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狱是拱卫所刑讯犯人的地方,但凡陛下特殊交代的案子,都会直接绕过廷尉府,由拱卫所接手。
卫狱深处。
血腥味,骚臭味弥漫,锁链声,敲打声,呼喊声不绝,犯人们被深色屋檐、几根木头牢牢困住,不见天光。
最里面靠墙的牢房里住着一个特殊的犯人,这个犯人罪名未定,只由宋昼一人审理,也因着罪名未定,所以此人一直没能离开卫狱。
钟巡披散着头发,匍匐着蠕动,身上囚服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上面到处是血迹、鞭痕、泥土、饭汤,他的双臂堪堪垂在两侧,摇摇晃晃,原是已经自关节处折断了,往下看去,更让人惊骇,这人竟然没有十指,这显然不是天生的,从断口处看这是被人慢慢绞断的,断口十分不齐整,并不干脆利落,想来造成这个断口的人应是相当慢条斯理,且心情愉悦。
宋昼如鬼魅般出现在钟巡面前,她狠狠嗅了口空气,享受般地露出了笑,慢慢蹲下来,撩开钟巡的头发,在后者惊惧的视线中说道:“我回来了,我的老朋友。”
只见犯人大大张开嘴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当然不是准备吃饭,而是因为他的下颌早已脱臼,发不出声音是因为舌头被割了,他只能匍匐着一下一下撞向宋昼,聊做无用功。宋昼轻飘飘揽着他的头,笑容满面,“半年不见,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看你有没有好好活着,真是没让我失望,生命顽强,”宋昼见他眼睛瞪大,安抚着拍了拍他的头,“别激动,刺激的还在后头。”
.
宋昼卷了卷袖子,慢条斯理地擦干脸上的血迹,掏出银子放在卫狱小尉手里:“这半年,多谢了。”
小尉赶忙点头哈腰:“大人哪里话,钟巡没死是他的福气。”
宋昼阴郁地瞥他一眼,只点了点头,便离开卫狱。
.
宋昼肩膀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她不甚在意,静静垂首立于一旁,身上的黑衣与红色宫墙在不甚明朗的光线中慢慢融为一体。
五百年前,大邺国一统天下,文渊阁与兴邺宫从临安拔地而起,文渊阁最开始兴建乃是皇子读书的地方,选一些世家子弟伴读,及至后来世家送进来的子弟越来越多,于是便索性办成了世家弟子的大学堂,经过考试,缴纳银子,核算家世,便可进入文渊阁。
五百年斗转星移,文渊阁规模远胜当初,除京都外,各郡县世家官家削尖脑袋也要将自家孩子送进来念书,各方盘根错节,从文渊阁出来的学生入朝为官后政绩斐然,实际上顶起了大邺官场半边天。
此时正是文渊阁散学的时辰。
三三两两的公子们携两三书童自宫门里勾肩搭背走出来,他们嬉笑得认真,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安静垂首的宋昼。
“崔莆这糟老头子,天天不是考什么治国策论就是诗文平仄韵律,又臭又没有新意,害得小爷腰都坐废了,嘿嘿,元宝,你父亲乃大名鼎鼎的太医令,你家有没有什么独门技法,给哥哥按按?”
说话的男子声线明快清朗,身着落拓青衣,洋洋洒洒,随风飘逸,腰系同色金丝玉带,更增添些仙风道骨,只是那后腰带上不伦不类地别着一柄折扇,破坏了那股九天仙人一般的气质。
此人样貌极盛,唇红齿白,肤若白雪,眉目流转间便是一股风流雅士之姿。
风流雅士之姿的钟仪一手捶着腰,一手揽着稍矮小的温润少年抱怨。
那名被叫做元宝的少年轻轻抿出一个酒窝,安抚笑道,“乐康哥哥,崔夫子虽说严厉了些,但他说得一点错都没有,‘备豫不虞,为国常道’,我们多做准备,多学勤思,以后总能派上用场的,”他顿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乐康哥哥,父亲并未传授我这方面的手艺,所以还需哥哥自己先行忍耐几日。但请恕弟弟直言,乐康哥哥这不是大毛病,只需乐康哥哥以后多多走动,”元宝朝两边同窗看了一眼,“就像温衍哥哥跟宗奕哥哥一样习武健体,以后必不会再有如此烦恼。”
钟仪被念的头疼,伸手捏住元宝的脸颊,“嘿,你年纪不大,教训人来倒是一个磕绊不打,跟个小老头似的,我寻思着你话里话外说我好吃懒做呗!”
