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惶的哭叫自枯井传来,幽昧,嘶哑。我看见扭曲的魂魄茫然穿梭在黑暗了,配得上伦敦让人手无足措的失意。嶙 嶙的风在他人听来呜咽,我却辨出漆黑如夜的哭叫。我本能地怕红,不是怕滚热的岩浆灼 烧我,而是惧怕觑见鲜 血从地面涌出,漫向脚踝噬.咬着我。

    除此之外,再无红色。

    一天天的,我觉出自己古怪的视觉,看得见不安分的魂魄聚居于此,生前的执念支撑着它们并没有迅速消散,可也是危险的。戾气重的四处找寻丢了的东西,可能是一个铃铛,也可能是颗人头,怨气重的会撕裂地哭叫,尽管消耗的都是其本体的能量,但也不管不顾。

    伦敦果然是个染缸,混入不同的颜色。一条街道的距离,相差的可能就是一个太平洋。穷人扛着绵绵久远的苦役,消磨的不过是青春罢了,仿佛这是最不稀罕的东西,将年轮一点点烧成了灰烬。

    说到底,拥有财富,在伦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是拥有权力。

    这天受了罚,没吃上饭。外面沉郁的天色就像熄了八辈子一样,荒凉得无边无际。我一抬腿,双手撑上孤儿院的高墙直接跳了出去。这墙上嵌了不透明的毛玻璃碎渣,每次都扎的我满手 血,尽管在孤儿院也磨出了一定厚度的老茧,但也没什么用。倒不是孤儿院没有狗洞,而是我情愿跳墙也不愿钻。

    站在灰墙外,我习惯性地抖了抖外衣,小心翼翼不让它沾上血 迹。这是一件深色的大号夹克,掩盖了许多窘迫的污迹,同时也充当了我晚上的铺盖。

    一路溜溜达达,我去了墓地,尽量躲躲闪闪地不让人看见以免麻烦。主要是去看骷髅的,在这我没什么朋友,竟然也认下了一个死人做朋友。尽管在我,它只是个唠嗑鬼而已,以灌醉我为乐趣。

    我甩着乱糟糟的卷发,拖沓着步子到了卡伦的墓前,毫不客气地踹了踹墓碑,哼也没哼一声,骷髅头就转着一个眼珠出现了,像朵蘑菇一样钻了出来。

    【玛丽我亲爱的,来一口?】

    【不,谢了。】我烦躁地说,一屁股莲花坐了下来,【那些鬼东西还在我眼前乱晃,我他妈都没法睡觉了!】

    【哦我亲爱的,没有什么是醉一顿没法解决的,比如我。想当年毛毛死了我也是这样挺过来的,虽然花光了我的钱,不过这值得……】

    我好奇,【毛毛是谁?】

    【是我心爱的猫咪,我醉了足足小半年呢!】

    【……】

    这颗骷髅具有把话聊死的天赋,本来是压抑的事情就这样被它聊得毫无厘头,它是来做吐槽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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