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说,是八年十个月零八天。
那时季骞雁的案子刚出,她被主办案件的刑警闻岚意带回家中暂住。虽然在闻家的时间很短,但人的主观时间并不是均匀的线性,对十七岁的季澹来说,她人生的所有变故几乎都发生在那几个月里,深刻到闻泽这个算不上熟悉的故人,都有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胖子笑嘻嘻递去头盔,“去啊美女!看看趁不趁手。”
季澹骑车跟在闻泽后头,平时骑得破马张飞,这会儿落后一个车身,不敢造次。
两人在附近兜了一圈,绕回车行时,季澹对闻泽的手艺不吝赞赏,跟胖子说:“车没问题,您按正常的价格算吧。”
胖子小眼睛骨碌一转,“这事儿您跟闻哥商量就行,我那头还有活儿,先过去了啊!”说完表演原地消失。
“既然车没问题了,现在修理人。”闻泽摘下头盔,把微湿的头发搂到后面,“虽菜但敢,哪天你玩儿残了,我脸还要不要了。”
“挺长时间没骑了,手有点生。”季澹干笑两声,“闻叔在家吗?请你们吃饭吧!”
胖子说不要修理费,她就请他吃饭,算得清清楚楚,一点人情不欠。闻泽动了下唇角,“行啊!晚上叶忱上家吃火锅,我爸徒弟,还有印象吧?”
季澹点头,“可是我请客去你家不好吧?要不把闻叔和叶忱叫出来吧。”
闻泽说:“你买菜不就行了,我就出个地方。”
季澹对上他倒映晚霞的双眼,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你那车漆花了,要是不着急,等六子回来,我让他给你补上。”闻泽偏头示意自己后座,“坐我车吧。”
坐上阿普利亚后座时,季澹仍然有种不真实感,闻泽给她的印象虽然不是什么高岭之花,但也绝对不是阳光热情自来熟那卦,概括起来就是不主动中带点小关心、不拒绝中带点小傲娇。
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近三个月也没培养出什么情谊,如今时隔八年,这狗崽子转性了?
两人回到市区时,天已经黑了。只要离开赛车场,闻泽的车都开得很稳。季澹在阿普利亚后座,几乎感觉不到风。摩托车停在老区超市口门,周末晚间的超市十分热闹,很多都是举家来购物,他推上一辆购物车,因为季澹请客,倒是不发表意见,只负责推车跟着。
季澹厨艺本来就是“勉强能吃”的水平,时扬回国后,剩她一个人,她就不怎么做饭了,今天忽然买菜,一时不知道买什么,所幸吃火锅,可以什么都拿上些。
先把各式蔬菜捡上,然后是鱼丸虾滑午餐肉,再切几斤新鲜牛羊肉,季澹边走边琢磨还缺什么,没留意转角过来的一辆购物车,闻泽伸手拉住她,待推孩子的男人走过,放开她手腕,似笑非笑地说:“买个菜难成这样,你居然能长大。”
促销员叫卖着打折商品,孩子在和父母讨价还价,四周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嘈杂而混乱,但这一刻的季澹却觉得安和平静,“长大靠的是吃饭,又不是买菜。还缺什么吗?”
“底料。”闻泽笑了一声,转弯经过零食区时,从货架拿下一罐糖,“还吃这个吗?”
季澹没禁住诱惑,点了点头。闻泽不再问,又拿了两罐草莓牛奶和夹心巧克力,结账的时候,他把零食挑出去,说礼尚往来,答谢她请吃饭。
刚出超市,季澹就接了个电话,面露抱歉,“我临时有事,今天去不了了,你帮我跟闻叔道个歉,过两天我一定去看他。”
闻泽没说什么,“我送你。”
“我打个车就行,你别让他们等久了。”季澹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坐进车里时,闻泽把装零食的塑料袋递进来,“家里没人吃甜食,带回去吧。”
出租车缓缓启动,季澹透过后视镜,看见闻泽把大兜小兜的菜安置在阿普利亚上,忽然想起高二那会儿,他喜欢穿宽大的美式水洗T,因为身高腿长,阔腿裤显长不显阔,一身潮到风湿的打扮,做饭时却系个海浪边围裙,就像现在,明明是不伦不类的搭配,在这人身上却丝毫没有违和感。
她短暂地走了下神,想起曲歌在电话里说的,催促司机开快些。
车刚到酒店,等在门口的曲歌就跑上来,低声说:“时扬在大堂坐着,好像不太对劲。”她拉住直奔大堂的季澹,“我不进去了,你有事给我电话啊!”
