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不是第一次见到对面的女人,他甚至在好几年前就听过她的名字。

    凌晨。

    据薛祖光所说,他媳妇那厉害的姐出生在凌晨,而当时又处于不大好的情况,程家老太爷就临时起意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以前薛祖光还和凌宝珠闹的那几年,程越就好几次在薛大少醉酒时听过关于凌晨的事,他知道薛祖光这厮有多爱凌宝珠,可听到另一个女人的名字的次数竟不亚于凌宝珠,可见凌晨要么是他恩人,要么是仇人。

    诡异的是,凌晨两者都不是。

    她在生意上和薛祖光斗个你死我活,又隐隐在合作,随的不是利益,是随她心情;私底下却帮薛祖光搞定了凌程两家的长辈,让她妹安然嫁给薛祖光。凌晨和薛祖光相看两厌,却为了凌宝珠站在平和的边缘,一旦凌宝珠闹脾气或其他什么事受委屈,凌晨二话不说从各方面打压薛祖光,即便不是他的错。

    程越还记得薛少那话:“她姐就是个疯子,辛辛苦苦从对头那边拿下那几亿生意,喝酒喝得胃出血,就为了宝珠一句不喜欢,拿出浑身解数怼死那帮孙子,不惧两者俱伤……也靠这狠劲,在我出现以前护了宝珠那么多年。”薛祖光在醉倒之前的最后一句话:“……我佩服这疯子,也很感激她。”

    程越却知道其中内情,几乎一听就把当时情形联想起来。那时他还不认识凌宝珠,也不知道她是薛少口中宝贝得不行的媳妇“猪猪”。

    但凡聚会应酬,总是有人色心不死借机揩油,当中出了名的黄总终于碰了硬钉子,一个穿着正装的年轻女孩猛地站了起身,“老色鬼!”一盘冰水淋了在黄总身上、再狠狠左右脸抽了两巴掌,黄总和身旁的人都反应不过来,女孩脸色难看,气得涨红,动作却一气呵成。

    黄总也怒了:“妈的老子还没碰你了!”言下之意没碰得着,就被打脸了。黄总想让手下人抓着她,后来接了个电话,脸色变得更难看,青黑着脸让人放了,还“姑奶奶”地叫着供着。

    程越只道是女孩后台挺硬,再后来被薛祖光介绍一见,下意识以为那事是薛祖光解决了,后来才知道后台是她姐,护妹护得不比薛祖光护妻差。

    程越还觉得挺好笑的,堂堂薛少黑白两道都不怕,还得跟媳妇她姐争老婆。

    外人都說凌晨手段厉害,凌氏和程氏都在她手下,發展得还不錯。按薛少說來,她和他爭老婆的手段更厉害。

    说起来,他们还挺有渊源的,凌晨的妈妈程梓薇是程越一辈的嫡系姑姑,虽说不是同一脉,但程梓薇的大名到了后几辈心中仍占有不轻的分量,即使后来她随了丈夫去那战火连天的边界而死于异乡,留下不过四岁的凌晨和尚在襁褓的凌宝珠。

    作为程家人,程越是知道点事的,站在他对面的女人,化着精致的妆容,言笑晏晏与众多犲狼虎犳交手,以往的十多年是经历了怎样残酷的磨练?当年程姑姑和姑丈离开,只留下两个女儿,家业重担必然是留给她们的。可如今看来,凌宝珠活得肆意自在,有着任性刁蛮的权利,凌晨却手握两家重权,外人皆道是长姐野心大、揽权,妹妹年纪小不懂事以后被长姐一脚踢开哭都没地哭去。

    程越笑他们的以己度人,世间太险恶,凌晨不可能护着凌宝珠一辈子,就看薛祖光对凌宝珠的爱护和他的能力手段,凌晨要真的有这种心思,能让薛祖光娶她妹吗。

    程越想着想着在心底轻笑了声,向凌晨伸出手,笑着说:“久仰大名。”

    凌晨也伸出手回握,笑容恰到好处,眼里并无笑意,“听闻程少从不出席这种场合,想必是薛少忙着呢,让程少百忙之中来充充场,真是好兄弟。”

    得,这是迁怒了。薛少前两天惹他媳妇不高兴,正满世界找着呢,作为好兄弟,自然是取笑敲诈他一番再来帮忙,怎料也被记上了。

    他们的第一次正式见面并不愉快。

    直到一周后在会议室里看见那张和睦微笑的脸,还有点不信,女人翻脸真如传闻中的快,虽然他见过的女人不少,但还没人像她这样敢张扬地甩脸色,然后又面不改容地把脸捡回来。

    这次的合作案是越光和凌氏第一次和谐共处,至于为什么是程越来谈?又是他兄弟的锅。

    程越轻挑眉毛,“合作谈不上吧,人人都清楚这合作案找林氏更能事半功倍,凌小姐不也心知肚明么?”

