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声祝福中,沈为民冁然而笑,切下了第一块蛋糕。

    沈谦岚拉着女儿,将莲花酥端到老爷子桌前,请他第一个品尝。

    荷叶状的绿釉盘中央,莲花酥的花瓣层叠清晰,颜色由粉至浅白,造型惟妙惟肖。

    沈谦岚深谙父亲之喜。他钟爱莲花,在庭院中造了养莲的池塘,还曾以三亿元拍下一幅莫奈的睡莲图。

    沈为民眉开眼笑,称赏不已,“还是小岚最懂我。”

    沈谦岚切了一小块莲花酥给父亲,“不管多大岁数,我都是爸的贴心小棉袄。”

    吴珍妮迫不及待地呈上寿桃形状的雪媚娘,晶莹的冰皮包裹着奶油与水果,精巧诱人。

    “珍妮就像雪媚娘一样软软糯糯,我要是男人肯定会喜欢。”Mindy的语气不像是夸人,而是挖苦她。

    吴珍妮故作淡然,“并非人人喜欢雪媚娘的口感,细细品味才知它的好。”

    反正沈有尚不喜欢,只是象征性地咬了一口。

    林雅音不疾不徐地示意侍者推出餐车,揭开她用龙井糕雕琢而成的富春山居图,如艺术品般惊艳四座。

    “嫂子不愧是当年南城第一千金,才貌双全,嫁入沈家是我哥的福气。不知您未来的儿媳,能否及你这般才情。”

    沈谦岚这话,点了申敏禾的名,明摆着要让她出洋相。

    申敏禾没有像其他几位女士那样,信心十足地向大家展示自己的成果,而是缩在沈有尚边上,吃着现成的甜点。

    她内心存着一种被遗忘的侥幸念头,然而看她笑话的人,哪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让她难堪的机会。

    “你把桂花酒酿分给大家吧。”沈有尚提醒道。

    她放下叉子,“我没做那个。”

    “哪个?”沈有尚一头雾水。

    申敏禾将角落中的一盘蔬菜饼端了出来。众人哑然无言,女人们忍着笑意,男人们也表情微妙。

    沈有尚眉头微蹙,他不是责怪申敏禾,而是担心她。沈家人个个不是省油的灯,难以预料他们口中会蹦出何等刻薄的言辞。

    “我本来是要做桂花酒酿圆子汤的,可惜到了厨房,才被告知没给我备酒酿和桂花。有一句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也不明白,怎么就独独缺了我的食材。”

    她将盘子搁在爷爷桌前,还冒着点热气。“这些个蔬菜饼,都是我挑了剩下的菜叶才做成的。”

    申敏禾眼尾垂落,软言抱屈。任谁听了,都懂得她是在向老爷子告状。

    她不管社交圈的弯弯绕绕,都欺负到自己头上了,想不到隐忍着能有什么好处,不如先发制人。她是受害者,向话事人讨公道合情合理。

    “真有这样的事?”沈老爷子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虽然疼爱小辈,但也不容许谁在自己眼皮底下使坏。

    他环视了一圈屋里的人,最后视线落在下午茶的组织者身上。

    林雅音不承想申敏禾胆子竟然这么大,敢当面拆她的台。她心虚道,“我和助理说的是,特殊食材得自己带,她可能传错话了。”

    林雅音将锅甩了出去。

    “我记得家里常备着酒酿和干桂花的啊。这两样都是奶奶生前的挚爱,爷爷不也喜欢泡桂花茶吗?”沈有尚插了话。

    他当初建议申敏禾做这道甜点,也是出于怀念奶奶的原因。

    沈为民没想到孙子心思细腻,一片孝心。他惦念着老伴,不禁叹息,“雅音,你都没有尚记忆好哩。”

    林雅音尴尬地笑笑,“看看我这记性,真是年纪大了,老忘事儿。”

    料想到沈为民不便当着家人的面批评儿媳,申敏禾给了林雅音一个台阶下,“大概是我理解有误,下次有机会,给大家做石林特色的桂花酒酿。今天就尝尝我做的蔬菜饼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沈为民夹起饼,“刚进宴会厅,就闻到了香味,还在好奇是什么呢。”

    沈谦岚阻止道,“爸切一小块尝尝就行,高油高盐对您身体不好,蔬菜也不够新鲜。”

    “酒都喝了,甜食也吃了不少,一块蔬菜饼算什么?”沈为民咬上一口,酥脆的外皮发出咔嚓声响,面皮的焦香与内馅蔬菜的清新交织,香气四溢开来。

    沈家餐桌上极少出现这种不太健康的小吃,却意外地获得老爷子的青睐。他一连品尝了两块,啧啧称赞。

    几位女士面露不悦之色,自己苦练技艺为博寿星一笑,却被乡下丫头抢了风头。不仅明里暗里指责她们欺负她,还用几块破饼讨得老爷子欢心,真叫人火气大。

    沈有尚终于放下了心,“怎么不早点和我说?”

