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巴蜀抄手
一碗热汤水,几颗白白胖胖的“元宝”,或许是历史的相似性,这种热气腾腾的小吃在大庆仍被叫做“馄饨”。唐蘅得知后二话不说,日日早起晚睡,琢磨出了一整套配料和食材,准备承包这条街的早饭业务。她的馄饨内有千秋,毕竟那些仍名为“馄饨”的同类,在巴山蜀水的“抄手”面前,可显得有几分味道寡淡了。
铺子刚开门,唐蘅坐在柜台旁,拿起面皮包今日要用的抄手。
唐蘅用筷子在肉糜碗里一挑,轻轻一抹在四方的薄面皮儿上,再将面皮两边一拢,就包成了一朵。
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做吃食生意的自然免不了早起。唐蘅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辈子懒觉睡太多得罪了老天,二世为人的她根本没那个机会体会赖床的感觉,尤其是刚刚盘下了这家铺子,她不仅要想着法子复刻那些新奇的现代食物,也不能放过庆国人早已习惯的寻常味道。
想到这,唐蘅开始格外羡慕起范闲。昨天两人甫一认亲,就分享了各自的人生际遇。范闲虽说是私生子,但好歹有个官拜户部侍郎的爹。如果说他们的人生是部小说,那范闲就是妥妥的男主人设,还是起点男频杰克苏爽文。唯一让她略感安慰的是,少爷也有少爷的烦恼,比如被迫要去娶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姑娘,接手一个烫手山芋的内库。
“姑娘,来碗清汤抄手!”有客人朝她喊。
“哎,马上好!”
唐蘅转身跑进后厨,丢了十几个抄手下锅,那一朵朵浮浮沉沉,很是轻盈。锅里是慢火煨着的筒子骨汤,虽然没有鸡汤和鲫鱼汤精致,但新鲜味美丝毫不输。空碗里点一小勺猪油、酱油,捞出煮好的抄手,加点盐和小葱花,最后再添一大勺鲜美的骨头汤,一碗清汤抄手就做好了。
唐蘅端着做好的馄饨从后厨出来,却一下子愣在原地。原本坐的满满当当的客人们全都不见了踪影,甚至连铺子外头的街道上都空无一人,格外干净。但这还不是最诡异的——
更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一座小凉亭拔地而起,就这么杵在空荡荡的街中央,好不突兀!
这……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唐蘅抬头,只见亭子里一位年轻公子身着青色锦袍,上头绣着精致繁复的花纹,一看就不是凡品。青衫公子薄唇美目,轮廓分明,笑容恣意——好看,实在是好看,哪怕他像个农夫赤着脚蹲在垫子上,姿势毫无风雅可言,也丝毫不妨碍唐蘅立刻找出三十个不重样的形容词双手奉给美人。
“哟,做好了,”李承泽见她出现,眉峰一挑,似笑非笑,用手扣了扣面前的桌沿,“——就放这儿吧。”
唐蘅情不自禁地端着抄手往前走了两步,出神地盯着那位公子瞧着,她深刻怀疑自己不是穿越了什么架空古代王朝,分明是穿了一本晋江言情小说啊,瞧瞧这位公子的男主做派,装逼装得清新脱俗好不做作,就连这刘海也……
唐蘅一门心思都在漂亮哥哥身上,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心理活动说出了声,“这,这刘海……竟然是真的!”
李承泽:“……”
“大胆!”站在一旁一脸冷漠的持剑侍卫作势要拔剑驱赶,却被李承泽摆手拦下了,让她进了这亭子。
哪想到唐蘅刚放下抄手的第一句话,就让李承泽开始后悔了,“公子,你这刘海,吃饭的时候……不油吗?”
眼尖的八品高手谢必安亲眼所见,自家主人拨弄刘海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李承泽似乎打定主意不理唐蘅方才的话,拿过勺子毫不矜持地吞下了几个抄手。这抄手皮薄馅多,有着骨头汤的滋润和小香葱的提味,食材简单却味道鲜美,令人爱不释口。
按理说做的已经是美味,但偏偏李承泽仍是骄矜地抬了抬下巴,“味道还可以,不过听说你管它叫抄手,现在看来和普通馄饨没什么区别。”
坐在一旁的唐蘅听了这话瘪了瘪嘴,金庸老爷子说得好,“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因着唐蘅喜欢,方才这位公子哥排场极大的装腔作势也爱屋及乌地可爱起来,但一旦涉足了自己的专业领域,唐蘅可没有坐视不理的道理了。
“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呈上抄手的正确吃法,公子稍等片刻。”她腾的一下站起来,跑回了厨房。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唐蘅回来了,三个满盛的小碗在矮桌上一字排开,色彩各异,颇有气势。
“公子请看,第一碗乃是红汤抄手。在清汤的基础之上,汤底加辣加麻。根据麻的程度,又可以分为微麻、中麻和老麻。”
李承泽舀起一勺红汤抄手送入嘴中,麻、辣、香在热乎的汤水里混合,再伴着抄手饱满的口感,一起冲撞进了唇齿间。花椒那份独特而通彻口鼻的清香在舌尖颤动,这味道……着实痛快!
