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天的,我觉出自己古怪的视觉,看得见不安分的魂魄聚居于此,生前的执念支撑着它们并没有迅速消散,可也是危险的。戾气重的四处找寻丢了的东西,可能是一个铃铛,也可能是颗人头,怨气重的会撕裂地哭叫,尽管消耗的都是其本体的能量,但也不管不顾。
伦敦果然是个染缸,混入不同的颜色。一条街道的距离,相差的可能就是一个太平洋。穷人扛着绵绵久远的苦役,消磨的不过是青春罢了,仿佛这是最不稀罕的东西,将年轮一点点烧成了灰烬。
说到底,拥有财富,在伦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是拥有权力。
这天受了罚,没吃上饭。外面沉郁的天色就像熄了八辈子一样,荒凉得无边无际。我一抬腿,双手撑上孤儿院的高墙直接跳了出去。这墙上嵌了不透明的毛玻璃碎渣,每次都扎的我满手血,尽管在孤儿院也磨出了一定厚度的老茧,但也没什么用。倒不是孤儿院没有狗洞,而是我情愿跳墙也不愿钻。
站在灰墙外,我习惯性地抖了抖外衣,小心翼翼不让它沾上血迹。这是一件深色的大号夹克,掩盖了许多窘迫的污迹,同时也充当了我晚上的铺盖。
一路溜溜达达,我去了墓地,尽量躲躲闪闪地不让人看见以免麻烦。主要是去看骷髅的,在这我没什么朋友,竟然也认下了一个死人做朋友。尽管在我,它只是个唠嗑鬼而已,以灌醉我为乐趣。
我甩着乱糟糟的卷发,拖沓着步子到了卡伦的墓前,毫不客气地踹了踹墓碑,哼也没哼一声,骷髅头就转着一个眼珠出现了,像朵蘑菇一样钻了出来。
【玛丽我亲爱的,来一口?】
【不,谢了。】我烦躁地说,一屁股莲花坐了下来,【那些鬼东西还在我眼前乱晃,我他妈都没法睡觉了!】
【哦我亲爱的,没有什么是醉一顿没法解决的,比如我。想当年毛毛死了我也是这样挺过来的,虽然花光了我的钱,不过这值得……】
我好奇,【毛毛是谁?】
【是我心爱的猫咪,我醉了足足小半年呢!】
【……】
就算卡伦是个骷髅,一个话痨,我也愿意跟它呆在一块,抢夺着酒瓶谈天说地,毛躁地跺脚打石头,在黑黢黢的墓地里呆上大半夜,在清晨清白的薄暮下溜回孤儿院。我尽量让自己多关点禁闭,因为这样可以避开干活然后出逃,虽然可能会饿肚子,但我也死不了。至于溜出去,对我而言完全不是个问题,好像信手拈来一样,我就天生拥有好身手。
我去得频繁,主要是避开孤儿院拥有的许多幻影,大多是年轻的孩子。他们白白死的时候年幼无知,顽固地滞留在了这里,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愤怒。
一言蔽之,就是糊涂涂的混沌。而我讨厌这个,这种既帮不上忙又成天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提醒这个世界的消极和悲哀的感觉,剖开心扉提醒我,作弄我。我会疯的。
而和卡伦胡闹时我最为悠闲,墓地里并没有什么比较讨厌的鬼东西,相比于伦敦各个污水横流的旮旯巷道而言,它竟然是最幽静的。当然会有些有趣的小东西,虽然不太懂他们的价值体系,但是也并不惹人厌烦,相对于我所接触的人类或者死人的幻影来说,他们是平和亲切的种族。
天色虽然阴暗,但我燃起了一星亮光,是有点蓝绿的颜色,若是有闲人经过也会被当成鬼火。这是我这些天来的成果。出于好奇和无聊,我研究怎样才能发出亮光。结合了一些我从前世带来的纯科学知识,我将自己暴躁的魔力旋转在一个小点上,压迫它们高速碰撞产生光。当然第一次尝试的时候我险些又一次烧了孤儿院,好在禁闭室用石块垒成,不至于再造成一次火灾。此后的实验我都在墓地进行了,避免麻烦。
不过抛开这些不提,我的魔力控制实在是差的不行,精细的操作有时根本没法做,动不动就会受伤,好在运气一般都比较好,没有什么致命的伤害,自己扛着也就挨过去了,就是留下了很多令人费解的伤疤。
