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珍在村口等傅昌平,她站在老榆钱树下,头顶影影绰绰的枝蔓,嘴里叼着一枚榆钱叶,松松垮垮的嚼着。

    鹅黄绿的叶子,尝起来苦中带酸,酸中带涩,但夹杂着夏天的湿热,植物的粘稠,有一种清新的滋味。

    没等几分钟,她遥遥见付昌平,骑着老式二八单杠,迎着夏天的风,穿过青翠的稻田,和昏黄的薄暮,慢慢向这边靠近。

    万珍脚下的这条路,是通往县城的必经路口,也是附近几个村子合力凑钱修的。万珍记得,当时阿爸阿妈农忙后,就拿着铁锹挑着扁担,来村口义务出工。万珍也跟着干了好几个月的活。

    这条泥路,石头掺着泥巴,泥巴裹着沙,也算修得平整通达,就是一到下雨天,秒变坑洼泥潭。

    幸好这几日天气晴朗,太阳毒辣,乡村宽阔的土路,被晒得结实板正。

    万珍站起身,热情的挥了挥手,傅昌平清癯的脸上,霞光一闪而逝。他一贯沉稳持重,泛红的指关节,紧紧捏住车前闸,笨重的大梁车,轱吱轱吱停下来。

    在庞大的老式自行车面前,身量未足的少年,显得有些单薄。万珍坐上车时,能够感到车身,摇摇晃晃,走了好一段路,才能平稳行走。

    她心里捏了一把汗,抬头一看,少年瘦削的脊背,如锋利出鞘的剑,笔直绷紧,沿着脊椎一路向上,是被汗液浸透的线条。

    万珍想了想,现在的傅昌平,也不过14岁而已,平时老成持重,终究稚气未脱。

    可能她上一世,和少年傅昌平交锋不多的缘故,她对傅昌平的记忆,更多停留在中年时代。她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个成熟稳重精明强干,同时富有责任心的企业家形象。

    这种好感,让她重生归来,可以带着滤镜,看待他的沉默寡言,以及他母亲的刻薄。

    万珍记得,上一世,她也见过傅昌平骑大梁车。

    那天,万珍带领几个猴头,翻出学校围墙,在外面烤土豆,被附近的农户告到学校。

    万珍的班主任,罚她打扫茅厕。

    等她结束劳动后,学生已经走光了。

    放学回去的路上,淅淅沥沥下起雨,万珍起初没有当回事,走到半道上时,大雨滂沱,砸得她脑袋嗡嗡响。

    傅昌平推着单车,披着蓝色飞燕牌雨衣,从万珍身边经过。

    瓢泼雨幕,将泥路砸出巨大坑洞。电闪雷鸣,沿着不远的树杈游走。

    “万珍,上车,我带你回家。”他说。

    黑黢黢的眼里,都是水雾,声音也潮呼呼的。

    他的塑料衣摆很大,万珍要是坐在车上,两个人可以共用一件雨衣。

    万珍没理他,硬着头皮往前走。

    傅昌平脱下雨衣,塞在她手里。

    万珍当着傅昌平的面,将雨衣扔进水沟里。

    他没有说话,一双眼睛深渊般死寂。

    万珍讨厌李文秀,连带着讨厌她儿子。

    李文秀是村里的小学老师,丈夫是当年下乡的知情,长得眉清目秀,文质彬彬。据说两人也是郎才女貌,恩爱有加。

    只是,知青返城的政策出来后,男人义无反顾抛下妻儿,和城里的初恋复合了。

    村里人看她孤儿寡母,多有照顾。

    可李文秀眼比额头高,觉得自己识文断字,前夫在省城,儿子出类拔萃,就特别爱说教,爱显摆。

    李文秀的恶劣行径,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她和哪家父母聊天,哪家孩子晚上回家就要挨打。

    毕竟,她平生只做两件事,夸自己孩子,挑别人孩子毛病。

    夸自己孩子是无时无刻,挑人家孩子毛病是见缝插针。

    农村家家户户,院墙挨着院墙,且农村瓦泥土墙也不算高。

    万珍每次挨打时,就往墙上爬。她妈李爱华不但追不上,也够不着。

    万珍从小到大,身手灵活。不能说飞檐走壁,但是爬墙上树,那是一等一的好手。

    有一次,她又窜上院墙,往前跑。

    眼看她妈累得哼哧追不上,已经快要放弃了。

    就见李文秀推开门,语重心长的对她阿妈说,“万宝妈,不是我说你,苗怕虫咬,娃怕娘娇,小洞不补,大洞难堵。你现在都管不住孩子,老了怎么办?指望她喝口凉水都喝不到。”

    正在大喘息的李爱华,听完变了脸色,扶腰站直,河东狮吼。

    “万珍,你给我滚下来!”

    那高分贝的咆哮,与其说她有多盛怒,不如说她要立威。

    万珍虽然调皮,但也知道阿妈什么时候能糊弄过去,什么时候糊弄不过去。

    她乖乖抱着老槐树滑下去,被阿妈拎着耳朵揪回家。

    那天晚上,她被打得惨烈。

    家里反而异常寂静,万珍也是要面子的,真挨打时,死死咬着牙硬扛。

    阿爸晚上回来时,一声接一声的叹息,万珍耳朵被拧肿了,发炎了好几天。

    “牛要训,马要鞭,惯子不教要上天”

    “树小扶直易,树大板直难”

    身为小学老师的李文秀,在学校里针对万珍就算了,平时碰到阿妈,就以人师自居,开启教子课堂,简单来说,她就是觉得,万珍欠打,多打几顿就老实了。

    而阿妈小学毕业,见李文秀有文化,儿子又教育的很好,简直将她的话,奉若金科玉律。

    万珍对李文秀的恨意,如滔天洪水,波及傅昌平。整个小学阶段,万珍不许任何人和傅昌平玩。

    她是孩子王,一呼百应,傅昌平被孤立了很多年。

    万珍有些唏嘘,对她来说,是隔了几十年的往事,但对傅昌平而言,不过是不久前的事而已。他不会觉得自己精神分裂吧?

