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菲参加完香港的一个颁奖典礼便又返回北京。Law姐体谅她,把她工作推掉了大半,让她好好调整情绪。
她直截了当地和连宇说离婚。
手续在北京办要简单得多,不出三个月,他们便能彻底解除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林菲与连宇的婚变已经带动北京GDP,报刊卖报纸的大爷收入翻了几倍。
她很久没买报纸,也不看电视,在传媒面前保持一贯的缄默状态。
你如何评论我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反正相信她的人会永远相信,恨她的人压根就不值得她白费口舌。
她与连宇谈过几次,氛围都相对和谐,达成了离婚的共识。但是第二天就能收到Law声情并茂朗读连宇接受媒体采访时控诉她的片段,无非是她太红,给他的陪伴太少;她爱打麻将,夜不归宿;是他们本身的婚姻出现问题,才导致连宇和张佳媛这对有情人的旧情复燃。
只字不提自己的过错,却将林菲的不足放大。典型的自卑又自尊的大男子主义。
林菲的经历与教养不允许自己在媒体面前表现的像个怨妇。纸媒时代,娱乐至上,谁又会真正在意事实?
所有的事情,她自己承受,自己隐忍,自己消化,因为她知道这些人世间的东西她无可避免,这是她的劫,也是她与世界和平共处需要面对的事情。
林菲这边在北京忙着办离婚,简书瑾在香港也没闲着。新官上任三把火,老头今年已经六十多,一任任的年轻小女友并没有彰显出他的年轻,反而让他更加认清自己的衰老。生意上,也应该适时放手。
好在简书瑾争气,一在名利场,便又披上了那层市侩的商人皮,有人瞧不起他们这种二代故意挑刺,简书瑾也能不失体面的消化掉。各种社交场所游刃有余,慈善晚会也样样都不落下。
从小浸泡在钱权中的人,处理这些事已经成为肌肉记忆。
人人都羡慕简英贤生了一个好儿子,聪明能干,简书瑾只道都是阿爸的功劳,他只学到了父亲的皮毛。
违心话说多了,他自己都快要信。其实这么多年,一直是恨比爱持久。他极力想向外界证明自己要比阿爸优秀的多,甚至忽略了快乐并不需要靠成功与否来定义。
所以他更加羡慕林菲这种人。他每天回家打开电视都能看到她那窝囊老公给她泼脏水,而她却一个字都不说,将她老公衬成了跳梁小丑。
她在北京过的好不好呢?离婚手续有没有办妥?她现在应该很忙,自己不应该打扰她。
她真是很典型的信佛的人,内核稳定到根本不在乎外界的声音。
这些东西简书瑾只敢在夜里想想,想完又痛斥自己多管闲事。
他有意无意地接触一些内地来的明星,想要以他们为“枢纽”和林菲建立一丁点联系。同时又懊悔上次吃饭为什么忘记要私人号码。
拍立得被他郑重地摆在床头柜上,祈求那不要是他们最后一次合照。
他们三月有余没有联系,林菲在北京应该比在香港自在吧?她在北京会有很多事要忙吗?他真想订一张飞往北京的机票。即便没有爱情发生,和她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也是好的。
程颐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知道他的个性,恰好自己在大陆演艺圈人脉较广,即使大多数是裙带关系。他乐意当简书瑾的月老,也好奇简书瑾这种明天是世界末日内心也毫无波澜的人在爱情中的样子。
他有时觉得简书瑾像一谭死水。
「小三,林菲,听否?」
简书瑾听到前两个字已经准备好按下挂断键,听到第四个字又恨不得将通话录音。「痴线。什么事?」
「命令你速速订好飞往北京的机票。林菲明天晚上有组麻将局,我给你留了个位子。」
「真的假的?」简书瑾甚至没来得及掩饰自己的欣喜。
「爱信不信。地址我发给你,兄弟,勇敢追爱。你不可能站那不动什么都不做人家就会爱上你的。」
两人互相揶揄几句,才挂断电话。简书瑾当即定了最快飞往北京的航班,也顾不上自己那蹩脚的普通话,自己的心像是被人抓住,狂跳不停。他只知道自己想
见到林菲,哪怕不说话,只看一眼就好。
仿佛这一瞬间,爱才在他的脑海里具像化,人生因爱她开始。
-
北京那几天正值雨季,这个麻将局是孟知时为了庆祝林菲恢复自由身举办的。她是典型的北方姑娘,爽朗嗓门大,有时还缺心眼儿,在香港宣传唱片的时候认识了程颐,程颐妈妈是大陆人,普通话说的几乎没有香港口音。两人也算是臭味相投、一见如故。
她开玩笑问他来不来北京参加这局,顺便给林菲介绍一些新人。
她坚信走出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感情。
程颐说他不来,但是给他留个位子,有人会来。孟知时问是谁,他也毫不避讳的说出了简书瑾的名字。
孟知时说他胡说八道。谁会专门从香港飞北京打麻将?
