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过去,高识珠回来了,看到朱语的脸颊慢慢恢复了血色,放心下来的样子。护士来跟先生交待注意事项,回去要喝水卧床休息不要让太太运动等等,他听也没听就说行行走吧,把护士挥退了,决定送佛送到西,彻底跟这个女人把话挑明了摊牌

    “说个地址,回家”

    她仍然是那样看着他,说了一个家的地址,轻轻地努力要坐起来,却徒劳无功,高识珠把她抱回车里,按着地址一路开回家,她翻找提包,找出一把小小的钥匙,仅有几步路,却把她累得轻轻喘着气。朱语按门进去,几个月没有人来,房子有一点点灰尘,她拿起水壶,转过身要给他烧水倒水,高识珠却马上就要转身离开

    “行了”

    他本来想说更多的话,比如直接给她说点最难听的,醒醒,别犯傻了,疯子,脑子摔坏了,我不是你丈夫,却在那一瞬间看到她烧水的神态顿住了,才几步路而已,她的嘴唇都白了,费力地拿着水壶,眼睛却亮亮地看着他。他在最后一刻收回了说出的话,想到这个几个月内从一个娇小姐变成了一个举目无亲的孤女的女人,他最终还是伸手接过了杯子喝水。

    “行了,我,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杯子放回桌上,他尽量平和地跟她交待,门打开着,从电梯厅的门口看回去,只能看到她站在门边看着他的样子,和她小时候站在别墅门口差不多,高高瘦瘦的,只不过比那时候憔悴多了。

    高识珠早年是个歌手,和米采一样被酒吧老板慧眼识珠,从一群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结束了身为孤儿颠沛流离的日子,开启了稳定的驻唱生涯,本身他就没有父母没有名字,只知道自己的姓氏,因此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他一直以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像他这样随便就能唱歌,但后来他自己教过学生才知道不是,会不会唱歌有可能是天生的,因为有的人就是不需要学声乐看谱子,拿起就唱,音色自然准确,比如他和米采,天才当然能赏识天才,这就是为什么他在酒吧一下就能听出谁的歌唱得最好,谁的歌唱得不行。歌手这个行当也是老大难,行就是行,不行练一百年也不行。一般业内演出的时候真唱假唱是至少是对半开的,高识珠不愿意,从来真唱,唱功出色,常常让鼓完掌的观众和台下的同行错觉,这不会是放的带子吧,然而他又会故意拐几个字,显示自己是真的真唱,当然,嗓子好的人当然不愿意让别人认为自己在假唱。不展示显摆一下当然难受。后来自己开酒吧开酒店,他仍然不喜欢那种一池子人乱叫乱摇的风格,总会留一个给爵士乐队用的那种静谧的蓝光木板台子给他听得入耳的驻唱歌手,让他们有一个地方专门唱歌,开心唱歌,甚至与酒无关,只为唱歌。

    会唱歌的人是不是上帝安排的天使这个问题高识珠也不好定论,但会唱歌的人脾气一般都奇怪,特别奇怪,歌手届论资排辈比大小也特别严重。后来他自己总结了,应该是和舞台有关系,因为只要是歌手,无论是最红的还是最落魄的,都至少享受过一次舞台中间的感觉,而且歌手这个职业很特殊,它不是用演技,不是用美色,更不是用空虚的所谓思想才华,而是直接用自己最引以为傲的东西天赋唱功来赢得巨大的欢呼,即时的欢呼。舞台就像瘾品,那是很可怕的,只要享受过一次,后半辈子这个人的性格都会被它深深地改变。有时高识珠坐在自己酒吧的一楼卡座上听年轻人唱歌,那种下面一池子人鼓掌大叫的场子,听着听着就笑出来了,也常常会庆幸这样一个事情,那就是还好他没有红,高识珠就像一个隐身的明星,每一个人听见都会感慨我的老天呀这个人唱功可真不错,然后一秒钟之后把他忘记。没红,不一定是件坏事,因为唱歌的那段时间他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性格出现了改变,比如变得目空一切,不能容人,好妒善斗,贪爱面子。有时高识珠打开电脑,看着Mick Jagger颐指气使地站在灯光闪动的万人体育场正中央,伸出手指代替上帝指点着上天,仿佛世界之王,也会难以避免地想到他身边的经纪人编辑调音师后期人员这一帮子人平时跟他相处时得有多困难,跟他讲道理会有多难讲通,没有任何人会怀疑这位老板很可能随时会提出一个明早必须把天王星搬到我家门口的无理要求,毕竟这个人的职业生涯已经至少经历了几百次全场人把他捧为上帝的场子,怎么可能不真的把自己当暴君对身边人使唤吆喝。高识珠自认还是一个好老板,至少绝对比Mick Jagger强,因为他认识到舞台对一个人的性格产生的毁灭性影响之后就会时不时反省自己,一出现自大吹嘘欺负人的苗头就把它按掉,一个唱功好而自察的歌手是难得的,一个不自恋的歌手更是稀缺的。