元宝自小痛感敏锐于常人,顿时被捏得眼泪汪汪,转向一旁,求助,“温衍哥哥......”
于烬皱了皱眉,拍开钟仪的手,“怎没轻没重的!”
钟仪平日粗心惯了,一时没想起来夏元宝怕疼的毛病,现在陡然见他脸上被捏得红通通的,顿时心里愧疚起来,“不疼不疼,乐康哥哥疼你,瞧我,手贱!乐康哥哥等会带你吃好吃的,你喜欢的,随便挑!”
元宝本来也没觉得多大事,立马喜笑颜开,“还要一同请了温衍哥哥跟宗奕哥哥!”
钟仪嘴一撇,心不甘情不愿道,“好,小爷都请,走着!”
于烬低笑出声,见宫门旁边站着人,便落后让了一步,那人低着头给他行了一礼,他随意瞥了一眼,是个女子,看服饰......原是拱卫所的。
于烬点头致意,擦肩走过,风中送来淡淡的血腥味,他脚步一顿,未作停留。
宋昼收回手,并未立即抬头,只静静地盯着地面,仿佛地上有什么奇珍异宝等她挖掘。
“宋昼,宋昼!想什么这么出神,不是与你写信说了,去府里等我,风这么大,你是存心想得了风寒以后赖上我?”
来人着一身白衣,身披白色厚实大氅遮至脚踝,一头乌发被玉冠高高挽起,一双剑眉下是遮挡不住的一对细长桃花眼,多情缱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漾着轻快的笑意。身姿高挑雅正,容貌秀丽无双。但许是因着常年病弱,又兼之临安风大干燥,便显得脸色格外苍白。
“不单单等你。”宋昼并未多言,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玉清明纯质,色泽透亮,一看便是上等好玉。
薛应当即伸手拿过,脸上笑意更加放肆,“水冼芙蓉玉!此物不是在三殿下手里,那个吝啬鬼怎会答应将这等宝玉给你。”
宋昼当即冷了脸,“不许对殿下不敬!”
“瞧你,开个玩笑还值得生气了!这玉怎会在你这里?”薛应边带着宋昼往前走边出声问道。
宋昼视线随意落在前方人影重重的世家公子们身上,淡淡说道,“送你的,我知晓你畏寒,特地跟殿下讨了来,等天气冷了,你便佩在身上,比汤婆子便利些。”
薛应一时哽住,嗓间发紧,“送我?”
“嗯。这玉可生热,能温养身体,对你大有裨益。”
薛应看着空中罡风打出的旋,轻声询问,“是书童与你说了什么?”
“他不曾提起,”宋昼抿了抿唇,道:“文渊阁里有许多二世祖,教养学识都喂进狗肚子里,他们的话你不必放在心上。”
薛应低笑一声,说道,“你知晓这玉乃不世出的极品好玉吗?这么随手便给了我?”
宋昼:“我只是觉得它更适合你罢了,我又用不着。公子配好玉,你文渊阁学识第一,当得起!”
薛应于腰封上佩上水冼芙蓉朗声笑道,“好,我便收下,只是你送我好礼,我若不为你接风洗尘倒也说不过去。走!临安十字街新开了一家酒楼,味道极好,带你尝尝去。”
“好。”
临安十字街,华灯初上,人流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明亮的街灯与天上的群星遥相辉映,灿灿汤汤若天宫星市。
宋昼站在街道恍若一梦,脑海中却不由想起在幽州荒郊拼杀的画面,泥泞的黄土,淋漓的大雨,刀尖的血腥,几经生死,如今触及这人声鼎沸,方知身在人间。
“有何想要的?我买来送你。”
宋昼刚想开口接话,背后传来一道讥笑的声音,“薛子明,就你这穷酸样,还有钱买东西送人呐!”
