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冉冉说完后徐希文就挂断了电话,十分钟后准时地出现在了赵冉冉的办公室楼下。
“哟,这不是徐司令吗,您老的革命成功了?不用你坐镇军中,主持大局了?”徐希文大学毕业后就自己创业办了个工作室,平日里赵冉冉和林可十次约他有九次没空,还有一次也会迟到几个小时。对此赵冉冉她们颇有微辞,但徐希文每次都理直气壮地解释道:这可不像你们平时说的地球少了谁照样转,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停歇,我那工作室少了我就转不起来了。这赚钱吧就像是打仗,钱就那么多,不入你的口袋就会被我收入囊中。而我就是我军的总司令,你说大敌当前,哪有司令员临阵逃脱的。那之后赵冉冉和林可就干脆叫他徐司令了。
“革命虽然尚未成功,但你们这群老战友的情谊还是得兼顾的。今天林可说她有大事宣布,听她那口气,舌头上能开出花来了,像是终生大事似的。我想要是谁把我们林可给收了,也是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万民的大好事,作为你们的老部长我当然不能缺席了。”
“你就贫吧,要是让林可知道你这么损她指不定怎么收拾你呢!”
赵冉冉,林可,徐希文,这三个名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就像是听到伯牙就会想到钟子期,听到梁山伯就会想到祝英台,听到胡歌就会想到霍建华一样,这三个名字就像是每晚八点档连续剧里面的三个主角,虽然他们的故事远没有电视里面演的那么狗血。
赵冉冉也不知道他们三个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但既然走到了一起,那就必须是个传奇。他们仨的确是建华高中的传奇。赵冉冉是个学霸,万年第一,且甩出第二一大截。在高中唯一一次没有考第一那是因为杨涵对她说如果你下一次月考不是第一我们就在一起。虽然这个要求有些无厘头,但那时已被“美色”冲昏了头脑的赵冉冉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果然在下一次放弃了不知道蝉联了多少次的第一宝座,精确地落到了第二的位置上,这也更加着墨了赵冉冉“学霸”的传奇色彩。因为真正的神枪手不是次次都中靶心,而是指哪打哪。
林可和赵冉冉则恰恰相反,她是除了学习之外什么都好的一种人。在学习上她始终信奉着六十分万岁,多一分浪费,少一分受罪的原则。林可最爱的就是唱歌。她喜欢抱着把吉他,在学校田径场的楼梯上唱歌。很多时候她都会拉上赵冉冉做观众,在一片玫瑰色的晚霞中,她的歌声伴着风的声音,吉他的声音,趁着暮色在田径场上散步的人谈话的声音,飞得很远很远。学校有什么晚会也都会有林可的节目,专门为她开一束聚光灯,唱给全校的人听。但赵冉冉始终觉得林可更适合在黄昏后的田径场唱歌,随意地坐着,腰板不必挺得那么直,晚风经过,吹起她的头发盖住了半边脸,赵冉冉觉得那才是最美的林可。
而徐希文并不需要过多的介绍,光是他那张脸就足以叱咤风云了。徐希文是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那种好看的男生,儒雅中带有一丝锋利,平静中又带有一丝疏离。还记得高一刚开学那会,每天他的桌子上都会被各种饮料和零食给摆满,这些全都出自全校各年级各班的女生之手。至于有没有男生的手笔,赵冉冉就不知道了。但徐希文对这些都淡淡的,一概置之不理,能送的就送给了周围的同学,剩下的就全堆在讲台上,就当孝敬上课的老师了。只是可惜,这样一个“遗世独立”的男神,在被安排和赵冉冉和林可同桌后,不到一个月就成功的被她们俩给带偏了。那一落千丈的气质啊,简直比小李子发福的速度还要快。
“下车,我们到了。”徐希文稳稳地把车停在路边的车位上,然后招呼赵冉冉下车。
林可的酒吧在N市的一条不甚繁华,甚至可以说是人迹稀少的街道上,赵冉冉曾质疑她在这开店会不会不出几天就倒闭了啊。林可大骂她乌鸦嘴,并且强制要求她马上“呸”三下。林可说:你以为我的酒吧和他们那些卖酒,卖热闹,卖一夜情的俗气的酒吧是一样的吗,姐卖的可是一种味道。既然卖的是味道,就不用怕巷子深,只要你味道足够香总能吸引人来的。所以林可的酒吧干脆就取名为“Linco\'s 味道”。
徐希文和赵冉冉走了进去,林可正在舞台上给吉他调音。她安安静静,一丝不苟,像是在摆弄一件稀世珍宝。这是林可少有的安静的一面。