“好。”季澹快步走进大堂,一眼就看见咖啡厅角落一人背对而坐,黑色鸭舌帽、墨镜和口罩几乎遮挡了整张脸。
对面大厦的投屏在酒店落地玻璃上倒映出流动的光影,巨幕正好切换到一则智能管家机器人广告。男明星一身天蓝色休闲西装,戴银丝眼镜,狭长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笑容温柔而魅惑。
然而当时扬摘下墨镜,桃花眼里血丝密布,眼下是底妆也盖不住的青黑。
“怎么了?”季澹在对面坐下,“我以为你这几天比较忙,回不来颐海,要是知道你今天回,我就不出门了。”她握住他放在桌面上的手,时扬手心都是冷汗。
“小澹。”时扬叫她时,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我能在你这睡会儿吗?”
“我带你去。”季澹起身时,他手上用劲,不让她放手,于是两人牵手上楼。进到房间,时扬坐进沙发,摘下口罩帽子,露出锋利的鼻梁和薄而苍白的双唇。
“你猜我碰见谁了?”季澹去茶水台烧上水,撕开一包玫瑰百合茶倒进玻璃杯,和他闲聊:“姑姑接我出国前,我在主办我爸案子的刑警家住过一段时间,那家男孩儿比我小一岁,我骑车还是他教的呢,没想到那么巧,今天又遇见了。”
电热水壶发出低低的嗡鸣,时扬看着她,“等我忙完颐海的演唱会,陪你去道个谢。”
季澹走到他身边,蹲下来仰头看他,“看你这两儿黑眼圈,都能养鱼了,去洗个热水澡,然后喝杯茶,早点睡吧。”
时扬洗澡出来,花茶刚好温热,紧绷的神经在淡淡芳香抚慰中松弛下来,他在沙发躺下,看季澹把灯光调暗,抱来一条青绿色软羊绒薄毯,路过书桌时顺手拿了本书,然后替他盖上毯子,席地坐在地板上,背靠沙发,“你睡吧,我在这看书。”
他阖上眼,夜的静谧暴露了浅快的呼吸,一开始需要用数数来调整,直到被季澹翻动书页的声音吸引。
纸张摩擦的沙沙声带着稳定的节奏,像波士顿早秋的微风卷过枫树叶。清晨的肯莫尔广场行人寥寥,他喜欢坐在草地上弹琴,因为没有完成歌词,只是单调的哼唱,旋律漂浮在阳光里,和查尔斯河一道流淌。
时扬呼吸渐渐平稳,季澹放在书页上的手指没有再动,她转过头来,视线停落在他脸上。
时扬和她一样,都是灵感者。如果一个人被动且无差别地接收身边所有人的情绪,他迟早要陷入精神问题,尤其当他还是一个知名度不低的明星,身边的嘈杂和疯狂数以百倍。
季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迷你脑波仪,将电极分别贴在时扬和自己的太阳穴,然后吃下一片助眠药物,随着意识渐渐模糊,她被扯入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
天地间一片雾霭似的白,四周模糊传来断续的尖叫,季澹循声往来处走,看到远方屹立着高耸入云的祭台,拖着黑尾的烟雾在祭台四周缭绕旋转,不时向祭台中心涌动翻卷。
“时扬!”季澹跑向祭台,手中幻化出一把极长弯刀,刀身如冰铸,莹白隐泛月华。黑雾向她猛扑而来,呼!地一声,弯刀携着割裂空气的锐响劈去,黑雾碎裂无数,每一团都长着似是而非的人脸,狂舞着大笑:“我好喜欢她啊!她是什么味道的?”“我想把她泡进福尔马林,永远留下来!”“撕了她,吃了她!哈哈哈哈哈——”
季澹以长刀开路,闯入百鬼的盛宴,越接近祭台,黑雾越具象,它们开始有了身体四肢,却仿佛随意安装的劣质品,头脸颠倒,贴着祭台向上蠕动爬行。
站在祭台顶端的时扬双目空洞,双腿被它们缠绕撕扯,毫无所觉,季澹的呼声淹没在魑魅的狂欢中,它们疯狂而兴奋地尖叫着爱意和诅咒,在艰难向上的季澹身上割开或深或浅的血痕。
