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十八年,正是中国发展最快的十八年。天翻地覆,日新月异,旧屋化为废墟,新楼拔地而起,在基础建设最高潮的时候,短短半年时间就足够一整个片区改头换面。因此,哪怕是亲历了时代变化的林晓,到了今天也不得不努力辨认,才能通过某些残存的痕迹来将周围的一切与记忆里的城市联系起来。
朝花夕拾,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尤其是当你想要拾起一朵十八年前的花,那无异于刻舟求剑,水中捞月。
不过,如果十八年来你一直惦念着当年未曾拾起的那朵花,那么当机会真的出现在你面前时,倒不会觉得困难,只感到庆幸了。
自她离开以后,与她一起走在回家路上的场景,已在林晓的脑海中回放过太多次。
人们常说,总是怀念过去的人,都是因为当下过的并不幸福。是了,从那天过后,林晓就从未真正感受过幸福的滋味,因此他才会一遍又一遍地回忆那些本想忘记的过去,就像是小时候偷偷藏起了一块糖,明明想要多放一段时间,但又忍不住会时常拿出来舔舐。
无法放下的执念,无法忘记的回忆,它们就像是高烧过后的咳嗽一样不停纠缠着他,让他得不到片刻的安宁。只是,当林晓真正走在根治这一切的路上时,他的心中竟渐渐盈满了恐惧。
近乡情更怯,久病更忌医。
越是靠近真相,反而越是让人感到害怕,既害怕一切跟自己想的一样,也害怕一切跟自己想的不一样。得到真相过后,又该如何处理今天的人与事,则更让他感到迷茫,无措。
这种恐惧并不是林晓所独有的,因为一旁的谢晚也突然间停下了脚步。
林晓很快便觉察到了她的变化。他对待她一向如此。但凡放在心里的事,点滴雨露也是狂风骤雨,很难让人忽视,不是吗?
“怎么了?”他问。
谢晚张了张嘴,秀眉微蹙,茫然中带着丝丝迟疑:“我......”
真相是什么,时至今日,真的还重要吗?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如果不是自己的突然出现,他大概会和裴艳秋结婚吧。他们都是极好的人,他们一定会很幸福,她很确定这一点。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就算找到了真相,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再费劲找什么真相呢?也许,忘了过去,放下执念,对他,对自己,对艳秋,对今天的人们来说,才是更好的选择,对吧?
“我们......回去吧。”她说,声音轻得就像是无意识的呓语。
林晓看了她一眼,将头转向一边,悄悄深呼吸了几下,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努力挤出笑来:“你,你累了吧?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会儿,买杯咖啡,坐一坐?”
“不,不用了,我不累,只是......”谢晚说着说着,便低下头,说不下去了。
“我明白。”林晓看着她,心情复杂,眉头不停地皱起又松开,好半晌,才道,“我,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说着,也不管对方愿不愿听,林晓很快便自顾自地讲了起来:“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实验。他往一些还没长大的苹果里插进了一根针。他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苹果都会正常地长大,因为那钢针很细,很小,它所造成的伤口是不值一提的。可是他错了,这些苹果要么很快就枯萎死去,掉下枝头,要么发育不良,畸形扭曲。其实人就像是苹果,有些事就像是苹果里的针,不拔掉它,无论过去多久,也是没办法再回到正常生活的。当然,这是我,是我个人的,一种很自私的想法。嗯,如果你累了的话,我们可以现在就回去。”
