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镜中一片纯白雾气间,闻鹤雪和李不寻面对这一片茫茫不见的岔路口,起了争执。
镜子不能回溯光阴,也不是站在镜子前一照,前尘事就会像电影大荧幕一样安排好情节,自己像个看客一样走马观花,而是需要观前尘的魂魄入镜中,亲身用那已作尘灰的躯壳历经一生,感之悲、感之痛。
闻鹤雪和李不寻有过观前尘的经历,哪怕只是很短的一段经历。说实话,那种滋味不好受。
虽然他们说好要跟着闻鹤雪西越王的人生轨迹观前尘,临到阵前,闻鹤雪却不能不畏缩迟疑了。
“我之前偶然得知自己是西越王的转世的时机,是看到西越王腰坠钧天剑,祭天称王,那时无感,但是西越王的一生到底是喜是悲是苦是痛谁知道呢,这也太草率了!”
李不寻黑着脸问:“你不来难道让爷来?爷连前尘中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万一西越王的故事里根本就没有爷,那可就白费了祖师爷的金子!”
理事这个理,闻鹤雪不情愿也只能赶鸭子上架。
正当此时,苏春稠从一片混沌的雾气中缓缓出现。她的衣衫变作了第一次遇见时那身白色的锦缎,锦缎上绣着枝枝叶叶的绿梅,活像个山精鬼魅,一开口,又现了原形。
“难兄难弟,你们都不乐意,要不让我来?”
闻鹤雪道:“你怎么也来了?”
“因为西越王的故事里有我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没有我多没意思啊。”
听起来你好像知道西越国发生的事一样,既然你知道,李道友怎么偏要来鬼市寻?
闻鹤雪推搡李不寻,喂,李道友,李兄,说句话啊喂!
他的好难兄还没回过神来,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看出了神,好半晌才来了一句,“不行。”
“为什么?”
“你在西越王的故事里下线太早,看完你就结束,那太亏了。”
“好嘛,原来还打这个主意。”
李不寻扪心自问,他秉持着公平公正勤俭节约,不浪费一丝一毫的精神,敲定了还是以西越王的一生为线索。
闻鹤雪无可奈何,作为一个领头人,只好由他拂开浓雾,沿着脚下的岔路笔直地向前走。
光阴逆流,浓雾中不同时代不同地点的日月若隐若现。
似乎走了万水千山那样远,闻鹤雪看到了一片赤红皲裂的大地,那扑面而来的热浪像是燎原的烈火,炙烤得人眼泪都焦干了。
苏春稠在他身后驻足,低声说:“就是这里了。”
闻鹤雪点头,眼底腥红,焦灼得像是心口有一团难以熄灭的恨火。
这不是他的情绪,所以,是桓庚的。
三人落在这片在千万年后被称作础州的土地上,齐齐恍惚了。
极目远眺能望见西方有一座高山,从方位上看应当是阆月山,可这座山的高度绝非阆月山可相提并论。
黄昏时分,大火冲天,金色的浮云挂在高山的半腰,更高处隐匿在云层中无处可窥,高不可攀。
烈日炽盛像不会熄灭的火球,疏忽间被遮挡住了。
——不是云层。遮蔽太阳的不是云层。
是兽翼,翼若垂天之云。
这只兽通体玄色,鳞甲光滑,翼上没有羽毛,像只光秃秃的鸟,其声如婴啼,向西飞去,栖于高山之上,一呼一吸间煽动尘世之风。
大地上奔跑着各种妖魔野兽,它们咆哮怒吼,厮杀生存,口中吐着熊熊烈火,残忍蹂躏着这个世上弱小的生灵。
苏春稠和李不寻先对这片荒芜野蛮的大地有了大概的了解,却见闻鹤雪望着夕阳揪着心口默默垂泪。
两只庞大的妖兽在一片落日挥洒的金色荒原尽头啃着人的尸骨。