程颐咬定他一定会来。
有些事,不用明说,孟知时也懂。
简书瑾进门的时候,林菲正在一边翘二郎腿一边散漫的吞云吐雾,看到他进来,微微一怔。一是没想到他会过来,二是惊讶于他大衣上被雨水打湿的深色痕迹。
林菲忙起身迎他,在玄关处与他耳语,顺便将他衣服上一些水渍用纸擦拭:「你怎么来北京了?你能正常沟通吗?」
林菲个子本就高,有一米七三,简书瑾还要你她高一个头。两个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存在。
他们并肩走向沙发,紧挨着坐下,林菲赶忙将他大衣脱下放在一边,拿去给佣人用吹风机吹干。简书瑾觉得周围人的眼睛都在探究地打量着他们。他回国时间不久,在公众面前露面倒不少。再加上有一个有名的爸,不出名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但是林菲不在意,仍一边抽烟一边和他聊天。简书瑾便也尝试着不在意,只专心看她。
其他人都知道林菲是不好与人相处的性格,对什么都客气又疏离,见到她这么热情地和简书瑾打招呼,心里都有些猜测,面上却不显露几分。
只有孟知时敢出言调侃:
「你们很熟啊?我记得简书瑾才回国不久呢。我都没他电话。」
林菲没说话,好整以暇地看他怎么答。
简书瑾只笑着道还行,顺便和孟知时互相存了电话号码。
之后没人再打扰他们。林菲看他那落汤鸡的样子觉得好笑,说:
「你出门不看天气预报?也不带伞?你不怕着凉?」
简书瑾只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想着给自己找补,沉默半晌道:「我每次见你你都在吸烟,吸烟比着凉危害更大。」
林菲反问:「你不抽?」
「我没有瘾。」
林菲失语,赌气似的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将话题一转:「你来北京干嘛?」
「公事。」简书瑾打死都不可能承认是为了跟她打麻将来的。
.「你又不认识孟知时。谁介绍你来的?」林菲双手环抱在胸前懒散道。
「人脉。懂不懂?」简书瑾极其得意地回。
「你真是铁人。刚回国就盘算着把我签进你们唱片公司,然后就在媒体上露脸应酬。你不倒时差吗?」
简书瑾极其轻微的在她头发上揉了揉,但林菲还是感受到了。心仿佛触电一般,漏跳半拍。
简书瑾那时只觉得她真可爱。香港媒体怎么会觉得她高冷呢?他觉得她就像小精灵一样,充满孩子气。
她的线条轮廓凌厉,棱角分明,眼睛和鼻尖线条却圆润,眼睛总是像鹿一样亮晶晶的,笑起来总像在撒娇,中和了清冷,添了几分娇憨。
「你不是说我没诚意吗?我要拿出诚意给你看啊。」
林菲嗔他一眼:「我唱片公司合约就剩几个月了。看您诚意喽。」
-
两个人贫了一会儿嘴,人也就到的差不多了。他们的互动孟知时都尽收眼底,有意将他们安排在一桌。
简书瑾本想借麻将搭话,然而林菲对于麻将太过认真,那模样像在研究科研技术,只不过结果差强人意。或许打麻将这件事也是要看天赋。
简书瑾前两局有意让她,被同桌的人看穿制止,林菲也狠狠瞪他一眼,坚决杜绝这种行为。然后便又专心致志地看牌了。
牌打完几圈,好多人嚷嚷着饿了,几个会做饭的人到厨房做了个简易火锅。
「要是在冬天就好了,我最喜欢冬天的时候在北京吃涮锅。」
简书瑾将头偏向林菲那边说:「我在英国的时候天天做饭。明年冬天我学着做涮锅给你吃?」
林菲一愣,侧过身直视他的眼睛。
她这几天也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作为生意人运筹帷幄、侃侃而谈的场面。
他在经商方面有天赋,情商高,社交能力强。唯独眼神除了狼子野心,黯然无波。
但是这个时候的他,眼睛不见浑浊,不见阴霾,眸里似有繁星点点,仿佛能看到他的内心世界。他的眼底也会有期盼,甚至小心翼翼。
爱寄生在哪里呢?在那个真实的人和完美的人之间的差距上。爱就寄生在瑕疵之上。
那十秒,灵魂大概已卖掉,宇宙在他们的眼眸中流动。
林菲鬼使神差的说了句好。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戳破。
简书瑾更想说,他想在北京生活,在与整体性时间对抗的无数个具有微小意义的时间碎片里,在与历史时间对抗的个人精神的朦胧光晕里,我还是想对你说,我想留下来陪你生活。
「英国天气是不是很不好?」林菲问。
「非常不好。经常下雨,中餐非常难吃。不自己做饭根本吃不下去。」
林菲嘴角弯了弯:「我妈妈他们想移民。妈妈非常讨厌香港,她觉得香港的菲佣做饭不好吃,新加坡呢又太热……」
「还是北京好。北京永远是家。」
「我妈妈在新加坡。」简书瑾冷不丁来一句。
他不太有家的概念。童年时期对北京模糊的记忆,之后辗转香港和英国两地,他像一粒尘埃随风飘飘荡荡,却不能肯定自己家在何方。
