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初,简书瑾处理完在英国这个阴晴不定阴雨连绵的地方的大小事以后终于能够回国。他从未有那么热爱香港的时刻,甚至有些近乡情怯,即使这里并没有多少让他值得怀念的事和物。

    父亲派来的司机早早地就站在出口迎他,但很快他就明白,再好的司机在香港的媒体面前都是尘埃。

    他一眼就能认出那位被媒体簇拥着的主人公是……谁,这样出众的人在人群里想不被注意到都难。她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手上的爱马仕birkin30里还装着刚从飞机上脱下的棉袄。墨镜将她的侧脸线条勾勒的更加凌厉分明,决绝又冷淡。,像清晨的雾气,抓也抓不住。

    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还是一个手里拿着麦当劳坐在唱片公司底下因为工作人员歧视大陆人而哭鼻子的小姑娘。他暗叹唱片公司没眼光,因为林菲一看就是以后会成为明星的料子。

    如今,她也确实成为了时代偶像。香港机场全部都是她的广告,甚至美国人都说她是“the diva of pop”。

    司机看他盯的太久,跟他解释道:「那是香港这几年特别火的女歌手,你离开香港时间太久应该不知道,他老公最近出轨了。反正我不喜欢她,衣服妆发都怪怪的,人也冷淡,除了歌好听,真不知道年轻人喜欢她什么。」

    简书瑾装作恍然大悟般弯了弯嘴角,和司机开辟出了一条新道路,在机场出口驻足两眼便上车了。

    林菲仍在机场里面堵着,香港媒体的闪光灯贴着她脸一下一下的闪,仿佛要把毛孔都拍出来。

    「你之前知不知道连宇和张佳媛的关系呢?」

    「连宇说张佳媛才是她的爱人,你怎么看呢?」

    「连宇同你结婚三年,却说与张佳媛相恋四年,你知不知道呢?」

    林菲始终保持缄默。她不想去评价任何人,更不喜欢把感情事铺开放在明面上说。

    她已经没有眼泪可以流,在北京的那几天早已经把泪流干。整个人封锁在北京的别墅里,任由自己在负面情绪中挣扎,窗帘从没拉开过,烟头的火星是房间里唯一的亮光。她任由自己沉在海底,然后再漂浮上来。她从不是一个会因为外界评价陷入自我怀疑的人。

    可是连宇搂着张佳媛说,这是我的爱人,是她清清楚楚在电视上看到的视频。她也能清楚地捕捉到张佳媛在看到香港媒体时眼睛流露出的毫不掩饰的厌恶,以及在连宇说他们是恋人时的幸福。

    林菲仿佛都相信他们是神仙眷侣。但是可惜了,她是连宇的妻子,甚至连宇和张佳媛住的房子也是林菲买的。她匆匆忙忙订了回北京的飞机,却什么也不敢做。她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让自己不要害怕失去,心平气和地面对这段失败的婚姻。

    北京对她来说一直是避风港,是家,是她生长的地方,她这次却在这里感到迷惘。

    她曾经也爱他爱到愿意和他一起住在北京逼仄的胡同里,听着老旧唱片机里的摇滚乐,过去的很多瞬间,她包容他的一切,他想让更多的人听到自己的摇滚,她就在香港托人帮忙给他办演唱会。

    张佳媛的事情她也曾听说过,那个时候他还装模作样地发誓说自己一定会断掉。那个时候,林菲坚信,他会拿爱与自己回应。

    如今却是装都不装,自己的包容反倒成了纵容。

    都是眷恋才让爱情危险。

    想到那两个人会在她北京的房子里干什么事情,胃里便一阵子翻江倒海,耳朵已经听不见媒体的话语,闪光灯照在脸上也视若无睹,只想快点逃出这个机场。

    媒体像围墙一样将路全部封死,最后还是路人看不下去,去找的机场保安,这场闹剧才得以结束。

    几乎是逃的速度冲出机场,刚一上车,林菲便摘下墨镜准备装睡,经纪人Law姐看出了她的心思,率先发话:

    「你在北京和他谈了吗?」

    「冇。」

    「见面了吗?打电话了吗?你赶紧让那两个人从你的房子里搬出去。算我求你。」

    「冇。他没给我打过电话。」

    「那你他妈到北京干什么了?他还不给你打电话?他凭什么?装都不装啊?嘉林花园那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谁名字他忘了?」

    Law姐一直是个火爆性子,这么多年如果没有她的帮助,林菲现在可能还是个唱香港苦情歌的普通女歌手。在香港媒体乱写她的文章时,也会直接在众目睽睽之下爆粗口。林菲感激每一个帮助过自己的人。她本就不善于表达自己,面对她的质问,她一时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坚定的说:

    「放心,我会离婚的。」

    「我要是你,我应该先放火烧了嘉林花园那套别墅,反正你钱多。不行,烧之前得把连宇的头按在地上扇十个巴掌。他真的是神经病。你当年就应该听劝,根本不能跟他结婚!」Law姐越骂越起劲,大有将连宇祖宗十八代拖出来鞭尸的节奏,林菲负责在后排小心翼翼的憋笑,。「你这次去北京干什么了?你钱多,机票不要钱是吧?你的时间成本不是成本?」

    「上香,雍和宫上香很灵的。」

    「那我应该许愿五年前你和连宇分手。」

    Law姐正骂着起劲,突兀的手机铃声打断了这场单方面的唇枪舌战,换上了一副较为官方的话术:「您好?找边个?」

    「您好,我是Mefloar的总经理,我是简书瑾」,男人低沉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听说林小姐和唱片公司的合约快到期了?」

    「是」,Law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人物关系,「你阿爸是简英贤?」

    简书瑾只在那边称是,谦虚道自己年轻,不如阿爸事业有成,刚刚处理完英国的生意,想约林小姐吃个饭,将自己加入到林小姐续约的唱片公司考虑范围之内。

    Law转头示意林菲,谁能想到林菲直接一口答应了这不算太正式的口头邀约。

    简书瑾将餐厅地点以及时间向Law说明,接着又说了一大堆客套话。

    电话挂断,Law问林菲为什么答应的这么爽快,简英贤的儿子理应该“子承父业”:

    「简英贤现在的女朋友比他儿子还要小个十岁呢,啧啧,有钱真好,老头子还能找小姑娘。」

    「我欠简书瑾个人情嘛。」

    她脑海中浮现出五年前她刚来香港的时候,只因她是“北姑”,被唱片公司的人排挤,那时她羽翼未丰,谁也没想到以后这样一个大陆人能在香港乃至亚洲取得如此大的成就。

    她一个人坐在唱片公司的楼梯口哭泣,心里发誓自己以后绝对不要过这种被别人左右的日子,唱自己不喜欢的歌,化自己不喜欢的妆。她不想唱那些大众流行的香港苦情歌,她想将自己的音乐唱出来。

    一双手出现在她泪眼朦胧的视线中,她将手里的名片拿起来认真看了看,顺便记住了电话号码。

    简书瑾。

    她顺势抬头,看清这双骨节分明的手的主人。

    他只温和的笑,说自己也是大陆人,北京的。

    那个时候他的普通话还勉强能听懂。

    她多年后提起这件事,简书瑾只说她一定会成功,一定会活成她的样子,即使没有他。

    这是他见她第一面就笃定的事实。

    「什么人情?我怎么不知道?」Law透过后视镜迷惑地看她,发现她在专心致志的抠手指甲盖。

    「哎呀,帮过我啦,差不多五年前吧?那个时候我还是小姑娘呢~」

    林菲到家靠在沙发上准备随便找个频道消遣一下,结果这智能电视仿佛有感应似的,想让她自己消遣自己。

    她早已经习惯将我的真实生活,与媒体对她私生活的揣测和描述划清界限,因为林菲对生活的态度是认真的,而每次出现在媒体上的时候,却都变成了可笑的漫画和闹剧。她懒得看曾经的爱人在电视上惺惺作态大男子主义地控诉,所幸直接关掉电视。说到底都是命,缘分散了而已,难过一阵子也终究是要走出来。