“可可!”赵冉冉朝林可喊道。话音刚落,林可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所以说,林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还是非常活泼的。
“冉冉,我都有好久没见你了。我都快望眼欲穿,望断秋水,望尽天涯路了。”林可把自己这二十几年积累的那一点词汇都用上了。“还有你,徐司令,你以为你是余占鳌啊,还能拉起一条队伍?我看你那么想赚钱,拉皮条还差不多。”林可总能在各种语气和语境中自如地互换。
“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为了赚钱忙一点也是情有可原好不好。哪像有的人,为了爱情就忘了咱们的光辉岁月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徐希文!你再说一遍信不信我弄死你。”
虽说赵冉冉绝对称不上有多文静,但比起一点就着的林可来说赵冉冉还是比较不那么冲动的,但今天不知怎么一句话就像踩到了尾巴,可能是在每个月的那几天吧。“行行行,不说了。林可你不是有事要说吗,啥事啊,闹这么大动静。”凡事一有矛盾先认错,这是徐希文为什么能和两个女生做这么久朋友的原因。
“先去吃饭,吃完饭再给你们说。”说完就拉着他们俩往最近的餐厅跑。
这一顿饭林可吃得相当不自在,她本来就是一个藏不住事情的人,况且还有赵冉冉在一边旁敲侧击地问她到底是什么好事。所以整顿饭林可一直在吃,她就不信嘴里塞满了东西还说得出话。
晚饭过后,天也就彻底的黑了,夜色四垂的城市这时活动着另外一种生机。赵冉冉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喜欢过夜生活,林可曾煞有介事地对她说:“城市的夜晚就应该是热闹的,如果太冷清就无法安慰那些躁动的灵魂,我讨厌晚上一个人。”因为不喜欢晚上一个人,所以开了家夜店。虽然林可一直拒不承认她的“味道”是夜店,但晚上营业的店,营业到很晚的店不就是夜店嘛。
走进“味道”,刚才还冷冷清清的酒吧现在已经零零散散地坐了好几个人了。
三人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现在可以说了吧,我怕再憋一会你该得内伤了。”赵冉冉也是个急性子。
“再等一会,他怎么还没来呢?”很显然,林可自己也等不及了。
“他?林可你不会是又吊上哪个男的了吧,但这对你来说很常见啊,怎么用这么大的阵仗,把我们都叫出来呢?”徐希文明知故问道。
林可没有理他,站起来朝门口进来的一个男人挥手。虽然对林可的审美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赵冉冉看到那个朝他们走过来的男人时还是吃了一惊的。那男人长得还算不错,但绝对不是赵冉冉喜欢的类型,甚至说得上有些排斥,排斥的原因大概是他的毛发过于旺盛。那男人留了一头长发,还扎了几条辫子,胡须也蓄得很长,让人一看就感觉他曾经走南闯北,现在只是经过这座城市而已。这样的人一般都很很吸引人,因为他有太多的故事。但绝对吸引不了赵冉冉,一个在同一个学校从本科念到博士的人,一个初恋谈了十几年还幻想着一生一世的人。
“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叫郝野,他是一位诗人兼流浪歌手,不过他现在不再四处流浪了,他答应我就在味道里驻唱。对,没错,他现在也是我的男朋友,并且很有可能成为我的如意郎君哦!我从高二那年就没有了家人,所以你们两个就是我的亲人,叫你们过来就是想让你们看看。”
“郝野,确实好野啊!看来,长发胡须是诗人的标配啊。”徐希文似乎也被郝野的造型吓到了,好久才伸出手来与一直微笑着的郝野握手。
“可可,你这样会不会太快了一点?”原本赵冉冉以为这只是林可一时兴起交的男朋友,没想到她好像是来真的了。
“冉冉,我们都不小了。况且我爱他,很爱很爱他。你知道的,就像某位诗人说的那样,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不是肌肤之亲,而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他就是我的梦想。”
“可可……”赵冉冉还想在说些什么,但她看着林可眼中流动的光彩,就不忍心再说下去了。她记得曾有人告诉过她,你可以爱上一个诗人的诗,但绝对不可以爱上一个诗人。因为诗人是没有爱情的,诗人的眼里就只有诗。但她宁愿相信,上天对林可最大的惩罚在那年就已经结束了,从此,她的可可会被整个世界爱护着。“你应该幸福的!”