梦境不会因为没有真实的□□参与而失去痛觉,相反这里的感官比现实放大数倍,她疼得手脚发抖,几次险些在中途跌落。
“时扬!——”
如果时扬的潜意识拒绝季澹进入,她永远也爬不上这座祭台,等待她的不是无功而返,而是意识被吞噬,再也无法醒来。
季澹精疲力尽地停在中途,她闭了闭眼,放缓呼吸。
梦境里的一切都是梦主意识的化形,除了被迫接收的恶意,这里也有时扬自己。她在混乱的鬼叫中低低哼唱着一首歌,回应她的是无情嘲笑:“没用的,他听不见。”“他是我们的,你也留下来吧!”……
空中仿佛有风吹过,不知不觉和着歌声,黑雾恐慌起来,旋转加剧,争先恐后穿过她的身体:“不要唱!”“你闭嘴!”“去死吧!”……
季澹的身体被一点点绞碎,身影越来越淡,但歌声并没有停。
“……The black fields are endless
There was a lot of noise and fog
I forget where I am
I forgot my name
I forgot your face
I'll sleep until she wakes me up
Without saying a word you can light up the dark.”
嚣叫渐渐变得低弱,最终成为白噪音般的背景,黑雾消散于纯白的雾霭,温柔的云雾托着她上升,将她送到顶峰,落于时扬面前。
他的目光像云雾一样包裹着她,“你怎么又入了我的梦,很危险。”
季澹疼得龇牙咧嘴,笑得却很开心,“梦主才是梦境的主宰,有你在,我怕什么。”
他上前拥抱季澹,感受她鲜活的体温和呼吸,“我的梦里,你永远都不会输。”
那时季骞雁的案子刚出,她被主办案件的刑警闻岚意带回家中暂住。虽然在闻家的时间很短,但人的主观时间并不是均匀的线性,对十七岁的季澹来说,她人生的所有变故几乎都发生在那几个月里,深刻到闻泽这个算不上熟悉的故人,都有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胖子笑嘻嘻递去头盔,“去啊美女!看看趁不趁手。”
季澹骑车跟在闻泽后头,平时骑得破马张飞,这会儿落后一个车身,不敢造次。
两人在附近兜了一圈,绕回车行时,季澹对闻泽的手艺不吝赞赏,跟胖子说:“车没问题,您按正常的价格算吧。”
胖子小眼睛骨碌一转,“这事儿您跟闻哥商量就行,我那头还有活儿,先过去了啊!”说完表演原地消失。
“既然车没问题了,现在修理人。”闻泽摘下头盔,把微湿的头发搂到后面,“虽菜但敢,哪天你玩儿残了,我脸还要不要了。”
“挺长时间没骑了,手有点生。”季澹干笑两声,“闻叔在家吗?请你们吃饭吧!”
胖子说不要修理费,她就请他吃饭,算得清清楚楚,一点人情不欠。闻泽动了下唇角,“行啊!晚上叶忱上家吃火锅,我爸徒弟,还有印象吧?”
季澹点头,“可是我请客去你家不好吧?要不把闻叔和叶忱叫出来吧。”
闻泽说:“你买菜不就行了,我就出个地方。”
季澹对上他倒映晚霞的双眼,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你那车漆花了,要是不着急,等六子回来,我让他给你补上。”闻泽偏头示意自己后座,“坐我车吧。”
坐上阿普利亚后座时,季澹仍然有种不真实感,闻泽给她的印象虽然不是什么高岭之花,但也绝对不是阳光热情自来熟那卦,概括起来就是不主动中带点小关心、不拒绝中带点小傲娇。
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近三个月也没培养出什么情谊,如今时隔八年,这狗崽子转性了?
