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奚要去看奥拉,一匹小马,寄养在半山跑马场。

    “半山跑马场”以世界赛马会创始人许半山先生的名字命名,地处市区中心,离“山区”十万八千里。

    车程不过二十分钟便抵达。

    场内场外,皆静悄悄。

    因几十年前的夜间赛事传统不再,馆内只轮值的几位员工。

    “林小姐,好久不见。”

    “要去看奥拉吗?”

    ……

    见到她,纷纷打招呼。

    比起认得她的脸,馆内的人员更认识她那匹马——被土库曼斯坦的马业联合会亲自运送而来的汗血宝马,杂志封面的常客,世界马王的亲妹妹。

    虽然是热血马,但性子温顺,所以林奚特意为她取了意为“微风之神”的名字。

    场馆里的人都喜欢奥拉,爱屋及乌地也熟悉了林小姐。

    “我先去看看她。”

    林奚直奔马厩方向。

    奥拉在休憩,听闻脚步声,机警地睁开眼,见到是她,有些赌气地打了个响鼻。

    “许久没来看你。”林奚安抚她的不满,轻轻贴面。

    一家马场的照明系统往往是其水准高低的标志。

    好的马场在设计时要区分不同场景、不同区域、不同赛事,甚至是不同马匹的视觉变化。

    尤其是在正式赛场上,照明选择既要保证赛事转播的清晰度、观赏性,还要考虑自然光的影响,更得注重骑手的安全,避免掉灯光污染对马儿视觉感受带来的强烈刺激。

    透射光还是柔和光,聚光还是散光,色温和角度,都是一家成熟的马场需要动脑筋的地方。

    半山跑马场的马厩就以自然采光为主,照明在前,以此减弱顶光造成影响观察的阴影。

    此时照明降弱,林奚便混着月白色的室外光看她,珍珠白的毛色愈发明亮,形成一层层银光的波。

    这是汗血宝马这个稀有品种的价值优势,若在太阳光下看,奥拉便是银粉色的——像位货真价实的公主。

    林奚从她的状态中看得出大家对她很好。

    当然,大家的偏爱绝不仅因为她是土方用七百多万美金的赠与,来见证中土国际产业合作的友谊,更多藏了私心——奥拉有灵性。

    知道奥拉不开心,林奚耐心哄她:“上半年我很忙的,实在没办法回国来。”

    奥拉甩了甩尾巴,轻扣前蹄,对这个说辞不满意。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林奚仔细抚摸她的颈,“别不开心了,我去换衣服,咱们出去跑一圈?”

    奥拉双耳齐立,轻轻咬了咬她的手,算是勉勉强强原谅。

    林奚去换了身墨绿色马术服。

    跟随的场馆人员牵着奥拉出马房,把汗垫、马镫等一应配备好,等她上鞍。

    “我去室外的马术谷。”林奚交待一旁的工作人员。

    马术谷是被人工开拓出来的起伏草原。

    因“半山跑马场”始建太早,才会在市中心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方独自拥有那么大一片土地,现这种申请早就不再获批。

    这也正是“半山”身价最贵之处——地皮。

    寸土寸金没错,可来跑马的客人用天价会费共担了这一成本,像林奚这样抽不出时间为了跑马开三个小时车去市郊的这些人,最爱半山也是因为此。

    一踏入油油草野,林奚再一次感慨半山的客户群体画像很是清晰。

    她左手抓住缰绳和马鬃毛,左脚一踩马镫踏板,利落上马。

    奥拉太久没见她,有些许激动,急着跑起来,被林奚用两腿夹紧腹侧制止:“奥拉,慢步。”

    一人一马,渐渐由慢到快,迎着风跑起来。在昏昏夜色里,林奚兀自享受着御风的快乐。

    银白色小马、墨绿色的着装、暗绿的坡、皎洁的月……路清让坐在休息区看她,赏心悦目得同欣赏盛装舞步的表演。

    他为自己跟着她的行为开脱——她没带吴江,也没让助理跟着,他不得不来。

    只是笑意分明的眼出卖了他的心意。

    林奚从坐上计程车起便知道路清让跟在后面一辆。

    她懒得再费时争辩,他想跟,便跟着。

    只要不碍她的事。

    她专注和奥拉玩,视路清让为隐形人。

    跑累了,她牵着奥拉走回马术谷的入口,让人取了她的小包来。

    奥拉陪在旁边,不懂她怎么不和自己玩了,反而看起晃眼的小方块。

    “别闹奥拉,”林奚摸摸她,“让我看一下平板,是工作。”

    银白的小马只得自己在旁边踱来踱去,时不时不快地看她一眼。

    林奚挂心林之乔的那堆资料,更放不下李明扬的事。

    翻看许久,连奥拉都无聊了,她忽地计上心来,掏出手机,把路清让从黑名单放出来。

    几乎是同一时间,路清让的电话拨进来。

    林奚:?