有一次我还留了一道在右眉中间,一道青白的长疤拉过眼角,还不至于毁容,不过毁不毁容也于我无所谓了,反正这辈子估计就一个人过了,相貌并不重要。
再转回来,此时我在指尖上燃起了亮光,试图赋予一块石头以光,让它在我魔力回撤时持续发光,这样我就不需要持续专注于发亮了。不过毫无疑问,我失败了一回又一回。
这真是令人抓狂的局面,我暴躁地将石头扔了出去,它很响地在哪个残破的墓碑上磕了一下。这不过是在逼近黑暗的寂静里的一声磕碰而已,更是寂静了。
但此时在我耳边炸起了一个声音,很轻但是清楚明白,【你好。】我没有应。
又是一个,我愤恨地想,这些幽冥能不能离我远点,放我清净!低头时我在飞速地做着手势打算来阵狂风。虽然我没系统学过魔法,但是这并不妨碍我自己摸索。我发现许多魔法手势是模仿自然界的生物,辅以决心和控制,寻找自己的最适点和爆点,达成自己想要的结果。不过这也有缺点,差一点都会造成灾难的后果,所以现在我已经形成了防御的条件反射,感谢这一世敏捷的身手帮我躲过不少灾难。
上下偏转,双手划开空间,平摊开距离,猛然向上托起,倾斜方向朝声音的方向打过去。狂风带起我糟糕的纠结成一团的乱发,凌乱地飞在空中,我钉在泥地中,兴奋得战栗着,掌控着我的魔力。哦,我爱魔法,它在我指间抖动流过,狂热地扑向一个我指定的目标击破它摧毁它。从本质上来讲我应该属于毁灭者而非重建者,狂野的魔法我往往无师自通,精细的平和的魔法是我烦躁的痛点。我不是温润的,我是粗糙的而锋利的。我不善于解锁,我善于拆房。
狂风刮过,自带沙石袭上阻碍。就像黄河中的虎跳峡,将混黄的水流硬生生破开来。
来者不善!此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溜之大吉。也不知道卡伦它怎么样了,我侧头用余光瞟了一下它之前的位置,勉勉强强看到它不在了,直接干净利落地收了风,脚在地下一按,一猫腰就开跑。好在我熟悉地形,溜得飞快,狂跑了一气也不知道到底甩掉了没有,绕了七八个弯才回到孤儿院,此时天已经微微亮了。
别敲钟!我在内心无声地呐喊,敲钟是我们必须起床的警示,然后做祷告。这绝对是我最讨厌的东西,宗教信仰不能救我出火坑我要它何用!上主指示我们要信神爱神,而我能看见无数鬼影幢幢,却唯独看不到神的存在。
我双手一撑高墙,也不顾满手的血,跳下来直走我的破窝,迅速地躺好装睡,等待查房。
门开了,嘎吱一声,飘进了一串脚步声,轻重缓急都不像是管事夫人的脚步。我头一侧,瞥见了一双靴子,暗红色带了黑色的镶边,溅了点泥巴。我立着眼往上看,看到了一双蓝眼睛。
那双眼睛透亮干净,是真正的湛蓝,深沉而从容。它包容了我的目光,像天空容纳一切。我没来由地想起前世在大草原上见到的天空,辽阔,淡然,深远。当时削薄的云为天空添上淡淡的含蓄,而它用一种更加压抑的东西来掩饰目光的锐利。我还是太年轻了,无法准确描述这种东西,直觉得有相通的情绪在涌动。
那人轻咳了一声,我猛然意识到我保持了一个半撑起来的躺姿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虽然我认为这并没有什么,但是我周边的人都或多或少表现出对我直视双眼的不安,他们说,我有一双魔鬼的眼睛。
慌乱地收回了眼神,我费劲地坐了起来,这三千里路云和月的长跑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到现在我都还没缓过神来。坐直了身子,我扫了一眼他不合时宜的西装,打断的罗马式鼻梁,还有他整洁的头发和胡子。
怪人。我想,无意识地抬了抬下巴,因为他实在太高了。
他低头看我,嘴角向上弯了一下,笑得很年轻,就像是瞬间减了十岁。
【我相信你就是卡森小姐,而我是邓布利多教授。】他温和地开口,湛蓝的双眼礼貌地看着我。
我,僵住了。不仅因为他是邓布利多,而是,那声音与我要甩掉并企图用狂风吹走的幽灵是一致的。
我和邓布利多干了一架?!