两人回到市区时,天已经黑了。只要离开赛车场,闻泽的车都开得很稳。季澹在阿普利亚后座,几乎感觉不到风。摩托车停在老区超市口门,周末晚间的超市十分热闹,很多都是举家来购物,他推上一辆购物车,因为季澹请客,倒是不发表意见,只负责推车跟着。
季澹厨艺本来就是“勉强能吃”的水平,时扬回国后,剩她一个人,她就不怎么做饭了,今天忽然买菜,一时不知道买什么,所幸吃火锅,可以什么都拿上些。
先把各式蔬菜捡上,然后是鱼丸虾滑午餐肉,再切几斤新鲜牛羊肉,季澹边走边琢磨还缺什么,没留意转角过来的一辆购物车,闻泽伸手拉住她,待推孩子的男人走过,放开她手腕,似笑非笑地说:“买个菜难成这样,你居然能长大。”
促销员叫卖着打折商品,孩子在和父母讨价还价,四周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嘈杂而混乱,但这一刻的季澹却觉得安和平静,“长大靠的是吃饭,又不是买菜。还缺什么吗?”
“底料。”闻泽笑了一声,转弯经过零食区时,从货架拿下一罐糖,“还吃这个吗?”
季澹没禁住诱惑,点了点头。闻泽不再问,又拿了两罐草莓牛奶和夹心巧克力,结账的时候,他把零食挑出去,说礼尚往来,答谢她请吃饭。
刚出超市,季澹就接了个电话,面露抱歉,“我临时有事,今天去不了了,你帮我跟闻叔道个歉,过两天我一定去看他。”
闻泽没说什么,“我送你。”
“我打个车就行,你别让他们等久了。”季澹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坐进车里时,闻泽把装零食的塑料袋递进来,“家里没人吃甜食,带回去吧。”
出租车缓缓启动,季澹透过后视镜,看见闻泽把大兜小兜的菜安置在阿普利亚上,忽然想起高二那会儿,他喜欢穿宽大的美式水洗T,因为身高腿长,阔腿裤显长不显阔,一身潮到风湿的打扮,做饭时却系个海浪边围裙,就像现在,明明是不伦不类的搭配,在这人身上却丝毫没有违和感。
她短暂地走了下神,想起曲歌在电话里说的,催促司机开快些。
车刚到酒店,等在门口的曲歌就跑上来,低声说:“时扬在大堂坐着,好像不太对劲。”她拉住直奔大堂的季澹,“我不进去了,你有事给我电话啊!”
“好。”季澹快步走进大堂,一眼就看见咖啡厅角落一人背对而坐,黑色鸭舌帽、墨镜和口罩几乎遮挡了整张脸。
对面大厦的投屏在酒店落地玻璃上倒映出流动的光影,巨幕正好切换到一则智能管家机器人广告。男明星一身天蓝色休闲西装,戴银丝眼镜,狭长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笑容温柔而魅惑。
然而当时扬摘下墨镜,桃花眼里血丝密布,眼下是底妆也盖不住的青黑。
“怎么了?”季澹在对面坐下,“我以为你这几天比较忙,回不来颐海,要是知道你今天回,我就不出门了。”她握住他放在桌面上的手,时扬手心都是冷汗。
“小澹。”时扬叫她时,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我能在你这睡会儿吗?”
