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庆云抬眼看路名,“你怎么还不去,杵在这里干什么?”

    路名没接话,反而故作惊讶地看着那簪子道:“哟!燕儿姑娘把这簪子送给爷啦?”

    乔庆云沉着脸,心道那是她用完了不要了的。

    路名笑道:“掌印这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啦,燕儿姑娘总算是向掌印表明心意了。”

    乔庆云蹙眉,“你胡说什么?”

    “小的没胡说呀。那不是燕儿姑娘她自己说的嘛,说这簪子是买来送给心上人的。那如今这簪子却在掌印手里,不就说明,燕儿姑娘的心上人正是掌印您了嘛。”

    说完这番,他再偷眼瞧乔庆云,方才还气恼的一张脸,忽然间就拨云见日了,眼睛看着桌上那簪子,嘴角还不时抽动,一副想笑又使劲压制的样子。

    是啊,她是说过这话。

    他看着簪子暗自窃喜,半晌了才回过神来,猛的抬头呵斥,“让你去做事,你就在这里罗里吧嗦胡言乱语。还不快去!”

    “诶。”路名麻溜儿的跑了。

    乔庆云斜着眼睛往外看,直待那小子彻底跑出院子,他立刻起身关好门窗,来到房中立镜前,对着镜子取下头上玉簪,又换上竹簪,然后对着镜子左右欣赏,越看越满意,简直就像量身定做的一样……

    * * *

    出了暖阁,路名挠头犯难,要打听侯府的事情可没那么容易,再说太师家远在西北,想打听到罗美春的真实身份,可上哪儿打听去?

    从府里直琢磨到府外,直到看见街上盖着草席沿街睡觉的乞丐,他眼睛亮了。打他记事开始,自己就是乞丐,深知乞丐习性,知道他们常年流浪,别看现在都是在京城,以前可不一定是在哪儿混迹的,指不定他们当中就有人是从西北一路要饭要过来的呢。

    想到这儿,路名有招了。他换了身乞丐的衣服,脸上涂灰,头上粘草,拿着个破碗混进了街巷之中。

    他从小就流浪乞讨,扮起乞丐来惟妙惟肖。他还故意准备了许多府里的剩饭菜分给别的乞丐,很快就跟城里的乞丐们混成了一片,和他们一个一个的招呼,听着他们天南地北的方言,寻找打听消息的机会……

    这天早晨,乔庆云起身感觉屋里有些闷热,便去开窗,窗子打开,就见一叫花子头上顶着根稻草横冲直撞的跑了进来,竟还直接闯进了他房里。他仔细一瞧,这才认出原来是路名。

    “掌印!打听到了!……”路名进屋兴奋的喊。

    路名将门窗关上,压声道:“小的打听到侯府夫人的身份了!”

    这么快!

    乔庆云摘下他头上的那根碍眼的稻草,淡淡的问,“打听到了什么?”

    “掌印,您可真是料事如神啊。那个侯府夫人根本不是太师的义女,更不是什么武将遗孤。”

    “所以她不是罗美春?”乔庆云愕然道。

    “她本名儿是叫罗美春,可也就是与战死的罗将军同姓而已。据小的打听,这个罗美春,原本住在西北一村子里,因为身形魁梧力大无穷,使得村中无人敢惹。听说前年还嫁过人,结果没几天就因为与豆腐摊儿上的姑娘争风吃醋把人给打死了,因此坐了牢。后来机缘巧合,被太师知道了这件事,觉得她是个练武奇才,便将她从牢里接出来,带回府中,还找了个师父教她兵书战策,还有骑马射箭的本事。可也不知为什么,这教着教着,就把人送到京城来了,还赐婚给了镇北侯。”

    咝……

    乔庆云当初只是猜测这个罗美春可能是冒名顶替,没想到这背后竟有这么多秘密。

    难道是太师欺君?

    可这又何必呢?

    众所周知,太师那是皇帝的老师,与皇帝有师徒之谊,感情非比一般,怎么可能欺君呢?若不是欺君,那也就是说,皇帝知道罗美春的真实身份。知道还将她赐给蒋世忠,……

    乔庆云明白了。

    蒋世忠与他父亲一样残暴,但却是难得的将帅之才,皇帝赐了这么个女人给他,八成就是为了以暴制暴镇住他,免得他在外横生枝节,毁了英雄之名。

    他想了想又问,“你是如何打听到这么多消息的?”

    路名颇为得意的晃着脑袋,“掌印您瞧小的这身打扮,小的当然是跟城里城外的乞丐打听到的呀。那些乞丐当中,正有从罗美春老家来的难民,小的只多给了他几个馒头,他什么都跟小的说了。而且,他还跟小的说,就连罗美春之前的那个男人也一路跟到了京城呢。”

    乔庆云闻言眼神亮了,“你可见到此人?”