闻鹤雪指着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说:“那是一棵琅玕木,树心已经空了,恰好能容纳一个身量不大的孩子藏身。琅玕木是神木,妖魔在吃饱肚子的时候不愿意靠近神木。”
他站在遍地的腥土上,望着空心树干,“这是桓庚的双亲,而他在那里看着。”
是惧怕,是愤怒,是悲痛。
闻鹤雪揉着心口,终于明白前尘镜的主人只许他们从镜中看一世的理由了。
桓庚是那双沦为野兽腹中餐的男女血脉相连的孩子,这个残酷的世界是他所身处的世界。
闻鹤雪不是桓庚,但前尘镜中,他与桓庚共享灵魂,精神和思想同频,那他就不只是个旁观者。
他是有着异世闻鹤雪记忆的、被这个残酷的世界迎头一棒喝醒的桓庚。
“我很愤怒,很悲痛,但更怕,怕得不能自已。”
夜晚来临,星斗璀璨,可以清晰照见树洞中的睡颜。
桓庚捂着自己的嘴巴不敢哭出声来,就这样昏睡了过去。
他在醒来时饿得要命,睁开眼趴到琅玕木上薅了一把叶子,放到嘴里用力嚼着,苦涩的清香弥漫,他浑身发冷着颤抖。
月光照在他苍白布满泪痕的小脸上,他爬到琅玕木的最高处,俯视着遍地白骨的尘世,仰望天空飞过的天妖,自此便生出了不甘。
天地既生有人族,难道是要人沦落为天妖野兽果腹的食物吗?
他要报仇!
族人敌不过妖魔,这片土地已经失守,但还有强大的部落存在着,在和天妖抗衡。
他要去找和他一样的人族,去学屠妖的功夫,然后回到这里,复仇。
大地干旱,土地裂成一块一块的沙土,断流的河床向北而去,这个世界正张开怀抱,坦然无谓地向他展示凶狠和残忍。
到处都是妖族烧杀留下的痕迹,到处都是腐烂的人骨。
炽热之下,这样的腐肉并不会留存很久,要么进了妖族的腹中,要么炸开迸了一地腐肉浆,或者干脆晒成了一具□□的骷髅。
桓庚靠着双脚走过了很多地方,见过更多的血腥和苦难,知道整个天下的人族都和他一样仇视妖族。
越向北方,也越靠近传闻中的神山,妖魔越少,人族保存的战力还在北方。
桓庚并没有走到有那么多人族的地方,他听闻北域积雪终年不化的神山上,有一神女辞去神职,降谪到残酷尘世。
神女在南北之间抛下了一柄剑,声称拔此剑之人可屠妖魔,终结乱世。
“这就是钧天剑。”
堪堪长成少年人的桓庚历经千辛万苦握紧了钧天剑,神山而来的青霄玉女陪在他身侧,教他剑术,却没有师徒名分,因为反过来,桓庚是教导青女人族事务的师父。
——至此,李不寻依然没有找到他扮演的角色。
闻鹤雪深陷桓庚的情绪之中,苏春稠在看到青霄玉女后竟然淡淡一笑,似乎没有大碍。
李不寻却想起戏文里的白鸟飘飘,绿水滔滔,情之至也,百世可越。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亦师亦友亦有情乎的关系,不怪后世讹传,他来了,亲眼见了。
可在这样的世道里,私情什么的不是。他忍不住开口问她,“北域真的有神山,神山上有神仙,青霄玉女从山上下来?”
“不。”苏春稠嘲笑他的天真,“神灵高居在九霄之上,只是北方的部落首领们很早就懂得信仰和希望的力量。”
神灵不会有时间去听所有人挨个祈祷,当所有人的愿望都是一样的时候,也许能够打动神灵。
“那青霄玉女不是神女?”
“只有这个是真的。”苏春稠笑着看向那握剑指苍穹于此立志斩天妖的儿郎,露出了怀念的神情。
李不寻下意识抖了几下,顿觉寒毛直立。
除开这个世界他的前身所感的毛骨悚然,身为李不寻的自我意志无疑是高兴的。
西越王和青霄玉女的故事里有他!