林菲没再接话,这是他个人私事,她不好过问。
麻将一直来到凌晨才结束。林菲向孟知时等人告别,便长腿一迈准备回家。简书瑾忙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我跟你一起。」
林菲不作声默许。她的房子和孟知时家离得近,走路不需要多长时间。树冠密密地融在黑暗里,街灯将两人笼罩上一抹黄色,晦暗难明。
两个人此时默契地竟都不惧怕暗处的媒体,只想在影子互相交叠时,呼吸这一秒的空气。
简书瑾莫名想起五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夜晚,他们漫步在香港的霓虹灯下,她那时二十二岁,还是会因为外界而流泪的小姑娘,灯光将她脸上的泪痕变得清晰可见。
华灯初上间,如梦如幻。是否有人会爱到动魄惊心?
泪水、雨水,让一些种子在不同的人心里发芽。
林菲并不排斥开启下一段感情,只是她实在看不懂简书瑾,非要说的话,她觉得他是童真和世故结合的人。
能跟生意场上的老狐狸游刃有余,也能像愣头青似的飞来北京和她打麻将。
她是凭感觉的人,感觉对就对,相信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爱的时候全身心去爱,不爱的时候体面的抽身离开。
爱情本就是盲目的不是吗?
信佛之后让她改变很多。她觉得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剧本,简书瑾和她都是角色,她跟着心走就好。反正爱永远比恨快乐。
她用余光偷瞄他,却只看到他盯着皮鞋尖。
他生得很好看,眉骨高,线条干净利落,薄唇,睫毛在桃花眼下方投下一片阴影,让人看不真切。算命的会说这是天生的薄情相。
有时林菲会莫名的觉得他们相像。
终归是简书瑾打破了这沉默,说:「上次吃饭,都没留你电话号码。」
林菲忍不住笑,直接将他手机从大衣口袋拿出来,输上自己电话号码,不忘备注,单一个菲字。输完还把手机拿到他面前晃悠:「呶,输好喽。别认不出来我~」
简书瑾难得露出那么少年气的笑容,连道不会不会。
「上次吃饭我看你吃的不多。你是吃素吗?」
林菲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无奈道:「我是信佛又不是出家,我就是单纯胃口小啊!」
到家门口的时候,林菲问他怎么回去,简书瑾竟一时凝噎。
凌晨,出租车早就收摊儿了,简书瑾来的时候打的车,也没带车钥匙。
林菲一边笑一边将车钥匙递给他,让他开自己车,反正自己在北京不怎么出门。
简书瑾受宠若惊,甚至都忘了客套地推辞一下。宝贝地装进口袋里,问她车钥匙怎么给她,下次什么时候回香港。
「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再给吧。过几天就回去了。」
「下次我再来北京,你给我当导游啊。」
林菲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你还要我当导游?你当初可说你是北京人,四五岁才来的香港呢!」
简书瑾不好意思的扶额笑笑,跟她道别。
目送着林菲进屋,他还不舍得走,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盯着那个“菲”字看得入迷。
他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嘴角就没下来过,他们总是笑,发自内心的快乐。
心里好像燃起了一些火花,他心里一阵泛酸,又一阵抓痒。北京,似乎确实更比香港有人情味一点。
她直截了当地和连宇说离婚。
手续在北京办要简单得多,不出三个月,他们便能彻底解除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林菲与连宇的婚变已经带动北京GDP,报刊卖报纸的大爷收入翻了几倍。
她很久没买报纸,也不看电视,在传媒面前保持一贯的缄默状态。
你如何评论我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反正相信她的人会永远相信,恨她的人压根就不值得她白费口舌。
她与连宇谈过几次,氛围都相对和谐,达成了离婚的共识。但是第二天就能收到Law声情并茂朗读连宇接受媒体采访时控诉她的片段,无非是她太红,给他的陪伴太少;她爱打麻将,夜不归宿;是他们本身的婚姻出现问题,才导致连宇和张佳媛这对有情人的旧情复燃。
只字不提自己的过错,却将林菲的不足放大。典型的自卑又自尊的大男子主义。
林菲的经历与教养不允许自己在媒体面前表现的像个怨妇。纸媒时代,娱乐至上,谁又会真正在意事实?