于他而言,这是扎在他心里的,一根拔不出来的,时常作痛的刺,现在既然有机会将它彻底解决,那他当然要抓住这个机会。只是,如果她不愿意,那么,也就算了吧。
谢晚抬起头,看向一只手使劲抓着另一只手的手腕,眼神空洞的林晓,忽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她的眼睛里又情不自禁地流出泪来。
他委屈自己时的表情还是和从前一样,只是额头多了好多皱纹,看得人心疼。
“不,继续走吧。”她说完便强行抓起林晓的手,大步朝前走去。
两人走过已经大变样的老街,穿过记忆中摆着零食与玩具的胡同,然后上了一座拱形小桥。桥不长,应该说很短,比起连接两岸的实际意义,倒更像是刻意留下的,一处属于过去的风景。
约莫是夏天的缘故,桥下的小溪几乎干了,露出满是鹅卵石的灰白色河床,就连青苔也都枯死。
林晓对这里的记忆不多,还是在走过小桥之后,看到一栋深蓝色的大厦时,才终于想起小时候曾来过这儿。
眼前的大厦有些年头了,外面的空调挂机和纠缠在一起的电线上肉眼可见的挂满了已成团状的灰尘,就连最上面的金色招牌也在岁月的洗礼下被镀上了一层污浊的灰黑色。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和父母一起来附近走亲戚时路过过几次,所以林晓对这儿有些印象,但并不清楚这大厦具体是做什么的。如今这栋大厦每层都贴着不一样的标,什么按摩洗浴、密室逃脱、兴趣补习,不一而足。
就在林晓想要询问谢晚下一步该怎么走时,迎面却见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大厦黑洞洞的大厅里大跨步地走了出来。
陆鱼还是那副打扮,一身花哨的同色西服,一双尖头皮鞋,明明都是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却硬是被他穿出了一种地摊货的廉价感。大概是因为忽然从光线不好的地方移动到了大太阳底下,所以他一出来便眯着眼,东张西望的。忽然瞧见了林晓,陆鱼先是愣了下,然后才举起那只拿着烟的手,兴高采烈地打起了招呼。
“哎哟!林总!”
林晓眼角一抽,真想转身就走,可眼看着对方都过来了,出于礼貌,还是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声:“陆总,早上好。”
“哈哈哈,真巧,竟然在这儿遇到你了。”陆鱼带着小弟笑嘻嘻地走上来,瞥了眼林晓身旁的少女,眉毛一挑,“咦,没见过这小姑娘呀?林总你这是?”
“亲戚家的小孩儿。”林晓不动声色地挡在了谢晚身前,同时转移了话题:“对了,陆总您这是住附近?”
“我?嗨,这里面有个小工作室是我投资的,怕这帮小子偷懒,偶尔就过来看看。”陆鱼说着,使劲拍了拍旁边小弟的脸,随后又对谢晚道,“对了,这小妹妹今年几岁了呀?还在念书没?我有个朋友是做经纪公司的,我看你底子很好呀,包装包装,将来去唱唱歌,跳跳舞,演演戏,赚钱得很呐!”
“如果她有这个意向,一定找您,到时候陆总可别推辞。好啦,不打扰陆总您了,下次见面再聊。”林晓说完,便赶紧挥挥手,同时带着谢晚迅速朝马路的另一头走去。
陆鱼看着两人的背影,不屑地轻哼了一声。一旁的小弟看他再次举起拿烟的手,赶忙抓着打火机就想上去帮他点烟,冷不丁却被他一巴掌推到了一旁。
“滚!”陆鱼气哼哼地把烟往地上一丢,一低头,正巧瞥见了袖口处一块明显的红色痕迹,顿时有些烦躁地将袖扣解开,把袖子卷起,然后才往小弟背上一拍,“还不他妈的去开车!”