宋昼跟着薛应转身,原来是御史家的公子,钟仪,钟乐康。
薛应仿佛未听见来人的冷言讽语,抬手作揖,“乐康兄。”
钟仪拿起折扇,“别介!咱们可没这么熟。”
薛应闻言淡淡改声,“钟公子。”
钟仪一噎,脸色看着极不爽利,不再说话,扭头往旁边的酒肆走去。
“你与钟公子似乎有些龃龉,他在文渊阁可经常找你麻烦?”
“他不过嘴上逞强,看见我总奚落几句,于我连皮肉伤都算不上”,薛应似感慨似惊叹道:“可他这人愚不可及,却很善良仗义,不然你以为像于温衍蔺经亘那样的顶级门第为何成日跟一个御史的儿子混在一块。”
宋昼笑道:“为何不能?大邺律法又没规定谁必须与谁交好。”
薛应哼笑一声:“有谁会喜欢挑刺告状的?他爹专门干这个的。”
宋昼看向薛应:“那你为何跟他闹掰?右丞也这样告诫过你?”
薛应:“不尽然。我嘛,不是一路人啊。”
两人说着便走到了新开的酒楼,酒楼占地极广,左右各竖五盏大红灯笼,照得左右牌匾红彤彤的,“遍揽天下食,做一逍遥客”,高挂酒楼上首乃书曰“梦华楼”。
宋昼轻笑一声,“文采一般,胜在通俗易懂,这字倒是笔走龙蛇,大气磅礴,端叫人看出执笔之人定是神采风扬,万分豁达。”
宋昼自幼养在李钰身边,李钰爱写字,喜书法,连带着宋昼耳濡目染之下也对书法有些见解。
薛应见宋昼如此赞赏,脸上露出些许古怪的神色,“当真如此好?”
“还不错。”
“与我比,孰好?”
宋昼微侧过身,惊奇地看着薛应,“我从不知你在意这些。”
“以前不在意,今日却要问问你,你也说我乃文渊阁第一,怎么不许我现下起了胜负心吗?”
卫狱是拱卫所刑讯犯人的地方,但凡陛下特殊交代的案子,都会直接绕过廷尉府,由拱卫所接手。
卫狱深处。
血腥味,骚臭味弥漫,锁链声,敲打声,呼喊声不绝,犯人们被深色屋檐、几根木头牢牢困住,不见天光。
最里面靠墙的牢房里住着一个特殊的犯人,这个犯人罪名未定,只由宋昼一人审理,也因着罪名未定,所以此人一直没能离开卫狱。
钟巡披散着头发,匍匐着蠕动,身上囚服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上面到处是血迹、鞭痕、泥土、饭汤,他的双臂堪堪垂在两侧,摇摇晃晃,原是已经自关节处折断了,往下看去,更让人惊骇,这人竟然没有十指,这显然不是天生的,从断口处看这是被人慢慢绞断的,断口十分不齐整,并不干脆利落,想来造成这个断口的人应是相当慢条斯理,且心情愉悦。
宋昼如鬼魅般出现在钟巡面前,她狠狠嗅了口空气,享受般地露出了笑,慢慢蹲下来,撩开钟巡的头发,在后者惊惧的视线中说道:“我回来了,我的老朋友。”
只见犯人大大张开嘴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当然不是准备吃饭,而是因为他的下颌早已脱臼,发不出声音是因为舌头被割了,他只能匍匐着一下一下撞向宋昼,聊做无用功。宋昼轻飘飘揽着他的头,笑容满面,“半年不见,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看你有没有好好活着,真是没让我失望,生命顽强,”宋昼见他眼睛瞪大,安抚着拍了拍他的头,“别激动,刺激的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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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昼卷了卷袖子,慢条斯理地擦干脸上的血迹,掏出银子放在卫狱小尉手里:“这半年,多谢了。”
小尉赶忙点头哈腰:“大人哪里话,钟巡没死是他的福气。”
宋昼阴郁地瞥他一眼,只点了点头,便离开卫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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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昼肩膀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她不甚在意,静静垂首立于一旁,身上的黑衣与红色宫墙在不甚明朗的光线中慢慢融为一体。
五百年前,大邺国一统天下,文渊阁与兴邺宫从临安拔地而起,文渊阁最开始兴建乃是皇子读书的地方,选一些世家子弟伴读,及至后来世家送进来的子弟越来越多,于是便索性办成了世家弟子的大学堂,经过考试,缴纳银子,核算家世,便可进入文渊阁。
五百年斗转星移,文渊阁规模远胜当初,除京都外,各郡县世家官家削尖脑袋也要将自家孩子送进来念书,各方盘根错节,从文渊阁出来的学生入朝为官后政绩斐然,实际上顶起了大邺官场半边天。
此时正是文渊阁散学的时辰。
三三两两的公子们携两三书童自宫门里勾肩搭背走出来,他们嬉笑得认真,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安静垂首的宋昼。
“崔莆这糟老头子,天天不是考什么治国策论就是诗文平仄韵律,又臭又没有新意,害得小爷腰都坐废了,嘿嘿,元宝,你父亲乃大名鼎鼎的太医令,你家有没有什么独门技法,给哥哥按按?”