“这第二碗是干拌抄手,抄手煮熟沥干,加红油、海椒、花生碎和小葱拌匀,味道更能凸显。”
伴着唐蘅的话,李承泽毫不客气地拿起了第二碗。没了汤水的中和,各个佐料的味道不再遮遮掩掩,红油鲜明光艳、海椒热情诱惑、花生碎酥脆利落、抄手白净温软,配上点缀的翠绿葱末,尝惯了皇室精致菜肴的李承泽也忍不住惊异了起来。
“第三碗则是油炸抄手,抄手放进滚油炸至金黄,火候极为重要,多一分会焦,少一分就会不够酥脆……”
李承泽兴味十足地夹起一只炸抄手,蘸了小碟里水红色的蘸酱吃下,口感酥脆,外脆内嫩,更妙的是这蘸酱,酸甜中带一丝辛辣,品起来口舌生津,回味无穷。
见李承泽喜欢,唐蘅也跟着眯起眼睛笑了起来,“这酱是我特意调配的甜辣酱,番茄切碎成泥,放糖熬化成酱,再加辣椒下锅熬煮,酸甜微辣,最是下饭,公子若喜欢,赠你一罐也无妨!”
因为天家皇子的身份,李承泽不曾走出过京都,却从母妃的藏书中看遍了朦胧缱绻的江南。唐蘅的声音清脆,像极了诗人笔下江南三月还舌涩的黄鹂,唱不出多么婉转的曲调却永远让人讨厌不起来。
李承泽的心情突然就明朗了几分,莞尔一笑看她,“你不问我是谁?”
唐蘅正沉醉在李承泽方才的笑容里,冷不防被问话,在胳膊上拧了一把才维持出一幅冷静自持的模样,一板一眼地说着:“来吃我做的菜,都是客人。”
但客人与客人也有不同,这个客人格外好看。
唐蘅嘶了一声,偷偷拿余光瞧了一眼李承泽,才慢慢开了口,“当然,公子若愿意留下名字,自然会告诉我,我姓唐,单名一个蘅字。”
这个姑娘有趣。
人间芸芸众生,有趣是最高的赞赏,而他已经很久没碰过有趣的人了。
李承泽微微一笑,他可没错过唐蘅吃痛的抽气和小心翼翼的偷看,但并不没有戳破,他不急,还要再等等,再看看。
“必安,”李承泽喊了侍卫一声,趿拉着鞋履,懒懒散散地走出了凉亭。唐蘅咬了咬嘴唇,就在她以为自己不会得到这位客人名字的时候,空旷的大街上响起一声——
“李承泽。”
已经走远了的青衫公子背朝她挥了挥手,和那侍卫一起消失在了街尽头。
铺子刚开门,唐蘅坐在柜台旁,拿起面皮包今日要用的抄手。
唐蘅用筷子在肉糜碗里一挑,轻轻一抹在四方的薄面皮儿上,再将面皮两边一拢,就包成了一朵。
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做吃食生意的自然免不了早起。唐蘅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辈子懒觉睡太多得罪了老天,二世为人的她根本没那个机会体会赖床的感觉,尤其是刚刚盘下了这家铺子,她不仅要想着法子复刻那些新奇的现代食物,也不能放过庆国人早已习惯的寻常味道。
想到这,唐蘅开始格外羡慕起范闲。昨天两人甫一认亲,就分享了各自的人生际遇。范闲虽说是私生子,但好歹有个官拜户部侍郎的爹。如果说他们的人生是部小说,那范闲就是妥妥的男主人设,还是起点男频杰克苏爽文。唯一让她略感安慰的是,少爷也有少爷的烦恼,比如被迫要去娶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姑娘,接手一个烫手山芋的内库。
“姑娘,来碗清汤抄手!”有客人朝她喊。
“哎,马上好!”
唐蘅转身跑进后厨,丢了十几个抄手下锅,那一朵朵浮浮沉沉,很是轻盈。锅里是慢火煨着的筒子骨汤,虽然没有鸡汤和鲫鱼汤精致,但新鲜味美丝毫不输。空碗里点一小勺猪油、酱油,捞出煮好的抄手,加点盐和小葱花,最后再添一大勺鲜美的骨头汤,一碗清汤抄手就做好了。
唐蘅端着做好的馄饨从后厨出来,却一下子愣在原地。原本坐的满满当当的客人们全都不见了踪影,甚至连铺子外头的街道上都空无一人,格外干净。但这还不是最诡异的——
更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一座小凉亭拔地而起,就这么杵在空荡荡的街中央,好不突兀!