    申敏禾有了心情开玩笑,“想给你个惊喜咯。”

    其实她自己也没把握,这把算是赌赢了,不然只剩下“惊”了。

    -

    下午茶过后,他们绕过花园,到达马场。老爷子邀请大家鉴赏他新近驯养的骏马。

    今年为了给父亲祝寿,长子沈谦良送了一份大礼——一匹土库曼斯坦的白金汗血马。

    这匹价值1000万美金的宝驹在草场上悠闲散步。它四肢修长,优雅贵气,柔顺的长毛在阳光照耀下泛着光泽,犹如天马下凡。

    老爷子换上马术服,登上马鞍,在草地上跑了一圈,英姿飒爽。

    “一骑上马,我就回忆起在商场意气风发的那些年。”爷爷整理着宝马的鬃毛,爱不释手。

    “爸,您宝刀不老,始终是家中的顶梁柱,沈氏不可或缺的灵魂!” 沈谦良对父亲满怀敬意。

    沈为民开怀大笑,声若洪钟。

    申敏禾算是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爱好。马厩里养着几十匹骏马,由专业驯马师精心管理。

    沈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属爱马。沈有尚的阿拉伯马,毛色漆黑锃亮,如绸缎般光滑。它体形健美,像一个威武的战士,所以给它取了一个名字Mars,意味着战神马尔斯。

    “我可以摸一下吗?”申敏禾好奇道。

    “当然可以,它很温顺的。像我这样摸,就不会刺激到它了。”沈有尚顺着马的毛发,用指尖轻轻抓挠它的颈部。

    Mars低着头,享受着主人的抚摩。见它乖顺,申敏禾也伸出手,触碰它细长如丝的鬃毛。

    她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穿过细密坚韧的马鬃,触感细腻,带着温暖的体温。

    而沈有恩的爱驹是一匹英国马,洁白如雪,名为闪电。其气质与主人相似,眼神锐利,显着点煞气。

    他提出与沈有尚赛马。

    沈有尚换上马术装备,黑色高筒靴包裹着他强健的小腿,白色全胶马裤勾勒出大腿肌肉线条,挺括的黑色上衣显得他身姿更加挺拔。

    他扣上头盔系带,戴着白色手套的双手持缰,在马背上气宇轩昂。

    沈有尚望着站在栏杆外的申敏禾,正举着手机拍照。身上的法式缎面白裙很衬她,整个人在阳光下自带光晕。

    一阵风将她挡在锁骨上的头发吹散,双腿在开衩的裙摆下若隐若现。她忙不迭地整理头发和裙子,妩媚又可爱。

    他们视线相交时,申敏禾冲他莞然一笑,挥挥手,从口型看是在说“加油”。他收敛了目光,朝她点了下头。

    “本来我不在乎赛马的结果,但我今天一定会赢你。”沈有尚向白色马背上的男人下战书。

    沈有恩夷然不屑,“怎么?想在女人面前出风头?我可不会让你!”

    沈有恩从小就喜欢和人比拼,若是输了,他就会一直比到赢为止。很多时候,沈有尚嫌烦,会故意输给他。

    沈有尚淡哂,“你让不让,对我有什么影响?反正赢的是我。”

    马蹄声响起,草场上尘土飞扬。沈有尚手握缰绳,眼神坚定向前,稳坐于马鞍之上,与奔跑的骏马融为一体。

    沈有恩紧追不舍,他调整身体重心,拉扯缰绳,发出口令,疾言厉色地驱使马儿加速。

    申敏禾的眼睛跟着马绕了一圈,像观看奥运比赛那般,提着心为Mars打气。

    Mars没有辜负期待,像战神一样首先到达终点。

    沈有尚赢了。

    他朝着兴奋鼓掌的申敏禾,笑着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沈有恩气急败坏地踢了一脚草皮,“刚才闪电受干扰了,我们再比一次。”

    沈有尚冷笑,并不想理他,恰好沈谦良骑着马赶来,招呼两个儿子陪他骑几圈。沈有恩调转了方向,仍然不服气地约战,“下次一定赢你。”

    与此同时,女士们也邀请申敏禾体验马术。

    申敏禾本想拒绝,但她们一番阴阳怪气的言论,让她不得不“合群”。

    “敏禾你骑过马没?”Mindy故意问。

    申敏禾摇摇头。

    吴珍妮瞪着她开过眼角的大眼睛,表情夸张,“你没骑过马啊!我从五岁开始学习马术,还以为人人都会呢。”

    “哎呀,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项运动啦,我怕晒,也就偶尔去马场,我的马都快要不认识我了。”Mindy和吴珍妮相视一笑。

    “骑马很简单的,敏禾这么聪明,肯定很快就能掌握,以后可以陪你婆婆一同来这里。”沈谦岚添油加火道。

    林雅音让申敏禾骑自己女儿沈有善的马。沈有善正在国外,这次爷爷生日没能回南城。

    申敏禾换上了骑马装,她是以一种游客的心态,体验骑在马背上的感觉,所以没有穿戴过于专业和隆重的服装。

    尤其现在正值夏日,不想在身上裹太多,一件速干防晒服、一条浅色薄款马裤搭配切尔西靴,再戴上头盔足矣。

    教练拉出了一匹棕色好马,进行了简单的教学。“脚趾平行,靠近马身,用腿稍微挤压一下,马就往前走了。”

    马一踏行,坐着的申敏禾就感到颠簸,她牢牢地攥着缰绳,双腿夹着马腹,生怕自己摔了。

    “展胸直腰,放松身体,不要往前倾。”教练提醒。

    马儿比想象得更加温顺,步伐稳健而轻盈,背着她悠悠漫步。她感觉自己化身为草原上的侠女,与风相伴,惬意自得。

    突然一声嘶叫响彻马场,使周遭为之一震。

    一台无人机失控飞入禁地,马受到惊吓,前蹄腾空而起。申敏禾的身体随之往后仰,她仓皇地抓紧缰绳。

    马像疯了一样横冲直撞,她尖叫着趴在马背上,抓着它颈部的鬃毛,呼喊救命。

    马猛然一跃,跨过栏杆,将人重重地甩在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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