所有的事情,她自己承受,自己隐忍,自己消化,因为她知道这些人世间的东西她无可避免,这是她的劫,也是她与世界和平共处需要面对的事情。
林菲这边在北京忙着办离婚,简书瑾在香港也没闲着。新官上任三把火,老头今年已经六十多,一任任的年轻小女友并没有彰显出他的年轻,反而让他更加认清自己的衰老。生意上,也应该适时放手。
好在简书瑾争气,一在名利场,便又披上了那层市侩的商人皮,有人瞧不起他们这种二代故意挑刺,简书瑾也能不失体面的消化掉。各种社交场所游刃有余,慈善晚会也样样都不落下。
从小浸泡在钱权中的人,处理这些事已经成为肌肉记忆。
人人都羡慕简英贤生了一个好儿子,聪明能干,简书瑾只道都是阿爸的功劳,他只学到了父亲的皮毛。
违心话说多了,他自己都快要信。其实这么多年,一直是恨比爱持久。他极力想向外界证明自己要比阿爸优秀的多,甚至忽略了快乐并不需要靠成功与否来定义。
所以他更加羡慕林菲这种人。他每天回家打开电视都能看到她那窝囊老公给她泼脏水,而她却一个字都不说,将她老公衬成了跳梁小丑。
她在北京过的好不好呢?离婚手续有没有办妥?她现在应该很忙,自己不应该打扰她。
她真是很典型的信佛的人,内核稳定到根本不在乎外界的声音。
这些东西简书瑾只敢在夜里想想,想完又痛斥自己多管闲事。
他有意无意地接触一些内地来的明星,想要以他们为“枢纽”和林菲建立一丁点联系。同时又懊悔上次吃饭为什么忘记要私人号码。
拍立得被他郑重地摆在床头柜上,祈求那不要是他们最后一次合照。
他们三月有余没有联系,林菲在北京应该比在香港自在吧?她在北京会有很多事要忙吗?他真想订一张飞往北京的机票。即便没有爱情发生,和她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也是好的。
程颐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知道他的个性,恰好自己在大陆演艺圈人脉较广,即使大多数是裙带关系。他乐意当简书瑾的月老,也好奇简书瑾这种明天是世界末日内心也毫无波澜的人在爱情中的样子。
他有时觉得简书瑾像一谭死水。
「小三,林菲,听否?」
简书瑾听到前两个字已经准备好按下挂断键,听到第四个字又恨不得将通话录音。「痴线。什么事?」
「命令你速速订好飞往北京的机票。林菲明天晚上有组麻将局,我给你留了个位子。」
「真的假的?」简书瑾甚至没来得及掩饰自己的欣喜。
「爱信不信。地址我发给你,兄弟,勇敢追爱。你不可能站那不动什么都不做人家就会爱上你的。」
两人互相揶揄几句,才挂断电话。简书瑾当即定了最快飞往北京的航班,也顾不上自己那蹩脚的普通话,自己的心像是被人抓住,狂跳不停。他只知道自己想
见到林菲,哪怕不说话,只看一眼就好。
仿佛这一瞬间,爱才在他的脑海里具像化,人生因爱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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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那几天正值雨季,这个麻将局是孟知时为了庆祝林菲恢复自由身举办的。她是典型的北方姑娘,爽朗嗓门大,有时还缺心眼儿,在香港宣传唱片的时候认识了程颐,程颐妈妈是大陆人,普通话说的几乎没有香港口音。两人也算是臭味相投、一见如故。
她开玩笑问他来不来北京参加这局,顺便给林菲介绍一些新人。
她坚信走出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感情。
程颐说他不来,但是给他留个位子,有人会来。孟知时问是谁,他也毫不避讳的说出了简书瑾的名字。
孟知时说他胡说八道。谁会专门从香港飞北京打麻将?
