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行驶在油柏路上,即使窗外风景一闪而过,但车内眼也不眨的林尽欢却看清了所有,海岛和记忆里的模样差不多。

    唱片行还在,老板还是那么喜欢王菲;常年有辆三轮车卖着洋芋炒粉在中小学门口吆喝着,每到放学整条马路便被堵得水泄不通;就连夜风,吹在脸上的时候也带着咸咸的海浪味儿。

    林尽欢闭了闭眼,突然有点想吃支巷子口小卖部的冰棍。

    不过——

    林尽欢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她身旁的大爷拿出老人机不停按着,滴滴滴的声音落入她耳里;对面的小孩还在哭闹,他妈妈让他别哭了,嘴里说着“还有会儿就可以下车了”;斜上方的女生打着电话,在跟家里人报平安。

    天边都是红色的,有的人情不自禁拿出手机拍照,发给远方牵挂的人看,这一片火烧云景象实在美入人心——

    还是有变化的,林尽欢心想。

    比如,“海岛早餐”的老板换人了,不再卖水饺改卖豆浆油条;小卖部的小儿子长大了,不再是看动画片的年纪,她也没机会蹲在门口陪看了。

    下了飞机后,她又搭上这辆大巴前往目的地,现在只觉身上十分瘫软,她轻阖了会儿眼,掐着还有十分钟下车的时间睁眼了。

    手机被放置一旁,连接着充电宝,她一直没有开机。

    眼看要下车了,她拿出手机,开机的瞬间,所有信息都弹了出来。

    划去娱乐和垃圾短信,首先看见的是她远在首都那边的好友发的,问她真的转学了吗,又问为什么那么突然,还问是否会回来。

    然后,是她亲妈林清簌女士,在百忙之中抽出几十秒的时间,问她到哪儿了。

    林尽欢想了想,先回复林清簌:到海岛了。

    又转头回复好友,三个问题全都汇聚成一句话回复:嗯,应该不会回来了。

    眼看屏幕又要熄灭,一条新消息弹了出来:都要高考了,你为什么要转学?

    面对好友的问题,林尽欢再次把视线投向窗外。

    过了会儿,她打了几个字发过去——

    哈哈哈,其实我觉得高考还挺远的。

    对方发了个问号,林尽欢却已到站,发了个表情包表达自己在开玩笑,继而糊弄过去,不再回复。

    她抬眸,直视前方,透过车窗玻璃,隐约看见五十多米远的地方,被挂上红招牌,上面却是白色字体,洋洋洒洒的、不怎么新却也不眼熟的几个字:欢迎来到蒲浪岛。

    *

    在大巴上一闪而过时所看到的,和亲自踏上这片土地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林尽欢觉得自己此刻轻飘飘的,像挣脱线的气球要飞上天一样。

    ——抛开她坐了五个小时飞机和四个小时大巴的事儿不谈。

    应该是重回故土的喜悦难抵。

    林清簌给她安排了辆四轮跑的车来接她,估摸是给司机发了照片的。

    不远处看上去年龄四五十的大哥把烟头掐灭,冲她招了招手:“这儿!”

    林尽欢走过去,对方细细打量她:“林尽欢?”

    “嗯。”

    “你妈妈安排我来接你。”

    “谢谢。”

    大哥拉过她手里的行李箱,放入后备箱里面:“没事儿,你这箱子怎么感觉没多重啊?”

    林尽欢笑笑:“没放什么东西。”

    “来旅游的?”看来林清簌没跟任何人说清楚这件事。

    林尽欢摇头。

    大哥顿了下:“意思是打算长住下去?”

    林尽欢再次笑笑:“嗯,算吧。”

    “带那么点东西?你看起来就不像这儿的人,到时候再买生活用品什么的别被人宰了。”大哥边说边启动车。

    林尽欢这次没笑,语气很平静:“我来过这里。”

    “是吗?”大哥想想,“我也是前几年来这儿的。”

    林尽欢盯着后视镜,大哥冲他一笑:“我媳妇在这边,她不愿意远嫁,我跟着她过来的。”

    提起爱人,对方眼底多了份柔和。

    “刚开始我也不适应这边的生活,我是个北方人,上没老下没小的,孑然一身也不用担心什么,就跟着她过来的。”大哥目视前方,遇到一个红灯便停了下来,“其实这儿的人都挺好的,刚刚我给你说的只是个别情况,比如街上单遇到的时候,会有有心人宰你一下,但大多数这儿的人都挺好的。我漂泊很多年了,也是让我有了归属感,就……不仅仅是房子的那种嘛。”

    林尽欢点点头:“我知道。”

    “你知道?”大哥透过后视镜瞥了她一眼,似乎在等待下文。

    林尽欢一笑:“我就是因为归属感才回来的。”

    大哥咂咂嘴:“我听你妈说你是首都那边的,读高几了?”