    她这次一定不会像以前一样软弱的迁就他,在北京就已经十分坚定了离婚的决心。

    爱情里都没有爱,婚姻又要靠什么来维持呢?连宇已经不爱他,她也没有必要付出了。

    如果厌倦就放弃,可以留恋,但不应被它刺痛。

    最好结局就是她在香港找好律师,拟好离婚协议和财产分割,送给连宇,签字,完事。最好一丝其他的牵扯都不要有,她已经累了,不想再多花心思在这段失败的婚姻上。

    Law姐给她传简讯,告诉了她今天晚上简书瑾订的餐厅和时间。

    林菲所幸直接闷头大睡,等待闹钟将她唤醒。

    简书瑾那个电话其实并非他本意。

    程颐是他在香港的朋友,在英国的这几年,也多亏这位冤大头二代朋友,每天不厌其烦、卑躬屈膝在香港各大报刊寻找关于林菲的各种八卦小报。这么些年,林菲一出专辑,也是第一时间直奔各大唱片店购入新品,无偿当了五年代购,毫无怨言。简书瑾回国,这位代购自然是要好好腌臢一下他的。

    他早早地拎着大包小包来到简书瑾家门口席地而坐,却换来了简书瑾在他屁股上落下的厚实一脚。程颐也不恼,只插科打诨道::

    「小三小三,林菲跟他老公闹婚变了。」

    「痴线。你才是小三。」

    程颐刚一进屋,就如数家珍般讲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这,是林菲经纪人近期的采访。这,是林菲那窝囊丈夫的采访」,程颐一边说一边观察简书瑾的神态——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几张报纸,却又假清高的不敢拿起来认真看。「小三儿哥,想看就看呗,我又不是外人,也是你这五年来你在香港唯一的人脉呢。」

    「你能不能别瞎说?我怎么就小三了?我只是多关注她一点而已。」

    程颐平日里就最看不惯他闷骚假清高的样子,闻言直接趴在地上差点笑岔气:「OK,你只是稍微关注一点她,就是稍微喜欢她的歌一点,就是稍微买多了一点她的报纸而已,就是稍微把她的海报贴的多了一点而已。」

    简书瑾仿佛找到台阶,一脸平淡地说自己只是林菲歌迷。程颐笑着摆了摆手,懒得跟这男的争辩什么。

    「小三,林菲跟她这个唱片公司的合约快到期了哦。你阿爸不是给你在Metfloar留了个位置吗?」

    简英贤虽然风流,但是在做生意这方面也着实有头脑,能利用时代赶上所有赚钱的风口。

    简书瑾刚上大学的时候就依照父亲的想法,一边读书一边管理那边的公司,也过早地体会到了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以及父亲的薄情。他内心倒是羡慕林菲这种人,爱也好恨也好,永远做自己,像孩子一样天真,不去讨好任何人。

    「林菲可是香港乃至于大陆都最赚钱的歌手哦,你签了她不仅能赚钱,还……」

    「她经纪人电话多少?」简书瑾忙不迭地问。

    程颐给完电话,贱兮兮地补充一句:「我懂,你只是为了赚钱是吧?」

    「小三儿,你什么时候能正视一下自己的情感呢?」

    简书瑾置若罔闻,电话号码按了几次却又取消:「我这样会不会太冒犯?」

    程颐的白眼几乎要翻到天上去:「简总,这样,你电话拨通后,说你是Metfloar的总经理,然后开门见山的说明来意,你爸那么出名,会给几分面子的。」

    简书瑾还是拿着手机不停敲着按键,程颐差点以为他在玩俄罗斯方块。最后他实在看不下去,将手机夺过来拨通了Lam的电话号码。

    「你就当公事公办的态度喽~」

    简书瑾立马将架子摆好,心几乎要提到嗓子眼,仿佛在参加什么国际会议。

    几乎是程颐让他说什么他说什么,一个字都不敢多说,怕冒犯,怕讨人嫌。

    通完电话程颐还不忘揶揄他几句,简书瑾全当没听见,只心跳的厉害。程颐看他这副鬼迷心窍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嚷嚷着要帮他排练今晚对话的语句和挑选着装,仿佛简书瑾是什么芭比娃娃等待挑选。