    会唱歌的人的命运也是奇怪的,上帝似乎有意与固有印象作对,把歌喉随机地分布在人群当中,甚至常常与歌手的长相与性格截然相反,比如长得甜的女孩声音一般比较糙,长得糙的女孩声音却非常甜,在音乐学院技术理论流派学出来的人绝对不会唱歌,会唱歌的人一般也不用太去音乐学院。高识珠和米采比较幸运,属于歌手当中开口不会让人大跌眼镜的那一类,米采适合唱爵士,音色独特沙哑,长得也聪明伶俐,高识珠随便唱,唱流行,音色自然温和,穿透力强,但是很难形容。米采只说形容不了,只能说听着给人感觉您很帅,虽然没有您本人帅,只能这样说。

    会唱歌的人也都会说话,这是高识珠这些年接触歌手多了以后唯一一个共同的感觉,说话自然的人,唱歌也很自然,说话曲折的人,唱歌也唱不利索,米采说话声音就很独特,像泉水叮咚,连绵不断。因此歌唱与语言有关,有些语言如流水,天生适合唱歌,比如蒙语,有些语言如铿锵,天生只适合直叙,比如汉语。能把汉语唱好唱自然的人是需要天赋的,比如高识珠。

    上次米采打电话来,他来帮她解了围,后来米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作,爱上了那个财大气粗的顾客徐老板,成为了他的外室女友,其实那不是件坏事,对演艺人员来说也算正常,也有人沾瘾品,但他多年以来从来不沾,也警告自己的歌手和米采最好不要。这间酒吧的名字是他自己起的,serendipity,机缘巧合,来纪念很多年前在北京在机缘巧合之下被老板选中成为驻唱而开启的歌手生涯。

    米采来了,咧开嘴笑着朝他比了一个OK,蹬蹬地上楼换演出服去了,她其实早就可以不来唱歌,安心在家当女朋友,但她还是隔三差五来,不为什么,因为喜欢,高识珠把袖子卷起来半倚在桌前,米采走出来开始唱,身上的流苏都没整理好,他笑了起来,这么些年接触各色人物,他最喜欢的其实还是歌手,因为他们抽烟喝酒犯下再多错误,最深处仍然很纯粹,像小孩,上帝给这拨人的命运的确是很独特的,因为只有真的喜欢,才会以歌唱为生,一个歌手的一生其实唱不到偏离他自己真正气质的歌。

    “老板,我朋友怎么样了”

    一楼人声鼎沸,米采准确地在一楼的角落找到他,高识珠抬眼看见,伸手把面前那杯没有动的果酒推给她。

    “送回家了”

    “什么,什么?”

    米采大声朝前面扩着耳朵,两人站起来从后门走到停车场,把喧闹隔在里面,角落有一辆黑色切诺基,高识珠往那边看了一眼,又看回米采

    “送回家了,我把她送回家了”

    “送回哪个家”

    “还有哪个家,她说哪个家就哪个家”

    “她把你当成别人了,不会也带你回她家了吧,你给她说明白没有,你不是高梵,不能误会,这事儿不能误会”

    “高梵是谁”

    “她,前夫”

    高识珠点点头,违心地说了一个说明白了,米采仍然担忧。开始絮絮地从梵语课和寿司船说起,到高梵和朱语离婚为止,高识珠听得啧啧称奇,心里感叹这女人真是足够倒霉。

    “世界上姓高的多了,我只是凑巧把她送到医院而已,因为怕她死了又不得不守了两天,她认错了就认错吧,是她自己脑子摔坏了,非要这么觉得,我长得像吗,像一个比我小十岁的人”

    “当时我觉得不像,现在我觉得有点像,个子,还有鼻子,鼻尖,仅限于此了。不过你比他帅一点,脸上有一点点纹,很自然,当然仅限在我这双缺少父爱的眼里啊,因为别人是不是这么觉得我不知道。因为他太年轻有点单薄。那天李总请客,你本来也要来酒席,结果你有事半路才来,哦我知道了,估计是因为她摔倒前最后一刻看到的就是你,才产生错乱的”

    “这话说的,怪我”

    “不,不怪你,老板,没有你没有人送她去医院了,可怜死了,她昏沉沉的,地上都是血,我告诉高老师,结果他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唉,我要是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我无论如何得把高梵从美国给骂回来,她也是自己不识时务,就是不懂顺从,不懂场合话,人家本来好好说话,看她那个着急的样子就更想欺负她,本来没事的都能硬生生惹出事来,本来好好的。”

    高识珠淡淡地笑了笑,也没有回答,米采常年驻唱,慢慢地的价值观和普通人变得很不一样。将朱语那天的窘迫归结为是她不会来事。

    “我送你回家”

    “不,不用,徐老板来接我,我走了啊,唉其实我们跟她也不是很熟,仁至义尽了,不管了”

    米采拉上拉链跑出停车场前门去了,高识珠转身笑了笑,那个仁至义尽的余波还在空气中回荡,他也后知后觉地点点头表示同意,拉开那辆黑色越野车的车门径直开回自己家,不再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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