    凌晨敛了笑,“我想和程先生单独谈谈。”

    旁人都连忙出去,生怕被这两尊大佛误伤。

    找林氏合作是有大好前景,利益也更可观,但程越早就知道林氏背地里干的是什么勾当,凌晨的决定很正确,案子不可以甩给其他企业,也不能容林氏把程氏扯进浑水,更何况这里面牵扯到很多人很多事,程越看得出,她想力挽狂澜,事情的基本就只是她想救林家。

    林家在林老太爷那一辈便与程家交好,内战那会还甘苦与共,这份情旁人都轻易不能体会,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两家疏远了,但任何一家出了事,另一家便从不袖手旁观,这份情谊,撂如今还有人记着么?林家子孙早已对这不屑一顾,利益至上,为了利益甚至剑走偏锋,不惜涉及卖|国之事。林氏以为此事没人知,谁曾想国家早就盯上了他们。

    程越也清楚,凌晨帮了这一回,以后两家的情谊也清了,再无瓜葛。

    他就这么看着凌晨的嘴巴一张一合,用尽方法从各方面游说他,神情认真偶有烦燥,从利益到人情,就是不直说她想挽回林家的恶局。

    只要越光和凌氏合作截了林氏的糊,算是对林家仁至义尽。

    之所以找越光,凌晨也有自己的考虑,她知道程越不简单,十五岁离家外闯,到现在二十九岁,事业和势力都稳定且无人敢惹,程越这人看着好说话,其实态度难捉摸,一般条件说动不了他。

    凌晨说得口水都干了,脑子里的计策都说光了,他还是不为所动,眼瞧着她有发火的征兆。

    程越适时开口:“凌小姐,那么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如果凌晨有留意的话,他说的是给他什么好处,而不是给越光什么好处,可她被程越绕进去了。

    她扬了扬下巴,“说说看。”

    程越就喜欢跟聪明人说话,直接扔出条件:“凌氏百分之五股份。”

    凌晨愣了愣,略略思索,便道:“成交。”

    程越才正眼打量这个女人,五官都长得太有侵略性,可她懂得如何收敛锋芒,尤其在眉尾和眼尾都化了低调的妆容修饰,唯有嘴唇上的大红色添了点润色。她似乎很喜欢这种色号的唇膏,见她两次,两次都是艳丽张扬的红唇,给人一种“这女人不好惹”的感觉。

    两只手交握的瞬间,彷佛是羁绊开始的印证。

    当天晚上,程越收到股权书和分配说明时,不由还是怔忡了下。

    凌氏百分之八十的股权都属于凌宝珠,他该笑凌晨辛辛苦苦为她人作嫁衣吗?可程越是什么人,三两下便想通当中关节。

    凌宝珠是拿着这百分之八十的股份嫁给薛祖光的,不是嫁妆,是凌晨给薛祖光的威胁,她给了她妹妹世上最有保证、最稳固的礼物,哪怕这份礼物是她拼了十多年的努力拿来的。

    凌晨为凌宝珠作了最好的打算,看得极通透。即便薛祖光再爱凌宝珠,依然会有照顾不到之处,她也不会让凌宝珠做只依附于丈夫的菟丝花,手里必须握着点东西。凌晨为他们铺好了路,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凌宝珠最稳靠的后台。

    也难怪薛祖光总是输她一步,却不得不服,该做的不该做的她都做了。

    程越开了一瓶酒,啜了一小口,放着那股权转让书,还没签,转身走出露台。

    过了一个月,远在M国的程越收到消息,合作案顺利完成招标,林氏掌权人也被老爷子压着收回了权力,换成脚踏实地不作妖的么孙子。对于此事,程越没多大感想,凌晨的办事能力,他还是有信心的。

    原以为两人交集尽于此,可回国那天又在包厢外面看见她。

    凌晨正扶着一个烂醉的女孩,任由她吐个舒服,看样子是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不经世故,被灌得人事不知。

    等人吐完,凌晨才稍稍蹲下身同她讲话:“常欣,谁教你这样做?”眉眼有点严肃,带着不易察觉的冷意。

    常欣打了个寒颤,不知是吐的还是被她语气吓的。

    “我、我……”

