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南州人都知道,北边的唐家是个地地道道的刺头儿。
唐家老爹唐玉山就是那个带头的,半百的年纪都用来换工作了,从厨子到邮递员,大大小小啥活都干过,愣是待不过一年。
邻居们都喊他“唐飞腿”,没错,就是飞毛腿,但这条飞毛腿不在跑步,而在跑路。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子带头不靠谱,生出来的儿子也好不到哪去。
唐家老二唐成泰比起他的倒霉爹来可毫不逊色。
二十好几了工作零经验,整日只知道骑着“心爱的小摩托”炸街,混社会倒是老手,只不过这位老手被人嫌年纪大,似乎一直都是“底层人民”。
当然,在家也是底层,据说唐家巷子里天天一到晚上就有人听到男人的哀嚎。
唐家老大唐成国是唐家唯一靠谱的了,面对鸡飞狗跳的家,明明年纪不大的他却早早愁得白了头。为了拉扯这个家,这位“家主”大哥不得不辍学开起了货车。
人人都说这个小大人日日拉的不是货,是家里的糟心事。
最让人又爱又恨的就是唐家的老幺唐成安了,虽然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小姑娘却没养成娇气的性子,亮晶晶的小鹿眼睛滴溜溜地转,人是鬼机灵得很,镇上的人都喜欢这个孩子。
她也“不负众望”,干出了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其中不得不提的就是她那场“感天动地”的大告白了。
//
“成安!成安!你老公回来啦!!”
赵姐的嗓音向来是最独特的,乐兴饭店人人尊称她一声“乐兴韩红”,那穿透力是直冲天灵盖级别的。
但这一嗓子对唐成安来说就是催命号子,听了两眼一黑,只见她急冲冲出了办公室,抓着手里人事部刚交上来的账单二话不说塞进了赵姐嘴里,押人贩一样把赵姐关进了办公室。
进了办公室的“罪犯”赵姐也不客气,随手拿起个杯子咽了口茶水润喉,这“名嗓子”倒不是因为刚刚那声嚎伤了,而是喊完了后笑不停笑伤的。
笑什么呢?还不是唐成安这位好不容易回来的“老公”,这位可是当年小姑娘声势浩大地追了人家整整一年才“到手”的宝贝呢,唐小姐“娶媳妇”的故事在南州那可谓是“经典永流传”。
“嘿!人家现在正在福利院门口等着呢。”赵姐喝着茶也能闲出嘴来没好意地调侃一句,斜眼瞟了瞟这位“女主角”。
唐成安身子倚在桌边,双手反撑桌上,抿着嘴,头疼得厉害。
“你俩这算起来有十几年没见了吧?”赵姐歪着头,笑得贼兮兮的,“人家魏寻那本来是在大北京打拼着呢,这趟回来只怕是要把媳妇儿一块带走哟!”
唐成安听了那脸是刷地一下全红了,嘴里黏黏糊糊地吐不出几个清楚的字来。
“赵姐……哎呀……你别……”
“哎哟,你怕什么啦?”赵姐放下茶杯,捧起唐成安涨红了的脸,“你可是咱们南州最大饭店——乐兴饭店唯一的女经理,这魏寻从北京回来有什么关系?人都是要讲落叶归根的嘛!在南州你配他足够啦!”
别看唐成安现在挺风光,小时候的她也是个令人头大的角儿。
小小年纪酷爱追星,什么费翔啊张国荣啊,只要是当时炙手可热的明星,唐成安就把海报贴得房间的墙壁满满当当,连缝都不剩。
年少的激情都用来追星了,哪还分的出什么用到功课上呢?