妖族侵占人族田地并将人族作为食物,这么多人,吃又不会全部吃光,由此诞生了妖市,专营奴隶买卖。
李不寻毛骨悚然的感觉正是来自此处。
他坐在一只笼子里,看着生有兽首獠牙的守卫在啃人的手臂,啃得血肉模糊,腥臭刺鼻。
隔着窄小的兽笼望见腥红的天空,他无数次感到绝望,为什么还不死?
在妖族的眼中,非同族类没有生存权,人命不是生命。
可他凭什么要死!这是他降生的世界,怎么能让给凶狠残暴的异族!
他不能让,不愿意让!
他再抬起头看的时候,天空透过的亮光被遮住了。
桓庚背着钧天剑走到了他面前,背对着他,拔剑出鞘,还有个瘦削高挑的白衣女子站在笼子前,神情平静地向他伸出手。
李不寻眼眶湿润,下意识望向苏春稠的方向。
距离这里千山万水、又似乎近在咫尺的鬼市,他们三人的躯壳都留在那里。李不寻的灵魂不可能带着心脏来到这里,可他的心跳得像兔子,声如雷鸣。
未来的西越王真不是个文雅又涵养的人,他的剑术师承青女,凛冽如惊霜暴雪。
他不会对茹毛饮血的妖族手下留情,钧天剑是斩杀妖魔的绝世宝剑,血雨飞溅,血河流淌。
青女衣角沾血,一双修长素白而有力的手为他拂去了心上的尘埃。
是笼子里的小少年望见血雨纷飞下的一朵白梅枝的悸动,是他李不寻回头撞入苏春稠眼底听到的心跳声。
“辛羿,我叫辛羿。”他跪下磕头,“我的命是你们的了。”
桓庚提着滴血的钧天剑,抹一把脸上的血,笑得邪肆,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我会杀尽天下妖魔,建立一个没有异族来犯,人人安然活命到老的国度,那么你就是我的第一个臣民了。”
镜子不能回溯光阴,也不是站在镜子前一照,前尘事就会像电影大荧幕一样安排好情节,自己像个看客一样走马观花,而是需要观前尘的魂魄入镜中,亲身用那已作尘灰的躯壳历经一生,感之悲、感之痛。
闻鹤雪和李不寻有过观前尘的经历,哪怕只是很短的一段经历。说实话,那种滋味不好受。
虽然他们说好要跟着闻鹤雪西越王的人生轨迹观前尘,临到阵前,闻鹤雪却不能不畏缩迟疑了。
“我之前偶然得知自己是西越王的转世的时机,是看到西越王腰坠钧天剑,祭天称王,那时无感,但是西越王的一生到底是喜是悲是苦是痛谁知道呢,这也太草率了!”
李不寻黑着脸问:“你不来难道让爷来?爷连前尘中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万一西越王的故事里根本就没有爷,那可就白费了祖师爷的金子!”
理事这个理,闻鹤雪不情愿也只能赶鸭子上架。
正当此时,苏春稠从一片混沌的雾气中缓缓出现。她的衣衫变作了第一次遇见时那身白色的锦缎,锦缎上绣着枝枝叶叶的绿梅,活像个山精鬼魅,一开口,又现了原形。
“难兄难弟,你们都不乐意,要不让我来?”
闻鹤雪道:“你怎么也来了?”
“因为西越王的故事里有我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没有我多没意思啊。”
听起来你好像知道西越国发生的事一样,既然你知道,李道友怎么偏要来鬼市寻?
闻鹤雪推搡李不寻,喂,李道友,李兄,说句话啊喂!
他的好难兄还没回过神来,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看出了神,好半晌才来了一句,“不行。”
“为什么?”
