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广场大街 14 的号门铃一大早就响了,通常邮差是不会在这个时间就按门铃打扰主人家的,除非他拿到了什么必须当面转交的信件。女仆洛里斯匆匆忙忙拿着掸灰尘的掸子往前厅走,一安小姐正从楼梯上下来。
“是谁的信件?”
“我正要去开门。”女仆说着已经到了门口,拉开门,邮差贾维斯正饶有兴致的端详着手里的一个信封。
“这一定是从中国寄过来的吧,你看看,这么多邮票,这是一条龙吗?”
“好了你已经送到正确的地址了,再看就不礼貌了。”
洛里斯一边没好气的说着,一边从邮差手里抽过那个深棕色的牛皮纸信封。这种信封内部做了防水处理,摸起来比一般纸张更厚也更有韧性,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封跨洋邮件。
“早安啊一恩小姐。”
邮差向站在楼梯下两阶的一安打招呼,他总是发不好一安的音,但偏偏还是要坚持念她的中文名字。
“早上好,贾维斯。”
不等邮差再说出下一句话,洛里斯就当着他的面关上了前门。一安只好作罢,把视线转向洛里斯手里递过来的信件。
“它一定走了很远的路,摸着潮潮的。”
一安接过信封,确实有一种在阴暗的角落里放了许久的手感,她能想象到一垛垛麻袋包装的货物堆积在潮湿的跨洋邮轮舱底,在海上沉沉浮浮数月的景象。她仔细看了信封上的内容,流畅的英文花体钢笔字,一看就是托马斯先生写的。托马斯先生是一安小时候的英文老师,他娶了一位中国太太,平时除了在教会的工作,其余时间还会给政府机构做做顾问,一安的姐夫就在政府秘书处工作,是他介绍托马斯来教一安英文的。
餐厅长桌上的早餐已经摆好了,现煮的黑咖啡在白瓷托盘托着的咖啡杯里冒着热气,旁边放着小小的白瓷奶杯,盘子里是一片烤到有些微微焦黄的黄油吐司,再有两只黄澄澄的半生溏心煎蛋。
一安在早餐前的椅子上坐下来,拿起餐盘边的叉子,用叉子柄沿着信封封印处轻轻的拆,心里想着不会是家里寄来的,每次都是姐夫来写英文地址,不会动用到托马斯先生,可是如果是托马斯先生写的信,他有什么事情来找我呢?
一安挤开信封口,朝手里倒出来薄薄的一片三折宣纸,还没打开就看到纸背隐隐透出来的笔墨字迹。她把略显厚重的空信封放在餐盘边,轻轻展开那张宣纸,右上竖行用工整的小楷写着:
“忆
安
吾
女”
是父亲写来的。
“安”曾是大姐姐的名字,在一安出生之前,这位姐姐就去世了,一安并不知缘由。为了纪念这个女儿,父亲给小女儿起名忆安,以表思女之情。但自从一安懂事以后,她就不十分喜欢这个被冠上另一个人含义的名字,执意将“忆”改为同音的“一”,现在除了父亲还在坚持这个字,其余旁人已经并不在意一安名字的来历了。
信里是一个坏消息,母亲的病越来越不好了,父亲希望一安能尽快回国,尽量陪伴时日无多的母亲多一些时间,以了却母亲的思女之苦。
还有三个月,就是一安的十八岁生日,再有半年,她就可以升到大学里去了。一安十二岁随姑母来英国念书,已将近六年没有见过父母亲。母亲自一安幼时就患有肺痨,在一安的记忆里充斥着母亲的咳喘声和已经渗进她卧房帏帘和周遭空气的中药味。
一安捏着信纸,对着面前的早餐发呆。姑母最近随新交的朋友沃伦斯先生去布赖顿度假去了,学校的成绩单就在近两日会回来,本来等到成绩单以后,一安就要申请大学的席位了。她最想去剑桥大学读文学,姑母说那是英国最好的大学,未必竞争的上的,劝一安再想想其他想去的学校,比如爱丁堡大学。一安成绩不错,申请剑桥大学也不是绝没有可能。但一想到那位红头发的爱德?沃伦斯先生就来自苏格兰的爱丁堡,一安就浑身起了叛逆心,姑母这么说无非是想一举两得,即能常常去探望一安,也可以多和沃伦斯先生见面,也许她才是那个顺便的,一安别扭心泛起,一瞬间她摇摇头,似乎想把这种小家子气的猜忌从她脑袋里甩出去似的。