所以唐成安从小学开始就经常拿着不及格的卷子回家交差,她老爹和二哥自己就不成器,对此也无话可说,但逃不过她那位神勇的大哥啊。
每回被大哥发现那揉成咸菜的可怜试卷,唐成国看成安的眼神就像刀子划拉在身上一样,捅得她生疼,血涓涓地流似的。
小升初那会儿唐成国对妹妹了如指掌,特地请了长假,亲自盯着唐成安复习备考。
在这样的半推半就下可算是度过一劫,不过从此唐成安见到大哥就发怵,直冒冷汗。
被这“炼狱生活”吓怕了,唐成安一升上初中就想着各种法子把这没眼看的成绩往上托一托。
这位唐长老取了一路的经,总算是从朋友那儿听来了可靠的办法——找南州有名的高材生魏寻补习。
没成想这趟竟入了女儿国,挪不动脚了。
按计划一大早唐成安便提着大堆的凉薯和赖葡萄兴冲冲地去了魏寻宿舍“守株待兔”。
她想这一大袋子的水果肯定能把魏寻那张拒绝的嘴堵死,就算他大公无私不受赂,那自己就撒撒娇,死皮赖脸地求他,就不信他还能死心眼儿。
唐成安觉得自己的计划简直天衣无缝,美滋滋地晃起了腿。
“阿寻,就她找你。”
唐成安听到了声音,扭头看过去。
她永远记得那天,七点的太阳刚刚升起,暖黄色的阳光轻轻撒下,夏蝉长长地唱着,宿舍楼有些老旧,偶尔散发出淡淡的木香。
里面走出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色短袖,上面印了香樟摇曳的疏影,一步一步在女孩的眼眸中放大,悄悄留在了心里。
只是这位少年想不到,这样一个早晨过后,他就多了个跟屁虫,她像那天的太阳一样明媚,热烈得有些令人招架不住。
//
这下唐成安哪里还有一丝学习的念头,大多时候都是打着补习的幌子,粘着魏寻犯花痴罢了。
刚开始还好,唐成安没敢有什么大动作,魏寻也只是专心帮助她补课而已。
可时间一长,小姑娘炽热的眼神就藏不住了,魏寻从她日常的走神看出了些端倪,只不过暂时还没发现,其实小姑娘游走的心思早就到了他自己身上。
然而唐成安日复一日送礼的行为逐渐暴露了她的真实目的。
有一回她学着过洋节,在情人节那天塞了一盒巧克力给魏寻,打开就是一张喷了香水的粉红字条,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魏寻我喜欢你」
这可给了魏寻不小冲击,吓得他是好几天没敢理唐成安,时时刻刻避着她。
唐成安哪里是个善罢甘休的人,魏寻没给她回应她就一直跟着他,非得从那张金口里逼出那几个字来。
但她跟了几天,从宿舍到早餐店,甚至到了教室,魏寻座位边上,魏寻都对此闭口不谈。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了!
唐成安大晚上来到魏寻宿舍楼下,举着个老式手电筒,对着魏寻的房间大喊:
“魏寻,你听好了,我唐成安喜欢你,不管你之后会去哪,不管你想做什么,不管你将来会成为怎样的人,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你!
南州太小啦,装不下我对你的喜欢,所以我要天上的星星作证,我唐成安非常非常喜欢你!”
这大阵仗把整栋楼的人都惊醒了,齐刷刷地等着看热闹。
魏寻见实在躲不过,着急忙慌扯了件衣服披上,噔噔噔地下了楼。
见着朝思暮想的魏寻不再躲避,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唐成安仿佛尝到了最甜的野蜂蜜一样,眼里亮闪闪地等着魏寻走来。
魏寻却递给了她一本墨绿色封皮的笔记,他挠了挠耳朵,断断续续地说道:
“咳咳……这个给你,里面……里面有我要说的话。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别让家人担心。”
唐成安把笔记紧紧抱在怀里,踩着一路昏黄的路灯,心跳声代替了隐停的蝉鸣。
一回到家,唐成安就迫不及待地翻着笔记,抽出了夹在里头的纸条,是魏寻的笔迹,上面写道:
「唐成安,我要考大学,至少要离开十年。
你很聪明,这十年里我更希望看到你能够真正用心学习,有更明确的目标,成为优秀的大人。
希望我的笔记能帮到你。
魏寻」
魏寻的字干净漂亮,跟他一样,但唐成安眼神全落在“离开十年”这几个字上了。
这可万万不行,十年都不联系,这爹妈也能忘了吧。
唐成安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
于是一个星期后,魏寻就接到了一大摞的信。
整整十年,每年一封。
小时候的唐成安认为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无时无刻想着对方,心里满满填进的都是他。
真正的爱情就是可以为了他做任何事,也可以放弃任何事。
唐成安的喜欢没骗人,魏寻离开十年也没骗人。
十多年,二人真的没了联系。
唐成安从回忆里清醒过来,整了整头发,还是决定去见一面。也是了,这个十多年没见的旧情人,她轰轰烈烈的初恋,是该好好见一见。
//
一路上买卖的吆喝声,猫猫狗狗追逐的喊叫,自行车叮叮叮的铃铛声,仿佛都和唐成安的心跳重叠在了一起,跟鼓点似的,急切地吹奏出重逢的前奏。
唐成安嘴里一直念念有词,两只手不是散散头发就是抖抖衣服,头低低地看着迈出的脚步。
虽然已经二十四了,她也还是更喜欢穿回力的帆布鞋,即使赵姐经常说她打扮得没有女人味儿。
女人味。
魏寻现在也二十六了吧,他会更喜欢有女人味的人吗?