这……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唐蘅抬头,只见亭子里一位年轻公子身着青色锦袍,上头绣着精致繁复的花纹,一看就不是凡品。青衫公子薄唇美目,轮廓分明,笑容恣意——好看,实在是好看,哪怕他像个农夫赤着脚蹲在垫子上,姿势毫无风雅可言,也丝毫不妨碍唐蘅立刻找出三十个不重样的形容词双手奉给美人。
“哟,做好了,”李承泽见她出现,眉峰一挑,似笑非笑,用手扣了扣面前的桌沿,“——就放这儿吧。”
唐蘅情不自禁地端着抄手往前走了两步,出神地盯着那位公子瞧着,她深刻怀疑自己不是穿越了什么架空古代王朝,分明是穿了一本晋江言情小说啊,瞧瞧这位公子的男主做派,装逼装得清新脱俗好不做作,就连这刘海也……
唐蘅一门心思都在漂亮哥哥身上,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心理活动说出了声,“这,这刘海……竟然是真的!”
李承泽:“……”
“大胆!”站在一旁一脸冷漠的持剑侍卫作势要拔剑驱赶,却被李承泽摆手拦下了,让她进了这亭子。
哪想到唐蘅刚放下抄手的第一句话,就让李承泽开始后悔了,“公子,你这刘海,吃饭的时候……不油吗?”
眼尖的八品高手谢必安亲眼所见,自家主人拨弄刘海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李承泽似乎打定主意不理唐蘅方才的话,拿过勺子毫不矜持地吞下了几个抄手。这抄手皮薄馅多,有着骨头汤的滋润和小香葱的提味,食材简单却味道鲜美,令人爱不释口。
按理说做的已经是美味,但偏偏李承泽仍是骄矜地抬了抬下巴,“味道还可以,不过听说你管它叫抄手,现在看来和普通馄饨没什么区别。”
坐在一旁的唐蘅听了这话瘪了瘪嘴,金庸老爷子说得好,“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因着唐蘅喜欢,方才这位公子哥排场极大的装腔作势也爱屋及乌地可爱起来,但一旦涉足了自己的专业领域,唐蘅可没有坐视不理的道理了。
“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呈上抄手的正确吃法,公子稍等片刻。”她腾的一下站起来,跑回了厨房。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唐蘅回来了,三个满盛的小碗在矮桌上一字排开,色彩各异,颇有气势。
“公子请看,第一碗乃是红汤抄手。在清汤的基础之上,汤底加辣加麻。根据麻的程度,又可以分为微麻、中麻和老麻。”
李承泽舀起一勺红汤抄手送入嘴中,麻、辣、香在热乎的汤水里混合,再伴着抄手饱满的口感,一起冲撞进了唇齿间。花椒那份独特而通彻口鼻的清香在舌尖颤动,这味道……着实痛快!
“这第二碗是干拌抄手,抄手煮熟沥干,加红油、海椒、花生碎和小葱拌匀,味道更能凸显。”
伴着唐蘅的话,李承泽毫不客气地拿起了第二碗。没了汤水的中和,各个佐料的味道不再遮遮掩掩,红油鲜明光艳、海椒热情诱惑、花生碎酥脆利落、抄手白净温软,配上点缀的翠绿葱末,尝惯了皇室精致菜肴的李承泽也忍不住惊异了起来。
“第三碗则是油炸抄手,抄手放进滚油炸至金黄,火候极为重要,多一分会焦,少一分就会不够酥脆……”
李承泽兴味十足地夹起一只炸抄手,蘸了小碟里水红色的蘸酱吃下,口感酥脆,外脆内嫩,更妙的是这蘸酱,酸甜中带一丝辛辣,品起来口舌生津,回味无穷。
见李承泽喜欢,唐蘅也跟着眯起眼睛笑了起来,“这酱是我特意调配的甜辣酱,番茄切碎成泥,放糖熬化成酱,再加辣椒下锅熬煮,酸甜微辣,最是下饭,公子若喜欢,赠你一罐也无妨!”
因为天家皇子的身份,李承泽不曾走出过京都,却从母妃的藏书中看遍了朦胧缱绻的江南。唐蘅的声音清脆,像极了诗人笔下江南三月还舌涩的黄鹂,唱不出多么婉转的曲调却永远让人讨厌不起来。
李承泽的心情突然就明朗了几分,莞尔一笑看她,“你不问我是谁?”
唐蘅正沉醉在李承泽方才的笑容里,冷不防被问话,在胳膊上拧了一把才维持出一幅冷静自持的模样,一板一眼地说着:“来吃我做的菜,都是客人。”
但客人与客人也有不同,这个客人格外好看。
唐蘅嘶了一声,偷偷拿余光瞧了一眼李承泽,才慢慢开了口,“当然,公子若愿意留下名字,自然会告诉我,我姓唐,单名一个蘅字。”
这个姑娘有趣。
人间芸芸众生,有趣是最高的赞赏,而他已经很久没碰过有趣的人了。
李承泽微微一笑,他可没错过唐蘅吃痛的抽气和小心翼翼的偷看,但并不没有戳破,他不急,还要再等等,再看看。
“必安,”李承泽喊了侍卫一声,趿拉着鞋履,懒懒散散地走出了凉亭。唐蘅咬了咬嘴唇,就在她以为自己不会得到这位客人名字的时候,空旷的大街上响起一声——
“李承泽。”
已经走远了的青衫公子背朝她挥了挥手,和那侍卫一起消失在了街尽头。