    “傅昌平”

    万珍唤了一声,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几十年后重生而来,身体里住着一个老灵魂吧?

    “嗯?”

    他回了一声,见万珍没回应,他踮着脚尖,身体微微侧倾,艰难够着地,将车子停在路边。

    “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你累吗?要不换我骑吧?”万珍随意编了一句。

    “不用。”傅昌平语气不冷不热。

    万珍便不再询问,看他费力地划拉着车,又晃晃悠悠的蹬走。

    夏日,树上长树,草上生草,蓬勃绿意里,穿梭着无影无踪的风,倒是不很热,但傅昌平薄薄的脊背,已经被汗水浸透,白色的确良衬衫,贴附着他的背,如同寸草不生的山脊,陡峻如削。

    万珍挪开了眼。

    老式自行车链条,摩擦时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他们伴着这样的节律,蹬了快一个小时,才到达县城,傅昌平鼻翼上都是汗。

    万珍说她没有来过县城,其实不算说谎。

    虽然泥石流发生后,她就被送到县城救治,但当时意识全无。后来就只在医院里躺着,等到好得差不多了,养父开着小轿车来接她去省城时,她隔着车窗扫了一眼外面,全是麻木的感觉。

    此时再看街景,和省城不能比,但也比乡镇丰富多了。

    自由经济后,农村人买卖东西,只能去赶大集,但是在县城的一些街道上,已经有热闹的流动商贩,和固定的门面店了。

    万珍忍不住想,她父母一年到头困在田里,也不过是吃饱肚子,衣食无忧,想要额外生钱,就难上加难。

    像卖鸡鸭鹅蛋这种营收,看着一次赚个三几十,可其实鸡鸭鹅,一天也就下一两个蛋,攒够一两百拿出去卖,就要攒好久,更别说自家也要吃。

    阿爸的手艺活,倒是能给家里带来额外收入,可阿妈身体不好,家里农活也要阿爸干,终究不是长远之道。

    反观傅昌平,就很有经商头脑,虽然不知道他在县城里做什么,但他早早年纪就有赚钱意识,而这也是中国最意气风发的时代,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只要你想做买卖,就没有不赚钱的。

    上一世,万珍的视角困在山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出去后,才感受到世界的参差。

    在她为去省城的路费发愁时,她省城里的很多同学,正在攀比进口钢笔和电子表,更别提从深圳广州,进货的漂亮皮鞋和裙子,时髦年轻人爱穿的喇叭裤,香港运来的瑞士手表和万宝路香烟。

    东方双狮、浪琴,劳力士、百达翡丽,这些阿爸阿妈听都没听过的名字,是城里很多人花好几个工资,也要从偷渡客手里抢的紧俏货。

    任何时代,社会总是会被割裂成,不同的棱面。过去万珍陷在凹面里,现在见过几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能够跳出来,较为前瞻的看待事情。

    比如说,这个时代,适合搞钱。

    傅昌平将自行车,停在一家饭店前。

    万珍抬头看了一眼,饭店名字叫“徐向前饭店”,饭店老板原先在部队做炊事员,后来在国营饭店当厨师,做菜方面小有名气,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名字自带IP光环和流量。

    而饭店开在县一高附近,不远处就是供销社旧址,既能方便有钱人家的孩子,没事出来打打牙祭,也能方便公职人员偶尔出来开开荤。

    饭店不算大,摆着十几张方正八仙桌,长条木板凳,桌上收拢着筷笼,以及泛亮的牡丹搪瓷缸。

    饭店收银台上方,是挂着木牌子的菜单,万珍研究了一下,没有很多野味菜,蝉蛹也列在时令美食一栏。没看到有小炒毒蛇之类的菜系呀。

    饭店老板在柜台看见傅昌平,热情出来打招呼,显然彼此熟稔。

    “徐叔,你上次说要找一条毒蛇泡药酒,我同学正好抓了一条,烙铁头,你看看可行?”

    叫徐叔的男人,宽宽胖胖,无须红面,一看就是吃得很好。果然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官,老话诚不欺人。

    傅昌平将布袋放在地上,那条烙铁头显然被晃晕了,这会没有任何动静。

    万珍正想解开袋子,展示给大家看,傅昌平制止了她。他非常谨慎,去店里拿了带盖的水桶,又放了一些硫磺粉,将袋子放进桶中后,才慢慢解开绳索。

    万珍发现,他对这家店非常熟悉。

    “蛇会求愣子,你看着它不动,可能正在等你伸手。”

    蛇在桶里盘起身,作出攻击的动作。

    徐叔看了说,“这条蛇可以呀,我老岳母有风湿,每年都要泡一桶药酒。”

    万珍听完有些懊恼,一年才泡一桶,这不是长久买卖。

    不过,手里拿着厚厚一叠钞票时,她还是很满足的。

    200元现金,是很多农民一年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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