程颐咬定他一定会来。
有些事,不用明说,孟知时也懂。
简书瑾进门的时候,林菲正在一边翘二郎腿一边散漫的吞云吐雾,看到他进来,微微一怔。一是没想到他会过来,二是惊讶于他大衣上被雨水打湿的深色痕迹。
林菲忙起身迎他,在玄关处与他耳语,顺便将他衣服上一些水渍用纸擦拭:「你怎么来北京了?你能正常沟通吗?」
林菲个子本就高,有一米七三,简书瑾还要你她高一个头。两个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存在。
他们并肩走向沙发,紧挨着坐下,林菲赶忙将他大衣脱下放在一边,拿去给佣人用吹风机吹干。简书瑾觉得周围人的眼睛都在探究地打量着他们。他回国时间不久,在公众面前露面倒不少。再加上有一个有名的爸,不出名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但是林菲不在意,仍一边抽烟一边和他聊天。简书瑾便也尝试着不在意,只专心看她。
其他人都知道林菲是不好与人相处的性格,对什么都客气又疏离,见到她这么热情地和简书瑾打招呼,心里都有些猜测,面上却不显露几分。
只有孟知时敢出言调侃:
「你们很熟啊?我记得简书瑾才回国不久呢。我都没他电话。」
林菲没说话,好整以暇地看他怎么答。
简书瑾只笑着道还行,顺便和孟知时互相存了电话号码。
之后没人再打扰他们。林菲看他那落汤鸡的样子觉得好笑,说:
「你出门不看天气预报?也不带伞?你不怕着凉?」
简书瑾只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想着给自己找补,沉默半晌道:「我每次见你你都在吸烟,吸烟比着凉危害更大。」
林菲反问:「你不抽?」
「我没有瘾。」
林菲失语,赌气似的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将话题一转:「你来北京干嘛?」
「公事。」简书瑾打死都不可能承认是为了跟她打麻将来的。
.「你又不认识孟知时。谁介绍你来的?」林菲双手环抱在胸前懒散道。
「人脉。懂不懂?」简书瑾极其得意地回。
「你真是铁人。刚回国就盘算着把我签进你们唱片公司,然后就在媒体上露脸应酬。你不倒时差吗?」
简书瑾极其轻微的在她头发上揉了揉,但林菲还是感受到了。心仿佛触电一般,漏跳半拍。
简书瑾那时只觉得她真可爱。香港媒体怎么会觉得她高冷呢?他觉得她就像小精灵一样,充满孩子气。
她的线条轮廓凌厉,棱角分明,眼睛和鼻尖线条却圆润,眼睛总是像鹿一样亮晶晶的,笑起来总像在撒娇,中和了清冷,添了几分娇憨。
「你不是说我没诚意吗?我要拿出诚意给你看啊。」
林菲嗔他一眼:「我唱片公司合约就剩几个月了。看您诚意喽。」
-
两个人贫了一会儿嘴,人也就到的差不多了。他们的互动孟知时都尽收眼底,有意将他们安排在一桌。
简书瑾本想借麻将搭话,然而林菲对于麻将太过认真,那模样像在研究科研技术,只不过结果差强人意。或许打麻将这件事也是要看天赋。
简书瑾前两局有意让她,被同桌的人看穿制止,林菲也狠狠瞪他一眼,坚决杜绝这种行为。然后便又专心致志地看牌了。
牌打完几圈,好多人嚷嚷着饿了,几个会做饭的人到厨房做了个简易火锅。
「要是在冬天就好了,我最喜欢冬天的时候在北京吃涮锅。」
简书瑾将头偏向林菲那边说:「我在英国的时候天天做饭。明年冬天我学着做涮锅给你吃?」
林菲一愣,侧过身直视他的眼睛。
她这几天也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作为生意人运筹帷幄、侃侃而谈的场面。
他在经商方面有天赋,情商高,社交能力强。唯独眼神除了狼子野心,黯然无波。
但是这个时候的他,眼睛不见浑浊,不见阴霾,眸里似有繁星点点,仿佛能看到他的内心世界。他的眼底也会有期盼,甚至小心翼翼。
爱寄生在哪里呢?在那个真实的人和完美的人之间的差距上。爱就寄生在瑕疵之上。
那十秒,灵魂大概已卖掉,宇宙在他们的眼眸中流动。
林菲鬼使神差的说了句好。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戳破。
简书瑾更想说,他想在北京生活,在与整体性时间对抗的无数个具有微小意义的时间碎片里,在与历史时间对抗的个人精神的朦胧光晕里,我还是想对你说,我想留下来陪你生活。