姑母待她很好,早年要接她出来的时候,父亲是万万不肯的。姑母还在念中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位英国人,也大概是一安现在的年纪,被那个英国人求婚。当年这样的轶事闹的满城风雨,一安的祖父为阻拦这段婚事将姑母囚禁在乡下的祖宅数月,后来不知怎么的,姑母还是成功逃出,随姑父去了英国。祖父大怒,登报与姑母断绝关系后,不几年就去世了。姑母在英国完婚后不久,这位姑父就在战场上牺牲了,留下罗素广场的房子和一大笔财产,这位远渡重洋的异国爱人就此成了一位年轻而富有的寡妇。
一安当然想尽快回去陪伴母亲,但当务之急,应该给姑母一个消息,告诉她家里发生的事情。上次姑母打电话来,说是会在第二天由现在下榻的旅馆换到另一间去,她抱怨这间路易斯家庭旅馆的老板没有依照预定的要求给了她一间过小的房间,“墙角的壁纸都已经卷起来了,而爱德那间就大得多”。
这是姑母在英国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像姑父那样尊重和珍惜她,所以她基本上很少离开罗素广场附近熟悉的生活圈,那里的人已经当她是一份子,不管是面包店的老板还是水果摊的伙计,永远都是笑吟吟的,包括邮差贾维斯。直到在一安的学校认识了沃伦斯先生以后,姑母才开始在他的陪伴或者说保护下,往远处走走。
新要去的旅馆叫什么来着?一安想不起来。
“洛里斯?上次姑母打电话来说的那间新旅馆叫什么来着?我需要打一个电话给她。”
洛里斯从会客厅走来,手里攥着抹布。
“我记下来了,在书桌上。”
洛里斯说着转身去了通往后花园过道上的小书桌那里,从墨水瓶下抽出一张纸条递给一安。上面写着一个奇奇怪怪的旅馆名字,一安一时间不太确定是不是洛里斯听错了。她按照纸条上的号码打过去,正好拦住了刚刚吃过早饭正要出门去的姑母。姑母在电话里也支持一安趁着假期尽早回去,看情况,如果要呆多一些时日,大学隔一年也还是可以申请的。姑母表示会托姑父以前的朋友克劳奇先生帮忆安买好船票,打点行程,不在话下。
等一安回到餐厅,桌子上的早餐都已经凉透了。一安脑子里还充斥着这突来的变故,全无半点胃口,她呆坐了一会儿,决定上楼收拾行李去。
“是谁的信件?”
“我正要去开门。”女仆说着已经到了门口,拉开门,邮差贾维斯正饶有兴致的端详着手里的一个信封。
“这一定是从中国寄过来的吧,你看看,这么多邮票,这是一条龙吗?”
“好了你已经送到正确的地址了,再看就不礼貌了。”
洛里斯一边没好气的说着,一边从邮差手里抽过那个深棕色的牛皮纸信封。这种信封内部做了防水处理,摸起来比一般纸张更厚也更有韧性,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封跨洋邮件。
“早安啊一恩小姐。”
邮差向站在楼梯下两阶的一安打招呼,他总是发不好一安的音,但偏偏还是要坚持念她的中文名字。
“早上好,贾维斯。”
不等邮差再说出下一句话,洛里斯就当着他的面关上了前门。一安只好作罢,把视线转向洛里斯手里递过来的信件。
“它一定走了很远的路,摸着潮潮的。”
一安接过信封,确实有一种在阴暗的角落里放了许久的手感,她能想象到一垛垛麻袋包装的货物堆积在潮湿的跨洋邮轮舱底,在海上沉沉浮浮数月的景象。她仔细看了信封上的内容,流畅的英文花体钢笔字,一看就是托马斯先生写的。托马斯先生是一安小时候的英文老师,他娶了一位中国太太,平时除了在教会的工作,其余时间还会给政府机构做做顾问,一安的姐夫就在政府秘书处工作,是他介绍托马斯来教一安英文的。
餐厅长桌上的早餐已经摆好了,现煮的黑咖啡在白瓷托盘托着的咖啡杯里冒着热气,旁边放着小小的白瓷奶杯,盘子里是一片烤到有些微微焦黄的黄油吐司,再有两只黄澄澄的半生溏心煎蛋。
一安在早餐前的椅子上坐下来,拿起餐盘边的叉子,用叉子柄沿着信封封印处轻轻的拆,心里想着不会是家里寄来的,每次都是姐夫来写英文地址,不会动用到托马斯先生,可是如果是托马斯先生写的信,他有什么事情来找我呢?
