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从记事以来就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很讨厌,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都想销号重开。

    但是不行,因为他有一位转世续缘的妖怪恋人,所以,他要一直顶着这个名字,直到那位恋人死去。

    自那以后,王富贵立誓,他要杀尽天下妖怪。

    在他的续缘恋人出现时,他也是这样做的。

    初次相见,她的血就溅了他一脸。

    他面目狰狞,他讨厌她的眼神,讨厌她透过他看他,他讨厌别人叫他富贵!

    这期间,他语气平静的说了些已经不记得的话语,好像是有一句,“死吧!”

    这个妖怪不躲,反而更进一步,不顾当胸穿刺她身体的利剑,往前,拥住他,涓涓鲜血濡湿他的胸口,再后来,他就失去了意识。

    他和清瞳经历了很多事情,唯独初见,也就是因为初见,所以记得额外清楚。

    可惜,这是王富贵与清瞳的初见,不是王权富贵与清瞳的初见。

    在后来就是南国公主事件中,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就有他用出了王权剑意。

    当时的他只顾着兴奋,高兴,面对清瞳崇拜的眼神,心中暗暗窃喜。

    慢慢的,时间长了,那丝窃喜,在清瞳澄澈的目光下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犹如附骨之疽的自卑。

    不,他当时还不知道那是自卑。

    他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绅士优雅风流倜傥,人称把妹王的王少爷啊!

    在他各种优点之中,有钱也不过是其中一个平平无奇的特点而已,这么优秀的他,随便往哪一站,都是万众瞩目的存在。

    自卑?

    只有他优秀到让别人自卑的份,他怎么可能自卑。

    可,一向自信的他挥剑八百遍,却问清瞳,“像吗?”

    我跟王权富贵,像吗?

    .

    说起来,他还有一个“死对头”,白月初,明明一开始他跟他一样,都是一位大人物的转世。

    结果这小子灵魂居然是独立存在的。

    他是羡慕的,又是庆幸的。

    可每每想起,这两种情绪都在心里反复掂量,到底是羡慕多一点,还是庆幸多一点呢?

    羡慕白月初就是白月初,陪在苏苏身边的只是白月初。

    庆幸他就是王权富贵的转世,没有一体多魂,清瞳爱的就是他。

    可是……

    可是什么呢?可是人永远不知满足,有一就想二。

    这样的问题还有好多好多,王富贵一直在心中拷问自己,这么多年,从未停止。

    不过没关系,人的寿命是有限的,人的骨灰风化在时间长河中,到那时,不会在有人自寻烦恼了。

    当然,不排除有同样性格的富贵存在。

    以后的事就以后再说吧,反正都跟他没关系了。

    王富贵拉着清瞳的手,挣扎着坐起来,看着她泛红的眼睛,慢慢的说道。

    “清瞳,说你爱我。”

    “叫我的、名字。”

    “不、咳咳咳!不对,叫我王富贵。”

    “说、爱我。”

    我讨厌我的名字,但我喜欢清瞳说:“我爱你,王富贵。”

    .

    .

    .

    无了,一发完。

    可能有些许潦草,但是没关系,一小时内摸出来的就不要计较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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