「英国天气是不是很不好?」林菲问。
「非常不好。经常下雨,中餐非常难吃。不自己做饭根本吃不下去。」
林菲嘴角弯了弯:「我妈妈他们想移民。妈妈非常讨厌香港,她觉得香港的菲佣做饭不好吃,新加坡呢又太热……」
「还是北京好。北京永远是家。」
「我妈妈在新加坡。」简书瑾冷不丁来一句。
他不太有家的概念。童年时期对北京模糊的记忆,之后辗转香港和英国两地,他像一粒尘埃随风飘飘荡荡,却不能肯定自己家在何方。
林菲没再接话,这是他个人私事,她不好过问。
麻将一直来到凌晨才结束。林菲向孟知时等人告别,便长腿一迈准备回家。简书瑾忙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我跟你一起。」
林菲不作声默许。她的房子和孟知时家离得近,走路不需要多长时间。树冠密密地融在黑暗里,街灯将两人笼罩上一抹黄色,晦暗难明。
两个人此时默契地竟都不惧怕暗处的媒体,只想在影子互相交叠时,呼吸这一秒的空气。
简书瑾莫名想起五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夜晚,他们漫步在香港的霓虹灯下,她那时二十二岁,还是会因为外界而流泪的小姑娘,灯光将她脸上的泪痕变得清晰可见。
华灯初上间,如梦如幻。是否有人会爱到动魄惊心?
泪水、雨水,让一些种子在不同的人心里发芽。
林菲并不排斥开启下一段感情,只是她实在看不懂简书瑾,非要说的话,她觉得他是童真和世故结合的人。
能跟生意场上的老狐狸游刃有余,也能像愣头青似的飞来北京和她打麻将。
她是凭感觉的人,感觉对就对,相信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爱的时候全身心去爱,不爱的时候体面的抽身离开。
爱情本就是盲目的不是吗?
信佛之后让她改变很多。她觉得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剧本,简书瑾和她都是角色,她跟着心走就好。反正爱永远比恨快乐。
她用余光偷瞄他,却只看到他盯着皮鞋尖。
他生得很好看,眉骨高,线条干净利落,薄唇,睫毛在桃花眼下方投下一片阴影,让人看不真切。算命的会说这是天生的薄情相。
有时林菲会莫名的觉得他们相像。
终归是简书瑾打破了这沉默,说:「上次吃饭,都没留你电话号码。」
林菲忍不住笑,直接将他手机从大衣口袋拿出来,输上自己电话号码,不忘备注,单一个菲字。输完还把手机拿到他面前晃悠:「呶,输好喽。别认不出来我~」
简书瑾难得露出那么少年气的笑容,连道不会不会。
「上次吃饭我看你吃的不多。你是吃素吗?」
林菲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无奈道:「我是信佛又不是出家,我就是单纯胃口小啊!」
到家门口的时候,林菲问他怎么回去,简书瑾竟一时凝噎。
凌晨,出租车早就收摊儿了,简书瑾来的时候打的车,也没带车钥匙。
林菲一边笑一边将车钥匙递给他,让他开自己车,反正自己在北京不怎么出门。
简书瑾受宠若惊,甚至都忘了客套地推辞一下。宝贝地装进口袋里,问她车钥匙怎么给她,下次什么时候回香港。
「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再给吧。过几天就回去了。」
「下次我再来北京,你给我当导游啊。」
林菲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你还要我当导游?你当初可说你是北京人,四五岁才来的香港呢!」
简书瑾不好意思的扶额笑笑,跟她道别。
目送着林菲进屋,他还不舍得走,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盯着那个“菲”字看得入迷。
他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嘴角就没下来过,他们总是笑,发自内心的快乐。
心里好像燃起了一些火花,他心里一阵泛酸,又一阵抓痒。北京,似乎确实更比香港有人情味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