另一头,拐过街角的林晓又带着谢晚走了一小截才停下。
他委实是烦这陆鱼。要说他这些年做生意也算是见过了各式讨人厌的玩意儿,就是那帮没皮没脸的阿三也不至于让他这么反感,但唯独这陆鱼是第一眼就让他讨厌,而且是越见越讨厌,直恨不得给他两拳才好。
长出了一口气,林晓正想与谢晚商量接下来该怎么走,冷不丁一扭头,却见她双目无神,一脸惊吓过度的样子。明明是在大太阳底下,她却用两只手紧紧地抱着肩膀,抖个不停。
“怎么了?”林晓心头一紧,赶忙询问,却又不敢太大声,唯恐将她惊到。
“我,我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
朝花夕拾,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尤其是当你想要拾起一朵十八年前的花,那无异于刻舟求剑,水中捞月。
不过,如果十八年来你一直惦念着当年未曾拾起的那朵花,那么当机会真的出现在你面前时,倒不会觉得困难,只感到庆幸了。
自她离开以后,与她一起走在回家路上的场景,已在林晓的脑海中回放过太多次。
人们常说,总是怀念过去的人,都是因为当下过的并不幸福。是了,从那天过后,林晓就从未真正感受过幸福的滋味,因此他才会一遍又一遍地回忆那些本想忘记的过去,就像是小时候偷偷藏起了一块糖,明明想要多放一段时间,但又忍不住会时常拿出来舔舐。
无法放下的执念,无法忘记的回忆,它们就像是高烧过后的咳嗽一样不停纠缠着他,让他得不到片刻的安宁。只是,当林晓真正走在根治这一切的路上时,他的心中竟渐渐盈满了恐惧。
近乡情更怯,久病更忌医。
越是靠近真相,反而越是让人感到害怕,既害怕一切跟自己想的一样,也害怕一切跟自己想的不一样。得到真相过后,又该如何处理今天的人与事,则更让他感到迷茫,无措。
这种恐惧并不是林晓所独有的,因为一旁的谢晚也突然间停下了脚步。
林晓很快便觉察到了她的变化。他对待她一向如此。但凡放在心里的事,点滴雨露也是狂风骤雨,很难让人忽视,不是吗?
“怎么了?”他问。
谢晚张了张嘴,秀眉微蹙,茫然中带着丝丝迟疑:“我......”
真相是什么,时至今日,真的还重要吗?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如果不是自己的突然出现,他大概会和裴艳秋结婚吧。他们都是极好的人,他们一定会很幸福,她很确定这一点。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就算找到了真相,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再费劲找什么真相呢?也许,忘了过去,放下执念,对他,对自己,对艳秋,对今天的人们来说,才是更好的选择,对吧?
“我们......回去吧。”她说,声音轻得就像是无意识的呓语。
林晓看了她一眼,将头转向一边,悄悄深呼吸了几下,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努力挤出笑来:“你,你累了吧?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会儿,买杯咖啡,坐一坐?”
“不,不用了,我不累,只是......”谢晚说着说着,便低下头,说不下去了。
“我明白。”林晓看着她,心情复杂,眉头不停地皱起又松开,好半晌,才道,“我,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说着,也不管对方愿不愿听,林晓很快便自顾自地讲了起来:“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实验。他往一些还没长大的苹果里插进了一根针。他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苹果都会正常地长大,因为那钢针很细,很小,它所造成的伤口是不值一提的。可是他错了,这些苹果要么很快就枯萎死去,掉下枝头,要么发育不良,畸形扭曲。其实人就像是苹果,有些事就像是苹果里的针,不拔掉它,无论过去多久,也是没办法再回到正常生活的。当然,这是我,是我个人的,一种很自私的想法。嗯,如果你累了的话,我们可以现在就回去。”
