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挂在半空,照亮地上一层寒霜,冬月的农村晚上冷得连声虫鸣都没有,更不要说人影,这时节谁不在家猫冬。

    但今晚的溪水村却不一样,一个个汉子举着火把,在一个老者的带领下到处呼喊着一个女娃娃的名字。

    “沈家的秀丫头,你在哪儿,听见了赶紧应一声!”

    大家伙都使出最大的力气喊,生怕错过一点地方,人群里还有一个满眼通红的妇人扯着另一个妇人说道:“我家阿秀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提了刀杀完你再自杀。”

    她看着瘦得一阵风就能吹倒,但听见的男人没有一个怀疑她在说假话。

    那眼神太吓人了,跟要吃人一样,往日里没看出来,沈贵发家的是这么个狠人。

    这群人是在找一个被人牙子带走的叫沈秀的姑娘,这妇人就是她娘,至于被她拽着的,是她嫡亲的弟媳,却也是把小姑娘骗给人牙子的罪魁祸首。

    唉,说起来这真是一笔糊涂账。

    这边在找人,那边沈秀已经被人牙子赛上马车,还喂了一碗加迷药的水,她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竟开始做起一个荒诞的梦来。

    梦里有个长得跟她很像的小娃娃背着书包去幼儿园,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知道那个背在背上的东西叫书包,知道幼儿园,反正脑子自己就懂了。

    那个小姑娘虽说跟她长得很像,但脸上又白净又有肉,一看就是富人家的小姐,更重要的是小姑娘的爹跟娘也在,跟她爹娘长得也一样。

    可梦里的爹娘不仅看起来吃得很饱,更重要的是她爹还是身强力壮的,没有生病,也没有一直瘫在床上。

    沈秀以为自己在做什么美梦,贪婪地亦步亦趋跟在小姑娘身后,看着她上小学,上初中,快快乐乐,蹦蹦跳跳的。

    谁知连梦里的快乐都不长久,上了高中,小姑娘的爹娘出了车祸,爹当场就走了,娘在医院躺了两年,小姑娘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在她考上大学那年,娘也还是走了。

    不过三年时间,爹娘走光了,家里的钱为了娘的病也花光了,好在已经长大的小姑娘没忘记她娘临走前让她好好生活的嘱托。

    她爹在体制内工作了一辈子,她也想去爹工作的地方看看,整个大学都在努力学习和打工。

    就在她去考场的路上,却看到一辆大卡车的司机因为疲劳驾驶闯红灯,眼看着她怎么叫那个司机都没反应,就要撞上一辆拐弯的幼儿园巴士,她奋力把手上的水杯朝大车玻璃扔了过去。

    司机被哐当一声吓醒了,下意识就打方向盘,这一打,却转到了小姑娘的方向,小姑娘被撞得高高抛起。

    沈秀捂着胸口看着这一切,情不自禁就想冲上去救她,大脑却突然开始剧烈疼痛,有好多陌生画面像放电影一样在脑子里闪现。

    这种疼痛持续了好一会儿,前一世沈秀的记忆才放完。

    原来这个梦里的小姑娘真的是沈秀,不过是她的前世,记忆融合的最后一刻,她听见自己的前世喃喃道:“老天爷,我做了这么好的事,如果有下辈子,保佑我还做我爸妈的孩子吧。”

    沈秀的眼眶一瞬间红了,老天爷听到了,所以她这辈子又成了爹娘的孩子,但他们没活在吃得饱穿得暖的新中国,而是到了这个为了口饭食她主动把自己卖了的朝代。

    “咳咳,别哭了,这不是那个时空现在愿意生孩子的人实在太少,投胎得等好久,我才把你们一家放到这个时空的嘛,但是先说清楚,我可是满足了你的愿望,让你们一家团聚了的啊。”

    本来只有沈秀一个人旁观的梦境,突然出现一个黑衣黑裤的男人,面带心虚地看着沈秀,嘴巴一刻不停说道:“这可不是我工作失误啊,是大环境没办法,你这世虽然苦了点,好歹父母都在不是。”

    这一刻的沈秀已经不是没见识的十三岁古代农村少女,观察了男人心虚的表情半天,她确定了一件事,这世上大概真的是有地府的,而这个男人就是管她们一家投胎的,可能还出了点差错。

    “你是地府的工作人员来弥补工作失误的吧,来,我也不多开价,一千两银子,这事我就当不知道。”

    沈秀特别无赖地伸手,前世的记忆这会儿在她脑子里格外新鲜,那段经历告诉她,脸皮是赚钱最大的杀手,该抛则抛。

    更何况这世的她就更穷了,她爹五年前从树上摔下来,家里唯一的壮劳力没了,银钱也全搭在药上,更顾不上面子。

    可惜那个男人一点也不吃她这套,哼了一声道:“还银子,我把前世的记忆都还给你了,这后门开的还不够大啊,知识可就是力量,最多再附赠你个消息,宣佑十四年你们这个朝代会开女子科举,你提前准备着吧。”

    “女子科举?你是说这里以后女人也能做官了?考什么?划重点吗?有教辅资料吗?”