魏寻,好久不见。
//
看到那棵大银杏,就知道福利院到了。
一大堆的人头团团围在一块儿,街坊邻里的议论声杂糅在一起,唐成安深吸一口气,忐忑不安小跑过去。
“成安!”
唐成安被这一呵定在了原地。
眼前的人顶着一头杂草似的头发,随意地盖在额前,两个黑眼圈像是要长到颧骨一样,连鼻梁上呆板的黑框眼镜都遮不住,隐隐约约还能看到上嘴唇青青的胡子,整个人丧气得像被乌云团住样的。
“你怎么变成这样儿了?!”
唐成安知道眼前的人就是魏寻,因为男人鼻梁上曾经被她用笔误伤,后来变成那块像痣一样的黑点还清清楚楚地留在脸上,她不可能认错。
“我……”魏寻结结巴巴开了口。
“咳咳……”唐成安这时才意识到刚刚自己脑子一热,说出的话有多唐突。
“那什么……我大哥今天刚好也回来,你,你晚上来我们家吃饭吧。”
魏寻愣了愣,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收起了原本想说的话,最后只是轻轻地回答:
“嗯好。”
唐成安根本不敢再看魏寻了,急冲冲转身跑出人群。
她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初恋居然以这样一种天雷滚滚的形式结束了。
南州人都知道,北边的唐家是个地地道道的刺头儿。
唐家老爹唐玉山就是那个带头的,半百的年纪都用来换工作了,从厨子到邮递员,大大小小啥活都干过,愣是待不过一年。
邻居们都喊他“唐飞腿”,没错,就是飞毛腿,但这条飞毛腿不在跑步,而在跑路。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子带头不靠谱,生出来的儿子也好不到哪去。
唐家老二唐成泰比起他的倒霉爹来可毫不逊色。
二十好几了工作零经验,整日只知道骑着“心爱的小摩托”炸街,混社会倒是老手,只不过这位老手被人嫌年纪大,似乎一直都是“底层人民”。
当然,在家也是底层,据说唐家巷子里天天一到晚上就有人听到男人的哀嚎。
唐家老大唐成国是唐家唯一靠谱的了,面对鸡飞狗跳的家,明明年纪不大的他却早早愁得白了头。为了拉扯这个家,这位“家主”大哥不得不辍学开起了货车。
人人都说这个小大人日日拉的不是货,是家里的糟心事。
最让人又爱又恨的就是唐家的老幺唐成安了,虽然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小姑娘却没养成娇气的性子,亮晶晶的小鹿眼睛滴溜溜地转,人是鬼机灵得很,镇上的人都喜欢这个孩子。
她也“不负众望”,干出了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其中不得不提的就是她那场“感天动地”的大告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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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成安!你老公回来啦!!”