……………
卧槽,谁来救救我!
伦敦果然是个染缸,混入不同的颜色。一条街道的距离,相差的可能就是一个太平洋。穷人扛着绵绵久远的苦役,消磨的不过是青春罢了,仿佛这是最不稀罕的东西,将年轮一点点烧成了灰烬。
说到底,拥有财富,在伦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是拥有权力。
这天受了罚,没吃上饭。外面沉郁的天色就像熄了八辈子一样,荒凉得无边无际。我一抬腿,双手撑上孤儿院的高墙直接跳了出去。这墙上嵌了不透明的毛玻璃碎渣,每次都扎的我满手血,尽管在孤儿院也磨出了一定厚度的老茧,但也没什么用。倒不是孤儿院没有狗洞,而是我情愿跳墙也不愿钻。
站在灰墙外,我习惯性地抖了抖外衣,小心翼翼不让它沾上血迹。这是一件深色的大号夹克,掩盖了许多窘迫的污迹,同时也充当了我晚上的铺盖。
一路溜溜达达,我去了墓地,尽量躲躲闪闪地不让人看见以免麻烦。主要是去看骷髅的,在这我没什么朋友,竟然也认下了一个死人做朋友。尽管在我,它只是个唠嗑鬼而已,以灌醉我为乐趣。
我甩着乱糟糟的卷发,拖沓着步子到了卡伦的墓前,毫不客气地踹了踹墓碑,哼也没哼一声,骷髅头就转着一个眼珠出现了,像朵蘑菇一样钻了出来。
【玛丽我亲爱的,来一口?】
【不,谢了。】我烦躁地说,一屁股莲花坐了下来,【那些鬼东西还在我眼前乱晃,我他妈都没法睡觉了!】
【哦我亲爱的,没有什么是醉一顿没法解决的,比如我。想当年毛毛死了我也是这样挺过来的,虽然花光了我的钱,不过这值得……】
我好奇,【毛毛是谁?】
【是我心爱的猫咪,我醉了足足小半年呢!】
【……】
就算卡伦是个骷髅,一个话痨,我也愿意跟它呆在一块,抢夺着酒瓶谈天说地,毛躁地跺脚打石头,在黑黢黢的墓地里呆上大半夜,在清晨清白的薄暮下溜回孤儿院。我尽量让自己多关点禁闭,因为这样可以避开干活然后出逃,虽然可能会饿肚子,但我也死不了。至于溜出去,对我而言完全不是个问题,好像信手拈来一样,我就天生拥有好身手。
我去得频繁,主要是避开孤儿院拥有的许多幻影,大多是年轻的孩子。他们白白死的时候年幼无知,顽固地滞留在了这里,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愤怒。
一言蔽之,就是糊涂涂的混沌。而我讨厌这个,这种既帮不上忙又成天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提醒这个世界的消极和悲哀的感觉,剖开心扉提醒我,作弄我。我会疯的。
而和卡伦胡闹时我最为悠闲,墓地里并没有什么比较讨厌的鬼东西,相比于伦敦各个污水横流的旮旯巷道而言,它竟然是最幽静的。当然会有些有趣的小东西,虽然不太懂他们的价值体系,但是也并不惹人厌烦,相对于我所接触的人类或者死人的幻影来说,他们是平和亲切的种族。
天色虽然阴暗,但我燃起了一星亮光,是有点蓝绿的颜色,若是有闲人经过也会被当成鬼火。这是我这些天来的成果。出于好奇和无聊,我研究怎样才能发出亮光。结合了一些我从前世带来的纯科学知识,我将自己暴躁的魔力旋转在一个小点上,压迫它们高速碰撞产生光。当然第一次尝试的时候我险些又一次烧了孤儿院,好在禁闭室用石块垒成,不至于再造成一次火灾。此后的实验我都在墓地进行了,避免麻烦。
不过抛开这些不提,我的魔力控制实在是差的不行,精细的操作有时根本没法做,动不动就会受伤,好在运气一般都比较好,没有什么致命的伤害,自己扛着也就挨过去了,就是留下了很多令人费解的伤疤。
有一次我还留了一道在右眉中间,一道青白的长疤拉过眼角,还不至于毁容,不过毁不毁容也于我无所谓了,反正这辈子估计就一个人过了,相貌并不重要。
再转回来,此时我在指尖上燃起了亮光,试图赋予一块石头以光,让它在我魔力回撤时持续发光,这样我就不需要持续专注于发亮了。不过毫无疑问,我失败了一回又一回。