    凌晨松开扶着她的手,常欣一时还没站稳,踉跄了下差点摔倒,只能挨着墙壁勉强站着。

    “看,如果刚才我没搭把手,你就会摔得很难看。”

    常欣低着头不敢说话。她知道凌晨的意思是什么。

    凌晨说话咄咄逼人,不留情面,甚至让人难堪:“辛苦熬过了贫穷、高考,直到毕业,你在追逐什么?钱吗?地位吗?好好用心做事加薪升职在我这里不是难事。”

    常欣脸色阵红阵白,手不停地颤抖:“你懂什么?你没吃过苦……”

    凌晨丝毫没被影响,笑得盛气凌人:“我有钱,但我依然需要每天脚不沾地和别人跑生意,喝酒喝得胃疼头疼,第二天起身照样笑脸迎人。你以为钱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砸我头上?生意会自己跑来我家门?常欣,想进步得选对路。”

    常欣不是那种真的想上位想疯了的势利女孩,她只是受人唆摆一时走错了路,这下被凌晨直戳心口也知错了,一阵懊悔和后怕,便就哭了出声。

    “现在马上回家关机睡觉,还想要这份工作明天准时上班,我数三声,离开这里。”

    “一……二……”

    常欣猛然抬起头看她,眼里盛着泪抱了她一下,小声道:“谢谢。”立马虚浮着脚步离开会所。

    凌晨打了通电话交代事宜,利落转身入虎穴,解决那帮贪财又贪色的合作商。

    程越可没错过凌晨被熊抱那一瞬间的猝不及防和僵硬,完全不符合她女王的气质,细细看来倒有些……可爱?

    进了包厢,一群人都上赶着巴结程越,可他全程是食不知味,笑意不达眼底。反差太大,让他想起隔壁还有人为了底下小员工的一念之差挽救着局面。

    ……

    凌晨扒着洗手盆吐个不停,脸色苍白,脑袋发昏得厉害,却一刻都不敢醉过去,她用力掐自己的手臂,疼得头脑清醒了几分。

    那群狗娘养的,待她收购了那几家公司看他们还敢不敢肖想她的人。呵呵,静待佳音,最多三天,三天就让他们哭着卷铺盖。今晚的酒不白喝,就看他们还不还得回来。

    程越心不在焉地从会所出来,看到的就是凌晨一脸高冷地迎着寒风静坐。

    “凌晨?”

    她闻声望去,企图在所有失焦的景物中对焦他的脸。甩了甩头,睁大眼睛看清来人,“现在凌晨了吗?”

    “……”

    程越想扶起她,她立刻起了劲挣扎,处处都钳制住程越的行动。

    “滚。”

    程越抱着臂好整以暇地看她,防备心真重。

    “我是程越,要打电话叫人来接你吗?”

    凌晨打量了眼前人好几眼,才道:“不用了谢谢。”

    两人在寒风凛凛的冬夜对峙着,最终是清醒那人败下阵来。程越罕见地叹了口气,“你要坐在这里到什么时候?没人来接你?”

    凌晨却浅浅笑了声,“我知道你是程越,刚才耍你的。”她缓缓站了起来,“那麻烦你了。”

    程越绅士地送她回家,一路上都没人讲话,凌晨正犯头疼闭目不语,脸色白得吓人。程越抽空看了她一眼,只觉得她换了一种“唇色”更顺眼,没有锐利的锋芒,也没有要强的伪装。

    下了车,出乎凌晨意料的,一双有力的大手扶着她,上头传来清越的嗓音:“几楼?”

    ……

    程越不算细心的照顾也让她好受了许多。

    凌晨看着他,认真道:“谢谢。”

    程越好笑地看她,“那么我有一个提议,就当还了这个小人情。”

    “什么?”

    “凌氏百分之五股份,换越光的加盟,划算吧?”

    凌晨抿抿唇,没先作回答。

    “凌氏和程氏都是大肥肉,里里外外多的是人去争,但凭你一己之力改变不了孤立无援的境地,我们做盟友,如何?”

    那时的程越实在是笑得像只老奸巨滑的狐狸,但他说的话句句在理,她也隐约知道他有意帮她,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程越觉得自己主动签下了一单亏本大平卖的生意。

    有了于心不忍,便有了往后更多的牵挂。

    这买卖只亏不赚。

    ……

    薛祖光又找了程越出来诉苦,自从成为了有妇之夫,这种找“闺中蜜友”大小事都拿出来说的活动时有而不间断,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让别人看见了,让认得出这是黑白通杀的薛大少吗?