    这有些太巧合了吧……

    她实在诧异,用无声的沉默回应他。

    “我熟悉你。”路清让带着淡淡笑意。

    不是了解,是熟悉。

    他只能遥看到林奚的行为,却知道她是“事不过夜”的性子,早晚要解决掉今天的事。

    对他?拉黑是一时的,利益是永恒的。

    林奚没再计较:“你猜得没错,李明扬邀我投资鑫源研造。”

    “嗯。”路清让附和,等她的下文。

    “你不说自己还有用吗?那就,”林奚娓娓道出,“麻烦把这个雷丢给林之乔。”

    这有些出乎路清让的意外。

    她这个做法不能说聪明。

    林之乔毕竟姓林,和李明扬搅合着出了事,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林家不见得是好事。

    “我这里汇总了林之乔的投资信息,发给你。”林奚主意已定,“按他以往那些‘听风就是雨’的投资数据来看,完成不难。”

    可路清让迟疑不决:“林董不会乐意看到这个局面。”

    “那你就不会别让他知道这是我推波助澜的?”

    林奚不悦,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她有意模糊自己的语言:“我只拒绝李明扬,至于怎么在他和林之乔牵线,你想办法。两家总得有些第三方服务人员上的交集。”

    路清让明白她的意思,却仍觉得不妥。

    这和李家那群相互往对方身上扔雷的又有什么区别?

    往好听说是家族丑闻,往难听说是坑家败业。

    “行了,尽快搞定。”林奚要挂电话,又特意补充,“明确一下,我对尽快的定义是,一周之内。”

    路清让无奈。

    道理她都懂,风险她也看得清,所以他已然改变不了她的决定。

    那只能,把这事做得天衣无缝些。

    若真出事,别秋后算账到她头上。

    “大家不敢给你提供职位是因为目标太大,很容易被老爷子锁定为靶子。但找个既认识李明扬,又认识林之乔的投资不难吧?”林奚以为他还在权衡,继续游说,“他俩又不是完全不认识,你就把这事当成让李明扬和林之乔重温一下叔侄情……”

    “好。”路清让应下。

    林奚心满意足挂了电话,一身轻松站起来,拍拍奥拉:“我最喜欢你了,我肯定不利用你。”

    路清让:……你没挂电话,我听得见。

    声音从听筒里清晰传出。

    林奚:?

    她愣了半秒,随后面不改色拿起手机,结结实实点住挂断键。

    她也没利用路清让呀,是路清让上赶着。

    这是一种雇佣关系,不然她那合同不就白签了。

    她心满意足回更衣室换衣服。

    林之乔要是聪明点,就不会蹚李明扬的浑水;若是贪功贪财?那他就得自认倒霉了。

    林奚反复琢磨,没看见手机在箱柜里闪了闪,等她换好衣服,拿着手机走出更衣室才看到屏幕显示着秦胜四个未接来电。

    “怎么了?”林奚拨回去。

    “你还在马场?”

    “你让谁跟着我?”林奚才发现还有人跟着他。

    “我司机,”秦胜解释,“他在门口等了你俩小时不见人,怕你从别的出口走了。”

    “我已经走了。”林奚嫌他也跟着,随口扯谎。

    “骗谁,”秦胜轻笑,“我都看见你了。”

    林奚:?

    她抬头,瞧着秦胜从主场馆走出来,冲她挥了挥胳膊。

    “你最好有事找我。”林奚继续讲电话,“不然……”

    “不然什么?”

    能听得出她心情明显多云转晴,因此威慑也不太管用了,秦胜嬉皮笑脸,“你也可怜可怜我。我刚把李年年送回家,又来接你。我上辈子肯定是造过什么孽,这辈子才被指派伺候你们两位大小姐。”

    林奚无语:“谁用你伺候?”

    “是是是,我说错。能结识林大小姐,是我的荣幸,是秦家的荣光。”秦胜继续信口开河。

    或许是看到不远处的路清让,他几步走到林奚面前,揽过她的肩膀:“走吧林大小姐,司机等着呢。”

    路清让看着两人交叠起的影子,凝神不动。

    然而下一秒两人迈入会馆,林奚便拂掉秦胜的手:“你就不能好好走路?”

    秦胜蛮不在乎地一耸肩,勾起嘴角笑笑。

    回去的路上,秦胜还在试图调和林奚和李年年之间的关系,见她斜抛来不耐烦的一眼,他识相地决定……还是另择吉日吧。

    原以为今晚总算尘埃落定,跑过马散过心的人也已经困了,在车上睡过去。

    谁知道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

    秦胜恨恨地想,不如全世界都在今天发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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