“你在西越王的故事里下线太早,看完你就结束,那太亏了。”
“好嘛,原来还打这个主意。”
李不寻扪心自问,他秉持着公平公正勤俭节约,不浪费一丝一毫的精神,敲定了还是以西越王的一生为线索。
闻鹤雪无可奈何,作为一个领头人,只好由他拂开浓雾,沿着脚下的岔路笔直地向前走。
光阴逆流,浓雾中不同时代不同地点的日月若隐若现。
似乎走了万水千山那样远,闻鹤雪看到了一片赤红皲裂的大地,那扑面而来的热浪像是燎原的烈火,炙烤得人眼泪都焦干了。
苏春稠在他身后驻足,低声说:“就是这里了。”
闻鹤雪点头,眼底腥红,焦灼得像是心口有一团难以熄灭的恨火。
这不是他的情绪,所以,是桓庚的。
三人落在这片在千万年后被称作础州的土地上,齐齐恍惚了。
极目远眺能望见西方有一座高山,从方位上看应当是阆月山,可这座山的高度绝非阆月山可相提并论。
黄昏时分,大火冲天,金色的浮云挂在高山的半腰,更高处隐匿在云层中无处可窥,高不可攀。
烈日炽盛像不会熄灭的火球,疏忽间被遮挡住了。
——不是云层。遮蔽太阳的不是云层。
是兽翼,翼若垂天之云。
这只兽通体玄色,鳞甲光滑,翼上没有羽毛,像只光秃秃的鸟,其声如婴啼,向西飞去,栖于高山之上,一呼一吸间煽动尘世之风。
大地上奔跑着各种妖魔野兽,它们咆哮怒吼,厮杀生存,口中吐着熊熊烈火,残忍蹂躏着这个世上弱小的生灵。
苏春稠和李不寻先对这片荒芜野蛮的大地有了大概的了解,却见闻鹤雪望着夕阳揪着心口默默垂泪。
两只庞大的妖兽在一片落日挥洒的金色荒原尽头啃着人的尸骨。
闻鹤雪指着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说:“那是一棵琅玕木,树心已经空了,恰好能容纳一个身量不大的孩子藏身。琅玕木是神木,妖魔在吃饱肚子的时候不愿意靠近神木。”
他站在遍地的腥土上,望着空心树干,“这是桓庚的双亲,而他在那里看着。”
是惧怕,是愤怒,是悲痛。
闻鹤雪揉着心口,终于明白前尘镜的主人只许他们从镜中看一世的理由了。
桓庚是那双沦为野兽腹中餐的男女血脉相连的孩子,这个残酷的世界是他所身处的世界。
闻鹤雪不是桓庚,但前尘镜中,他与桓庚共享灵魂,精神和思想同频,那他就不只是个旁观者。
他是有着异世闻鹤雪记忆的、被这个残酷的世界迎头一棒喝醒的桓庚。
“我很愤怒,很悲痛,但更怕,怕得不能自已。”
夜晚来临,星斗璀璨,可以清晰照见树洞中的睡颜。
桓庚捂着自己的嘴巴不敢哭出声来,就这样昏睡了过去。
他在醒来时饿得要命,睁开眼趴到琅玕木上薅了一把叶子,放到嘴里用力嚼着,苦涩的清香弥漫,他浑身发冷着颤抖。
月光照在他苍白布满泪痕的小脸上,他爬到琅玕木的最高处,俯视着遍地白骨的尘世,仰望天空飞过的天妖,自此便生出了不甘。
天地既生有人族,难道是要人沦落为天妖野兽果腹的食物吗?
他要报仇!