说话的男子声线明快清朗,身着落拓青衣,洋洋洒洒,随风飘逸,腰系同色金丝玉带,更增添些仙风道骨,只是那后腰带上不伦不类地别着一柄折扇,破坏了那股九天仙人一般的气质。
此人样貌极盛,唇红齿白,肤若白雪,眉目流转间便是一股风流雅士之姿。
风流雅士之姿的钟仪一手捶着腰,一手揽着稍矮小的温润少年抱怨。
那名被叫做元宝的少年轻轻抿出一个酒窝,安抚笑道,“乐康哥哥,崔夫子虽说严厉了些,但他说得一点错都没有,‘备豫不虞,为国常道’,我们多做准备,多学勤思,以后总能派上用场的,”他顿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乐康哥哥,父亲并未传授我这方面的手艺,所以还需哥哥自己先行忍耐几日。但请恕弟弟直言,乐康哥哥这不是大毛病,只需乐康哥哥以后多多走动,”元宝朝两边同窗看了一眼,“就像温衍哥哥跟宗奕哥哥一样习武健体,以后必不会再有如此烦恼。”
钟仪被念的头疼,伸手捏住元宝的脸颊,“嘿,你年纪不大,教训人来倒是一个磕绊不打,跟个小老头似的,我寻思着你话里话外说我好吃懒做呗!”
元宝自小痛感敏锐于常人,顿时被捏得眼泪汪汪,转向一旁,求助,“温衍哥哥......”
于烬皱了皱眉,拍开钟仪的手,“怎没轻没重的!”
钟仪平日粗心惯了,一时没想起来夏元宝怕疼的毛病,现在陡然见他脸上被捏得红通通的,顿时心里愧疚起来,“不疼不疼,乐康哥哥疼你,瞧我,手贱!乐康哥哥等会带你吃好吃的,你喜欢的,随便挑!”
元宝本来也没觉得多大事,立马喜笑颜开,“还要一同请了温衍哥哥跟宗奕哥哥!”
钟仪嘴一撇,心不甘情不愿道,“好,小爷都请,走着!”
于烬低笑出声,见宫门旁边站着人,便落后让了一步,那人低着头给他行了一礼,他随意瞥了一眼,是个女子,看服饰......原是拱卫所的。
于烬点头致意,擦肩走过,风中送来淡淡的血腥味,他脚步一顿,未作停留。
宋昼收回手,并未立即抬头,只静静地盯着地面,仿佛地上有什么奇珍异宝等她挖掘。
“宋昼,宋昼!想什么这么出神,不是与你写信说了,去府里等我,风这么大,你是存心想得了风寒以后赖上我?”
来人着一身白衣,身披白色厚实大氅遮至脚踝,一头乌发被玉冠高高挽起,一双剑眉下是遮挡不住的一对细长桃花眼,多情缱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漾着轻快的笑意。身姿高挑雅正,容貌秀丽无双。但许是因着常年病弱,又兼之临安风大干燥,便显得脸色格外苍白。
“不单单等你。”宋昼并未多言,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玉清明纯质,色泽透亮,一看便是上等好玉。
薛应当即伸手拿过,脸上笑意更加放肆,“水冼芙蓉玉!此物不是在三殿下手里,那个吝啬鬼怎会答应将这等宝玉给你。”
宋昼当即冷了脸,“不许对殿下不敬!”