    能让薛祖光这样的只有一个人,他媳妇。

    凌宝珠得知凌晨住院的事了,因为薛祖光帮忙瞒着,索性全怪他,现在跑去照顾她姐了。

    可认识凌宝珠的人都知道她的尿性,不让人照顾她已经很不错了,只怕让凌晨躺都躺得不舒畅。这话程越识趣地没说出来。

    “姐,要不我不做珠宝设计了,回来帮你吧。”凌宝珠心疼地看着凌晨。

    “帮我?别给我搞砸了才好。”凌晨轻笑道。

    凌宝珠知道她人说话就这样,也不纠结,只轻轻地依在她怀里:“姐,你可不能有事,你答应过罩我任性胡闹一辈子的。”

    凌晨揉了揉她的脸,“你忘了?我有练跆拳道强身健体,怎么会有事。”

    凌宝珠却哭了,哽咽着:“你总爱搪塞我,我不要凌氏也不要程氏,只要姐姐平平安安待着。你何必这么辛苦?”

    凌晨没有说话,凌宝珠也不指望她回答。

    凌宝珠哭累了就这么趴在一旁睡着了。

    凌晨才轻声道:“你是凌家和程家的掌上明珠,我得护好你,让你一生快乐无忧。风雨我来扛,你不必知道那些险恶。”

    程越欲敲门的动作顿住,敛了眉。

    突然记起刚刚他是怎么对诉苦的薛大少说的?

    ──“省省吧你,就知道心疼你媳妇,也不想想看人家也是个女孩子。”

    薛祖光当场就弹了起来,发酒疯:“凌晨那女人从来就没怂过!她哪需要人心疼……”

    当时程越就给了他一拳让人给消停下来。这人真是,活该凌宝珠老跟他生气。

    他好像……就挺心疼的。罕有的心软啊。

    看见笼罩在宽大的病号服底下的身体,才发现其实她很瘦弱,偏偏神情跩得跟谁欠了她钱似的,毫不示弱。事实上,没了红唇的伪装,哪怕是鼻孔朝上天的表情也能让人看清她只是个才二十多岁的女孩,孩子气般假装自己是个大人。

    程越直接踏步进了去,“别来无恙吗?”

    “刚从越南回来吗?”她反问。

    “嗯。”

    “干嘛来看我?一点小事还死不了。”这事她可没被太多人知道,想也知道是薛祖光。

    程越不置可否。

    “你还要出席明天的酒会?”

    她点头。

    “正好我缺个女伴,赏脸吗?”

    “你不是从来不去那种场合?”正确来说,是不需要出席。

    程越侧了侧头,“自有我去的理由。”

    “好吧。”

    第二天,当凌晨和程越穿着小礼服和西装从医院出来,场面简直奇葩,不过两人都不是介意别人目光的人,施施然又不失优雅地上了车。

    两人同行,惹来不少好奇又嫉恨的目光,凌晨挽着程越出现,也代表他们的结盟,关系不可分割。

    途中有人本着攀关系的心态上前敬酒,程越在凌晨说话前便婉拒了:“抱歉,她身体不舒服,我待会得负责送人回家呢。”

    虽是笑着,但里头的冷意足以送人到千里之外的。当然没人敢再敬酒了。

    凌晨了然,啊,原来是当护花使者来了。

    她不由低头莞尔,“程越,这下没人接近我们咯。”

    “你等我一下。”程越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一句便走开了。

    等来程越时,他手里拿着一个袋子,还没问那是什么,他便在她面前单膝蹲下,从袋里拿出一双米白平底鞋,上头的图案是一朵……一言难尽的小花。

    她先愣了愣,“你怎么知道我码数的?”

    程越看她一眼,她也知道自己问得多余了。

    “穿上试试。”他竟亲手给她换上。

    程越拉她起身,稍稍弯了弯眉眼,“喜欢吗?”

    凌晨嫌弃道:“恕我直言,有点丑。”却还是穿着走了几步。

    他倒不介意,反而低笑了一声。

    ——送你花呢,嫌弃个鬼。

    凌晨瞟了他一眼。程越嘴边的弧度越来越大。

    但有些事,凌晨心里知道。刚才在医院换鞋的时候,她不自觉地盯着高跟鞋顿了顿,其实她不喜欢高跟鞋,可是每天都要穿。

    突然矮了一截让她有点不习惯和不安全感,程越把手臂伸过来,“走吧。”

    凌晨自然而然地挽了上去,“好。”

    凌晨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晚上,和程越一起走的那段路,是这么多年来走得最舒服、即便有石子硌路也顺畅无比的一程,大概是因为他一直在旁边伸出手,他的手温暖、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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