    排练的话语一句没用上。程颐说最好说几句国语拉近一下距离,林菲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爱北京要远比香港多得多。

    简书瑾忙不迭道他也是北京人,移民来香港的。程颐说他放屁,哪有四五岁就移民到香港、普通话都不会讲的北京人?

    最终他还是用现学的国语当开场白:

    “你喜欢这家餐厅吗?”

    一句香港口音十足的国语成功将林菲笑到肚子痉挛,眼睛弯成一道柔和的线,盈盈亮亮,身子笑得乱颤,却不忘将发丝别在耳后。

    「你还是说广东话吧,我广东话可比以前好多了。你国语怎么退步这么多啊?」

    「没人陪我说,就生分了。」

    简书瑾看她笑的样子,心里也跟着开心。他不明白香港媒体为什么总是说她冷?她明明像孩子一样可爱天真。有着让人心安的力量。

    「那你不行。你们生意总归是要做到大陆的。大陆市场那么广阔,你一句国语都不会说怎么行?」林菲漫不经心地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口香糖放嘴里干巴巴地嚼。

    「你教我就是喽」,简书瑾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直勾勾地盯着林菲,他人生中少有的赤忱又明亮的瞬间都献给了林菲。只可惜林菲并没有看他,手上把玩着打火机。

    「想抽就抽呗。」简书瑾道。

    林菲也不再客气,侧身点燃香烟。

    她抽的烟模糊了他的视线,简书瑾只能透过烟雾看她背后的轮廓。岁月好像并没有给她带来实质性的变化,她仍是那个二十出头坐在唱片公司的真诚的小姑娘。只是她也不可避免地,在世纪末的转角口披上一层哀伤。幽冷、清寂,与周围世界相连处像是有着一道边缘。

    她呼出一口烟,抬头看去,却对上了简书瑾躲避的视线,以及轻颤的眼睫。体内是恶劣因子作祟,她成心逗弄他:「简总,你没有诚意啊。你又让我签你唱片公司给你赚钱,又让我给你当翻译帮你赚钱,我横竖落不着好处啊。」

    她无心逗弄地一句话,却让简书瑾当了真慌了神,沉默好半晌才说道:「其他唱片公司给的价格,我们出两倍。」

    这下轮到林菲震惊了。其实简书瑾开多少钱她都乐意签他的唱片公司。

    他在五年前她被嘲“大陆妹”“北姑”的时候就帮助过她,当年公司将她送到美国深造也有他的功劳——即使她并没学什么。

    林菲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他的帮助和好都记在心里。

    但是林菲也乐意多赚他一点钱。反正他又不是差钱的人。

    林菲整顿饭其实没吃多少,香港很多餐厅她都不喜欢,她还是喜欢吃北京菜。整个餐厅最让她感兴趣的其实是摆在收银台的免费拍立得。

    简书瑾在那边结账,林菲在这捣鼓拍立得。

    “简总~”

    她讲粤语的时候总像是在撒娇,又带了些许尾音,显得像小女人的娇嗔。简书瑾忙往那边看去,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被融化几分。

    拍立得上的林菲鲜妍又明亮,衬得简书瑾呆板。她孩子气的在拍立得背面一字一字地写:

    「To Jane:

    希望你明天不会成为报纸男主角!」

    林菲写完就把拍立得给简书瑾,像小学生在炫耀老师给的小红花。

    简书瑾失笑:「这家餐厅私密性很好的。」

    「那不一定!我家窗户对面还是一座山呢!照样天天被拍~」

章节目录

偶遇【连载】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我是茉莉花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我是茉莉花并收藏偶遇【连载】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