗忘。

    但我是永不失落的白鸟。

    ·完稿于2023年11月13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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