赵姐的嗓音向来是最独特的,乐兴饭店人人尊称她一声“乐兴韩红”,那穿透力是直冲天灵盖级别的。
但这一嗓子对唐成安来说就是催命号子,听了两眼一黑,只见她急冲冲出了办公室,抓着手里人事部刚交上来的账单二话不说塞进了赵姐嘴里,押人贩一样把赵姐关进了办公室。
进了办公室的“罪犯”赵姐也不客气,随手拿起个杯子咽了口茶水润喉,这“名嗓子”倒不是因为刚刚那声嚎伤了,而是喊完了后笑不停笑伤的。
笑什么呢?还不是唐成安这位好不容易回来的“老公”,这位可是当年小姑娘声势浩大地追了人家整整一年才“到手”的宝贝呢,唐小姐“娶媳妇”的故事在南州那可谓是“经典永流传”。
“嘿!人家现在正在福利院门口等着呢。”赵姐喝着茶也能闲出嘴来没好意地调侃一句,斜眼瞟了瞟这位“女主角”。
唐成安身子倚在桌边,双手反撑桌上,抿着嘴,头疼得厉害。
“你俩这算起来有十几年没见了吧?”赵姐歪着头,笑得贼兮兮的,“人家魏寻那本来是在大北京打拼着呢,这趟回来只怕是要把媳妇儿一块带走哟!”
唐成安听了那脸是刷地一下全红了,嘴里黏黏糊糊地吐不出几个清楚的字来。
“赵姐……哎呀……你别……”
“哎哟,你怕什么啦?”赵姐放下茶杯,捧起唐成安涨红了的脸,“你可是咱们南州最大饭店——乐兴饭店唯一的女经理,这魏寻从北京回来有什么关系?人都是要讲落叶归根的嘛!在南州你配他足够啦!”
别看唐成安现在挺风光,小时候的她也是个令人头大的角儿。
小小年纪酷爱追星,什么费翔啊张国荣啊,只要是当时炙手可热的明星,唐成安就把海报贴得房间的墙壁满满当当,连缝都不剩。
年少的激情都用来追星了,哪还分的出什么用到功课上呢?
所以唐成安从小学开始就经常拿着不及格的卷子回家交差,她老爹和二哥自己就不成器,对此也无话可说,但逃不过她那位神勇的大哥啊。
每回被大哥发现那揉成咸菜的可怜试卷,唐成国看成安的眼神就像刀子划拉在身上一样,捅得她生疼,血涓涓地流似的。
小升初那会儿唐成国对妹妹了如指掌,特地请了长假,亲自盯着唐成安复习备考。
在这样的半推半就下可算是度过一劫,不过从此唐成安见到大哥就发怵,直冒冷汗。
被这“炼狱生活”吓怕了,唐成安一升上初中就想着各种法子把这没眼看的成绩往上托一托。
这位唐长老取了一路的经,总算是从朋友那儿听来了可靠的办法——找南州有名的高材生魏寻补习。
没成想这趟竟入了女儿国,挪不动脚了。
按计划一大早唐成安便提着大堆的凉薯和赖葡萄兴冲冲地去了魏寻宿舍“守株待兔”。
她想这一大袋子的水果肯定能把魏寻那张拒绝的嘴堵死,就算他大公无私不受赂,那自己就撒撒娇,死皮赖脸地求他,就不信他还能死心眼儿。
唐成安觉得自己的计划简直天衣无缝,美滋滋地晃起了腿。
“阿寻,就她找你。”
唐成安听到了声音,扭头看过去。
她永远记得那天,七点的太阳刚刚升起,暖黄色的阳光轻轻撒下,夏蝉长长地唱着,宿舍楼有些老旧,偶尔散发出淡淡的木香。
里面走出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色短袖,上面印了香樟摇曳的疏影,一步一步在女孩的眼眸中放大,悄悄留在了心里。
只是这位少年想不到,这样一个早晨过后,他就多了个跟屁虫,她像那天的太阳一样明媚,热烈得有些令人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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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唐成安哪里还有一丝学习的念头,大多时候都是打着补习的幌子,粘着魏寻犯花痴罢了。
刚开始还好,唐成安没敢有什么大动作,魏寻也只是专心帮助她补课而已。
可时间一长,小姑娘炽热的眼神就藏不住了,魏寻从她日常的走神看出了些端倪,只不过暂时还没发现,其实小姑娘游走的心思早就到了他自己身上。
然而唐成安日复一日送礼的行为逐渐暴露了她的真实目的。
有一回她学着过洋节,在情人节那天塞了一盒巧克力给魏寻,打开就是一张喷了香水的粉红字条,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魏寻我喜欢你」
这可给了魏寻不小冲击,吓得他是好几天没敢理唐成安,时时刻刻避着她。
唐成安哪里是个善罢甘休的人,魏寻没给她回应她就一直跟着他,非得从那张金口里逼出那几个字来。
但她跟了几天,从宿舍到早餐店,甚至到了教室,魏寻座位边上,魏寻都对此闭口不谈。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了!