族人敌不过妖魔,这片土地已经失守,但还有强大的部落存在着,在和天妖抗衡。
他要去找和他一样的人族,去学屠妖的功夫,然后回到这里,复仇。
大地干旱,土地裂成一块一块的沙土,断流的河床向北而去,这个世界正张开怀抱,坦然无谓地向他展示凶狠和残忍。
到处都是妖族烧杀留下的痕迹,到处都是腐烂的人骨。
炽热之下,这样的腐肉并不会留存很久,要么进了妖族的腹中,要么炸开迸了一地腐肉浆,或者干脆晒成了一具□□的骷髅。
桓庚靠着双脚走过了很多地方,见过更多的血腥和苦难,知道整个天下的人族都和他一样仇视妖族。
越向北方,也越靠近传闻中的神山,妖魔越少,人族保存的战力还在北方。
桓庚并没有走到有那么多人族的地方,他听闻北域积雪终年不化的神山上,有一神女辞去神职,降谪到残酷尘世。
神女在南北之间抛下了一柄剑,声称拔此剑之人可屠妖魔,终结乱世。
“这就是钧天剑。”
堪堪长成少年人的桓庚历经千辛万苦握紧了钧天剑,神山而来的青霄玉女陪在他身侧,教他剑术,却没有师徒名分,因为反过来,桓庚是教导青女人族事务的师父。
——至此,李不寻依然没有找到他扮演的角色。
闻鹤雪深陷桓庚的情绪之中,苏春稠在看到青霄玉女后竟然淡淡一笑,似乎没有大碍。
李不寻却想起戏文里的白鸟飘飘,绿水滔滔,情之至也,百世可越。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亦师亦友亦有情乎的关系,不怪后世讹传,他来了,亲眼见了。
可在这样的世道里,私情什么的不是。他忍不住开口问她,“北域真的有神山,神山上有神仙,青霄玉女从山上下来?”
“不。”苏春稠嘲笑他的天真,“神灵高居在九霄之上,只是北方的部落首领们很早就懂得信仰和希望的力量。”
神灵不会有时间去听所有人挨个祈祷,当所有人的愿望都是一样的时候,也许能够打动神灵。
“那青霄玉女不是神女?”
“只有这个是真的。”苏春稠笑着看向那握剑指苍穹于此立志斩天妖的儿郎,露出了怀念的神情。
李不寻下意识抖了几下,顿觉寒毛直立。
除开这个世界他的前身所感的毛骨悚然,身为李不寻的自我意志无疑是高兴的。
西越王和青霄玉女的故事里有他!
妖族侵占人族田地并将人族作为食物,这么多人,吃又不会全部吃光,由此诞生了妖市,专营奴隶买卖。
李不寻毛骨悚然的感觉正是来自此处。
他坐在一只笼子里,看着生有兽首獠牙的守卫在啃人的手臂,啃得血肉模糊,腥臭刺鼻。
隔着窄小的兽笼望见腥红的天空,他无数次感到绝望,为什么还不死?
在妖族的眼中,非同族类没有生存权,人命不是生命。
可他凭什么要死!这是他降生的世界,怎么能让给凶狠残暴的异族!
他不能让,不愿意让!
他再抬起头看的时候,天空透过的亮光被遮住了。
桓庚背着钧天剑走到了他面前,背对着他,拔剑出鞘,还有个瘦削高挑的白衣女子站在笼子前,神情平静地向他伸出手。
李不寻眼眶湿润,下意识望向苏春稠的方向。
距离这里千山万水、又似乎近在咫尺的鬼市,他们三人的躯壳都留在那里。李不寻的灵魂不可能带着心脏来到这里,可他的心跳得像兔子,声如雷鸣。
未来的西越王真不是个文雅又涵养的人,他的剑术师承青女,凛冽如惊霜暴雪。
他不会对茹毛饮血的妖族手下留情,钧天剑是斩杀妖魔的绝世宝剑,血雨飞溅,血河流淌。
青女衣角沾血,一双修长素白而有力的手为他拂去了心上的尘埃。
是笼子里的小少年望见血雨纷飞下的一朵白梅枝的悸动,是他李不寻回头撞入苏春稠眼底听到的心跳声。
“辛羿,我叫辛羿。”他跪下磕头,“我的命是你们的了。”
桓庚提着滴血的钧天剑,抹一把脸上的血,笑得邪肆,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我会杀尽天下妖魔,建立一个没有异族来犯,人人安然活命到老的国度,那么你就是我的第一个臣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