“瞧你,开个玩笑还值得生气了!这玉怎会在你这里?”薛应边带着宋昼往前走边出声问道。
宋昼视线随意落在前方人影重重的世家公子们身上,淡淡说道,“送你的,我知晓你畏寒,特地跟殿下讨了来,等天气冷了,你便佩在身上,比汤婆子便利些。”
薛应一时哽住,嗓间发紧,“送我?”
“嗯。这玉可生热,能温养身体,对你大有裨益。”
薛应看着空中罡风打出的旋,轻声询问,“是书童与你说了什么?”
“他不曾提起,”宋昼抿了抿唇,道:“文渊阁里有许多二世祖,教养学识都喂进狗肚子里,他们的话你不必放在心上。”
薛应低笑一声,说道,“你知晓这玉乃不世出的极品好玉吗?这么随手便给了我?”
宋昼:“我只是觉得它更适合你罢了,我又用不着。公子配好玉,你文渊阁学识第一,当得起!”
薛应于腰封上佩上水冼芙蓉朗声笑道,“好,我便收下,只是你送我好礼,我若不为你接风洗尘倒也说不过去。走!临安十字街新开了一家酒楼,味道极好,带你尝尝去。”
“好。”
临安十字街,华灯初上,人流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明亮的街灯与天上的群星遥相辉映,灿灿汤汤若天宫星市。
宋昼站在街道恍若一梦,脑海中却不由想起在幽州荒郊拼杀的画面,泥泞的黄土,淋漓的大雨,刀尖的血腥,几经生死,如今触及这人声鼎沸,方知身在人间。
“有何想要的?我买来送你。”
宋昼刚想开口接话,背后传来一道讥笑的声音,“薛子明,就你这穷酸样,还有钱买东西送人呐!”
宋昼跟着薛应转身,原来是御史家的公子,钟仪,钟乐康。
薛应仿佛未听见来人的冷言讽语,抬手作揖,“乐康兄。”
钟仪拿起折扇,“别介!咱们可没这么熟。”
薛应闻言淡淡改声,“钟公子。”
钟仪一噎,脸色看着极不爽利,不再说话,扭头往旁边的酒肆走去。
“你与钟公子似乎有些龃龉,他在文渊阁可经常找你麻烦?”
“他不过嘴上逞强,看见我总奚落几句,于我连皮肉伤都算不上”,薛应似感慨似惊叹道:“可他这人愚不可及,却很善良仗义,不然你以为像于温衍蔺经亘那样的顶级门第为何成日跟一个御史的儿子混在一块。”
宋昼笑道:“为何不能?大邺律法又没规定谁必须与谁交好。”
薛应哼笑一声:“有谁会喜欢挑刺告状的?他爹专门干这个的。”
宋昼看向薛应:“那你为何跟他闹掰?右丞也这样告诫过你?”
薛应:“不尽然。我嘛,不是一路人啊。”
两人说着便走到了新开的酒楼,酒楼占地极广,左右各竖五盏大红灯笼,照得左右牌匾红彤彤的,“遍揽天下食,做一逍遥客”,高挂酒楼上首乃书曰“梦华楼”。
宋昼轻笑一声,“文采一般,胜在通俗易懂,这字倒是笔走龙蛇,大气磅礴,端叫人看出执笔之人定是神采风扬,万分豁达。”
宋昼自幼养在李钰身边,李钰爱写字,喜书法,连带着宋昼耳濡目染之下也对书法有些见解。
薛应见宋昼如此赞赏,脸上露出些许古怪的神色,“当真如此好?”
“还不错。”
“与我比,孰好?”
宋昼微侧过身,惊奇地看着薛应,“我从不知你在意这些。”
“以前不在意,今日却要问问你,你也说我乃文渊阁第一,怎么不许我现下起了胜负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