是的,我们都应该幸福的,在任何时候,发生了任何的事情,好的或者坏的,我们都愿相信我们始终是上天钟爱的那一个。而我们所祈祷的幸福,只是孩时父母逗我们开心的糖果,仁慈的天父迟早会把它给我们的,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如婴儿一样,可爱的活在这世上。
“冉冉,你怎么哭了?”林可发现一瞬间泪流满面的赵冉冉。
“没什么,我是高兴的。我也有个事情要宣布,我要结婚了!”
“和谁?杨涵?那小子终于等不及了!”徐希文凑过来问道。
“去他的杨涵,他把我给甩了!”赵冉冉哭得更凶了。
“什么?冉冉你说清楚一点。”察觉到事情有点不对的林可急问道。
赵冉冉把这几天发生的,本来打算不告诉他们的事情一下子倒了个干净。其实很多埋于心底的事情不是不想说,而是缺少一个恰当的环境,一个适合的推力。杨涵走了,留下一张不明不白的纸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感觉和当初林可她爸妈去世时很像,虽然赵冉冉知道这样说是对叔叔阿姨的不尊重,但感觉就是一样的。都是曾经以为永远不会消失的人突然间猝不及防不可抗拒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了。
“嘿,杨涵倒是学聪明了,如果当面跟你提分手,还不被你碎尸万段啊。”徐希文想了想说道。
“对啊,杨涵对冉冉那么好怎么会说走就走呢。冉冉,不会被你毁尸灭迹了吧?”林可附和道。
“你们到底站哪边的啊?”赵冉冉哭着哭着被气到了。
“当然是站你这边的啊,他杨涵敢跑,我就让他不敢回来!”林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立场,忙纠正道。
“对,不过冉冉,那你刚刚说你要结婚了是什么意思啊?”
赵冉冉哭够了,拿起桌子上刚点的一杯酒一干而净,“是他杨涵甩了我,难道还要我为他守贞立节不成。我算是看透了,恋爱是不靠谱的,时间再长也没用,到头来还不说走就走?所以我要去相亲,我要找个人结婚!”
这时站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郝野举起酒杯,说道:“那就让我们敬往事一杯酒,再好再念咱也不回头!”
呵,有个会总结的诗人也不错。
“哟,这不是徐司令吗,您老的革命成功了?不用你坐镇军中,主持大局了?”徐希文大学毕业后就自己创业办了个工作室,平日里赵冉冉和林可十次约他有九次没空,还有一次也会迟到几个小时。对此赵冉冉她们颇有微辞,但徐希文每次都理直气壮地解释道:这可不像你们平时说的地球少了谁照样转,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停歇,我那工作室少了我就转不起来了。这赚钱吧就像是打仗,钱就那么多,不入你的口袋就会被我收入囊中。而我就是我军的总司令,你说大敌当前,哪有司令员临阵逃脱的。那之后赵冉冉和林可就干脆叫他徐司令了。
“革命虽然尚未成功,但你们这群老战友的情谊还是得兼顾的。今天林可说她有大事宣布,听她那口气,舌头上能开出花来了,像是终生大事似的。我想要是谁把我们林可给收了,也是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万民的大好事,作为你们的老部长我当然不能缺席了。”
“你就贫吧,要是让林可知道你这么损她指不定怎么收拾你呢!”