    “高三。”

    大哥“哟”了声:“你转来我们这边……”

    似乎料到对方会说些什么,林尽欢抢先一步打断:“今晚的火烧云很漂亮。”

    听到这句话,大哥下意识看了眼窗外,心比天宽没注意到自己被带偏话题,只是点头附和:“确实。”

    *

    车程共耗时十五分钟,司机稳稳当当停下车:“妹妹,找得到路吗?”

    林尽欢了然对方心中所想,如果进了巷口,估摸着不好出来:“您停这儿就行。”想了想,她补充回答对方的问题,“我找得到路。”

    “那行。”司机下车,帮忙把行李箱从后备箱中提出来,又把行李箱推给她,“再见啊老妹儿。”

    林尽欢迟疑几秒,接着道:“再见。”

    顺着这条路进去,左拐后的第一个独栋房就是蒲丽诗家。

    原以为十年过去,她应该记不住了,但很奇怪——

    恍若是昨天那样,林尽欢依然记得哪块砖上面有涂鸦,哪面墙上长满了爬山虎,在哪个路口留有的是“明天见”。

    走到一栋熟悉的红色小洋房前,一位年迈的老人坐在门槛上,天色已晚,她微眯着眼,手里针线活不停,旁边亮着台灯。

    “外婆。”林尽欢轻喊道。

    “谁喊我啊?”老人微眯着眼,拿着台灯上前细细打量,“你是……”

    “外婆,是我。”

    “欢欢来了!”老人惊喜道,“这么晚,饿了没有,外婆给你做了你小时候最爱吃的菜,快快快进来。”

    林尽欢鼻子微酸,多年不见老人背好像更弯驼了,眼睛更老花眼了点,刚刚都要触到她脸上才认清人,不过刚才见到老人在门边做针线活,细心针织的样子,好像无数个午后等她回家。

    老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蒲丽诗。

    ——和这座海岛一个姓。

    老人这辈子也没有出过海岛,林清簌女士想将人送去首都的时候,蒲丽诗摇头拒绝,表示自己一大把年纪了,对外界什么的已不好奇,更何况去了首都也不见熟悉的人,没有人说话才叫闷气儿。

    林清簌女士拗不过自己的亲妈,于是林尽欢只好拉勾和蒲丽诗约定:以后我会回来看你的。

    谁知,这个以后就是十年后了。

    林尽欢看着眼前的三鲜汤,糖醋小排,可乐鸡翅,不敢想象一个头发花白,弯腰驼背,眼睛迷糊得不行的老人,却在暗黄的灯下,闷热的厨房内,给自己十年未归的孙女儿坐着晚饭,等着她来。

    “忘了个红烧肉了。”外婆帮她把电风扇打开,“热吗?”

    林尽欢强忍着泪水,不让掉入碗里:“对不起,外婆。”

    老人面色平静,上前摸了摸她的头发:“你有什么对不起的呢?”

    “我很久没有回来。”

    “可你还是回来了。”

    “但已经很久了。”

    “多久?”外婆引/诱她回答这个问题。

    “十年。”

    外婆惊喜地“呀”了声:“是啊,外婆又多活了十年,见到了最喜欢的外孙女。”

    说着,老人颤颤巍巍伸着手扯了张纸巾,擦去孙女眼角的泪水:“回来就好了。”

    蒲丽诗是位很温柔的女性,年少时候便喜欢读书,为人知书达礼、温文尔雅。

    八岁前的林尽欢便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很可惜,小林尽欢并没有受到对方的“熏陶”。

    小时候的林尽欢性格开朗大方,对所有人都友善亲和,是这条巷子里的“小分队”一员,每天总是喜欢跑上跑下,蒲丽诗经常找不到人影,而一般找不到的时候——

    “你妈妈给你安排了学校吗?”老人想起来,打断回忆突然问道。

    林尽欢点头:“在明思。”

    “明思,明思。”老人重复了遍,蒲浪岛总共有三所,一所即是明思,一所为崇德,另外一所便是职校,“欢欢,你记不记得小时候陈家的那个小男生啊?”

    林尽欢愣了愣,随后点头:“记得的。”

    “他也在明思。”老人笑着说,“正好,你们还可以和以前一样,做个伴。”

    ——小时候,如果蒲丽诗找不到林尽欢,那就会去找到陈家父母,通过他们联系到自家儿子,而身后肯定有着林尽欢。

    小时候,林尽欢经常被大人打趣:“你是不是要跟着陈晏扬跑喽?”

    蒲丽诗也问过她,真要当陈晏扬的亲妹妹吗?

    林尽欢回过神:“他应该不记得我了吧。”

    “怎么会。”老人意外道,“今天下午他还来看过我。”

    这次轮到林尽欢有些意外。

    “他经常来陪我说说话什么的,这孩子很孝顺,就算我不是他的亲外婆。”

    林尽欢抿了抿唇,没有回答。

    “就你吃的那个葡萄。”蒲丽诗伸手指了指,“还是他来送给我的。”

    林尽欢刚捏起葡萄的手一顿。

    “这孩子,一直都是面冷心热的。”

    最后,蒲丽诗盖棺定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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