    “小的见着了,那男的前些日子刚刚徒步来了京城,一到京城就打听侯府所在,这些日子还在侯府附近转悠呢,八成是想讹点儿银子。”

    听到这儿,乔庆云微阖了二目沉思,手指不觉落在棋盘上徐徐敲击。

    路名道:“掌印,那蒋家一向好面子,曾经扬言非门当户对之女不娶,如今若是知道了自己娶的乃是山野悍妇,还是嫁过人,坐过牢的,他会不会缩在家里再不敢出来见人了呀?”

    乔庆云默默摇头,只是不敢见人还远远不够,得想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以绝后患。

    * * *

    镇北侯府后门,一个三十岁上下,身形瘦高,肤色蜡黄的男人在门前躬腰伫立。少时,后门打开,罗娇出现在男人面前。

    她隔着门槛将手中一包钱袋丢了过去,鄙夷道:“这是最后一次,拿了钱就赶紧回老家去,若再纠缠,就别怪夫人不念旧情。”

    男人掂量着袋子里的分量,笑得三角眼眯成一道缝。

    他就是罗美春的前夫,闫景。

    闫景是出了名儿的混子,整日里游手好闲,走到哪儿都不招人待见。要不是这样,他也不至于豁出命去娶罗美春。不过后来他发现,罗美春虽然彪悍,但只要给她哄高兴了,她干活儿倒是一把好手。从她进门,自己不用再挨饿,还能隔三差五凑点儿银子去喝花酒,逛赌坊。

    直到那天,他在外勾搭人家豆腐摊儿的小姑娘,被罗美春发现,上去就把人家打死,吃了官司。闫景怕被连累,就卷了家里最后那点儿家当连夜跑了。等他再得知罗美春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她要被送嫁镇北侯的时候了。他这才一路跟到京城,打算怎么着也得要笔安家银子才行。结果,这安家费就要了一次又一次,这已经是第四次了。

    闫景拿银子已经拿的顺手,掂着银子脑子里只想一会儿该去哪儿消遣,根本没拿罗娇的话当回事。

    “姑娘放心,我这就雇马车去。”

    “你站住。”

    他刚走,罗娇喊住他,挑罗裙跨出门槛。“这次我可不是与你说笑的,拿着银子赶紧离开京城。”

    听出这话里略带威胁的语气,闫景转身回来,捋着唇上的胡子道:“哎呀,我说姑娘,我大老远来了京城,就为见我们家春儿一面,只要你让我见她一面,我立刻就走。”

    罗娇怒道:“你是什么身份?我们侯府的夫人岂是由得你随意见的?”

    闫景扯了扯唇,嗓子里挤出声轻笑,“她如今再是什么夫人,那曾经不也是我家里的吗?哼,我就出了趟远门儿,回来人就被你们镇北侯抢走了。这不是光天化日强抢民妇吗?我这休书还没写呢,人就改嫁啦?这就是说到官府去,你们也不占理呀。”

    罗娇是太师府里出来的丫鬟,精明得很,也见过世面,岂是能被这混混唬住的。她侧目在他身上打量眼,道:“天底下的疯子多了,胡言乱语的人也多了,不是什么人说句话就有人信的。给你银子,是我们夫人心地纯善,不与计较,若敢再胡言,可就别怪我们夫人狠心了。”

    闫景眼睛转了转,心里也清楚,自己这身份哪能拧得过人家镇北侯呢?便又换了副谄媚相,“我就说句玩笑话,姑娘怎么还生气了呢?姑娘放心,我这就走,这就走。”

    罗娇剜了他一眼,转身回去了。

    闫景嘴上虽是满口答应拿了银子回老家,可出了巷子就又扎进了赌场。在赌场里一呆就是一日夜,到次日天亮输了个精光出来。

    “呸!这什么手气,真够背的……”

    他骂骂咧咧地到偏僻处,一边心里盘算要拿个什么借口再跟侯府那边要笔大的,一边解了裤腰撒尿。可这裤子还没解开,他就觉脑后有风,不待反应,后脖子已被重重一击,闫景当时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等他再醒来时,已是深夜。他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被绑了手脚躺在一座破旧的寺庙里,除了身后一座落满蜘蛛网的佛像就是一地的破罐烂瓦。

    他忍着剧烈的头疼使劲儿回忆,忽然想起之前的事,浑身一激灵。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很可能是被侯府的人绑了,但也没太确定,毕竟自己曾经打架,偷鸡摸狗的事干得不少,得罪的人也不在少数,指不定是谁来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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