这真是令人抓狂的局面,我暴躁地将石头扔了出去,它很响地在哪个残破的墓碑上磕了一下。这不过是在逼近黑暗的寂静里的一声磕碰而已,更是寂静了。
但此时在我耳边炸起了一个声音,很轻但是清楚明白,【你好。】我没有应。
又是一个,我愤恨地想,这些幽冥能不能离我远点,放我清净!低头时我在飞速地做着手势打算来阵狂风。虽然我没系统学过魔法,但是这并不妨碍我自己摸索。我发现许多魔法手势是模仿自然界的生物,辅以决心和控制,寻找自己的最适点和爆点,达成自己想要的结果。不过这也有缺点,差一点都会造成灾难的后果,所以现在我已经形成了防御的条件反射,感谢这一世敏捷的身手帮我躲过不少灾难。
上下偏转,双手划开空间,平摊开距离,猛然向上托起,倾斜方向朝声音的方向打过去。狂风带起我糟糕的纠结成一团的乱发,凌乱地飞在空中,我钉在泥地中,兴奋得战栗着,掌控着我的魔力。哦,我爱魔法,它在我指间抖动流过,狂热地扑向一个我指定的目标击破它摧毁它。从本质上来讲我应该属于毁灭者而非重建者,狂野的魔法我往往无师自通,精细的平和的魔法是我烦躁的痛点。我不是温润的,我是粗糙的而锋利的。我不善于解锁,我善于拆房。
狂风刮过,自带沙石袭上阻碍。就像黄河中的虎跳峡,将混黄的水流硬生生破开来。
来者不善!此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溜之大吉。也不知道卡伦它怎么样了,我侧头用余光瞟了一下它之前的位置,勉勉强强看到它不在了,直接干净利落地收了风,脚在地下一按,一猫腰就开跑。好在我熟悉地形,溜得飞快,狂跑了一气也不知道到底甩掉了没有,绕了七八个弯才回到孤儿院,此时天已经微微亮了。
别敲钟!我在内心无声地呐喊,敲钟是我们必须起床的警示,然后做祷告。这绝对是我最讨厌的东西,宗教信仰不能救我出火坑我要它何用!上主指示我们要信神爱神,而我能看见无数鬼影幢幢,却唯独看不到神的存在。
我双手一撑高墙,也不顾满手的血,跳下来直走我的破窝,迅速地躺好装睡,等待查房。
门开了,嘎吱一声,飘进了一串脚步声,轻重缓急都不像是管事夫人的脚步。我头一侧,瞥见了一双靴子,暗红色带了黑色的镶边,溅了点泥巴。我立着眼往上看,看到了一双蓝眼睛。
那双眼睛透亮干净,是真正的湛蓝,深沉而从容。它包容了我的目光,像天空容纳一切。我没来由地想起前世在大草原上见到的天空,辽阔,淡然,深远。当时削薄的云为天空添上淡淡的含蓄,而它用一种更加压抑的东西来掩饰目光的锐利。我还是太年轻了,无法准确描述这种东西,直觉得有相通的情绪在涌动。
那人轻咳了一声,我猛然意识到我保持了一个半撑起来的躺姿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虽然我认为这并没有什么,但是我周边的人都或多或少表现出对我直视双眼的不安,他们说,我有一双魔鬼的眼睛。
慌乱地收回了眼神,我费劲地坐了起来,这三千里路云和月的长跑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到现在我都还没缓过神来。坐直了身子,我扫了一眼他不合时宜的西装,打断的罗马式鼻梁,还有他整洁的头发和胡子。
怪人。我想,无意识地抬了抬下巴,因为他实在太高了。
他低头看我,嘴角向上弯了一下,笑得很年轻,就像是瞬间减了十岁。
【我相信你就是卡森小姐,而我是邓布利多教授。】他温和地开口,湛蓝的双眼礼貌地看着我。
我,僵住了。不仅因为他是邓布利多,而是,那声音与我要甩掉并企图用狂风吹走的幽灵是一致的。
我和邓布利多干了一架?!
……………
卧槽,谁来救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