赵冉冉,林可,徐希文,这三个名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就像是听到伯牙就会想到钟子期,听到梁山伯就会想到祝英台,听到胡歌就会想到霍建华一样,这三个名字就像是每晚八点档连续剧里面的三个主角,虽然他们的故事远没有电视里面演的那么狗血。
赵冉冉也不知道他们三个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但既然走到了一起,那就必须是个传奇。他们仨的确是建华高中的传奇。赵冉冉是个学霸,万年第一,且甩出第二一大截。在高中唯一一次没有考第一那是因为杨涵对她说如果你下一次月考不是第一我们就在一起。虽然这个要求有些无厘头,但那时已被“美色”冲昏了头脑的赵冉冉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果然在下一次放弃了不知道蝉联了多少次的第一宝座,精确地落到了第二的位置上,这也更加着墨了赵冉冉“学霸”的传奇色彩。因为真正的神枪手不是次次都中靶心,而是指哪打哪。
林可和赵冉冉则恰恰相反,她是除了学习之外什么都好的一种人。在学习上她始终信奉着六十分万岁,多一分浪费,少一分受罪的原则。林可最爱的就是唱歌。她喜欢抱着把吉他,在学校田径场的楼梯上唱歌。很多时候她都会拉上赵冉冉做观众,在一片玫瑰色的晚霞中,她的歌声伴着风的声音,吉他的声音,趁着暮色在田径场上散步的人谈话的声音,飞得很远很远。学校有什么晚会也都会有林可的节目,专门为她开一束聚光灯,唱给全校的人听。但赵冉冉始终觉得林可更适合在黄昏后的田径场唱歌,随意地坐着,腰板不必挺得那么直,晚风经过,吹起她的头发盖住了半边脸,赵冉冉觉得那才是最美的林可。
而徐希文并不需要过多的介绍,光是他那张脸就足以叱咤风云了。徐希文是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那种好看的男生,儒雅中带有一丝锋利,平静中又带有一丝疏离。还记得高一刚开学那会,每天他的桌子上都会被各种饮料和零食给摆满,这些全都出自全校各年级各班的女生之手。至于有没有男生的手笔,赵冉冉就不知道了。但徐希文对这些都淡淡的,一概置之不理,能送的就送给了周围的同学,剩下的就全堆在讲台上,就当孝敬上课的老师了。只是可惜,这样一个“遗世独立”的男神,在被安排和赵冉冉和林可同桌后,不到一个月就成功的被她们俩给带偏了。那一落千丈的气质啊,简直比小李子发福的速度还要快。
“下车,我们到了。”徐希文稳稳地把车停在路边的车位上,然后招呼赵冉冉下车。
林可的酒吧在N市的一条不甚繁华,甚至可以说是人迹稀少的街道上,赵冉冉曾质疑她在这开店会不会不出几天就倒闭了啊。林可大骂她乌鸦嘴,并且强制要求她马上“呸”三下。林可说:你以为我的酒吧和他们那些卖酒,卖热闹,卖一夜情的俗气的酒吧是一样的吗,姐卖的可是一种味道。既然卖的是味道,就不用怕巷子深,只要你味道足够香总能吸引人来的。所以林可的酒吧干脆就取名为“Linco\'s 味道”。
徐希文和赵冉冉走了进去,林可正在舞台上给吉他调音。她安安静静,一丝不苟,像是在摆弄一件稀世珍宝。这是林可少有的安静的一面。
“可可!”赵冉冉朝林可喊道。话音刚落,林可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所以说,林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还是非常活泼的。
“冉冉,我都有好久没见你了。我都快望眼欲穿,望断秋水,望尽天涯路了。”林可把自己这二十几年积累的那一点词汇都用上了。“还有你,徐司令,你以为你是余占鳌啊,还能拉起一条队伍?我看你那么想赚钱,拉皮条还差不多。”林可总能在各种语气和语境中自如地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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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希文!你再说一遍信不信我弄死你。”
虽说赵冉冉绝对称不上有多文静,但比起一点就着的林可来说赵冉冉还是比较不那么冲动的,但今天不知怎么一句话就像踩到了尾巴,可能是在每个月的那几天吧。“行行行,不说了。林可你不是有事要说吗,啥事啊,闹这么大动静。”凡事一有矛盾先认错,这是徐希文为什么能和两个女生做这么久朋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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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顿饭林可吃得相当不自在,她本来就是一个藏不住事情的人,况且还有赵冉冉在一边旁敲侧击地问她到底是什么好事。所以整顿饭林可一直在吃,她就不信嘴里塞满了东西还说得出话。