于他而言,这是扎在他心里的,一根拔不出来的,时常作痛的刺,现在既然有机会将它彻底解决,那他当然要抓住这个机会。只是,如果她不愿意,那么,也就算了吧。
谢晚抬起头,看向一只手使劲抓着另一只手的手腕,眼神空洞的林晓,忽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她的眼睛里又情不自禁地流出泪来。
他委屈自己时的表情还是和从前一样,只是额头多了好多皱纹,看得人心疼。
“不,继续走吧。”她说完便强行抓起林晓的手,大步朝前走去。
两人走过已经大变样的老街,穿过记忆中摆着零食与玩具的胡同,然后上了一座拱形小桥。桥不长,应该说很短,比起连接两岸的实际意义,倒更像是刻意留下的,一处属于过去的风景。
约莫是夏天的缘故,桥下的小溪几乎干了,露出满是鹅卵石的灰白色河床,就连青苔也都枯死。
林晓对这里的记忆不多,还是在走过小桥之后,看到一栋深蓝色的大厦时,才终于想起小时候曾来过这儿。
眼前的大厦有些年头了,外面的空调挂机和纠缠在一起的电线上肉眼可见的挂满了已成团状的灰尘,就连最上面的金色招牌也在岁月的洗礼下被镀上了一层污浊的灰黑色。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和父母一起来附近走亲戚时路过过几次,所以林晓对这儿有些印象,但并不清楚这大厦具体是做什么的。如今这栋大厦每层都贴着不一样的标,什么按摩洗浴、密室逃脱、兴趣补习,不一而足。
就在林晓想要询问谢晚下一步该怎么走时,迎面却见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大厦黑洞洞的大厅里大跨步地走了出来。
陆鱼还是那副打扮,一身花哨的同色西服,一双尖头皮鞋,明明都是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却硬是被他穿出了一种地摊货的廉价感。大概是因为忽然从光线不好的地方移动到了大太阳底下,所以他一出来便眯着眼,东张西望的。忽然瞧见了林晓,陆鱼先是愣了下,然后才举起那只拿着烟的手,兴高采烈地打起了招呼。
“哎哟!林总!”
林晓眼角一抽,真想转身就走,可眼看着对方都过来了,出于礼貌,还是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声:“陆总,早上好。”
“哈哈哈,真巧,竟然在这儿遇到你了。”陆鱼带着小弟笑嘻嘻地走上来,瞥了眼林晓身旁的少女,眉毛一挑,“咦,没见过这小姑娘呀?林总你这是?”
“亲戚家的小孩儿。”林晓不动声色地挡在了谢晚身前,同时转移了话题:“对了,陆总您这是住附近?”
“我?嗨,这里面有个小工作室是我投资的,怕这帮小子偷懒,偶尔就过来看看。”陆鱼说着,使劲拍了拍旁边小弟的脸,随后又对谢晚道,“对了,这小妹妹今年几岁了呀?还在念书没?我有个朋友是做经纪公司的,我看你底子很好呀,包装包装,将来去唱唱歌,跳跳舞,演演戏,赚钱得很呐!”
“如果她有这个意向,一定找您,到时候陆总可别推辞。好啦,不打扰陆总您了,下次见面再聊。”林晓说完,便赶紧挥挥手,同时带着谢晚迅速朝马路的另一头走去。
陆鱼看着两人的背影,不屑地轻哼了一声。一旁的小弟看他再次举起拿烟的手,赶忙抓着打火机就想上去帮他点烟,冷不丁却被他一巴掌推到了一旁。
“滚!”陆鱼气哼哼地把烟往地上一丢,一低头,正巧瞥见了袖口处一块明显的红色痕迹,顿时有些烦躁地将袖扣解开,把袖子卷起,然后才往小弟背上一拍,“还不他妈的去开车!”
另一头,拐过街角的林晓又带着谢晚走了一小截才停下。
他委实是烦这陆鱼。要说他这些年做生意也算是见过了各式讨人厌的玩意儿,就是那帮没皮没脸的阿三也不至于让他这么反感,但唯独这陆鱼是第一眼就让他讨厌,而且是越见越讨厌,直恨不得给他两拳才好。
长出了一口气,林晓正想与谢晚商量接下来该怎么走,冷不丁一扭头,却见她双目无神,一脸惊吓过度的样子。明明是在大太阳底下,她却用两只手紧紧地抱着肩膀,抖个不停。
“怎么了?”林晓心头一紧,赶忙询问,却又不敢太大声,唯恐将她惊到。
“我,我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