唐成安大晚上来到魏寻宿舍楼下,举着个老式手电筒,对着魏寻的房间大喊:
“魏寻,你听好了,我唐成安喜欢你,不管你之后会去哪,不管你想做什么,不管你将来会成为怎样的人,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你!
南州太小啦,装不下我对你的喜欢,所以我要天上的星星作证,我唐成安非常非常喜欢你!”
这大阵仗把整栋楼的人都惊醒了,齐刷刷地等着看热闹。
魏寻见实在躲不过,着急忙慌扯了件衣服披上,噔噔噔地下了楼。
见着朝思暮想的魏寻不再躲避,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唐成安仿佛尝到了最甜的野蜂蜜一样,眼里亮闪闪地等着魏寻走来。
魏寻却递给了她一本墨绿色封皮的笔记,他挠了挠耳朵,断断续续地说道:
“咳咳……这个给你,里面……里面有我要说的话。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别让家人担心。”
唐成安把笔记紧紧抱在怀里,踩着一路昏黄的路灯,心跳声代替了隐停的蝉鸣。
一回到家,唐成安就迫不及待地翻着笔记,抽出了夹在里头的纸条,是魏寻的笔迹,上面写道:
「唐成安,我要考大学,至少要离开十年。
你很聪明,这十年里我更希望看到你能够真正用心学习,有更明确的目标,成为优秀的大人。
希望我的笔记能帮到你。
魏寻」
魏寻的字干净漂亮,跟他一样,但唐成安眼神全落在“离开十年”这几个字上了。
这可万万不行,十年都不联系,这爹妈也能忘了吧。
唐成安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
于是一个星期后,魏寻就接到了一大摞的信。
整整十年,每年一封。
小时候的唐成安认为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无时无刻想着对方,心里满满填进的都是他。
真正的爱情就是可以为了他做任何事,也可以放弃任何事。
唐成安的喜欢没骗人,魏寻离开十年也没骗人。
十多年,二人真的没了联系。
唐成安从回忆里清醒过来,整了整头发,还是决定去见一面。也是了,这个十多年没见的旧情人,她轰轰烈烈的初恋,是该好好见一见。
//
一路上买卖的吆喝声,猫猫狗狗追逐的喊叫,自行车叮叮叮的铃铛声,仿佛都和唐成安的心跳重叠在了一起,跟鼓点似的,急切地吹奏出重逢的前奏。
唐成安嘴里一直念念有词,两只手不是散散头发就是抖抖衣服,头低低地看着迈出的脚步。
虽然已经二十四了,她也还是更喜欢穿回力的帆布鞋,即使赵姐经常说她打扮得没有女人味儿。
女人味。
魏寻现在也二十六了吧,他会更喜欢有女人味的人吗?
魏寻,好久不见。
//
看到那棵大银杏,就知道福利院到了。
一大堆的人头团团围在一块儿,街坊邻里的议论声杂糅在一起,唐成安深吸一口气,忐忑不安小跑过去。
“成安!”
唐成安被这一呵定在了原地。
眼前的人顶着一头杂草似的头发,随意地盖在额前,两个黑眼圈像是要长到颧骨一样,连鼻梁上呆板的黑框眼镜都遮不住,隐隐约约还能看到上嘴唇青青的胡子,整个人丧气得像被乌云团住样的。
“你怎么变成这样儿了?!”
唐成安知道眼前的人就是魏寻,因为男人鼻梁上曾经被她用笔误伤,后来变成那块像痣一样的黑点还清清楚楚地留在脸上,她不可能认错。
“我……”魏寻结结巴巴开了口。
“咳咳……”唐成安这时才意识到刚刚自己脑子一热,说出的话有多唐突。
“那什么……我大哥今天刚好也回来,你,你晚上来我们家吃饭吧。”
魏寻愣了愣,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收起了原本想说的话,最后只是轻轻地回答:
“嗯好。”
唐成安根本不敢再看魏寻了,急冲冲转身跑出人群。
她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初恋居然以这样一种天雷滚滚的形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