“我带你去。”季澹起身时,他手上用劲,不让她放手,于是两人牵手上楼。进到房间,时扬坐进沙发,摘下口罩帽子,露出锋利的鼻梁和薄而苍白的双唇。
“你猜我碰见谁了?”季澹去茶水台烧上水,撕开一包玫瑰百合茶倒进玻璃杯,和他闲聊:“姑姑接我出国前,我在主办我爸案子的刑警家住过一段时间,那家男孩儿比我小一岁,我骑车还是他教的呢,没想到那么巧,今天又遇见了。”
电热水壶发出低低的嗡鸣,时扬看着她,“等我忙完颐海的演唱会,陪你去道个谢。”
季澹走到他身边,蹲下来仰头看他,“看你这两儿黑眼圈,都能养鱼了,去洗个热水澡,然后喝杯茶,早点睡吧。”
时扬洗澡出来,花茶刚好温热,紧绷的神经在淡淡芳香抚慰中松弛下来,他在沙发躺下,看季澹把灯光调暗,抱来一条青绿色软羊绒薄毯,路过书桌时顺手拿了本书,然后替他盖上毯子,席地坐在地板上,背靠沙发,“你睡吧,我在这看书。”
他阖上眼,夜的静谧暴露了浅快的呼吸,一开始需要用数数来调整,直到被季澹翻动书页的声音吸引。
纸张摩擦的沙沙声带着稳定的节奏,像波士顿早秋的微风卷过枫树叶。清晨的肯莫尔广场行人寥寥,他喜欢坐在草地上弹琴,因为没有完成歌词,只是单调的哼唱,旋律漂浮在阳光里,和查尔斯河一道流淌。
时扬呼吸渐渐平稳,季澹放在书页上的手指没有再动,她转过头来,视线停落在他脸上。
时扬和她一样,都是灵感者。如果一个人被动且无差别地接收身边所有人的情绪,他迟早要陷入精神问题,尤其当他还是一个知名度不低的明星,身边的嘈杂和疯狂数以百倍。
季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迷你脑波仪,将电极分别贴在时扬和自己的太阳穴,然后吃下一片助眠药物,随着意识渐渐模糊,她被扯入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
天地间一片雾霭似的白,四周模糊传来断续的尖叫,季澹循声往来处走,看到远方屹立着高耸入云的祭台,拖着黑尾的烟雾在祭台四周缭绕旋转,不时向祭台中心涌动翻卷。
“时扬!”季澹跑向祭台,手中幻化出一把极长弯刀,刀身如冰铸,莹白隐泛月华。黑雾向她猛扑而来,呼!地一声,弯刀携着割裂空气的锐响劈去,黑雾碎裂无数,每一团都长着似是而非的人脸,狂舞着大笑:“我好喜欢她啊!她是什么味道的?”“我想把她泡进福尔马林,永远留下来!”“撕了她,吃了她!哈哈哈哈哈——”
季澹以长刀开路,闯入百鬼的盛宴,越接近祭台,黑雾越具象,它们开始有了身体四肢,却仿佛随意安装的劣质品,头脸颠倒,贴着祭台向上蠕动爬行。
站在祭台顶端的时扬双目空洞,双腿被它们缠绕撕扯,毫无所觉,季澹的呼声淹没在魑魅的狂欢中,它们疯狂而兴奋地尖叫着爱意和诅咒,在艰难向上的季澹身上割开或深或浅的血痕。
梦境不会因为没有真实的□□参与而失去痛觉,相反这里的感官比现实放大数倍,她疼得手脚发抖,几次险些在中途跌落。
“时扬!——”
如果时扬的潜意识拒绝季澹进入,她永远也爬不上这座祭台,等待她的不是无功而返,而是意识被吞噬,再也无法醒来。
季澹精疲力尽地停在中途,她闭了闭眼,放缓呼吸。
梦境里的一切都是梦主意识的化形,除了被迫接收的恶意,这里也有时扬自己。她在混乱的鬼叫中低低哼唱着一首歌,回应她的是无情嘲笑:“没用的,他听不见。”“他是我们的,你也留下来吧!”……
空中仿佛有风吹过,不知不觉和着歌声,黑雾恐慌起来,旋转加剧,争先恐后穿过她的身体:“不要唱!”“你闭嘴!”“去死吧!”……
季澹的身体被一点点绞碎,身影越来越淡,但歌声并没有停。
“……The black fields are endless
There was a lot of noise and fog
I forget where I am
I forgot my name
I forgot your face
I'll sleep until she wakes me up
Without saying a word you can light up the dark.”
嚣叫渐渐变得低弱,最终成为白噪音般的背景,黑雾消散于纯白的雾霭,温柔的云雾托着她上升,将她送到顶峰,落于时扬面前。
他的目光像云雾一样包裹着她,“你怎么又入了我的梦,很危险。”
季澹疼得龇牙咧嘴,笑得却很开心,“梦主才是梦境的主宰,有你在,我怕什么。”
他上前拥抱季澹,感受她鲜活的体温和呼吸,“我的梦里,你永远都不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