晚饭过后,天也就彻底的黑了,夜色四垂的城市这时活动着另外一种生机。赵冉冉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喜欢过夜生活,林可曾煞有介事地对她说:“城市的夜晚就应该是热闹的,如果太冷清就无法安慰那些躁动的灵魂,我讨厌晚上一个人。”因为不喜欢晚上一个人,所以开了家夜店。虽然林可一直拒不承认她的“味道”是夜店,但晚上营业的店,营业到很晚的店不就是夜店嘛。
走进“味道”,刚才还冷冷清清的酒吧现在已经零零散散地坐了好几个人了。
三人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现在可以说了吧,我怕再憋一会你该得内伤了。”赵冉冉也是个急性子。
“再等一会,他怎么还没来呢?”很显然,林可自己也等不及了。
“他?林可你不会是又吊上哪个男的了吧,但这对你来说很常见啊,怎么用这么大的阵仗,把我们都叫出来呢?”徐希文明知故问道。
林可没有理他,站起来朝门口进来的一个男人挥手。虽然对林可的审美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赵冉冉看到那个朝他们走过来的男人时还是吃了一惊的。那男人长得还算不错,但绝对不是赵冉冉喜欢的类型,甚至说得上有些排斥,排斥的原因大概是他的毛发过于旺盛。那男人留了一头长发,还扎了几条辫子,胡须也蓄得很长,让人一看就感觉他曾经走南闯北,现在只是经过这座城市而已。这样的人一般都很很吸引人,因为他有太多的故事。但绝对吸引不了赵冉冉,一个在同一个学校从本科念到博士的人,一个初恋谈了十几年还幻想着一生一世的人。
“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叫郝野,他是一位诗人兼流浪歌手,不过他现在不再四处流浪了,他答应我就在味道里驻唱。对,没错,他现在也是我的男朋友,并且很有可能成为我的如意郎君哦!我从高二那年就没有了家人,所以你们两个就是我的亲人,叫你们过来就是想让你们看看。”
“郝野,确实好野啊!看来,长发胡须是诗人的标配啊。”徐希文似乎也被郝野的造型吓到了,好久才伸出手来与一直微笑着的郝野握手。
“可可,你这样会不会太快了一点?”原本赵冉冉以为这只是林可一时兴起交的男朋友,没想到她好像是来真的了。
“冉冉,我们都不小了。况且我爱他,很爱很爱他。你知道的,就像某位诗人说的那样,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不是肌肤之亲,而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他就是我的梦想。”
“可可……”赵冉冉还想在说些什么,但她看着林可眼中流动的光彩,就不忍心再说下去了。她记得曾有人告诉过她,你可以爱上一个诗人的诗,但绝对不可以爱上一个诗人。因为诗人是没有爱情的,诗人的眼里就只有诗。但她宁愿相信,上天对林可最大的惩罚在那年就已经结束了,从此,她的可可会被整个世界爱护着。“你应该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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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冉,你怎么哭了?”林可发现一瞬间泪流满面的赵冉冉。
“没什么,我是高兴的。我也有个事情要宣布,我要结婚了!”
“和谁?杨涵?那小子终于等不及了!”徐希文凑过来问道。
“去他的杨涵,他把我给甩了!”赵冉冉哭得更凶了。
“什么?冉冉你说清楚一点。”察觉到事情有点不对的林可急问道。
赵冉冉把这几天发生的,本来打算不告诉他们的事情一下子倒了个干净。其实很多埋于心底的事情不是不想说,而是缺少一个恰当的环境,一个适合的推力。杨涵走了,留下一张不明不白的纸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感觉和当初林可她爸妈去世时很像,虽然赵冉冉知道这样说是对叔叔阿姨的不尊重,但感觉就是一样的。都是曾经以为永远不会消失的人突然间猝不及防不可抗拒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了。
“嘿,杨涵倒是学聪明了,如果当面跟你提分手,还不被你碎尸万段啊。”徐希文想了想说道。
“对啊,杨涵对冉冉那么好怎么会说走就走呢。冉冉,不会被你毁尸灭迹了吧?”林可附和道。
“你们到底站哪边的啊?”赵冉冉哭着哭着被气到了。
“当然是站你这边的啊,他杨涵敢跑,我就让他不敢回来!”林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立场,忙纠正道。
“对,不过冉冉,那你刚刚说你要结婚了是什么意思啊?”
赵冉冉哭够了,拿起桌子上刚点的一杯酒一干而净,“是他杨涵甩了我,难道还要我为他守贞立节不成。我算是看透了,恋爱是不靠谱的,时间再长也没用,到头来还不说走就走?所以我要去相亲,我要找个人结婚!”
这时站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郝野举起酒杯,说道:“那就让我们敬往事一杯酒,再好再念咱也不回头!”
呵,有个会总结的诗人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