一安挤开信封口,朝手里倒出来薄薄的一片三折宣纸,还没打开就看到纸背隐隐透出来的笔墨字迹。她把略显厚重的空信封放在餐盘边,轻轻展开那张宣纸,右上竖行用工整的小楷写着:
“忆
安
吾
女”
是父亲写来的。
“安”曾是大姐姐的名字,在一安出生之前,这位姐姐就去世了,一安并不知缘由。为了纪念这个女儿,父亲给小女儿起名忆安,以表思女之情。但自从一安懂事以后,她就不十分喜欢这个被冠上另一个人含义的名字,执意将“忆”改为同音的“一”,现在除了父亲还在坚持这个字,其余旁人已经并不在意一安名字的来历了。
信里是一个坏消息,母亲的病越来越不好了,父亲希望一安能尽快回国,尽量陪伴时日无多的母亲多一些时间,以了却母亲的思女之苦。
还有三个月,就是一安的十八岁生日,再有半年,她就可以升到大学里去了。一安十二岁随姑母来英国念书,已将近六年没有见过父母亲。母亲自一安幼时就患有肺痨,在一安的记忆里充斥着母亲的咳喘声和已经渗进她卧房帏帘和周遭空气的中药味。
一安捏着信纸,对着面前的早餐发呆。姑母最近随新交的朋友沃伦斯先生去布赖顿度假去了,学校的成绩单就在近两日会回来,本来等到成绩单以后,一安就要申请大学的席位了。她最想去剑桥大学读文学,姑母说那是英国最好的大学,未必竞争的上的,劝一安再想想其他想去的学校,比如爱丁堡大学。一安成绩不错,申请剑桥大学也不是绝没有可能。但一想到那位红头发的爱德?沃伦斯先生就来自苏格兰的爱丁堡,一安就浑身起了叛逆心,姑母这么说无非是想一举两得,即能常常去探望一安,也可以多和沃伦斯先生见面,也许她才是那个顺便的,一安别扭心泛起,一瞬间她摇摇头,似乎想把这种小家子气的猜忌从她脑袋里甩出去似的。
姑母待她很好,早年要接她出来的时候,父亲是万万不肯的。姑母还在念中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位英国人,也大概是一安现在的年纪,被那个英国人求婚。当年这样的轶事闹的满城风雨,一安的祖父为阻拦这段婚事将姑母囚禁在乡下的祖宅数月,后来不知怎么的,姑母还是成功逃出,随姑父去了英国。祖父大怒,登报与姑母断绝关系后,不几年就去世了。姑母在英国完婚后不久,这位姑父就在战场上牺牲了,留下罗素广场的房子和一大笔财产,这位远渡重洋的异国爱人就此成了一位年轻而富有的寡妇。
一安当然想尽快回去陪伴母亲,但当务之急,应该给姑母一个消息,告诉她家里发生的事情。上次姑母打电话来,说是会在第二天由现在下榻的旅馆换到另一间去,她抱怨这间路易斯家庭旅馆的老板没有依照预定的要求给了她一间过小的房间,“墙角的壁纸都已经卷起来了,而爱德那间就大得多”。
这是姑母在英国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像姑父那样尊重和珍惜她,所以她基本上很少离开罗素广场附近熟悉的生活圈,那里的人已经当她是一份子,不管是面包店的老板还是水果摊的伙计,永远都是笑吟吟的,包括邮差贾维斯。直到在一安的学校认识了沃伦斯先生以后,姑母才开始在他的陪伴或者说保护下,往远处走走。
新要去的旅馆叫什么来着?一安想不起来。
“洛里斯?上次姑母打电话来说的那间新旅馆叫什么来着?我需要打一个电话给她。”
洛里斯从会客厅走来,手里攥着抹布。
“我记下来了,在书桌上。”
洛里斯说着转身去了通往后花园过道上的小书桌那里,从墨水瓶下抽出一张纸条递给一安。上面写着一个奇奇怪怪的旅馆名字,一安一时间不太确定是不是洛里斯听错了。她按照纸条上的号码打过去,正好拦住了刚刚吃过早饭正要出门去的姑母。姑母在电话里也支持一安趁着假期尽早回去,看情况,如果要呆多一些时日,大学隔一年也还是可以申请的。姑母表示会托姑父以前的朋友克劳奇先生帮忆安买好船票,打点行程,不在话下。
等一安回到餐厅,桌子上的早餐都已经凉透了。一安脑子里还充斥着这突来的变故,全无半点胃口,她呆坐了一会儿,决定上楼收拾行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