    沈秀眼神一下亮了,她对编制这种东西还是很有执念的啊,霹雳吧啦出口就是一大堆问题,然后被不耐烦的男人一脚踹出了梦境。

    踹出来,她就回到了现实,别说科举了,她现在可是在古代人贩子手里,一不小心就要被卖进深山生一辈子孩子了。

    沈秀小心地睁开眼观察,这辆破旧的马车上除了她还有七个女孩儿,小的看着才五六岁,大的也就跟她差不多。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人牙子,一男一女,女的在里面看着她们,男的在外面驾车。

    “当家的,你慢点赶,这破路,颠得我脑门疼。”

    “还慢,老大说了明天一定要送到隔壁县,这批可是要送到北边的,你有几个脑袋敢耽误老大的事?”

    这对人牙子夫妻随意的拌嘴,却让沈秀的心沉了下去,她本想着等车停了再找机会逃跑,可现在要是直接就要被送到北方,那她回家的希望就渺茫了。

    沈秀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再看看那妇人浑圆的腰臂,歇了硬拼的心思,大脑飞速转起来。

    她把全身上下有的东西想了个遍,终于想起个能用的东西。

    她是自愿被卖的,准许从自家带包袱,家里穷得叮当响,她只带了两件换洗衣服,和一块小时候娘给她绣的棉帕子做念想,走到村边那条小溪的时候,想到再回来不知道是哪年了,又摸了几块河边的鹅卵石塞进包袱里。

    沈秀靠在马车窗边,觑着那妇人被颠得闭目养神,伸手从包裹里取出一块石头,用帕子把它包好,打了个结,顺风丢了出去,石头的声响混在马车轮子扬起路上石子的声音里,赶车的人一点没发现。

    有了这块手帕,她娘就能知道这块石头是她丢出去的,沈秀算着时间,每数两百下就扔一颗石头出去,她们溪水村的石头经过河水冲刷都有很漂亮的纹路,是小孩子最喜欢捡的玩具,在这种道路上还是很显眼的。

    她现在只祈祷她娘已经发现她不见,带着人出来找了,她们的族人都住在溪水村,不管平时有什么不和,这种时候肯定每家都会出人帮忙的。

    沈秀想到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辆马车上,不由得一声叹息,都是穷闹的啊。

    这一世她们家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本来就是个看天吃饭,历朝历代都最苦的身份。

    偏她家还要更苦,她爹沈贵发是她爷爷原配生的,刚出生,亲娘就难产死了,一个男人也不会带孩子,没几个月就给他娶了个后娘陶氏。

    后娘原先家里日子苦,沈家那时候日子还是不错的,她做小伏低哄好了一家子,孩子一个一个生,本来虽然也偏心自己亲生的,毕竟这是人之常情嘛。

    但好歹上面还有她祖爷爷祖奶奶压着,对她爹也不敢太坏,哪知她爹长到十岁出头,天下大乱了,大家撑了几年开始逃难,她祖爷爷奶奶在逃难的路上去了,等好不容易逃完难在溪水村定下来,她爹的苦日子就到了。

    到了溪水村,原先的身家还能剩什么,大家都是从头开始,朝廷虽然有分田的政策,但到了村里,总有瘦田跟肥田的差别,大家都是逃难重新组的村子,也没什么香火情,具体怎么分就看哪个族拳头硬了。

    那时候她爹十八岁,祖爷爷奶奶去世后已经被后娘折磨得麻木了,家里什么重活都压在他身上,攒点银钱全拿去给两个弟弟成亲也就算了。

    到族里要去抢田的时候,为了让自家多分点好地,还给她爹报了冲在最前面的壮丁位置,这个位置很容易被打伤甚至打死,但是事后分田可以先挑。

    她爹就这么被打伤了,一养就是一年,族长为了显示对族里出力就会有回报,硬压着她后奶奶给她爹娶了亲。

    娶了亲,生了她,她妹妹沈玉,她弟弟沈明安以后,虽然她们一家还是被压榨,但她爹的心有了奔头,他小时候苦,就尽他最大的能力对几个孩子好。

    所以沈秀几个虽然缺吃缺穿还要干活,但是爹娘从不打骂她们,还会从牙缝里省点偶尔给她们买零嘴,一家人感情很好,就像她上辈子跟父母那样好。

    可她爹腰伤后大夫早说了不能再不知节制干重体力活,她后奶奶还是把农活大部分全扔给他,终于在五年前,她八岁的时候,她爹累瘫了。

    她后奶奶这次连大夫都不肯请,是她娘偷溜出来到处求人问人才找到了大夫,这一看,保守估计要十两银子,以后还得一直供着药。

    十两,给她孙子娶个媳妇都够了,陶氏一狠心,背着被骂的风险,坚持要分家把她爹给分出去,因为这时候她有了跟族里谈条件的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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